本义 一刚一柔,各有定位,自此而彼,变以从时。
集说 朱氏震曰:爻有刚柔,不有两则一不立,所以“立本”也,刚柔相变,通其变以尽利者趣时也,“趣时者”时中也。
张氏浚曰:刚柔相推,往来进退,为变无常,而莫不因乎自然之时,故曰“趣时”。
《朱子语类》云:此两句相对说,刚柔者阴阳之质,是移易不得之定体,故谓之本,若刚变为柔,柔变为刚,便是变通之用。
又云:刚柔者昼夜之象,所谓“立本”,变化者进退之象,所谓“趣时”,刚柔两个是本,变通便只是其往来者。
胡氏炳文曰:卦有卦之时,爻有爻之时,立本者天地之常经,“趣时者”古今之通义。
梁氏寅曰:刚柔者立本,乃不易之体,即所谓“阖户”、“辟户”也,变通者趣时,乃变易之用,即所谓往来不穷也。
蔡氏清曰:刚柔立本,所谓变易而对待者,变通趣时,所谓变易而流行者。
案 此是复说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之意,凡天地间之理,两者对待,斯不偏而可以立本,两者迭用,斯不穷而可以趣时,故《易》中刚柔相推,而变在其中。
吉凶者,贞胜者也。
本义 贞,正也,常也。物以其所正为常者也,天下之事,非吉则凶,非凶则吉,常相胜而不已也。
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
本义 观,示也,天下之动,其变无穷,然顺理则吉,逆理则凶,则其所正而常者,亦一理而已矣。
集说 《朱子语类》云:吉凶常相胜,不是吉胜凶,便是凶胜吉,二者常相胜,占曰“贞胜”。天地之道则常示,日月之道则常明,“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天下之动虽 高氏萃曰:天常示人以易,地常示人以简,虽阴不能以不愆,阳不能以不伏,而贞观之理常自若也,日明乎昼,月明乎夜,虽中不能以不昃,盈不能以不食,而贞明之理常自若也,天下之动,进退存亡,不可以一例测,然而顺理则裕,从欲唯危同一揆也,惠迪之吉,从逆之凶,无二致也,是则造化人事之正常,即吉凶之贞胜,岂可以二而求之哉。
案 自“吉凶”“贞胜”至此为一节,又承“吉凶悔吝生乎动”之意,而明其理之一也,“贞胜”之义,张子以为以正为胜,朱子以为二者常相胜,今玩文义当为以常为胜,盖天下容有善而遇凶,恶而获古者,然非其常也,惠迪吉,从逆凶,乃理之常,故当以常者为胜,如天地则以常者观示,日月则以常者照临,偶有变异,不足言也,天下之动,岂不常归于一理乎。
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
本义 确然,健貌。隤然,顺貌,所谓贞观者也。
集说 韩氏伯曰:确,刚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恒一其德,故简易也。
案 此节又承刚柔立本,变通趣时之意,而明其理之一也。乾坤者,刚柔之宗也,乾坤定位,而变化不穷矣,然其所以立本者,一归于易简之理,所谓天有显道,厥类维彰,万古不易者也。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
本义 此,谓上文乾坤所示之理,爻之奇偶卦之消息,所以效而像之。
案 “爻也者效此”,是结“吉凶悔吝生乎动”而“贞夫一”之意,“象也者像此”,是结刚柔变通而归于易简之意。
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
本义 内,谓蓍卦之中。外,谓蓍卦之外。变,即动乎内之变。辞,即见乎外之辞。
集说 韩氏伯曰:功业由变以兴,故“见乎变”也。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
张子曰:因爻象之既动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随爻象之变以通其利,故功业见也,圣人之情,存乎教人而已。
吴氏澄曰:圣人与民同患之情,皆于《易》而著见,圣人之道而独归重于辞,盖此篇为《系辞》之传故也。
案 爻象者,动而无形,故曰“内”。吉凶者,显而有迹,故曰“外”,非专以蓍筮言也。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此第一章,言卦爻吉凶,造化功业。
集说 陆氏绩曰:人非财不聚,故圣人观象制器,备物尽利,以业万民而聚之也,盖取聚人之本矣。
崔氏憬曰:言圣人行易之道,当须法天地之大德,宝万乘之大位,谓以道济天下为宝,是其大宝也。夫财货人所贪爱,不以义理之,则必有败也,言辞人之枢要,不以义正之,则必有辱也。百姓有非,不以义禁之,则必不改也,此三者皆资于义,以此行之,得其宜也,故知仁义,圣人宝位之所要也。
张子曰:将陈理财养物于下,故先叙天地生物。
朱氏震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者仁也,圣人成位乎两间者仁而已,不仁不足以参大地,义所以为仁,非二本也,故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王氏宗传曰:圣人所以配天地而王天下者,亦有仁义而已矣。仁,德之用也。义,所以辅仁也。“理财”,如所谓作网罟以佃渔,作耒耜以耕耨,致民聚货以变易之类是也。
“正辞”,如所谓易结绳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是


也。“禁民为非”,如所谓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剡矢弦弧以威天下是也。
《朱子语类》云:“正辞”便只是分别是非。又曰:教化便在正辞里面。
项氏安世曰:圣人之仁,即天地之生,“大宝曰位”,即“崇高莫大乎富贵”也,自此以下,以包牺氏神农氏黄帝尧舜氏实之,皆圣人之富贵者也。财者,百物之总名,皆民之所利也。理财,谓水火金木土谷推修,所以利之也。正辞,谓殊贵贱使有度,明取予使有义,辨名实使有信,利之所在,不可不导之使知义也。禁民为非,谓宪禁令,致刑罚,以齐其不可导者也。盖养之教之而后齐之,圣人之政,尽于此三者矣,其德意之所发,主于仁民,义者,仁之见于条理者也。
真氏德秀曰:案《易》之并言仁义者,此章及《说卦》“立天之道”章而已,在天地则曰生,在圣人则曰仁,仁之义盖可识矣。
李氏心传曰:蔡邕云,以仁守位,以财聚人,则汉以前已用此“仁”字矣。
总论 孔氏颖达曰:此第一章,复释上系第二章象爻刚柔吉凶悔吝之事,更具而详之。
案 此章与《上传》第二章相应,故《上传》第三章以后,皆申说第二章之意,《下传》则自第二章之后,皆申说此章之意也。“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即所谓设卦观象也。
因爻象中刚柔相推之变,面系之吉凶悔吝之辞,即所谓“系辞焉而明吉凶”也,此四句,由象以及于辞者,作《易》之序也。下文又由辞之吉凶悔吝而推本于刚柔之象,盖《传》本为系辞而作,而《下传》尤详焉,故其立言如此。吉凶悔吝,由动而生者,盖以刚柔迭运,变面从时故也,吉凶之遇,参差不齐,然以常理为胜,而天下之动可一者,以刚柔变化,不离乾坤,乾易坤简,而天下之理得故也。“爻象动乎内”四句,又总而结言之,“天地大德”一节,《本义》原属此章,然诸儒多言宜为下章之首,盖下章所取十三卦,无非“理财”、“正辞”、“禁非”之事,其说可从也。
本义 王昭素曰:与地之间,诸本多有“天”字,俯仰远近所取不一,然不过以验阴阳消息两端而已,神明之德,如健顺动止之性,万物之情,如雷风山泽之象。
集说 朱氏震曰:自此以下,明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者,无非有取于《易》,皆仁也。曰:王天下者,明守位也。
王氏申子曰:伏羲氏继天立极,画八卦以前民用,后之圣人,相继而作,制为相生相养之具,皆所以广天地生生之德,自网罟至书契是也。
蔡氏清曰:“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二句,一是精,一是粗,一是性情,一是形体,其下十三卦所尚之象,一皆出此。
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本义 两目相承而物丽焉。
集说 孔氏颖达曰:案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体,韩氏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案《上系》云,以“制器者尚其象”,则取象不取名也,韩氏乃取名不取象,于义未善。
胡氏瑗曰:盖者疑之辞也,言圣人创立其事,不必观此卦而成之,盖圣人作事立器,自然符合于此之卦象也,非准拟此卦而后成之,故曰“盖取”。
案 孔氏所议韩氏是也,且六十四卦名,是文王所命,包牺之时,但有八卦名象而已,黄农尧舜,不应便取卦名,经文盖取之云,虽曰假托,不必拘泥,然亦不应大段疏脱也。
古者网罗所致曰离。《诗》曰:“鱼网之设,鸿则离之。”又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二体皆离,上下网罗之象。
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
本义 二体皆木,上入下动,天下之益,莫大于此。
集说 蔡氏渊曰:耜,耒首也,断木之锐而为之。耒,耜柄也,揉木使曲面为之。
吴氏澄曰:《益》上巽二阳,象耒之自地上而入,下震一阳,象耜之在地下而动也。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本义 日中为市,上明而下动,又借噬为市,嗑为合也。
集说 耿氏南仲曰:有菽粟者,或不足乎禽鱼,有禽鱼者,或不足乎菽粟,罄者无所取,积者无所散,则利不布,养不均矣,于是“日中为市”焉。日中者,万物相见之 郑氏东卿曰:十三卦始《离》次《益》次《噬嗑》,所取者食货而已。食货者,生民之木也。
案 离为日中,震为动出,当日中而动出,市集之象。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本义 乾坤变化而无为。
集说 郭氏雍曰:“垂衣裳而天下治”,无为而治也,无为而治者无也焉,法乾坤易简而已。
王氏申子曰:神农以上,民用未滋,所急者食货而已,此聚人之本也,及黄帝尧舜之世,民用日滋,若复守其朴略,则非变而通之之道,故“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
使民由之而不倦,神其化,使民宜之而不知,凡此者非圣人喜新而恶旧也。“穷则变,变则通,通


则久”,《易》之道然也。
吴氏澄曰:风气渐开,不可如朴略之世,此穷而当变也,变之则通而不穷矣,其能使民喜乐不倦者,以其通之之道,神妙不测,变而不见其迹,便于民而民皆宜利之故尔。
俞氏琰曰:时当变则变,不变则穷,于是乎有变而通之之道焉,变而通之所以趣时也,民之所未厌,圣人不强去,民之所末安,圣人不强行,夫唯其数穷而时将变,圣人因而通之,则民不倦。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者,神也,以渐相忘于不言之中者,化也。
蔡氏清曰:时之当变也而通其变,然其所以变通之者,非圣人强用其智虑作为于其间也,因其自然之变,而以自然之理处之,是谓神而化之也,神而化,即其变通之妙于无为也。
苏氏濬曰:言通变神化,而独详于黄帝尧舜;言黄帝尧舜,而独取渚乾坤,乾坤诸卦之宗也。黄帝尧舜,千古人文之始,中天之运,至此而开,洪荒之俗,至此而变,此所以为善发羲皇之精蕴也。
案 守旧则倦更新则不宜,凡事之情也,变其旧使民不倦者,化也,趋于新使民咸宜者,神而化之也。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揖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
本义 木在水上也,致远以利天下,疑衍。
集说 《九家易》曰:木在水上,流行若风,舟楫之象也。
何氏楷曰:近而可以济不通,远而可以致远,均之为天下利矣,取诸《涣》者,其象巽木在坎水之上,故《彖》曰“利涉大川”,《彖传》曰“乘木有功。”本义 下动上说。
集说 董氏真卿曰:平地任载之大车,载物之多者,则服牛以引重,田车兵车乘车之小车,载人而轻者,则乘马以致远。
案 外说内动,象牛马之奔于前而车动于后也。
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
本义 豫,备之意。
集说 杨氏文焕曰:川途既通,则暴客至矣,又不可无御之之术,重门以御之,击柝以警之,则暴客无自而至。
俞氏琰曰:坤为阖户,“重门”之象也。震,动而有声之木,“击柝”之象也。
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
本义 下止上动。
集说 邱氏富国曰:以象言之,上震为木下艮为土,震木上动,艮土下止,杵臼治米之象。
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
本义 睽乖然后威以服之。
集说 朱氏震曰:知耒耜而不知杵臼之利,则利天下者有未尽,故教之以杵臼之利,知门柝而不知“弧矢之利”,则威天下者有末尽,故教之以“弧矢之利。”徐氏几曰:其害之大者,以“重门”“击柝”不足以待之,故必有弧矢以威之。
案 离,威也。兑,说也。威而以说行之,所谓说以犯难,民忘其死。
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
本义 壮固之意。
集说 司马氏光曰:风雨,动物也,风雨动于上,栋宇健于下,《大壮》之象也。
蔡氏渊曰:栋,屋脊檩也。宇,椽也。栋直而上,故曰“上栋”。字两垂而下,故曰“下宇”。
俞氏琰曰:圣人之干物,有为之者,有易之者,古未有是而民利之也,今则为之,所以贻于后也,古有是而民厌之也,今则易之,所以革于前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本义 送死大事,而过于厚。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本义 明决之意。
此第二章,言圣人制器尚象之事。
集说 耿氏南仲曰:已前不云“上古”,已下三事,或言“古”,与上不同者,盖未造此器之前,更无余物之用,故不言“上古”也,以下三事,皆是未造此物之前,别有所用,今将后用而代前用,故本之云“上古”及“古”者。
案 兑为言语可以通彼此之情,书之象也。乾为健固,可以坚彼此之信,契之象也。
总论 吴氏澄曰:十三卦之制作,自画卦而始,至书契而终,盖万世文字之祖,肇于画卦,而备于书契也。
案 此章申第一章“变通”、“趣时”而原于易筒之意,盖在天地,则为刚柔,在人则为仁义,仁义者立本者也,因风气之宜而通其变,则其所以趣时者也,法始于伏羲成于尧舜,故自八卦既画,而可以周万事之理,凡网罟耒耜至于书契,莫非易理之所有也,观其穷而变,变而通,则趣时之用不穷,然其神而化之,无为而民安焉,则易简之理唯一,故其取诸诸卦者,取诸其趣时也,而其取诸乾坤者,取诸其易简也。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本义 易卦之形,理之似也。
集说 干氏宝曰:言是故,又总结上义也。
崔氏憬曰:上明取象以制器之义,故以此重释于象,言易者象于万物,象者形像之象也。
吴氏澄曰:此章之首第一节,总叙以起下文,自包牺至书契,言制作之事,而以是故总结之,谓《易》卦皆器物之象,象者像似之义,圣人制器,皆与卦象合也。
案 凡章首不用“是故”字,曰“是故”


者,承上结上之辞也,诸儒以此句为上章结语者,似是。
彖者材也。
本义 彖,言一卦之材。
集说 韩氏伯曰:彖,言成卦之材,以统卦义也。
案 “材”者,构屋之木也,聚众材而成室,彖亦聚卦之众义以立辞,故《本义》谓“彖言一卦之材。”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
本义 效,放也。
集说 胡氏瑗曰:爻有变动,位有得失,变而合于道者为得,动而乖于理者为失, 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本义 “悔吝”本微,因此而“著”。
此第三章。
集说 保氏八曰:彖者,言一卦之材,所以断一卦之吉凶悔吝,爻者言一爻之动,所以断一爻之吉凶悔吝。
何氏楷曰:吉凶在事本显,故曰“生”。悔吝在心尚微,故曰“著”。悔有改过之意,至于吉则悔之著也,吝有文过之意,至于凶则吝之著也,原其始而言,吉凶生于悔吝,要其终而言,则悔吝著而为吉凶也。
阳卦多阴,阴卦多阳。
本义 震坎艮为阳卦,皆一阴二阴,巽离兑为阴卦,皆一阴二阳。
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偶。
本义 凡阳卦皆五画,凡阴卦皆四画。
集说 韩氏伯曰:夫少者多之所宗,一者众之所归,阳卦二阴,故奇为之君,阴卦二阳,故偶为之主。
陈氏埴曰:二偶一奇,即奇为主,是为阳卦,二奇一偶,即偶为主,是为阴卦,故曰“阳卦多阴,阴卦多阳。”案 “阳卦奇,阴卦偶”。言阳卦主奇,阴卦主偶也,须如韩氏陈氏之说,乃与下文相应。
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本义 君,谓阳。民,谓阴。
此第四章。
集说 朱氏震曰:阴阳二卦,其德行不同何也,阳卦一君而遍体二民,二民共事一君,一也,故为君子之道,阴卦一民共事二君,二君共争一民,二也,故为小人之道。
吴氏曰慎曰:阳卦固主阳也,而阴卦亦主阳,可见阳有常尊也。
案 此章是释“彖者材也”之义,而原其理于一也,自八卦始成而分阴分阳,一奇则为阳卦者,以其一君二民,是君之权出于一,君为主也,君为主,则君子之道行,故曰“君子之道。”一偶则为阴卦者,以其二君一民,是君之权出于二,反若民为主也,民为主,则小人之道行,故曰“小人之道。”古今言《易》者,曰阳为君子,阴为小人,盖以为善恶淑慝之称焉,岂知阴阳不可以相无,如有君不可以无民,乌有善恶淑慝之分哉,唯其君之道,一而有统,则民之众,翕然从令,岂非君子之道乎,若君之道二而多门,则民之卑,各行其私,岂非小人之道乎,善恶淑慝,由此而生,吉凶治乱,由此而 《易》曰:“幢幢往来,朋从尔思。”予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本义 引《咸》九四爻辞而释之,言理本无二,而殊涂百虑,莫非自然,何以思虑为哉,必思而从,则所从者亦狭矣。
集说 韩氏伯曰:天下之动,必归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
孔氏颖达曰:此一之为道为可尚,结成前文阳卦,以一为君,是君子之道也。
徐氏几曰:涂虽殊而归同,则往来自不容无,而加之憧憧则私矣,虑虽百而致一,则思亦人心所当有,而局于朋从则狭矣。
蔡氏清曰:天下感应之理,本同归也,但事物则千形万状,而其涂各殊耳,天下感应之理,本一致也,但所接之事物不一,而所发之虑,亦因之有百耳,夫虑虽百而其致则一,涂虽殊而其归则同,是其此感彼应之理,一出于自然而然,而不必少容心于其间者,吾之应事接物,一唯顺其自然之理而已矣,“天下何思何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本义 言“往”、“来”、“屈”、“信”,皆感应自然之常理,加憧憧焉则入于私矣,所以必思而后有从也。
集说 张子曰:屈信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之伪也。
《朱子语类》云:“日往则月来”一段,乃承上文“憧憧往来”而言,往来皆人之所不能无,但憧憧则不可。
案 夫子引此爻,是发明贞一之理,故亦从天地日月说来,日月有往来,而归于生明,所谓贞明者也。寒暑有往来,而归于成岁,所谓贞观者也。天下之动,有屈有信,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本义 因言屈信往来之理,而又推以言学亦有自然之机也,精研其义,至于入神,屈之至也,然乃所以为出而致用之本,利其施用,无适不安,信之极也,然乃所以为人而崇德之资,内外交相养,互相发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复明上往来相感,屈信相须,尺蠖之虫,初行必屈,言信必须屈也,龙蛇初蛰,是静也,以此存身,言动必因静也,圣人用精粹微妙之义,入于神化,寂然不用,乃能致其所用,先静后动,是动因静而来也,利己之用,安静其身,可以增祟其德,此亦先静后动,动亦由静而来也。
《朱


子语类》云:且如“精义入神”,如何不思,那致用的却不必思,致用的是事功,是效验。
俞氏琰曰:精研义理,无毫厘之差,而深造于神妙,所以致之于用也。见于用而利,施于身而安,所以为崇德之资也。“精义入神”,内也;“致用”,外也,自内而达外,犹“尺蠖之屈”以求信也。“利用安身”,外也;“崇德”,内也,即外以养内,亦犹“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蔡氏清曰:利用如何以崇其德,盖外边事事都能迎刃解将去,则胸中所得益深,所造亦远矣,精义以致知言,义者,事理之宜也,入神,只谓到那不容言之妙处,利用以行言,利用故安身,若其用有不利,则亦不能在在皆安,而泰然处之矣,盖躬行心得,自是相关之理。
吴氏一源曰:人皆知信之利,而不知屈之所以利也,故以“尺蠖”、“龙蛇”明之,专言屈之利以示人,正欲人养静以一动,无感以待感也。
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本义 下学之事,尽力于精义利用,而交养互发之机,身不能己,自是以上,则亦无所用其力矣,至于“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而自致耳,然不知者往而屈也,自致者来而信也,是亦感应自然之理而已。张子曰:气有阴阳,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
此上四节,皆以释《咸》九四爻义。
集说 孔氏颖达曰:“精义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此二者皆人理之极,过此二者以往,则微妙不可知,穷极微妙之神,晓知变化之道,乃是圣人德之盛极也。
张子曰:“精义入神”,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利用安身”,素豫吾外,致养吾内也。“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又曰:气有阴阳,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其在人也,知义用利,则神化之 又曰:穷神,是穷尽其神也。入神,是仅能入于神也,言人如自外而入,义固有浅深。
《朱子语类》云:“穷神知化”德之盛,这“德”字只是上面“崇德”之“德”,德盛后便能“穷神知化”,便如聪明睿知皆由此出,自诚而明相似。
又云;“穷神知化”,“化”是逐些子挨将去底,一日复一日,一月复一月,节节挨将去,便成一年。“神”是一个物事,或在彼,或在此,当其在阴时,全体在阴,在阳时,全体在阳,都只是这一物,两处都在不可测,故谓“神”。横渠言:一故神,两故化。又注云:两在故不测。这说得甚分晓。
又云:“天下何思何虑”一句,便先打破那个思字,却说“同归殊涂,一致百虑”,又再说“天下何思何虑”,谓何用如此“憧憧往来”,“尺蠖”、“龙蛇”之屈信,皆是自然底道理,不往则不来,不屈则亦不信也。今之为学,亦只是如此。“精义入神”,用力于内,乃所以致用乎外,“利用安身”,求利乎外,乃所以崇德乎内,只是如此作将去,虽至于穷神知化地位,亦只是德盛仁熟之所致,何思何虑之有。
蔡氏清曰:“未之或知”者,不容于有思,不容于有为也,神以存主处言,化以运用处言,其神化者,亦岂出于精义利用之外哉,其始有待于思为,则曰精义利用,其终无待于思为,则曰“穷神知化”,所造有浅深,理则无精粗也。
张氏振渊曰:未有下学功夫不到,而顿能上达者,神化功夫,正在精义利用作起,此正实落下手处,即造到神化地位,不过精义利用,渐进渐熟耳,德盛不是就穷神知化上赞他德之盛,唯德盛方能“穷神知化。”案 “精义入神”,则所知者精深,穷理之事也。“利用安身”,则所行者纯熟,尽性之事也。“穷神”则不止于入神,其心与神明相契者也,‘知化”则不止于利用,其事与造化为徒者也,至命之事也,穷理尽性,学者所当用力,至命则无所用其力矣,故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又案 此章是释“爻者效天下之动”之义,而原其理于一也,自此以下十一爻,皆是发明此意,而此爻之义,尤为亲切,盖感应者动也,不可逐物憧憧,而唯贵于贞固其心者一也,所以然者,此心此理,一致同归,本不容以有二也,故首以此爻,而以致一恒心两爻终焉。
《易》曰:“团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邪?本义 释《困》六三爻义。
集说 《朱于语类》云:有著力不得处,若只管著力去作,少间去作不成,他人便道自家无能,便是辱了名。
本义 括,结碍也。此释《解》上六爻义。
集说 韩氏伯曰:括,结也。君子待时而动,则无结阂之患也。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本义 此释《噬嗑》初九爻义。
集说 冯氏椅曰:不以不仁为耻,故见利而后劝于为仁,不以不义为畏,故畏威而后惩于不义。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


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
本义 此释《噬嗑》上九爻义。
集说 董氏仲舒曰: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
吴氏曰慎曰:恶,以己之所行者言,罪,以法之所丽者言。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本义 此释《否》九五爻义。
集说 孔氏颖达曰:所以今有倾危者,由前安乐于其位,自以为安,故致今日危也。
所以今日灭亡者,由前保有其存,恒以为存,故今致灭亡也。所以今有祸乱者,由前自恃有其治理,恒以为治,故今致祸乱也。是故君子今虽获安,心恒不志倾危之事,国虽存,心恒不忘灭亡之事,政虽治,心恒不忘祸乱之事,心恒畏惧其将灭亡,其将灭亡,乃“系于苞桑”之固也。
谷氏家杰曰:养尊处优曰“安”,宗社巩固曰“存”,纲举目张曰“治”。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
本义 此释《鼎》九四爻义。
集说 张氏浚曰:自昔居台鼎之任,德力知三者一有阙,则弗能胜其事,而况俱不 钱氏时曰:古之人君,必量力度德而后授之官,古之人臣,亦必度力度德而后居其任,虽百工胥史,且犹不苟,况三公乎,为君不明于所择,为臣不审于自择,以至亡身危主,误国乱天下,皆由不胜任之故,可不戒哉。
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本义 此释《豫》六二爻义,《汉书》吉之之间有凶字。
集说 孔氏颖达曰:动,谓心动,事动,初动之时,其理未著,唯纤微而已,已著之后,则心事显露,若未动之先,又寂然顿无,几是离无入有,在有无之际,故云“动之微”也。直云古不云凶者,凡豫前知几,皆向吉而背凶,违凶而就吉,无复有凶,故特云吉也,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则无。
崔氏憬曰:此爻得位于中,于豫之时,能顺以动而防于豫,如石之耿介,守志不移,虽暂豫乐,以其见微而不终日,则能“贞吉”,“断可知矣”。
张子曰:“知几”者,为能以屈为信。
《朱子语类》云:上交贵于恭逊,恭则便近于谄,下交贵于和易,和则便近于渎,盖恭与谄相近,和与渎相近,只争些子便至于流也。
又云:“几者动之微”,是欲动未动之间,便有善恶,便须就这处理会,若到发出处,便怎生奈何得,所以圣贤说谨独,便都是要就几微处理会。
项氏安世曰:谄者本以求福,而祸常基于谄,渎者本以交欢,而怨常起于渎,《易》言“知几”,而孔子以不谄不渎明之,此真所谓“知几者”矣,欲进此道,唯存察之密,疆界素明者能之,此所以必归之于“介如石”者与。
何氏楷曰;“知微知彰”,微而能彰,“介于石”也。“知柔知刚”。柔而能刚,“不终日”也。
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本义 殆,危也。庶几,近意,言近道也,此释《复》初九爻义。
集说 虞氏翻曰:“复以自知”,“自知”者明,谓颜子不迁怒,不贰过,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也。
侯氏行果曰:失在未形,故有不善,知则速改,故无大过。
《朱子语类》云:或以几为因上文“几”字而言,但《左传》与《孟子》“庶几”两字,都只作“近”字说。
项氏安世曰:于微而知其彰,于柔而知其刚,盖由用心之精,烛理之明,是以至此。
欲进此者,当自颜子始,毫厘丝忽之过,一萌于方寸之间,可谓“微”矣。而吾固已了然而见之,可谓“柔”矣。而吾已斩然而绝之,此章内十一爻,虽各为一段,而意皆相贯,此爻尤与上爻文意相关。
陆氏振奇曰:诚则明者,“知几”之神,由介石来也,明则诚者,不远之复,由真知得也,在《豫》贵守之固,故日“贞吉”,在《复》贵觉之早,故曰“元吉”。
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本义 絪緼,交密之状。醇,谓厚而凝也。言气化者也,化生,形化者也,此释《损》六三爻义。
集说 侯氏行果曰:此明物情相感,当上法“姻緼”“化醇”致一之道。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本义 此释《益》上九爻义。
此第五章。
集说 项氏安世曰:“危以动则民不与”,党


与之与,“无交而求则民不与”,取与之与也。
又曰:以“《易》”对“惧”,其义可见,直者其语“《易》”,曲者其浯“惧”,乾之所以“《易》”者;以其直也。
郭氏鹏海曰:事不顺理,从欲唯危,为“危以动。”心知非理,自觉惶恐,为“惧以语”,恩非素结,信非素孚,为“无交而求”。
总论 叶氏良佩曰:下十爻,皆承《咸》九四而言。
吴氏一源曰:《咸》后十爻,皆发明理之贞一而不憧憧耳,往来屈信无二致也。天地,所以成造化,圣人所以臻造化,推之事事物物,莫不皆然,故知动静之一致,则能藏器而时动,知小大之一致,则能谨小以无咎,知安危之一致,则能危以保其安,各显微之一致,则能见几而作,不远而复,知损益之一致,则能损而得友,彼非所困而困非所任而任,忽小而恶积,求益而或击,皆昧于屈信之义以取凶耳。
案 此上三章,申吉凶效动而归于贞一之理。第三章,统论彖爻也。第四章,举彖所以取材之例。第五章,举爻所以效动之例也。盖卦有小大辞有险易,故凡卦之以阳为主,而阳道胜者,皆大卦也,以阴为主,而阴道胜者,皆小卦也,其原起于八卦之分阴 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本义 诸卦刚柔之体,皆以乾坤合德而成,故曰“乾坤《易》之门”。撰,犹事也。
集说 荀氏爽曰:阴阳相易,出于乾坤,故曰“门”。
叶氏良佩曰:此章论文王系辞之义,故首节先本伏羲卦画而言之。
何氏楷曰:有形可拟,故曰“体”,有理可推,故曰“通”。“体天地之凌’’承“刚柔有体”言,两“体”字相应,“通神明之德”,承“阴阳合德”言,两“德”字相应。
其称名也,杂而不越,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邪。
本义 万物虽多,无不出于阴阳之变,故卦爻之义,虽杂出而不差缪,然非上古淳质之时思虑所及也,故以为衰世之意,盖指文王与纣之时也。
集说 《九家易》曰:名,谓卦名。阴阳虽错,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踰越。
侯氏行果曰:《易》象考其事类,但以吉凶得失为主,则非淳古之时也,故云衰世之意耳,言“邪”,示疑不欲切指也。
《朱子语类》:问;“其称名也,杂而不越”,是指系辞而言,是指卦名而言。曰:他下面两三番说名,后又举九卦说,看来只是谓卦名。
又云:其衰世之意邪,伏羲画卦时,这般事都已有了,只是未曾经历,到文王时,世变不好,古来未曾有底事都有了,他一一经历这崎岖万变过来,所以说出那卦辞。
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
本义 “而微显”,恐当作“微显而”,“开而”之“而”,亦疑有误。
集说 郭氏雍曰:当名,卦也。辨物,象也。正言,彖辞也。断辞,系之以吉凶者也。
《朱子语类》云:“微显阐幽”,‘幽”者不可见,便就这显处说出来,“显”者便就上面寻其不可见底,教人知得。又曰:如“显道神德行”相似。
又云:“微显阐幽”,是将道来事上看,言那个虽是粗的,然皆出于道义之蕴,“微显”所以“阐幽”,“阐幽”所以“微显”,只是一个物事。
吴氏澄曰:“彰往”,即“藏往”也,谓明于天之道,而彰明已往之理。“察来”,即“知来”也,谓“察于民之故”,而察知未来之事。“微显”,即“神德行”也,谓以人事之显,而本之于天道,所以微其显。“阐幽”,即显道也,谓以天道之幽,而用之于人 蔡氏清曰:人事粗迹也,《易》书有以微之,盖于至著之中,寓至微之理也,天道至幽也,《易》书有以阐之,盖以至微之理,寓于至著之象也。
案 “彰往察来”,“微显阐幽”,承首节伏羲卦画言。“当名辨物,正言断辞”,承次节文王卦名言,而因及乎辞也。“彰往察来”,即所谓“体天地之撰。”“微显阐幽”,即所谓“通神明之德”。“当名”者,即所谓“称名杂而不越”也。命名之后,又复辩卦中所具之物,以系之辞而断其占,则所谓彖也,文王因卦画而为之名辞,故曰“开而”,有画无文易道未开也。
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
本义 肆,陈也。贰,疑也。
此第六章,多阙文疑字,不可尽通,后皆放此。,集说 程氏敬承曰:理贞夫一而民贰之,有失得故“贰”也,“明失得之报”,则天下晓然归于理之一,而民行济矣,“济”者,出之陷溺之危,而措之安吉之地,此其所以为衰世之意邪。
案 “称名小取类大”,以卦名言;“旨远辞文”,以蒙辞言;“其言曲而中”,又申旨远辞文之意,旨远则多隐约,故“曲”也。辞文则有条理,故中也。其事“肆而隐”,又申名小类大之意,小名则事物毕具,故“肆”也。类大则义理包涵,故“隐”也。
总论 项氏安世曰:此章专论《易》之彖辞,《易》不过乾坤二画,乾坤即阴阳刚柔也,凡


《易》之辞,其称名取类,千汇万状,大要不越于二者,而其所以系辞之意,则为世衰道微,与民同患,不得已而尽言之耳,此断辞之所以作也。断辞,即彖辞也。
《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本义 夏商之末,《易》道中微,文王拘于羡里而系彖辞,《易》道复兴。
集说 孔氏颖达曰:《易》之爻卦之象,则在上古伏羲之时,但其时理尚质素,直观其象,足以垂教,中古之时,事渐浇浮,非象可以为教,故爻卦之辞,起于中古,此之所论,谓《周易》也,身既忧患,须垂法以示于后,以防忧患之事。
吴氏澄曰:羲皇之《易》,有画而已,三画之卦虽有名,而六画之卦未有名,文王始名六画之卦,而系之以辞,易道几微,至此而复兴也,卦名及辞,皆前此所未有,故不云述而云作,作《易》在羡里时,故云其有忧患乎,盖于名卦而知其有忧患也,下文举九卦之名,以见其忧患之意。
谷氏家杰曰:“忧患”二字,以忧患天下言,乃吉凶同患意,民志未通,务未成,圣人切切然为天下忧患之,于是作《易》,故《易》皆处忧患之道。
何氏楷曰:圣人之“忧患”者,“忧虑”天下之迷复也,乃其处困又何“忧患”焉,是故《易》者,所以“忧患”天下之“忧患”也。
本义 履,礼也。上天下泽,定分不易,必谨乎此,然后其德有以为基而立也。谦者,自卑而尊人,又为礼者之所当执持而不可失者也。九卦皆反身修德以处忧患之事也,而有序焉。基所以立,“柄”所以持,复者心不外而善端存,恒者守不变而常且久,惩忿窒慾以修身,迁善改过以长善,困以自验其力,井以不变其所,然后能巽顺于理以制事变也。
集说 郑氏康成曰:辨,别也,遭闲之时,君子固穷小人则滥,德于是别也。
干氏宝曰:柄所以持物,谦所以持礼者也。
《朱子语类》:问:“巽”何以为“德之制”?曰:巽为资斧,“巽”多作断制之象,盖“巽”字之义,非顺所能尽,乃顺而能入之义,是入细直彻到底,不只是到皮子上,如此方能断得杀,若不见得尽,如何可以行权。
陆氏九渊曰:上天下泽,尊卑之义,礼之本也,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皆本诸此。
“履德之基”,谓以行为德之基也。基,始也。德,自行而进也。不行则德何由而积,有而不居为谦,谦者不盈也,盈则其德丧矣,常执不盈之心,则德乃日积,故曰“德之柄”。既能谦,然后能复,复者阳复,为复善之义,人性本善,其不善者迁于物也,知物之为害而能自反,则知善者乃吾性之固有,循吾固有而进德,则沛然无它适矣,故曰“复德之本也”。知复则内外合矣,然而不常则其德不固,所谓虽得之必失之,故曰“恒德之固也”。君子之修德,必去其害德者,则德日进矣,故曰“损德之修也”。善日积则宽裕,故日“益德之裕也”。不临患难难处之地,未足以见其德,故曰“困德之辨也。”井以养人利物为事,君子之德亦犹是也,故曰“井德之地也”。夫然可以有为,有为者常顺时制宜,不顺时制宜者,一方一曲之士,非盛德之事也,顺时制宜,非随俗合污,如禹稷颜子是已,故曰“巽德之制也”。
陈氏琛曰:“德之基”,就积行上说;“德之本”,就心里说,要当有辨,“德之固”,是得寸守寸,得尺守尺,“德之地”,则全体不穷矣,亦要有辨。
卢氏曰:基与地有别,基小而地大,基是初起脚跟,积累可由此而上,地是凝成全体,施用之妙,皆由此而出也。
履和而至,谦尊而光,复小而辨于物,恒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困穷而通,井居其所而迁,巽称而隐。
本义 此如书之九德,礼非强世,然事皆至极,“谦以自卑”,而尊且光,复阳微而不乱于群阴,恒处杂而常德不厌,损欲先难,习熟则《易》,益但充长,而不造作,困身困而道亨,井不动而及物,巽称物之宜而潜隐不露。
集说 韩氏伯曰:“和而不至”,从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微而辨之,不远 程子曰:“益长裕而不设”,谓固有此理而就上充长也,“设”是撰造也,撰造则为伪也。
《朱子语类》云:“称而隐”,是巽顺恰好底道理,有隐而不能称量者,有能称量而不能隐伏不露形迹者,皆非巽之道也,“巽德之制也”,“巽以行权”,都是此意。
陆氏九渊曰:“履和而至”,兑以柔悦承乾之刚健,故“和”。天在上,泽处下,理之至极不可易,故“至”。君子所行,体履之义,故“和而至”。“谦尊而光”,不谦则必自尊自耀,自尊则人必贱之,自耀则德丧,能谦则自卑自晦,自卑则人尊之,自晦则德益光显,“复小而辨于物”,复贵不远,言动之微,念虑之隐,必察其为物所诱与否,不辨于小,则将致悔咎矣。“恒杂而不厌”,人之生,动用酬酢,事变非一,人情于此多至厌倦,是不恒其德者也。能恒者虽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人情逆之则难,顺之则《易》,凡抑损其过必逆乎情,故“先难。”既损抑以归于善,则顺乎本心,故


“后《易》”。“益长裕而不设”,益者迁善以益己之德,故其德长进而宽裕。设者,侈张也。
有侈大不诚实之意,如是则非所以为益也。“困穷而通”,不修德者,遇穷困则陨获丧亡而已,君子遇穷困则德益进,道益通。井居其所而迁,如君子不以道徇人,故曰“居其所”。而情施济众,无有不及,故曰迁巽。“称而隐”,巽顺于理,故动称宜,其所以称宜者,非有形迹可见,故“隐”。
案 “复小而辨于物”,陆氏盖用韩氏之说,与朱子异,然朱子之义为精。
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恒以一德,损以远害,益以兴利,困以寡怨,井以辨义,巽以行权。
本义 寡怨,谓少所怨尤。辨义,谓安而能虑。
此第七章,三陈九卦,以明处忧患之道。
集说 虞氏翻曰:礼和为贵,故“以和行”也,有不善朱尝不知,故“自知”也,恒立不《易》方,故“一德”也。
欧阳氏修曰:君子者天下係焉,一身之损益,天下之利害也,君子之自损,忿欲耳,自益,迁善而改过耳,然而到其忿欲者,岂止一身之损哉,天下有被其害矣,迁善而改过,岂止一身之益哉,天下有蒙其利矣。
《朱子语类》:问:“巽以行权”,“权”是逶迤曲折以顺理否?曰:然。“巽”有人之义,巽为风,如风之人物,只为巽便能人,义理之中,无细不入,又问“巽称而隐”,隐亦是人物否。曰:“隐”便是不见处。
又云:见得道理精熟后,于物之精微委曲处,无处不入,所以说“巽以行权”。
又云:“兑见而巽伏”,“权”是隐然作底事物,若显然地作,却不成行权。
陆氏九渊曰:“履以和行”,行有不和,以不由礼故也,能由礼,则和矣。“谦以制礼”,自尊大则不能由礼,卑以自牧,乃能自节制以礼。“复以自知”,自克乃能复善, 王氏应麟曰:“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何氏揩曰:以,用也。履者,礼也。用礼以约之,而制作始和,此履所以为“德之基”也,所贵乎礼者以其为德之品节也,然唯让为礼之实,不让不为礼,故用“谦以制之”,此谦所以为“德之柄”也。
总论 项氏安世曰:此章亦论彖辞,凡彖辞之体,皆先释卦名,次言两卦之体,末推卦用,故此章之序亦然,以为观彖者之法也。
胡氏炳文曰;上经自《乾》至《履》九卦,下经自《恒》至《损》、《益》亦九卦,上经《履》至《谦》五卦,下经《益》至《困》、《井》亦五卦。
上经《谦》至《复》又九卦,下经《井》至《巽》又九卦,上经自《复》,而后八卦而为下经之《恒》,下经自《巽》而《未济》,亦八卦《复》为上经之《乾》,上下经对待,非偶然者。
叶氏良佩曰:此章二陈九卦,专言卦也,《易》道屡迁一章,专言爻也。
案 此上二章,申象之动乎内,而吉凶见乎外也。六十四卦之象,皆以乾坤交错而成,中涵天地变化之道,鬼神微妙之德,是所谓“动乎内者”也,及圣人命之以名,系之以辞,于是吉凶之义昭然见矣。六十四卦之名,或曰伏羲所命,或曰文王所命,盖自夫子之时而已疑也,但以其所取事类观之,知其非上古淳质时所有,则为文王命名,可以理推,“名当”,则卦爻之物可辨,因“正言”其是非,而吉凶之辞可断,向之“体天地之撰”,而有以“彰往察来”,“通神明之德”,而有以“微显阐幽”者,至是而大备矣,“名杂而不越”,故所称者小而义则大,彖所以发其蕴也,故寓意深远而辞则文,指远辞文,故言虽“曲而中”,名小类大,故事虽“肆而隐”,盖由于世衰民疑,而将以济其行,故非探赜索隐,无以尽其变也,非周事体物,无以恬其心也,夫吉凶者失得之报而已矣,故下九卦遂言圣人之所处,以示观彖之例。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本义 远,犹忘也。周流六虚:谓阴阳流行于卦之六位。
百五十四赞当昼,三百五十四赞当夜,昼底吉,夜底凶,吉之中又自分轻重,凶之中又自分轻重,《易》却不然,有阳居阳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阴居阴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有应而吉底,有有应而凶底,是“不可为典要”之书也,是有那许多变,所以如此。
蔡氏渊曰:屡迁,谓为道变通而不滞乎物,自“《易》之为书”至“屡迁”,此总言为书为道,以起下文之意也。自“变动不居”至“唯变所适”,言《易》道之屡迁也。
不居,犹不止也。六虚,六位也。位未有爻曰“虚”,卦虽六位,而刚柔爻画往来如寄,故以“虚”言。或自上而降,或由下而升,上下无常也,柔来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刚柔相《易》也。典,常也。要,约也。其屡变无常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而已。
吴氏曰慎曰:“不可为典要”,变无方也,既有典常,理有定也,故曰《易》者变:《易》也,不《易》也。
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
本义 此句未详,疑有脱误。
集说 韩氏伯曰:


明出入之度,使物知外内之戒也。
潘氏梦旂曰:《易》虽“不可为典要”,而其出入往来,皆有法度,而非妄动也,故卦之外内,皆足以使人知惧。
蔡氏清曰:卦爻所说者,皆利用出入之事,其出入也,皆必以其法。法者,事理当然之则也,使人人而在内,出而在外,皆知有法而不敢妄为,是使知惧也,知惧必以度。
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
本义 虽无师保,而常若父母临之,戒惧之至。
集说 虞氏翻曰:“神以知来”,故明忧患,“知以藏往”,故知事故。
苏氏轼曰:忧患之来,苟不明其故,则人有苟免之志而怠,故易明忧患,又明其所以致之之故。
朱氏震曰:又明于己之所当忧患,与所以致忧患之故,无有师保教训而严惮之,有如父母亲临而爱敬之,见圣人之情也。
赵氏振芳曰:不特使人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所以致忧患之故,谆谆然与民同患,与民同忧,不止如师保之提命,且直如父母之俨临行,故不虚行也。
孔氏颖达曰:虽千变万化,“不可为典要”,然循其辞,度其义,原寻其初,要结其终,皆“唯变所适!”是其常典也。
邵子曰:既有典常,常也,不可为典要,变也。
总论 项氏安世曰:此章专论《易》之爻辞,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二句,一章大指,自“变动不居’至“唯变所适”,言“屡迁”也,爱之无所不至,虑之无所不周,故训之无所不切也。
案 “无有师保,如临父母”,朱氏赵氏之说甚善,盖上文言“出入以度”,则人知畏惧,严惮之如师保,及观其示人忧患之故,恳切周尽,使闻之者,不知严惮而但感其慈爱,此圣人之情,所以为至也。无有者,非无师保也,人之意中,“无有师保”也。
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本义 方,道也。始由辞以度其理,则见其有典常矣,然神而明之,则存乎其人也。
此第八章。
集说 虞氏翻曰:“其出入有度”,故“有典常”,“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言而信”,谓之德自“出入以度”至“道不虚行”,言“不可远”也,唯其屡迁,故虚而无常,“不可为典要”,唯其不可远,故有度有方有典有常,而不可虚,方其率之也,则谓之辞,及其行之也,则谓之道,辞之所指,即道之所迁也,人能循其不可远之理,则屡迁之道得矣。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
本义 质谓卦体,卦必举其始终而后成体,爻则唯其时物而已。
集说 韩氏伯曰:质,体也。卦兼始终之义也。
孔氏颖达曰:物,事也。一卦之中,六爻交相杂错,唯各会其时,各主其事。
吴氏澄曰:质谓卦之体质,文王原卦义之始,要卦义之终,以为卦之体质,各名其卦而系彖辞也,爻之为言交也,周公观六位之交错,唯其六爻之时,各因其义而系爻辞也,此章言六爻,而六爻统于彖,故先言彖,乃说六爻也。
谷氏家杰曰:此章虽兼卦爻,实以卦引起爻,专重在爻上。
何氏楷曰:此章统论爻画,而归重于彖辞,说《易》之法,莫备于此,《易》之为书纲纪在卦,卦必合爻之全而后成卦,一画不似,便成他局,圣人之系卦为之推原其始,要约其终,弥纶全卦之理,如物之有体质,至于系爻,则唯相其六位之时而导之宜,因其阴阳之物而立之像,然其大指,要不过推演彖辞之意。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
本义 此言初上二爻。
集说 干氏宝曰:初拟议之故难知,卒终成之,故易知,本来势然也。
孔氏颖达曰:“初辞拟之”者,复释“其韧难知”也,以初时拟议其始,故“难知”也,“卒成之终”者,复释“其上易知”也,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终竞,故“易 吴氏澄曰:“初”与“终”为对,“拟之”与“卒成之”为对,两句文法,颠倒相互。
案 讲家以难知易知属学《易》者,“拟之”“卒成”属作《易》者,然圣人作易六爻之条理,挥成于心,岂有难易哉,故“初辞拟之”“卒成之终”两句,是申上两句,皆当属学《易》者说。
若夹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本义 此谓卦中四爻。
案 “杂”字“撰”字“辨”字,亦当属学《易》者。说“杂”者,参错其贵贱上下之位也。撰者,体察其则柔健颗之德也,德位分而是非判矣。辨者,剖别之于象,以考验之于辞也。
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本义 彖统论一卦六爻之体。
集说 苏氏轼曰:彖者,常论其用事之爻,故观其彖,则其余皆彖爻之所用者也。
吴氏澄曰:章首第一句言彖,第二句总言六爻,此一节又总言六爻而归重于彖,盖为结语与章首起语相始终。
案 彖辞之系,文王盖统观六爻以立义者,如《屯》则以初为侯,《蒙》则以二为师,《师》则以二为将,《比》则以五为君,其义皆先定于彖,爻辞不过因之而随爻细别耳,其爻之合于卦义者吉,不合于卦义者凶,故彖辞


为纲领,而爻其目也,彖辞为权衡,而爻其物也,总之于纲,则目之先后可知,审之于权衡,则物之轻重可见,夫子彖传,既参错六爻之义以释辞,示人卦爻之不相离矣,于此又特指其要而切言之,读《易》之法,莫先于此。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本义 此以下论中爻,同功,谓皆阴位。异位,谓远近不同,四近君,故“多惧”,柔不利远,而“二多誉”者,以其“柔中”也。
集说 崔氏憬曰:此重释中四爻功位所宜也,二四皆阴位,阴之为道,近比承阳,故“不利远”矣,二远阳虽则不利,其要或有无咎者,以柔居中,异于四也。
苏氏轼曰:近于五也,有善之名,而近于君则惧矣,故二之善宜著,四之善宜隐。
程氏迥曰:《易》以六居五,以九居二,为卦十有六,虽为时不同,其十有五皆吉,谓人君柔中虚己,而任刚德之臣,其臣亦以刚中应之也。
吴氏澄曰:二与四同是阴位,若皆以柔居之,则六二六四,同是以柔居阴,故曰“同功”。然其位则有远近之异,五者一卦之尊位,故远近皆自五而言,二与五应为远,四与五比为近,以位之远近有异,而其善亦不同,远者意气舒展而多誉,近者势分逼迫而多惧,多者,谓不尽然而若此者众尔,“近也”二字,释“四多惧”,谓四之所以惧,不 何氏楷曰:月远日则光满,近则光微,此“多誉”、“多惧”之说也。
案 吴氏说亦详密,但以二之誉,四之惧,专为以柔居柔者,三之凶,五之功,专为以刚居刚者,则于经意犹偏,盖圣人之言举其一隅,则可以三隅反,“多誉”“多惧”,以二四之位言,不论刚柔居之,皆“多誉”“多惧”也,多凶多功,以三五之位言,亦不论刚柔居之,皆多凶多功也。下文言“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则可见二虽多誉,而九二尤善于六二,四既多惧,而九四尤甚于六四也,又言“其柔危其刚胜邪”,则可见三虽多凶,而九三犹善于六三,五虽多功,而六五犹让于九五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为六二言,而九二在其中,并六四、九四皆在其中,其柔危,为六三言,而九三在其中,并六五、九五亦在其中,此圣言之所以妙。
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本义 三五同阳位,而贵贱不同,然以柔居之则危,唯刚则能胜之。
此第九章。
集说 侯氏行果曰:三五阳位,阴柔处之,则多凶危,则正居之,则胜其任,言“邪”者不定之辞也,或有柔居而吉者,得其时也。
崔氏憬曰:三处下卦之极,居上卦之下,而上承天子,若无含章之美,则必致凶,五既居中不偏,贵乘天位,以道济物,广被寰中,故“多功”也。
吴氏澄曰:三与五同是阳位,若皆以刚居之,则九三九五,同是以刚后阳,故曰“同功”,然其位则有贵贱之异,贱者,刚居刚为太过而多凶;贵者,刚居刚为适宜而多功。
“二多誉”“四多惧”之上,有“其善不同”一句,而“三多凶五多功”之上无之者,誉惧虽不同,而皆可谓之善,凶则不可谓善矣,故不言也。“贵贱之等也”五字,释“三多凶”,谓三之所以凶,不能如五之功者,盖贵贱有等,贱者不与贵者同故也。“其柔危”以下,释“五多功”,五为尊位,以柔居之,则不胜其任而危,惟刚居之,则能胜其任而有功也。
胡氏炳文曰:其柔危,其刚胜,专为三言也。
蔡氏清曰:或远或近,或贵或贱,此所谓“爻有等,故曰物者”,是为杂物,或柔中,或不中,或多誉,或多惧,或多凶,或多功,又或柔危而刚胜,此所谓撰德也。而“辨是与非”,举具其中矣。
案 柔危刚胜,吴氏以为指五,胡氏以为指三,侯氏兼之,须分别融会,乃得经意。
总论 何氏楷曰:章末复举中爻,所以略初上不言者,盖初上非用事之地,故所重在时位,中四爻用事之地,故唯重在德行也。若夫卦主在初上者,则不可以此例论,此章为《易》之凡例,求卦爻之义者,执此以求之而已,然仅曰要曰多曰过半,则虽圣人 案 此上二章,中爻之动乎内,而吉凶见乎外也,道屡迁者,于“周流六虚”见之,无常相易,所谓“周流”者也,“唯变所适”,所谓“屡迁”者也,此则爻之动乎内者,及系辞而吉凶见,则使人于日用出入之间,各循乎法度而知惧,盖凛乎师保之严矣,再观其开示人以忧患,与其所以至忧患之故,不啻父母之谋其子孙者,又使人无有师保之严,但如临父母之亲而已,夫是以由其辞而揆之,则不可为典要者,未尝不有典常,而欲体其道而行之,则所谓不可远者,又存乎其人之不远于道也,下文遂以辞之典常言之,大约初上虽无位,而为事之始终,自二至五,则居中而正,为用事之位,玩辞者,拟其初,竟其终,参合其物理,以辨其是非而求其备,此学《易》之法也,然彖者括始终以立体,而爻则其趋时之物而已,故知者观彖辞而爻义已大半得,此又学《易》之要也,又举中四爻而申之,以见凡当位用


事,则有誉有惧,有凶有功,非初上无位而或在功过之外者比也,圣人所谓明忧患与故者,于此尤谆谆焉。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本义 三画已具三才,重之故六,而以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
集说 项氏安世曰:言圣人所以兼三才而两之者,非以私意傅会三才之道,自各有两,不得而不六也。
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本义 道有变动,谓卦之一体。等,谓远近贵贱之差。相杂,谓刚柔之位相间,不当,谓爻不当位。
此第十章。
集说 陆氏绩曰:天道有昼夜日月之变,地道有刚柔燥湿之变,人道有行止动静吉凶善恶之变,圣人设爻以效三才之变动,故谓之爻者也。
孔氏颖达曰:三才之道,既有变化移动,故重画以象之,而曰爻也。物者,物类也。
爻有阴阳贵贱等级,以象万物之类,故谓之物也。若相与聚居,间杂成文,不相妨害,则吉凶不生,由文之不当相与聚居,不当于理,故吉凶生也。
张子曰:故曰爻,爻者交杂之义。
项氏安世曰:“爻有等”者,初二三四五上也。‘物相杂”者,初三五与二四上,阴阳相同也。“文不当”者,九居阴位,六居阳位也。
李氏筒曰:一则无变无动,兼而两之,故三才之道,皆有变动,以其道有变动,故名其画口爻。爻者,效也,言六画能效天下之动也。爻有贵贱上下之等,故曰物。物有九六杂居刚柔之位,则成文,交错之际,有当不当,吉凶由是生焉。
汪氏咸池曰:文既相杂,岂能皆当,故有以刚居柔,以柔居刚,而位不当者,亦有 何氏楷曰:不当者非专指阳居阴位,阴居阳位也,卦情若淑,或以不当为吉,卦情若慝,反以当位为凶,要在随时变易得其当而已。
吴氏曰慎曰:以时义之得为当,时义之失为不当,不以位论。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
本义 危惧故得平安,慢易则州顷覆,易之道也。
此第十一章。
集说 张氏拭曰:既惧其始,使人防微杜渐,又惧其终,使人持盈守成,要之以无咎而补过,乃易之道也。
高氏攀龙曰:一部《易》原始要终,只是敬惧无咎而已,故曰“惧以终始”。“无咎者,善补过也”,《易》中凡说有喜有庆吉元吉,都是及于物处,若本等只到了无咎便好。
赵氏光大曰:“危者使平”二句,即是辞危处,使之不可作《易》使之,言由危而平者,危使之也,言其理之必然,若有以使之也,《易》之道,与“其道甚大”“道”字正相应。
何氏楷曰:使者,天理之自然,若或使之也,所谓殖有礼,覆昏暴,天之道也。
案 此上二章,申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也。所谓变者,生于三才之道,以两而行,交合相济,迭用不穷也,写之于易,则以其两相交也,而名为爻。所处之位不同也。而名为物,所以处是位者,又相错也。而名为文,相错则有当有否,而吉凶于此生,大业于此起矣,故曰“功,业见乎变”。虽然,上古之圣,以是济民用焉,而辞未备也,文王当殷商之衰,忘己之忧,而唯世之患,是故其因事设戒者,无非欲人战战兢兢,免于咎而趋于平也,是所谓以身立教,反覆一编之中,千载之上心如见焉,故曰“圣人之情见乎辞”。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
本义 至健则所行无难,故易。至顺则所行不繁,故简。然其于事,皆有以知其难,而不敢易以处之,是以其有忧患,则健者如自高临下,而知其险,顺者如自下趋上,而知其阻,盖虽易而能知险,则不陷不险矣,既简而又知阻,则不困于阻矣,所以能危能惧,而无易昔之倾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乾之德行恒易略,不有艰难以此之故,能知险之所兴,若不易则为险,故行易以知险也,坤之德行恒为简静,不有繁乱以此之故,知阻之所兴,若不简则为阻难,故行简以知阻也。
苏氏轼曰:已险而能知险,已阻而能知阻者,天下未尝有也,是故处下以倾高,则 上,为上所阻,故不敢进。
项氏安世曰:“易”与“险”相反,唯中心易直者能照天下险巇之情,简与阻相反,唯行事简静者,能察天下繁壅之机。
李氏简曰:两险相疑,两阻相持,则险不能知险,知天下之至险者,至易者也,阻不能知阻,知天下之至阻者,至简者也。
胡氏炳文曰:前言乾坤之易简,此言乾坤之所以为易简,盖乾之德行,所以恒易者,何也?乾,天下之至健也,坤之德行,所以恒简者。何也?坤,天下之至顺也。
蔡氏清曰:天下之至健,天下之至顺,犹《中庸》云“天下至诚”、“天下至圣”相似,皆以人言,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此天下之至健者也,安贞之吉,“应地无疆”,此天下


之至顺者也。
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
本义 “侯之”二字衍,“说诸心”者,心与理会,乾之事也。“研诸虑”者,理因虑审,坤之事也。“说诸心”,故有以定吉凶;“研诸虑”,故有以成亹亹。
集说 张子曰:易简故能说诸心,知险阻故能研诸虑。
朱氏震曰:简易者我心之所固有,反而得之,能无说乎,以我所有,虑其不然,能无研乎。
《朱子语类》云:能说诸心,能研诸虑,方始能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凡事见得通透了,自然欢说,既说诸心,是理会得了,于事上更审一审,便是研诸虑,研是吏去研磨,定天下之吉凶,是剖判得这事,成天下之亹亹,是作得这事业。
张氏拭曰:心之说也,不忤子理,虑之研也,不昧于事,则得者为吉,失者为凶,吉凶既定,则凡勉于事功者,莫不弘之不息以成其功矣。
谷氏家杰曰;能说诸心,能研诸虑,二能字应下成能之能,见此理人人具有,唯圣人能说能研耳。
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
本义 “变化云为”,故象事可以知器,“吉事有祥”,故占事可以知来。
集说 苏氏轼曰:言易简者无不知也。
《朱子语类》:问:有许多“变化云为”,又吉事皆有休祥之应,所以象事者于此而知器,占事者于此而知来。曰:是。
何氏楷曰:凡人事之与吉逢者,其先必有祥兆,天人相感,志一之动气也,圣人作《易》,正以迪人于吉,故独以吉事言之,与吉之先见同义。
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集说 《朱子语类》云:“天地设位”四句,说天人合处,“天地设位”,使圣人成其功能,“人谋鬼谋”,则虽百姓亦可与其能,成能与与能,虽大小不同,然亦是小小底造化之功用。
胡氏炳文曰:圣人成天地所不能成之能,百姓得以与圣人所已成之能也。
蔡氏清曰:凡卜筮问《易》者,先须谋诸人,然后乃可问《易》,虽圣人亦然,故《洪范》曰:“谋及卿士,谋及庶人,然后曰谋及卜筮。”又曰:“联志先定,询谋佥同,然后鬼神其依,龟筮协从是也。”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
本义 象,谓卦画。爻彖,谓卦爻辞。
集说 崔氏憬曰:伏羲始画八卦,因而重之,以备万物而告于人也。爻,谓爻下辞。
象,谓卦下辞。皆是圣人之情,见乎系辞,而假爻象以言,坟曰“爻彖以情言”,六爻刚柔相推,而物杂居,得理则吉,失理刚凶,故“吉凶可见”也。
蔡氏清曰:八卦以象告,则刚柔杂居矣,爻彖以情言,则吉凶可见矣。
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
本义 不相得,谓相恶也,凶害悔吝,皆由此生。
集说 崔氏憬曰:远,谓应与不应。近,谓比与不比,或取远应而舍近比,或取近比而舍远应,由此远近相取,所以生悔吝于系辞矣。
项氏安世曰:“爱恶相攻”以下,皆言“吉凶以情迁”之事,而以六爻之情与辞明之,吉凶悔吝利害之三辞,分出于相攻相取相感之三悄,而总属于相近之一情,此四者,爻之情也。命辞之法,必各象其爻之情,故观其辞可以知其情。利害者,商略其事有利有不利也,悔吝则有迹矣,吉凶则其成也,故总而名之曰吉凶。“相感”者情之始交,故以利害言之。“相取”则有事矣,故以悔吝言之。“相攻”则其事极矣,故以吉凶言之。
爱恶远近情伪,姑就浅深分之,若错面综之,则相攻相取相感之人,其居皆有远近,其行皆有情伪,其情皆有爱恶也,故总以相近一条明之。“近而不相得”,则以恶相攻而凶生矣,以伪相感而害生矣,不以近相取而悔吝生矣,是则一近之中,备此三条也。凡爻有比爻,有应爻,有一卦之主爻,皆情之当相得者也,今称近者,正据比爻言之,反以三隅,则远而为应为主者,亦必备此三条矣,但居之近者,其吉凶尤多,故圣人概以近者明之。
吴氏澄曰:害者利之反,凡占曰不利无攸利者害也,近而不相得,则凶害悔吝,其相得,则吉利悔亡无悔无咎从可知也。
胡氏一桂曰:“凡《易》之情”以下,独举近者总言之,近而相取,其情乃不相得, 蔡氏清曰:“爱恶相攻”三句平等说,下文却合言之曰:大抵凡《易》之情,近而相得者为贵,不相得而远者亦无害,唯是近而不相得者则凶,又有害而悔且吝矣。
又曰:“吉凶悔吝利害”六字,大抵吉凶重于利害,利害重于悔吝,故末句先凶次害,又次悔吝,而凡曰吉凶见乎外,吉凶以情迁则皆该利害与悔吝矣。
林氏希元曰:“近而不相得”,是解“远近相取而悔吝生”一句,并“爱恶相攻”两句亦解。盖远近相取而悔吝生,这里分情相得不相得。情相得者,远相取而悔吝。情不相得者,近相取而悔吝,但此意未明,故于此发之,只曰近不曰远者,举近则远者可以三隅反也,夫近而不相得则凶,可见恶相攻而


凶生者,以其近也,伪相感而害生者,亦以其近也,故曰是并解“爱恶相攻”两句。
案 此条诸说相参,极详密矣,然尚有须补备者,诸说皆以近为相比之爻,于《易》例未尽,应爻虽远,然既谓之应,地虽远而情则近也。先儒盖因上章“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故必以相比为近,然彼就二四而言之,则有远近之别,此就六爻而统论之,则比与应皆近也,观《蒙》之六四曰“独远实也”,以其比应皆阴也,如虽无比面有应,亦不得谓之远实矣,故《易》于应爻,有曰婚媾者,有曰宗者,有曰主者,有曰类者,皆亲近之称也。“远近相取”,须分无比应者为远,有比应者为近,乃为完备。
《易》之情,其有远近者,固从爻位而生,若爱恶情伪,则从何处生来,须知《易》爻吉凶,皆在“时”、“位”、“德”三字上取,时随卦义而变,时变,则有爱恶矣,如《泰》之时则交,《否》之时则隔,《比》之时则和,《讼》之时则争,是“爱恶相攻”者,由于时也。位逐六爻而异,位异则有远近矣,如《比》之内比外比,《观》之观光者,近也;《蒙》之困蒙,《复》之迷复者,远也,是远近相取者,由于位也。德由刚柔当否而别,德别则有情伪矣,如《同人》五之号咷,《豫》二之介石,以中正也,《同人》三之伏戎,《豫》三之盱豫,以不中正也,是情伪相感者,由于德也。时有消息盈虚之变,位有贵贱上下之异,德有刚柔善恶之别,此三者皆吉凶悔吝之根,然其发动,皆因彼己之交而起。所谓彼己之交者,比也,应也,非因比应,则无所谓相攻也,无所谓相取也,无所谓相感也。所谓相攻相取相感者,皆以比应言之,放下独举近而不相得以见例,近而相得,相爱者也,相取者也,以情相感者也,善之善者也,不相得者而远,则虽恶而不能相攻也,不近而不得相取也,虽伪而不与相感也,善之次也,宜相得者而远,则虽爱而不得相亲也,不近而不能相取也,虽有惰而无以相感也,又其次也,唯近而不相得,则以恶相攻,以近相取,以伪相感,人事之险阻备矣,大者则凶,极其恶之情者也,《同人》三之敌刚是也,次者则害,防其伪之端者也,《兑》之介疾孚剥是也,轻者犹不免于悔吝,如《豫》、《萃》之三,虽以近而从四,然以非同类而曰悔曰吝者此也,《易》者教人知险知阻,故特举此条以见例,余者可以三隅反也,故观《易》者,须先知时、位、德、比、应五字,又须知时、位、德之当否,皆于比应上发动,其义莫备于此章矣。
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 本义 卦爻之辞,亦犹是也。
此第十二章集说 王氏申子曰:歉于中者必愧于外,故“将叛者其辞惭”,疑于中者必泛其说,故“中心疑者其辞枝。 ”吉德之人见理直,故其“辞寡。 ”躁竞之人急于售,故其“辞多”。
诬善类者,必深匿其迹而阴寓其忮,故其“辞游”。“失其守”者,必见义不明而内无所主,故“其辞屈”。
吴氏澄曰:此篇之道,泛言辞变象占四道,而末句归重于辞,巳以本于圣人之情,至于卒章凡二节,其中亦言四道,而首末皆言彖爻之辞,末又本于《易》之情,以终系辞之传,盖唯圣人之情,能知《易》之情而系易之辞也,是为一篇始终之脉络云。
张氏振渊曰:此节即人之辞以情迁者,验《易》之辞以情迁也。
案 此章亦总上卜一章之意而通论之,易简即上下传首章所谓乾坤之理,而圣人体之以立极者,故此即以乾坤为圣人之名称,见《易》道之本,圣心所自具也,《易》与险反,故“知险”,简与阻反,故“知阻”,以是说诸心,即以是研渚虑,凡天下所谓吉凶亹亹者,固已豫定取成于圣人之心矣,于是仰观变化俯察云为,“知以藏往”而通其象,“神以知来”而裕其占,此所以作《易》而天地之功以成,百姓之行以济也,“爻象动乎内”者以象告,“吉凶见乎外”者以情言,“功业见乎变者”以利言,“圣人之情见乎辞”者以情迁,时有顺逆而爱恶生焉,位有离合而远近判焉,德有淑慝而情伪起焉,此三者《易》之情也,吉利凶害悔吝之辞。所由兴也,在《易》则为《易》之惰,圣人从而发挥之,则吉凶之途明,而利害之几审,此即圣人之情也,故言凡人之情著于辞而不可掩者六,反切上章所谓有忧患者辞危也。
文言传本义 此篇申《彖传》、《象传》之意,以尽乾坤二卦之蕴,而余卦之说,因可以例推云。
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
本义 “元”者,生物之始,天地之德,莫先于此,故于时为春,于人则为仁,而众善之长也。“亨”者,生物之通,物至于此,莫不嘉美,故于时为夏,于人则为礼,而众美之会也。“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于时为秋,于人则为义,而得其分之和。“贞”者,生物之成,实理具备,随在各足,故于时为冬,于人则为智,而为众事之干,于,木之身,而枝叶所依以立者也。
程传 它卦,《


彖》、《象》而已,独乾坤更设《文言》以发明其义,推乾之道施于人事,“元亨利贞”,乾之四德,在人则“元”者,众善之首也;“亨”者,嘉美之会也;“利”者,和合于义也,“贞”者,干事之用也。
集说 《朱子语类》:问:“元者善之长。”曰:“元亨利贞”皆善也,而“元”乃为四者之长,是善端初发见处也。
问“亨者嘉之会”。曰:且以草木言之,发生到夏时,好处都来凑会。嘉,只是好处。会,是期会也 。
又云:“利者义之和”,“义”。疑于不和矣,然处之而各得其所,则和,“义之和”处便是利。
问程子曰:义安处便为利,只是当然便安否。曰:是。正好去解利者义之和句,义截然而不可犯,似不和,分别后万物各止其所,却是和,不和生于不义,义则无不和,和则无不利矣。
义云:“贞者事之干”,知是那默运事变底一件物事,所以为“事之干”。
又云:正字不能尽贞之义,须用连正固说,其义方全,正如孟子所谓“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知斯”是正意,“弗去”是固意。干问又有所谓不可贞者是如何。曰:也是这意思,只是不可以为正而固守之。
项氏安世曰:善也嘉也义也,皆善之异名也,在事之初为善,善之众盛为嘉,众得其宜为义,义所成立为事,此一理而四名也,故分而为四,则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比而为二,则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混而为一,则曰“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义之和,和,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
本义 以仁为体,则无一物不在所爱之中,故“足以长人”,嘉其所会,则无不合礼,使物各得其所利,则义无不和,贞固者,知正之所在而固守之,所谓知而弗去者也,故足以为事之干。
程传 体法于乾之仁,乃为君长之道,足以长人也。体仁,体元也,比而效之谓之体,得会通之嘉,乃合于礼也,不合礼则非理,岂得为嘉,非理安有亨乎,和于义乃能利物,岂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贞固所以能干事也。
集说 李氏鼎祚曰:天运四时以生成万物,君法五常以教化于人,元为善长,故能体仁,仁主春生,东方木也。通为嘉会,足以合礼,礼主夏养,南方火也。利为物宜,足以和义,义主秋成,西方金也。贞为事干,以配于智,智主冬藏,北方水也。不言信者,信主土,土居中宫,分王四季,水火金木,非土不载。
《朱子语类》云:体仁,不是将仁来为我之体,我之体便都是仁也。又曰:《本义》云,以仁为体者,犹言自家一个身体,元来都是仁。
又云:嘉,美也。会,是集齐底意思,许多嘉美,一时斗凑到此,故谓之嘉会,嘉其所会,便动容周旋无不中礼。
又云:看来义之为义,只是一个宜,其初则甚严,如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直是有内外之辨,君尊于上,臣恭于下,尊卑大小,截然不可犯,似若不和之甚,然能使之各得其宜,则其和也,孰大于是。
又云:干如木之干,事如木之枝叶,贞固者,正而固守之,贞固在事,是与立个骨子,所以为事之干,欲为事而非此之贞固,便植立不起,自然倒了。问“贞固”二字与体仁嘉会利物似不同。曰:属北方者,便著用两字,方能尽之。
问《文言》四德一段。曰:“元者善之长”以下四句,说天德之自然,“君子体仁足以长人”以下四句,说人事之当然,元是善之长,万物生理,皆始于此,众善百行,皆统于此,故于时为春,于人为仁,亨是嘉之会。嘉,美也。会,犹齐也。盖春方生育,至此乃无一物不畅茂,其在人则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事事物物,一齐到恰好处。所谓动容周旋皆中礼,故于时为夏,于人为礼。“利者义之和”,万物至此各遂其性,事理至此无不得宜,故于时为秋,于人为义。“贞者事之于”,万物至此收敛成实,事理至此无不的正,故于时为冬,于人为智。此天德之自然,其在君子所当从事于此者,体者,以仁为体,仁为我之骨,我以之为体,仁皆从我发出,故无物不在所爱,所以能长人,欲其所会之美,当美其所会,盖其厚薄亲疏尊卑小大相接之体,各有节文,无不中节,即所会皆美,所以能合于礼也,能使事物各得其宜,不相妨害,自无乖戾而各得其分之和,知其正之所在,固守而不云,故足以为事之干。干,如版筑之有桢干。
胡氏炳文曰:体仁有以存诸中。嘉会则美见乎外,利物有以方乎外,而贞固有以守于中,礼者仁之著,智者义之藏,体仁长人,贞固干事,山理以及用,嘉会合礼,利物 董氏真卿曰:朱子谓属北方者便著用两字,方能尽之,幼时闻先君子之言曰:北方天气之终始,有分别之义,故北字篆文,两人相背,至于四端五脏四兽,属北方者皆两,东西南三方者各一,四时为冬,亦与春为交接,四德:勾贞,亦贞下起元,十二辰为亥子,六十四卦为《坤》、《复》。
林氏希元曰:君子克己复礼,使亡:充乎中而见乎外,中


之所有,无一念之非仁,外之所行,无一事之非仁,则君子之身,浑是一个仁,非体其体而体夫仁也,体仁,仁之至也,故无一物不在所爱之中,而足以长人,安土敦厂故能爱,正是如此。
又曰:“利者义之和”之“利”,乃在人天然之利,“利物足以和义”之“利”,乃人所以求乎天然之利也,义之和之和,乃在人天然之和,足以和义之和,乃人所以求乎天然之和也。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本义 非君子之至健,无以行此,故曰“乾元亨利贞”。
此第一节,申《彖传》之意,与《春秋传》所载穆姜之言不异,疑古者已有此语,穆姜称之,而夫子亦有取焉,故下文别以子曰:表孔子之辞,盖传者欲以明此章之为古语也。
程传 行此四德乃合于乾也。
集说 《朱子语类》:问:“乾元亨利贞”,犹言性仁义礼智。曰:此语甚稳当。又曰:“乾元亨利贞”,它把“乾”字当君子。
蔡氏清曰:“元亨利贞”四字,在文王只为占辞,至孔子《彖传》,乃有四德之说,然其所谓四德者,又有不同,天之四德,自其生成万物者言也,圣人之四德,自其统治一世者言也,至此所谓四德,又只就君子一身所行而言也,一身所行者其体也,统治一世者其用也,四德无乎不在也,又见乾字所该者广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遯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本义 龙德,圣人之德也,在下故隐,易,谓变其所守,大抵乾卦六爻,《文言》皆以圣人明之,有隐显而无浅深也。
程传 自此以下言乾之用,用九之道也,初九阳之微,“龙德”之潜隐,乃圣贤之在侧陋也,守其道,不随世而变,晦其行,不求知于时,自信自乐,见可而动,知难而避,其守坚不可夺潜龙之德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心以为乐,己则行之,心以为忧,己则违之,身虽逐物推移,心志守道,确乎坚实其不可拔。
游氏酢曰:“龙德而隐”,故“不易乎世”,“不易乎世”者,用舍在我,故“遯世无 吴氏澄曰:“乐则行之”,释上文“无闷”二句。“忧则违之”,释上文“不易”“不成”二句。乐者,谓无闷也。行之,谓为之也。忧者,谓非其所乐也。违之,谓不为也。
不求见于世,不求知于人者,此其所乐也,则为之,易乎世成乎名者,此非其所乐也,则不为。
蒋氏悌生曰:行道而济时者,圣人之本心,故曰“乐则行之”,不用而隐遯者,非圣人所愿欲也,故曰“忧则违之”。虽然其进其退莫不求至理之所在,未尝枉道以徇人也,故曰“确乎其不可拔。”蔡氏清曰:“遯世无闷”二句,尤重于“不易乎世”二句,“乐则行之”三句,更重于“遯世无闷”二句,此三句明其无意必也,论龙德之隐,必至是而后尽。
案 吴氏蒋氏两说不同,而皆可通。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言,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本义 正中,不潜而未跃之时也,常言亦信,常行亦谨,盛德之至也,闲邪存其诚,无斁亦保之意,言君德也者,释“大人”之为九二也。
程传 以龙德而处正中者也,在卦之正中,为得正中之义,庸信庸谨,造次必于是也,既处无过之地,则唯在闲邪,邪既闲,则诚存矣,“善世而不伐”,不有其善也,“德博而化”,正已而物正也,皆大人之事,虽非君位,君之德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庸,常也,常言之信实,常行之谨慎,防闲邪恶,自存诚实,为善于世,而不自伐其功,德能广博,而变化于世俗,初爻则全隐遯避世,二爻则渐见德行以化于俗也。
《朱子语类》云:“庸言”“庸行”,盛德之至,到这里犹自闲邪存诚,便是无射亦保,虽无厌致,亦当保也,保者持守之意。
又云;“‘利见大人’,君德也”,两处说“君德”,却是要发明“大人”即是九二。
陆氏九渊曰:言行之信谨,二之所以成己者也,“善世而不伐”,二之所以成物者也,彼其所谓信谨者,乃其所以不伐者也,“闲邪存其诚地”,存诸己者也,“德博而化”,德之及乎物者也,彼其所以闲而存者,乃其所以博而化者也。
李氏舜臣曰:乾画一,实则诚,坤画一,虚则生敬,故《乾》九二言诚,《坤》六二言敬,诚敬二字始于包牺心画,而实天地自然之理也。
项氏安世曰:称“中正”者,二事也,二五为中,阴阳当位为正,称“正中”者,一事也,但取其正得中位,非以当位言也。
又曰:以在下卦,又非阳位,故不为中位而为中德,《文言》两称“君德”,明非君位也,此又称“龙德”之中,明非龙位之中也。
冯氏椅曰:《易》者理学之宗,而乾坤二卦,又《易》学之宗也,子思、孟子言诚 何氏楷曰:道止于中,中寓于庸,庸者常也,平无奇之名,言必有物,无苟高也,唯其信无择言矣,行必有则,无苟难也,唯其谨无择行


矣,信谨,诚也,天德也,一实焉而已。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本义 “忠信”,主于心者,无一念之不诚也。“修辞”,见于事者无一言之不实也,虽有忠信之心,然非修辞立诚,则无以居之。“知至至之”,进德之事:“知终终之”,居业之事,所以“终日乾乾”而夕犹惕若者,以此故也,可上可下,不骄不忧,所谓无咎也。
程传 三居下之上,而君德已著,将何为哉,唯进德修业而已,内积忠信,所以进德也:择言笃志,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致知也。求知所至而后至之,加之在先,故可与几。所谓始条理者,知之事也。知终终之,力行也,既知所终,则力进而终之,守之在后,故可与存义。所谓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此学之始终也,君子之学如是,故知处上下之道而无骄忧,不懈而知惧,虽在危地而无咎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九三所以“终日乾乾”者,欲进益道德,修营功业,故终日乾乾匪懈也,进德则知至,将进也,修业则知终,存义也。
程子曰:“修辞立其诚”,不可不予细理会,言能修省言辞,便是要立诚,若只是修饰言辞为心,只是为伪也,修其言辞,正为立己之诚意。
吕氏大临曰:“忠信”“进德”,如有诸己又知所以充实之也,“修辞立其诚”,正名是事,行其实以称之也,所立卓尔而欲从之,“知至至之也”,于德有先见之明也,人不堪其忧,而不改其乐,“知终终之”也,于分有当安之义也。
《朱子语类》云:“德”是就心上就,“业”是就事上说,“忠信”是自家心中诚实,“修辞立其诚”,是说处有真实底道理。
又云:“忠信”只是实,若无实,如何会进,如播种相似,须是实有种子下在泥中,方会日见发生,若把个空壳下在里面,如何会发生,道理须是实见得,若徒将耳听过将口说过,济甚事,忠信所以为实者,且如孝须实是孝,方始那孝之德日进一日,如弟须实是弟,方始那弟之德日进一日,若不实,却自无根了,如何会进,“立其诚”,诚依旧便是上面忠信,“修辞”是言语照管得到那里面亦须照管得到,“进德”是自觉得意,思日强似一日,日振作似一日,不是外面事,只是自见得意思不同。
问“立诚”不就制行上说,而特指“修辞”何也。曰:人不诚处多在言语上。又曰:人多将言语作没紧要,容易说出来,若一一要实,这工夫自是大,“忠信”、“进德”,便是见得“修辞”、“立城”底许多道理,“修辞”“立诚”,便要立得这忠信,若口不择言, 又云:伊川解“修辞”“立城”作择言笃志,说得来宽,不如明道说云:修其言辞,正为立己之诚意。
又云:“忠信”“修辞”,且大纲说所以“进德修业”之道,“知至”“知终”,则又详其始终工夫之序如此。“忠信”,心也。“修业”,事也。然蕴于心者所以见于事,修于事者所以养其心,此圣人之学,所以为内外两进,而非判然二事也。“知至”,则知其道之所止。“至之”,乃行矣而验其所知也。知终则见其道之极致。“终之”,乃力行而期至于所归宿之地也。知而行,行而知,二者交相警发,而其道日益光明,终日乾乾,又安有一息之间哉。
又云,知至至之者,言此心所知者,心真个到那所知田地,虽行未到而心已到,故其精微几密,一齐在此,故曰可与几。“知终终之”者,既知到极处,便力行到极处,此真实见于行事,故天下义理都无走失,故曰“可与存义。”又云,“进”字贴著那“几”字,“至”字又贴著那“进”字,“居”字贴著那“存”字,“终”字又贴著那“居”字,“几”是心上说,“义”是那业上底道理。
又云:“忠信”“进德”与“知至至之可与几也”,这几句都是去底字,“修辞”“立诚”与“知终终之可与存义”,都是住底字,“进德”是日日新,“居业”是日日如此。
问,修业居业之别?曰:二者只是一意,居,守也,逐日修作是修,常常如此是守。
又云;“忠信”“进德”“修辞”“立诚”,与“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分属乾坤,盖取健顺二体,忠信立诚,自有刚健主立之体,敬义便有静顺之体,进修便是个笃实:敬义便是千虚静,故曰:阳实阴虚。
俞氏琰曰:“德”与“忠信”,皆主于心者也,业与辞,皆见于事者也,事已成谓之业,“修业”者,业未成则修而成之也。居业,业已成则居而守之也。辞,言辞也。修,谓修省,非修饰也。诚,即忠信也。“立其诚”,谓立其诚意,而不为私意所汨挠也,若但以修饰言辞为心则伪矣,君子闲邪存其诚,则无一念之不正也,“修辞立其诚”,则无一言之不实也。
蒋氏悌生曰:“乾乾因其时而惕”,“时”字正解爻辞终日之义,见圣人省察之心,无少间断也。
蔡氏清曰:“忠信”所以“进德


”也,每应一件事,俱著一个心为之主,唯心之所主者一于诚,则德之在内者进矣,而其于事也,又处置恰好,如其所言,则是诚有所归宿安顿处,是之谓“立诚”,而业之见于外者修矣。
又曰:诚,即“忠信”也。“忠信”,就初间存主上说,“修辞”“立诚”,就后来事到就绪上说,二者总是“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忠信”,直内之事;“修辞”,方外之事。
又曰:闲邪之外,再无存诚工夫,故承之曰“存其诚”,“修辞”之外,再无立诚工夫,故承之曰“立其诚”,诚即“忠信”,向也诚存于心,而今则见于事,而诚有立矣。
又曰:《中庸章句》云:反诸身不诚,谓反求诸身,而其所存所发有未实也,所存之实,即主忠信也,所发之实,即修辞立其诚也,合进德修业,总是《中庸》之诚身, 又曰:九三居下之上,是亦有位其上者,则九三为在下位矣,亦有位在下者,则九三又为居上位矣,若于初二,必不兼言居上位,若于九五,必不兼言在下位,此亦当知。
林氏希元曰:“忠信”,是此心真实,如孝则真实是孝,弟则真实是弟,实心为善,则善心日以充长,善念日以彰著,此之谓“进德”。实心为善乃诚也,若辞不修,语孝弟俱是空言无实事,则此诚终于消散,不聚集矣,何由立,又何绩业可居,故工夫又在修治言辞上,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言必有物,凡吐口言语皆是实事,无一句虚妄,乃“修辞”也。“修辞”则行成,孝成个孝,弟成个弟,吾心之诚,集聚而不消散,故曰“立其诚”,诚立则业修而可居,非立诚之外,又有居业工夫也,。
又曰:“忠信”所以“进德”,是“忠信”所以至之也,何也?凡有所进,将必有所至,“忠信”以至之,则善心日长,神智日开,道之壶奥,理之玄妙,为吾所当至者,一时虽未能遽至,固已先得之矣,故“可与几”。“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是修辞立诚,所以终之也,何也?居是居止,终是终身居止而不移,居之所以终之也,修辞立减以终之,则践履笃实,持守坚固,事理之宜,吾所当守者,可与存之而不失矣,义者,事理之宜,吾所当守者也。
郑氏维岳曰:不曰所以修业,而曰“所以居业”,盖修辞立诚,即是修矣,既修则有可居矣,犹之屋然,修者方在营构,既成则可居也。
杨氏启新曰:心之存诸中者,纯乎忠信而不妄,则心无外弛,而得于己者,日进而不已,言之见于事者,致其修省而有实,则事皆实理,而体诸身者,安安而不迁。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本义 内卦以“德”学言,外卦以“时”位言,“进德修业”,九三备矣,此则欲其及时而进也。
程传 或跃或处,“上下无常”,或进或退,去就从宜,非为邪枉,非离群类,“进德修业”,欲及时耳,时行时心,不可恒也,故云或。深渊者,龙之所安也。“在渊”,谓跃就所安,渊在深而言跃,但取进就所安之义。或,疑辞。随时而未可必也,君子之顺时,犹影之随形,可离非道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进退上下,不敢自必,相时而动,所谓“自试也”,大抵上下之交,皆危疑之地。故三厉而四犹疑之。
俞氏琰曰:上与进释“跃”宁,下与退,释在渊之义,无常无恒,释或之义,非为邪,非离群,欲及时,以申进无咎之义。
林氏希元曰:可上而不上,疑于以隐为高,可进而不进,疑于遯世离群,及时之时,上进之时也,欲及时,是应非为邪离群句,无咎,得时也。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本义 作,起也。物,犹人也。睹,释利见之意也。“本乎天”者,谓动物。“本乎地”者,谓植物,物“各从其类”。圣人,人类之首也,故兴起于上,则人皆见之。
程传 人之与圣人,类也,五以龙德升尊位,人之类莫不归仰,况同德乎,上应于下,下从于上,“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也,流湿就燥,从龙从虎,皆以气类,故圣人作而万物皆睹,上既见下,下亦见上。物,人也。古语云人物物论,谓人也。《易》中“利见大人”其言则同,义则有异,如《讼》之利见大人,谓宜见大德中正之人,则其辨明,言在见前。《乾》之二五,则圣人既出,上下相见,共成其事,所利者见大人也,言在见后,“本乎天”者,如日月星辰,“本乎地”者,如虫兽草木,阴阳各从其类,人物莫不然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因大人与众物感应,故广陈众物相感应,以明圣人之作而万物瞻睹,以结之也。
又曰:《周礼大宗伯》“有天产地产”。《大司徒》云“动物植物,本受气于天者”是动物,天体运动,含灵之物亦运动,是亲附于上也,本受气于地者,是植物,地体凝滞,植物亦不移动,是亲附于下也。
《朱于语类》云:天下所患无君,不患无臣,有如是君,必有如是臣,虽使而今无,少间也,必有出来,“云从龙,风从虎”,只怕不是真个龙虎,若是真个龙


虎,必生风致云也。
又云:“本乎天者亲上”,凡动物首向上,是亲乎上,人类是也。“本乎地者亲下”,凡植物本向下,是亲乎下,草木是也,禽兽首多横生,所以无智,此本康节说。
项氏安世曰:圣人先得我心之同然者,故为“同声”、“同气”之义,圣人之于人亦类也,故为“各从其类”之义。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予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本义 “贤人在下位”,谓九五以下,“无辅”,以上九过高志满,不来辅助之也。
此第二节申《象传》之意。
程传 九居上而不当尊位,是以无民无辅,动则有悔也。
集说 谷氏家杰曰:以有位谓之贵,以有民谓之高,以有辅谓之贤人在下位,其贵而又五位,高而又无民,“贤人在下位”而又无辅者何,俱以亢失之也,故“动而有悔”。
潜龙勿用,下也。
程传 此以“下”言乾之时,勿用,以在下未可用也。
见龙在田,时舍也。
终日乾乾,行事也。
程传 “进德修业”也。
集说 林氏希元曰:事,所当为之事也。前章之“进德修业”是也,“终日乾乾”,日行其当为之事而不止息也。
或跃在渊,自试也。
本义 未遽有为,姑试其可。
程传 随时自用也。
集说 赵氏汝楳曰:凡飞者必先跃,所以作其飞冲之势,今鸟雏习飞,必跳跃于巢,以自试其羽翰,四之跃亦犹是也,此以试释“跃”。
俞氏琰曰:试释“跃”字,与《中庸》日省月试之试同,君子谨失时之戒,而自试其所学,盖欲自知其浅深也。
谷氏家杰曰:人见者浅,自见者真,必自家试之而后可决也。
飞龙在天,上治也。
本义 居上以治下。
程传 得位而行,上之治也。
集说 苏氏濬曰:上治,犹言盛治,五帝三王,皆治之上者也。
亢龙有悔,穷之灾也。
程传 穷极而灾至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本义 言“乾元用九”,见与它卦不同,君道刚而能柔,天下无不治矣。
此第三节,再申前意。
程传 用九之道,天与圣人同,得其用则天下治也。
集说 《朱子语类》:问:“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曰:“九”是天德,健中便自有顺,用之则天下治,如下文“乃见天则”。则,便是天德。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
程传 此以下言乾之义,方阳微潜藏之时,君子亦当晦隐,未可用也。
集说 陆氏铨曰:微阳潜藏,愈养则愈厚,轻用则发浊无余矣。
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本义 虽不在上位,然天下已被其化。
集说 苏氏轼曰:以言行化物,故曰“文明”。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本义 时当然也。
程传 随时而进也。
案 与时偕行,即卜“乾乾因其时”之义,言终日之间,无时不乾乾。
或跃在渊,乾道乃革。
本义 离下而上,变革之时。
程传 离下位而升上位,上下革矣。
集说 赵氏汝楳曰:三为下,至四革而为上,卦革则道亦革,此专释上下卦之交。
俞氏琰曰:革者变也,下乾以终,上乾方始,犹天道更端之时也。
林氏希元曰:此“道”字轻看,犹云阳道阴道,九四离下体而人上体,是“乾道”改革之时也,故“或跃”而未果,爻下本义改革之际,正是取此,人都不察,妄为之说。
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
本义 天德,即天位也,盖唯有是德,乃宜居是位,故以名之。
程传 正位乎上,“位当天德”矣。
集说 张氏振渊曰:虽有其位,苟无其德,可谓之位乎,天位而已,“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
程传 时既极。则处时者亦极矣。
集说 朱氏震曰:消息盈虚,“与时偕行”,则无悔,偕极则穷,故“有悔”也。
林氏栗曰:此节上下卦相应,初四为始,初“潜藏”,四乃“革”矣,革潜为“跃”也,二五为中,二“文明”,五乃“天德”矣,言德,称其位也,三上为终,三“与时偕行”,上偕极矣。
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本义 刚而能柔,天之法也。
此第四节,又申前意。
程传 用九之道,天之则也,夫之法则,谓天道也,或问乾之六爻,皆圣人之事乎,曰:尽其道者圣人也,得失则吉凶存焉,岂特乾哉,诸卦皆然也。
集说 苏氏轼曰:天以无首为则。
吴氏澄曰:刚柔适中,天之则也,则者理之有限节,而无过无不及者也。
张氏振渊曰:不曰乾爻用九,而曰“乾元用九”,统六爻而归之元也,亢而用变, 谷氏家杰曰:“则”者,有准而不过之意,“用九”者,有变而无常之意,天道不是变换,焉能使春夏秋冬,各有其限,圣人不是变换,焉能使仁义礼智,各有其节,“用九”,正天之准则不过处,故曰“乃见”。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
本义 始则必亨,理势然也。
程传 又反复详说,以尽其义,既始则必亨,不亨则息矣。
利贞者,性情也。
本义 收敛归藏,乃见性情之实。
程传 乾之性情也,既始而亨,非利贞其能不息乎。
集说 《朱子语类》:


问:“利贞者性情”也,曰:此“性情”如言本体,“元享”是发用处,“利贞”是收敛归本体处,如春时发生,到夏长茂条达,至秋结子,有个收敛摄聚底意思,但未坚实,至冬方成,在秋虽是已实,渐欲脱去其本之时,然受气未足,便种不生,故须到冬方成,人只到秋冬,疑若不见生意,不知都已收敛在内。
胡氏炳文曰:“性情”只是一“健”字,健者乾之性,而情其著见者也,且性情并言昉于此,释《彖》曰“性命”,此则曰“性情”,言性而不言命,非知性之本,言性而不言情,非知性之用也。
俞氏琰曰:性言其静也,情言其动也,物之动极而至于收敛而归藏,则复其本体之象,又将为来春动而发用之地,故曰“利贞者性情也”。元起于贞,“贞”下盖有“元”继焉,动生于静,静中盖有动存焉,“贞”而“元”,静而动,终而复始,则生生之道不穷,若但言性而不言情,则止乎贞纯平静而已矣,不见贞下起元静中有动之意,而非生生不穷之道也。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本义 始者,元而亨也,利天下者,利也,不言所利者,贞也。或曰:“坤利牝马”,则言所利矣。
程传 乾始之道,能使庶类生成,天下蒙其美利,而“不言所利”者,盖无所不利,非可指名也,故赞其利之大曰“大矣哉”。
集说 程子曰:亭毒化育,皆利也。不有其功,常久而不已者,贞也,《诗》曰:“维人之命。”于穆不已者,贞也。
《朱子语类》云:明道说得好,不有其功,言化育之无跡处为“贞”。
项氏安世曰:物既始则必亨,亨则必利,利之极必复于元,“贞”者“元”之复也,故四德总以一言曰“乾元”,又曰“乾始”,而四德在其中矣。以八卦言之,震其元也,故为出。巽则既出而将相见也,故为齐,离则其亨也,故为相见。坤则既相见而将利之 俞氏琰曰:“乾始”,即“乾元”也,元乃生物之始也,美即“亨”也,“亨”乃众美之会也。
林氏希元曰:上既即物之生长收藏以释四德,此则归其功于乾始而赞其大,即《彖传》“统天”之说也,谓乾虽四德之流行,要一元之所统,何也?乾既始物,由是而亨,就能以美利遍利乎天下,又收敛于内,不言其所利,是皆乾始之所为也,不其大与,盖万物归根复命之时,造化生物之功,不复可见。韩琦诗云:“须臾慰满三农望,敛却神功寂若无”,亦是此意。
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
本义 “刚”,以体言,“健”,兼用言。“中”者,其行无过不及。“正”者,其立不偏,四者乾之德也。“纯”者,不杂于阴柔。“粹”者,不杂于邪恶,盖刚健中正之至极,而精者又纯粹之至极也,或疑乾刚无柔,不得言中正者,不然也,天地之间,本一气之流行而有动静尔,以其流行之统体而言,则但谓之乾而无所不包矣,以其动静分之,然后有阴阳刚柔之别也。
集说 乔氏中和曰:“刚”者元也,“健”者亨也,“中”者利也,“正”者贞也,“元亨利贞”,实以体之,“刚健中正”也,一爻之情,六爻之情也。
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本义 旁通,犹言曲尽。
集说 胡氏炳文曰:曲尽其义者在六爻,而备全其德者在九五一爻,时乘六龙以下,则为九五而言也。
蔡氏清曰:六爻发挥,只是起下文时乘六龙之意,盖上文每条俱是乾字发端,一则曰“乾元”,二则曰“乾始”,三则曰“大哉乾乎”。
至此则更端曰“六爻发挥”,可见只是为“时乘六龙”设矣,即《彖传》“六位时成”也。
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本义 言圣人“时乘六龙以御天”,则如天之“云行雨施,而天下平也”。
此第五节,复申首章之意。
程传 大哉,赞乾道之大也。以“刚健中正”“纯粹”六者,形容乾道。精,谓六者之精极,以六爻发挥,旁通尽其情义,乘六爻之时,以当天运,则天之功用著矣,故见“云行雨施”,阴阳溥畅,天下和平之道也。
集说 张氏清子曰:《彖》言“云行雨施”,而以“品物流形”继之,则云雨为乾之云雨,此言“云行雨施”,而以“天下平”继之,则圣人之功即乾,而云雨乃圣人之德 案 贞元为体,亨利为用,然即体即用,不相离也,即用即体,未尝二也,故复释之曰:“乾元者始也”,然即始而亨之理已具,不待亨而后知其亨也,利贞者成也,事之成者,得其性情之正而已,而岂在外哉,盖一心之发,散为万用之施,而万理之宜归于一性之德,故其始而必亨也,是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也,及其终也,利及天下,而所性无加焉,又何利之可言,此“乾元”所以“统天”,而其德所以为大也。由此观之,乾之德,于其“元亨”也,见其动直而刚焉,不息而健焉,于其利贞也,见其裁制而中焉,确守而正焉,于其一元之妙,心普万物而无心也,见其不累于功利之杂驳而纯粹,不滞于声奥之粗而至精焉。天道如此,王道亦然,王者之道,其发之也刚,其行之也健,其裁之也中,其处之也正,要以体天地生


生之心,能使仁覆天下而莫知为之者,如精金美玉而无疵,如太虚浮云而无亦,非如霸者小补之功,驩虞之效也,卦唯九五全备斯德,故六爻发挥,固所以旁通乎乾之情矣,而唯九五则兼统众爻之德以处崇高之位,其象为“飞龙在天”者,盖如乘六龙以御天也,龙而在天,有不兴云致雨,而使下土平康者乎,夫当其膏泽溥施,即乾之“美利利天下”也,及乎荡荡平平,大化无迹,又非乾之不言所利者与,夫子之发明天德王道,于是为至。
君子以成德为行,曰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本义 成德,已成之德也,初九固成德,但其行未可见尔。
程传 德之成,其事可见者行也,德成而后可施于用,初方潜隐未见,其行未成,未成,未著也,是以君子弗用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德者行之本,君子以成德为行,言德则行在其中矣,德者得之于心,行出来方见,这便是行。问行而未成如何?曰:只是事业未就。
吴氏澄曰:隐而未见者潜之象,行而末成,是以欲其弗用也。
蔡氏清曰:言君子之所以为行者,以成德为行也,夫既以成德为行,初九德已成矣,则日可以见之行也,夫既可以见之行矣,丽又何以曰“勿用”,盖初九时乎“潜”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隐而未见,则行犹未成,是以君子亦当如之而勿用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本义 盖由四者以成大人之德,再言君德,以深明九二之为大人也。
程传 圣人在下,虽已显而未得位,则“进德修业”而已,学聚问辨,“进德”也;宽居仁行,“修业”也。君德已著,利见大人,而进以行之耳,进居其位者,舜禹也,进行其道者,伊傅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学以聚之,问以辨之”,既探讨得当,且放顿宽大田地,待触类自然有会合处,故曰“宽以居之”。
又曰:学聚之,以知其理,仁行之,以行其事,问辨之,以审别所当行于学聚之后,宽居之,以存贮所已知于仁行之先,宽之所居,即学之所聚者,仁之所行,即问之所辨者。
林氏希元曰:学聚问辨,是知工夫,宽居,是把义理放在胸中,详玩深味,使透彻贯串,乃居安资深时也,故亦属之行。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天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本义 重刚,谓阳爻阳位。
程传 三“重刚”,刚之盛也,过中而居下之上,上未至于天,而下已离于田,危惧之地也,因时顺处,乾乾兢惕以防危,故虽危而不至于咎,君子顺时兢惕,所以能泰也。
集说 虞氏翻曰:以乾接乾,故“重刚”,位非二五,故“不中”也。
孔氏疑达曰:“上不在天”,谓非五位,“下不在田”,谓非二位也,居危之地,以乾乾夕惕戒惧不息,得无咎也。
吴氏澄曰:九三居下乾之终,接上乾之始,九四居上乾之始,接下乾之终,当重乾上下之际,故皆曰“重刚”。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本义 九四非重刚,“重”字疑衍,在人谓三,或者,随时而未定也。
程传 四不在天不在田而出入之上矣,危地也。疑者,未决之辞。处非可必也,或进或退,唯所安耳,所以无咎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三之与四,俱为人道,人下近于地,上远于天,九三近二,正是人道,九四则上近于天,下远于地,非人所处,故特云中不在人。或之者疑之也,此夫子释经“或”字,经称“或”,是疑惑之辞,欲进欲退,犹豫不定,故“疑”之也。
九三位卑近下,向上为难,危惕忧深,九四则阳德渐胜,去五弥近,前进稍易,故但疑惑,忧则浅也。
李氏鼎祚曰:三居下卦之上,四居上卦之下,俱非得中,故曰“重刚而不中”也。
张氏振渊曰:“或之者”据其迹,“疑之者”指其心,疑非狐疑之疑,只是详审耳。
本义 大人,即释爻辞所“利见之大人”也,有是德而当其位,乃可当之,人与天地鬼神,本无二理,特蔽于有我之私,是以牿于形体,而不能相通,大人无私,以道为体,曾何彼此先后之可言哉。先天不违,谓意之所为,默与道契。后天奉天,谓知理如是,奉而行之,回纥谓郭子仪曰:卜者言此行当见一大人而还,其占盖与此合,若子仪者,虽未及乎夫子之所论,然其至公无我,亦可谓当时之大人矣。
程传 大人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迹也,圣人先于天而天同之,后于天而能顺天者,合于道而已,合于道,则人与鬼神岂能违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与天地合其德”,谓覆载也,“与日月合共明”,谓照临也,“与四时合其序”者,若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类也,“与鬼神合其占凶”者,若福善祸淫也,若在天时之先行事,天乃在后不违,是天合大人也,若在天时之后行事,能奉顺上天,是大人合天也,尊而远者尚不违,况小而近者可违乎



程子曰:若不一本,则安能“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又曰:天且不违,况于鬼神乎,鬼神言其功用,天言其主宰。
王氏宗传曰:“先天而天弗违”,时之未至,我则先乎天而为之,而天自不能违乎我。
“后人而奉天时”,时之既至,我则后乎天而奉之,而我亦不能违乎人,盖“大人”即天也,天即“大人”也。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
本义 所以动而有悔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言上九所以亢极有悔者,正由有此三事,若能三事备知,虽居上位,不至于亢也。
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本义 知其理势如是,而处之以道,则不至于有悔矣,固非计私以避害者也,再言其唯圣人乎,始若没问,而卒自应之也。
此第六节,复申第二节三节四节之意。
程传 极之甚为“亢”,至于“亢”者,不知进退存亡得丧之理也,圣人则知而处之,皆不失其正,故不至于亢也。
集说 李氏鼎祚曰:再称圣人者,叹美用九能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
朱氏震曰:“亢”者处极而不知反也,万物之理,进必有退,存必有亡,得必有丧,“亢”知一而不知二,故道穷而致灾,人固有知进退存亡者矣,其道诡于圣人,则未必得其正,不得其正,则与天地不相似,“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故两 胡氏炳文曰:阳极则剥,《乾》上则“亢”,中不可过也,知其时将过乎中,而处之不失其正,“其唯圣人乎”,“贞者正也”,乾元之用所归宿也,乾之四德始于元,至此又论圣人之体乾而归于正,其意深矣。
陈氏琛曰:进极必退,存极必亡,乃理势之自然也,知其如是,则随时变通,而处以是道之当然,有收敛而无施张,有舍弃而无系吝,如此则不至于有悔矣,然此唯圣人能之,盖圣人乐天知命,达理而能权也,常人则明不足以见几,心不免于物累,故不能也。
总论 朱子答万正淳曰:大抵《易》卦之辞,本只是各著本卦本爻之象,明占凶之占当如此耳,非是就圣贤地位说道理也,故《乾》六爻,自天子以至于庶人,自圣人以至于愚不肖,筮或得之,义皆有取,但纯阳之德,刚健之至,若以义类推之,则为圣人之象,而其六位之高下,又有似圣人之进退,故文言因潜见曜飞自然之文,而以圣人之迹各明其义。
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
本义 刚方,释“牝马之贞”也。“方”,谓生物有常。
集说 《朱子语类》云:“坤至柔而动也刚”,“坤”只是承天,如一气之施,坤则尽能发生承载,非刚安能如此。
问《程传》云:坤道“至柔而动则刚”,坤体至静而德则方,柔与刚相反,静与方疑相似。曰:静无形,方有体,静言其体,则不可得见,方言其德,则是其著也。
吴氏澄曰:坤体中含乾阳,如,人肺藏之藏气,故曰“至柔”。然其气机一动而辟之时,乾阳之气,直上而出,莫能御之,故曰“刚”。刚即六二爻辞所谓直也,乾运转不已,而坤体岿然不动,故曰“至静”。然其生物之德普遍四周,无处欠缺,故曰“方”。
方即六二爻辞所谓“方”也,乾之九五,不徒刚健而能中正,故为乾元之大,坤之六二,不徒柔静而能刚方,故为坤元之至。
何氏楷曰:乾刚坤柔,定体也,坤固至柔矣,然乾之施一至,坤即能翕受而发生之,气机一动,不可止遏屈挠,此又柔中之刚矣,乾动坤静,定体也,坤固至静矣,及其承乾之施,陶冶万类,各有定形,不可移易,此又静中之方矣,承静者体也,刚方者用也。
后得主而有常。
本义 《程传》曰:“主”下当有“利”字。
集说 赵氏汝楳曰:坤无乾以为始,孰开其端,“先迷”也,天先施而地后生,“后得主”也,先阳后阴,乃天地生生之常理。
余氏芑舒曰:程子以“主利”为一句,朱子因之,故以《文言》后得主力阙文,然《彖传》后顺得常,与“后得主而有常”,意正一律,似非阙文也。
俞氏琰曰:坤道之常,盖当处后,不可挠先也,挠先则失坤之常矣,唯处乾之后, 含万物而化光。
本义 复明“亨”义。
集说 王氏宗传曰:唯其动刚,故能德应乎乾,而成万物化育之功,唯其德方,故能不拂乎正,而顺万物性命之理,此坤之德所以能配天也,后得主而有常,则申后顺得常之义,含万物而化光,则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义。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本义 复明顺承天之意。
此以上申《彖传》之意程传 坤道至柔,而其动则刚,坤体至静,而其德则方,动刚故应乾不违,德方故生物有常,阴之道,不唱而和,故居后为得,而主利成万物,坤之常也,含容万类,其功化光大也,“主”字下脱“利”字,“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承天之施,行不违时,赞坤道之顺也。
集说 俞氏琰曰:“至柔而动也刚”,申“德合无疆”之义。“至静而德方”,释“贞”义。“后得主而有常”,后顺得常之谓。含万物而化光,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谓。“坤道其


顺乎承天而时行”,即“乃顺承天”之谓。
案 动刚,释“元亨”也,气之发动而物生也。德方,释“利贞”也,形之完就而物成也。柔静者坤之本体,其刚其方,乃是乾为之主。而坤顺之以行止者,故继之曰“后得主而有常”,释“先迷后得主”也。含物化光,谓亨利之间,致养万物,其功盛大,释“西南得朋”也。承天时行,谓顺承于元,至贞不息,阴道终始于阳,释“东北丧朋”也。盖孔子既以《坤》之“元亨利贞”,配乾为四德,则所谓西南东北者,即四时也,故用《彖传》所谓含弘光大者,以切西南,又用所谓乃顺承天“行地无疆”者,以切东北,欲人知四方四德,初非两义,此意《彖传》未及,故于《文言》发之。
又案《乾》爻唯九五“刚健小正”,得乾道之纯,故《彖传》言“乘尼”“御天”,“首出庶物”,即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之义也,《坤》爻唯六二柔顺中止,得坤道之纯,故《文言》言动刚德方,含物承天,即六二“直方大”之义也,《象传》于乾五曰“位乎天德”,于坤二曰“地道光”也,明乎乾坤之主,在此二爻矣。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本义 古字“顺”、“慎”通用,案此当作“慎”,言当辨之于微也。
程传 天下之事,未有不由积而成,家之所积者善,则福庆及于子孙,所积不善,则灾殃流于后世,其大至于弑逆之祸,皆因积累而至,非朝夕所能成也,明者则知渐不 集说 吕氏祖谦曰:“盖言顺也”,此一句尤可警,非心邪念,不可顺养将去,若顺将去,何所不至,惩治遏绝,正要人著力。
张氏振渊曰:天道有刚必有阴,原相为用,然阴之为道,利于从阳。而不利于抗阳。
坤道可谓至顺矣,而顺之变反为逆,故至人深著其顺之利,明臣子之大分,究极其逆之祸,立君父之大防也。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本义 此以学言之也。止,谓本体,义,谓裁制,敬则本体之守也,“直内”“方外”,《程传》备矣,不孤,言大也,疑故习而后利,不疑则何假于习。
程传 “直”言“其正也”,“方”言“其义也”,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义以方其外,敬立而内直,义形而外方,义形于外,非在外也,敬义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无所用而不周,无所施而不利,孰为疑乎。
集说 孔氏颖达曰:君子用“敬以直内”,内谓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内心,“义以方外”者,用此义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万物,皆得所宜。
程子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合内外之道也,释氏内外之道不备者也,敬义夹持,直上达天德自此。
问必有事焉当用敬否?曰:“敬”只是涵养一事。必有事焉,须当集义,又问,义莫是中理杏?曰:中理在事,义在心。问敬义何别?曰:敬只是持己之道,义便知有是有非,顺理而行是为义也,若只守一个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又问“义”只在事上如何?曰:内外一理,岂特事上求合义也。
谢氏良佐曰:释氏所以不如吾儒,无“义以方外”一节,“义以方外”,便是穷理,释氏却以理为障碍,然不可谓释氏无见处,但见了不肯就理。
《朱子语类》云:“敬以直内”,是持守功夫;“义以方外”,是讲学功夫,“直”是直上直下,胸中无纤豪委曲,“方”是割截方正之意,是处此事皆合宜,截然不可得而移易之意。
又云:“敬义”夹持,直上达天德自此,最是下得“夹持”两字好,教主乎中,义防于外,二者夹持,要放下霎时也不得,只得直上去,故便达天德自此,表裹夹持更无东西走作去处,上面只更有个天德。
问义形而外方,曰:“义”是心头断事底,心断于内,而外便方正,万物各得其宜。
又云:《文言》将“敬”字解“直”字,“义”字解“方”字,“敬义立而德不孤”,即解“大”字,敬而无义,则作事出来必错了,只义而无礅则无奉,何以为义,皆是孤也,须是敬义立方不孤,施之事君则忠于君,事亲则悦于亲,交朋友则信于朋友,皆不待习而无一之不利也。
王氏应麟曰:《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功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胡氏炳文曰:《乾》九三,明诚并进也,《坤》六二,敬义偕立也,主敬是为学之要,集义乃讲学之功。
薛氏瑄曰:“敬以直内”,涵养未发之中。“义以方外”,省察中节之和。
又曰:“敬以直内”,戒慎恐惧之事。“义以方外”,知言集义之事。内外夹持,用力之要,莫切于此:蔡氏清曰:“正”是无少邪曲,“义”是无少差谬。
又曰:此“正”“义”二字,皆以见成之德言,然直不自直,必由于敬,方不自方,必由于义,直即主忠信,方即


徙义,直即心无私,方即事当理,故直内以动者言为当。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程传 为下之道,不居其功,含晦其章美以从上事,代上以终其事,而不敢有其成功也,犹地道代天终物,而成功则主于天也,妻道亦然。
集说 宋氏衷曰:臣子虽有才美,含藏以从其上,不敢有所成名也,地终天功,臣终君事,妇终夫业,故曰“而代有终”也。
程子曰:天地日月一般,月之光,乃日之光也,地中生物者,皆大气也,唯“无成而代有终”者,地之道也。
王氏申子曰:三非有美而不发,特不敢暴其美,唯知代上以终其事,而不居其成功,犹地代天生物,而功则主于天也。
俞氏琰曰:既曰“地道无成”,而又曰“代有终”,何也?乾能始物,不能终物,坤继其终而终之,则坤之所以为有终者,终乾之所未终也。
蔡氏清曰:以从王事,以含章之道而从王事,“弗敢成也”,即是含章之道,用于从王事者也。
谷氏家杰曰:爻言“有终”,此言“代有终”,则并其终亦非坤之所敢有也。
何氏楷曰:乾能始万物而已,必赖坤以作成之,故曰“代有终”,正对乾之始而言。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程传 四居上近君,而无相得之义,故为隔绝之象,天地交感则变化万物,草木蕃盛,君臣相际而道亨,天地闭隔,则万物不遂,君臣道绝,贤者隐遯,四于闭隔之时, 集说 张氏浚曰:括囊盖内亢其德,待时而有为者也,汉儒乃以“括囊”为讥、岂不陋哉,阳舒阴闭,故孔子发天地闭之训,夫闭于前而舒于后,生化之功,自是出也,“括囊”之慎,庸有害乎。
君子黄中通理。
本义 黄中,言中德在内,释“黄”字之义也。
集说 蔡氏消曰:通理,即是“黄中”处通而理也,盖“黄中”非通,则无以应乎外,通而非理,则所以应乎外者,不能皆得其当,此所以言“黄中”,而必并以通理言之,通理亦在内也。
正位居体。
本义 虽在尊位,而居下体,释“裳”字之义也。
案 孟子曰:“立天下之正位。”正位,即礼也,此言“正位居体”者,犹言以礼居身尔,礼以物躬,则自卑而尊人,故为释“裳”字之义。
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本义 “美在其中”,复释“黄中”,“畅于四支”,复释“居体”。
程传 黄中,“文在中”也,君子文中而达于理,居正位而不失为下之体,五尊位,在坤则唯取中正之义,美积于中,而通畅于四体,发见于事业,德美之至盛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二在下,方是就功夫上说,如不疑其所行是也,五得尊位,则是就它成就处说,所以云“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蔡氏渊曰:“黄中通理”,释“黄”义,“正位居体”,释“裳义”。“黄中”,正德在内。“通理”,文无不通,言柔顺之德蕴于内也。“正位”,居在中之位,“居体”,居下体而不僭,言柔顺之德形于外也。“美在其中”,“黄中通理”也,“畅于四支,发于事业”,“正位居体”也,二五皆中,二居内卦之中,其发见于外者,不疑其所行而已,五外卦之中,其施于外,有事业之可观,坤道之美,至此极矣。
蔡氏清曰:“黄裳”二字,分而言之,则‘黄”为中,“裳”为顺,合而言之,则唯中故顺,存于中为中,形于外为顺,理一而已,天下无有形于外而不本乎中者,唯有黄中之德,故能以下体自居。
林氏希元曰:《文言》既分释“黄裳”了,又恐人认为二物,不知归重处,故发“美在其中”一条,见得其所谓顺,乃本于中,与《象传》“文在中也”,及“六二之动直以方也”,意思一般。
附录 胡氏炳文曰:盖直内方外之君子,即“黄中通理”之君子也。“敬以直内”,则胸中洞然表里如一,是即所以为“黄中”。“义以方外”,则凡事之来,义以处之,无不合理,是即所以为通理,五之“黄中通理”,本于直内方外,故其“正位”也,虽居乎五之尊,而其“居体”也,则不失乎二之常,二之直内方外,是内外夹持,两致其力, 案 《乾》爻之言学者二,于九二,则曰,言信行谨,闲邪存诚也;于九三,则曰忠信以进德,修辞立诚以居业世。《坤》爻之言学者二,于六二,则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也;于六五,则曰“黄中通理,正位居体”也。分而言之则有四,合而言之,则《乾》二之存诚,即乾三之忠信,皆以心之实者言也,乾二之信谨,即乾三之修辞立诚,皆以言行之实者言也。在二为大人,则以成德言之,由其言行以窥其心,见其纯亦不已如此也,在三为君子,则以进学言之,根于心而达于言行,见其交修不懈如此也。
《坤》二之“直内”,即《坤》五之“黄中”,皆以心之中直者言也,《坤》二之“方外”,即《坤》五之“正位”,皆以行之方正者言也,二言“直”而五言“中”,“直”则未有不中者,“中


”乃“直”之至也。二言“方”而五言“正”,“方”则未有不正者,“正”乃方之极也,二居下位,不疑所行而已,五居尊,又有发于事业之美,此则两爻所以异也。在《乾》之两爻,诚之意多,实心以体物,是乾之德也。《坤》之两爻,敬之意多,虚心以顺理,是坤之德也。而要之未有诚而不敬,未有敬而不诚者,乾坤一德也,诚敬一心也,圣人所以分言之者。盖乾阳主实,坤阴主虚,人心之德,必兼体焉,非实则不能虚,天理为主,然后人欲退听也,非虚则不能实,人欲屏息,然后天理流行也,自其实者言之则曰诚,自其虚者言之则口“敬”,是皆一心之德,而非两人之事,但在圣人则纯乎诚矣,其敬也,自然之敬也,其次则主敬以至于诚。故程子曰:诚则无不敬,未能诚,则必敬而后诚,而以乾坤分为圣贤之学者此也。
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本义 “疑”,谓钧敌而无小大之差也,坤虽无阳,然阳未尝无也。“血”,阴属,盖气刚而血阴也,“玄黄”,天地之正色,言阴阳皆伤也。
此以上申《象传》之意。
程传 阳大阴小,阴必从阳,阴既盛极,与阳偕矣,是疑于阳也,不相从则必战,卦虽纯阴,恐疑无伤,故称龙见其与阳战也,于野,进不已而至于外也,盛极而进不已,则战矣,虽盛极不离阴类也,而与阳争,其伤可知,故称“血”,阴既盛极,至与阳争,虽阳不能无伤,故“其血玄黄”。“玄黄”,天地之色,谓皆伤也。
集说 干氏宝曰:阴在上六,十月之时也,卦成于乾,乾体纯刚,不堪阴盛,故曰“龙战”。戌亥,乾之都也,故“称龙”焉,“未离阴类”,故曰“血”。阴阳色杂,故曰“玄黄”。阴阳离则异气,合刚同功,君臣夫妻,其义一也。
蔡氏渊曰:十月为纯坤之月,六爻皆阴,然生生之理,无顷刻而息,圣人为其纯阴而或嫌于尤阳也,故“称龙”心明之,古人谓十月为阳月者,盖出于此。
俞氏琐曰:“玄”者天之色,“黄”者地之色,“血”言“幺黄”,则天地杂类,而阴刚无别矣,故曰“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阴阳相战,虽至于天地之杂乱,然而天地定位于上下,其大分终不可易,故其终又分而言之曰:“天玄而地黄”。
说卦传集说 孔氏颖达曰:孔子以伏羲画八卦后重为六十四卦,《系辞》中略明八卦小成,引而伸之。又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曰:“观象于天,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主情”,然引而伸之,重三成六之意,犹自末明,仰观俯察,近身远物之象,亦为未见,故于此更备说重卦之由,及八卦所为之象,谓之说卦焉。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本义 幽赞神明,犹言赞化育。《龟荚传》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茎长丈,其丛生满百茎。
集说 孔氏颖达曰:以此圣知,深知神明之道,而生用蓍求卦之法,故曰“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程子曰:“幽赞于神明而生蓍”,用蓍以求卦,非谓有蓍而后画卦。
苏氏轼曰:介绍以传命谓之赞天地鬼神不能与人接也,故以蓍龟为之介绍。
项氏安世曰:“生蓍”,谓创立用蓍之法,神不能占,以蓍言之,所以赞神出命,故谓之幽赞神明,即大衍所谓佑神也。
龚氏焕曰:项氏生蓍之说与本义不同,然以下文倚数立卦生爻观之,似当以项氏之说为正。
苏氏濬曰:“生蓍”,当以生爻之例推之。
参天两地而倚数。
本义 天圆地方,圆者一而围三,三各一奇,故参天而为三,方者一而围四,四合二偶,故两地而为二,数皆倚此而起,故揲蓍三变之末,其余三奇,则三三而九,二偶,则三二而六,两二一三则为七,两二一二则为八。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七九为奇,天数也;六八为偶,地数也。故取奇于天,取偶于地,而立七八六之数也。何以参两为目奇偶,盖占之奇偶,亦以“参两”言之一,且以两是偶数之始,三是奇数之初故也,不以一目奇者。张氏云,以“三”中含两,有一以包“两”之义,明天有包地之德,阳有包阴之道。
陆氏振奇曰:倚,依也,,倚数在生菁之后,立卦之前,盖用蓍得数,而后布以为卦,故以七八九六当之。
案 “参天两地”,以方圆径田定之,亦其大致尔,实则径一者不止围三,非密率也。以理言之,则张氏所谓以一包两者是,盖:大能兼地,故一并二以成三也,以算言 二二三为八也。以算言之,奇数起于一三,成于九七,偶数起于二四,成于八六,故以其成数纪阴阳,阳之进者为老,退者为少,阴之退者为老,进者为少也,以象言之,凡圆者以六而包一,虚其中则六也,实其中则七也,凡方者以八而包一,实其中则九也,虚其中则八也,阳圆阴方,阳实阴虚,故唯七圆而实,为盛阳,唯八方而虚,为壮阴,九虽实而积方,则阳将变而为阴矣,故为老阳,六虽虚而积圆,则


阴将变而为阳矣,故为老阴也,其数皆自参两中来,故曰“倚数”。
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本义 和顺从容,无所乖逆,统言之也,理,谓随事得其条理,析言之也,穷天下之理,尽人物之性,而合于天道,此圣人作《易》之极功也。
此第一章。
集说 韩氏伯曰:卦,象也。蓍,数也。卦则“雷风相薄,山泽通气”,拟象阴阳变化之体,蓍则错综天地参两之数,蓍极数以定象,卦备象以尽数,故蓍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卦曰“观变于阴阳”。
孔氏颖达曰:《系辞》言伏羲作《易》之初,故直言仰观俯察,此则论其既重之后,端策布爻,故先言生蓍,后言立卦,非是圣人幽赞在观变之前也。
邵子曰:天使我有是之谓命,命之在我之谓性,性之在物之谓理。
《朱子语类》:问:“观变于阴阳而立卦”,是就蓍数上观否?曰:恐只是就阴阳上观,未用说到蓍数处。
问既有卦则有爻矣,先言卦而后言爻何也?曰:方其立卦,只见是卦,及细别之,则有六爻。又问阴阳刚柔一也,而别言之何也?曰:“观变于阴阳”,近于造化而言,“发挥刚柔”,近于人事而言,且如《泰》卦,以卦言之,只见得“小往大来”阴阳消长之意,爻里面使有包荒之类。
又云:和顺于道德,是默契本原处,理于义,是应变合宜处,物物皆有理,须一一推穷,性则是理之极处,故云“尽”,命则性之所自来处,故云“至”。
问“穷理尽性至于命”。曰:此本是就《易》上说,《易》上尽具许多道理,直是穷得物理,尽得人性,到得那天命,所以《通书》说《易》者性命之原。
项氏安世曰:道即命,德即性,义既理,“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反覆互言也。《易》之奇偶,在天之命,则为阴阳之道,在人之性,则为仁义之德,在地之宜,则为刚柔之理,“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自幽而言以至于显,此所谓显遒也, 陈氏淳曰:理与性对说,理乃是在物之理,性乃是在我之理,在物底,便是天地人物公共底道理,在我底,乃是此理已具得为我所有者。
徐氏几曰:如乾为天道,面《彖》之“元亨利贞”则其德,爻之“潜”、“见”“跃”、“飞”则其义,以一卦面统言之,所谓和顺也,就六爻而言之,所谓理也,善观《易》者,推爻义以穷天下之理,明卦德以尽一已之性,穷理尽性,则进退存亡得丧之大道可以知,而天命在我矣。
龚氏焕曰:上句是自源而流,于句是自末而本,盖必“和顺于道德”,而后能“理于义”,必“穷理尽性”,而后能“至于命”也。
卢氏曰:立卦生爻,在圣人作《易》上看,若作蓍数之变说,却是用《易》了,朱于谓未用说到蓍数处是也,圣人观察天地变化之道,而立乾坤等卦,故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既观象立卦,又就卦中刚柔两画,或上或下,微细阐发出来,而生变动之爻,故曰“发挥于刚柔而生爻”。
何氏楷曰:数既形矣,卦斯立焉,卦既立矣,爻斯生焉,“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从合而分,“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从分而合,理义非二也。程子谓在物为理处物为义是也,性命与道德非二也,于思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是也。穷尽至,皆造极之意,性者理之原,理穷则逢其原,故穷理所以尽性,命者性之原,性尽则逢其原,故尽性所以至命,只是一事。
总论 孔氏颖达曰:“昔者圣人”至“以至于命”,此一节将明圣人引伸因重之意,故先叙圣人本制蓍数卦爻,备明天道人事妙极之理。
何氏楷曰:此章统论蓍卦及爻辞。圣人,谓羲文周公,《乾凿度》曰:垂皇策者羲,则自伏羲时已用蓍矣。卦爻辞至文王周公始系,此以知其总言之也。
案 此章次第最明,《易》为卜筮之书,而又为五经之原者,于此章可见矣,生蓍者,立蓍筮之法也。倚数者,起蓍筮之数也,立卦生爻,则指画卦系辞言之,是二者,蓍筮之体而言于后,明《易》为卜筮而作也,“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言卦画既立,则有以契合乎天之道,性之德,而下周乎事物之宜也,“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言爻辞既设,则有以穷尽乎事之理,人之性,而上达乎天命之本也,夫《易》以卜筮为教,而道德性命之奥存焉,然则以礻几祥之末言《易》者,迷道之原者也,以事物之迹言《易》者,失教之意者也。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本义 “兼三才而两之”,总言六画,又细分之,则阴阳之位,间杂而成文章也。
此第二章。
集说 崔氏憬曰:此明一卦六爻,有三才二体之义,故明天道既立阴阳,地道又立 朱氏震曰:“易有太极”,阴阳者;太虚聚而有气,柔刚者,气聚而有体,仁义根于太虚,见于气体,动于知觉者也,自万物一源观之谓之性,自禀赋观之谓之命,自天


地人观之谓之理,三者一也,圣人“将以顺性命之理”,曰阴阳,曰柔刚,曰仁义,以立天地人之道,盖互见也,易“兼三才而两之”,六画成卦,则三才合而为一,然道有变动,故“分阴分阳,迭用柔刚”。
郭氏雍曰:“分阴分阳”,非谓立天之道阴阳也,言三才二道,皆一为阴一为阳,见于六位也。“迭用柔刚”,非谓立地之道柔刚也,言三才阴阳,分为六画,迭以九六柔刚居之也,故三才二道,不兼九六言之,则曰“六画”,兼明九六柔刚,而后谓之六位。
《朱子语类》云:阴阳刚柔仁义,看来当曰义与仁,当以仁对阳,仁若不是阳刚,如何作得许多造化,义虽刚,却主于收敛,仁却主发舒,这也是阳中之阴,阴中之阳,互藏其根之意,且如今人用赏罚,到赐与人自足无疑,便作将去,若是刑杀时,便迟疑不肯果决,这见得阳舒阴敛,仁属阳,义属阴处。
邱氏富国曰:上言“穷理尽性至命”,此言“顺性命”,则《易》中所言之理,皆“性命”也,然所谓性命之理,即阴阳柔刚仁义是也,兼三才而两之,言重卦也,方卦之小成,三画已具三才之道,至重而六,则天地人之道各两,所谓六画成卦也。“分阴分阳”,以位言,凡卦初三五位为阳,二四上位为阴,自初至上,阴阳各半,故曰“分”。“迭用柔刚”以爻言,柔谓六,刚谓九也,位之阳者,刚居之,柔亦居之,位之阴者,柔居之,刚亦居之,或柔或刚更相为用,故曰“迭。”分之以示其经,迭用以为之纬,经纬错综,粲然有文,所谓“六位”“成章”也。
吴氏澄曰:性之理,谓人之道也,命之理,谓天地之道也,天之气有阴阳,地之质有柔刚,人之德有仁义,道则主宰其气质而为是德者也。
又曰:上文以“阴阳”为天之道,下“阴阳”二字,则总言六位也,六位之中,分初三五为阳位,二四上为阴位也,上文以柔刚为地之道,下“柔刚”二字,则总言六画也,六画之中,奇画皆谓之刚,偶画皆谓之柔也,位无质,故以“阴阳”名之,画有质,故以“柔刚”名之,位之阴阳相间则分布一定,画之柔刚不同,则迭用以居,《系辞传》所谓“物相杂曰文”,即此成章之谓也。
胡氏炳文曰:上章“和顺于道德”,统言之也;“理于义”,析言之也,此章“六画而成卦”,统言之也;“分阴分阳”,“迭用柔刚”,“六位而成章”,又析言之也。
蔡氏清曰:“立天之道”,非有以立之也,谓天道之立以阴阳也,其曰“分阴分阳”者,阴阳之自分也,其曰“迭用柔刚”者,刚柔之自迭用也,非有分之用之者也。
何氏楷曰:此章言卦画“顺性命之理”,即上章所谓“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者,以一言蔽之也,性者人之理,命者天地之理,阴阳刚柔仁义,正所谓“性命之理”也,分阴阳,用柔刚,以断吉凶而成亹亹,则仁义之道,固在其中矣。
案 上章总论易道,此章以下,专明卦也,上章云“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和顺于道 又案 “兼三才而两之”,及“分阴分阳迭用柔刚”三句,先儒皆就《易》上说,细玩文义,当且就造化上说,“兼”字“分”字“用”字,皆不是著力字,言合三才之道而皆两,此易所以六画成卦也,三才之道,既以相对而分,又以更迭而用,此易所以六位成章也,如此方于故易两字语气相合,蔡氏说极贴。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
本义 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乾南坤北,离东坎西,兑居东南,震居东北,巽居西南,艮居西北,于是八卦相交而咸六十四卦,所谓先天之学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此一节就卦象明重卦之意,若使天地不交,水火异处,则庶类无生成之用,品物无变化之理,故云“天地定位”而合德,山泽异体而通气,雷风各动而相薄,水火不相入而相资,八卦之用,变化如此,故圣人重卦,令八卦相错,乾坤震巽,坎离艮兑,莫不交互,以象天地雷风,水火山泽,莫不交错,则《易》之爻卦与天地等,性命之理,吉凶之数,既往之事,将来之几,备在爻卦之中矣。
项氏安世曰:八卦虽八,实则“阴阳”二字而已,是故位虽定而气则通,势虽相薄而情不厌,明本一物也。
龚氏焕曰:“定位”以体言,“通气”“相薄”不“相射”以用言。天地,乾坤之定体,水火,乾坤之大用,山泽之气,即水之气,雷风之气,即火之气,而水火之气,又天地之气也。
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本义 起震而历离兑,以至于乾,数已生之卦也,自巽而历坎艮,以至于神,推未生之卦也,《易》之生卦,则以乾兑离震巽坎艮坤为次,故皆“逆数”也。
此第三章。
集说 《朱子语类》云:先天图曲折,细详图意,若自乾一横排至坤八,此则全是自然,故说卦云“《易》逆数”也,若如圆图,则须如此方见阴阳消长次第,虽似稍涉安排,然亦莫非自然之理,自冬至至夏至为顺,盖与前逆数若相反,自夏至至冬至为逆,盖与前逆数者同,其左右与今天文家说左右不


同,盖从中而分,其初若有左右之势尔。
陈氏埴曰:《易》本“逆数”也,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四,有四便有十六,以至于六十四,皆由此可以知彼,由今可以知来,故自乾一以至于坤八,皆循序而生,一如横图之次,今欲以圆图象浑天之形,若一依此序,则乾坤相并,寒暑不分,故伏羲以乾坤定上下之位,坎离列左右之门,艮兑震巽,皆相对而立,悉以阴阳相配,自一阳始生,起冬至节历离震之间为春分,以至于乾为纯阳,是进而得其已生之卦,如今日复数昨日, 胡氏炳文曰;诸儒训释,皆谓已往而易见为顺,未来而前知为逆,《易》主于前民用,故曰“《易》逆数也”。唯《本义》依邵子,以数往者顺一段为指圆图,而言卦气之所以行,“易逆数”一段为指横图,而言卦画之所以生,非《本义》发邵子之蕴,则学者孰知此所谓先天之学哉。
案 此节顺逆之义,朱子之意如此,然与邵子本意,各成一说,盖邵子本意,以三阴三阳,追数至一阴一阳处为顺,自一阴一阳,渐推至三阴三阳处为逆,朱子则谓左方四卦数已生者为顺,右方四卦推未生者为逆,两说可并存。而邵子之说,于此两章文义,尤为贯串,“天地定位”一节,自乾坤说到震巽,是“数往”也。雷以动之一节,自震巽说到乾坤,是“知来”也,此三句,是承上节以起下节,言图象数往则顺,知来则逆,如上节所列是顺数,顺数者尊乾坤次六子也,若建图之意,则欲见阴阳之运行,功用之先后,所重在逆数,如下节所推也,诸说之详,备《启蒙》中。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晅亘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本义 此卦位相对,与上章同。
此第四章。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上四举象,下四举卦者,王肃云,互相备也。
张子曰:阴性凝聚,阳性发散,阴聚之,阳必散之,其势均散,阳为阴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阴为阳得,则飘扬为云而升,故云物班布太虚者,阴为风驱,敛聚而未散者也,凡阴气凝聚,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其聚有远近虚实,故雷风有大小暴缓,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阴常散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
朱氏震曰:前说乾坤以至“六子”,此说“六子”而归乾坤,终始循环,不见首尾,《易》之道也。
《朱子语类》云:“雷以动之”以下四句,取象义多,故以象言,“艮以止之”以下四句,取卦义多,故以卦言。
项氏安世曰:自“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错”,言先天之顺象也,自“雷以动之”至“坤以藏之”,言先天之逆象也。
胡氏炳文曰:此章卦位相对与上章同,特上章先之以乾坤,此章则终之以乾坤也。
金氏贲亨曰:上章以天地居首,序尊卑也,此章以乾坤居后,总成功也,上以体言,此以功用言也。
吴氏曰慎曰:前章始乾坤终坎离,此章始震巽终乾坤,首乾者其重在乾,首震者其重在震,二章虽皆明先天卦序,而后天始震之义,亦具其中矣。
又案 艮兑不言山泽,则是指气言也,暑气温热发生,故曰“兑以说之”。寒气严凝收敛,故曰“艮以止之”,上传于雷霆风雨之下,亦曰“一寒一暑”,而不言山泽也,若雷以动积寒之气,而“日以晅之”,风以散积暑之气,而“雨以润之”,则于卦象皆切,乾君坤藏,亦主大夏大冬而言,大夏如下章所云“万物皆相见”,“向明而治”,是君之也,大冬如下章所云“万物之所归”,是藏之也。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本义 帝者天之主宰。邵子曰:此卦位乃文王所定,所谓后天之学也。
集说 程子曰:《易》八卦之位,元不曾有人说,先儒以为乾位西北,坤位西南,乾坤任六子而自处于于为之地,此大故无义理,雷风山泽之类,便是天地之用,如人身之有耳目手足,便是人之用也,岂可谓手足耳目皆用,而身无为乎。
何氏楷曰:三男震坎艮,以次纲纪于始终,三女巽离兑,以次而处纲纪之内,自东南至西皆阴,自西北至东皆阳,亦最齐整,故坤蹇彖辞,有西南东北之语。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
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本义 上言帝,此言万物之随帝以出入也。
此第五章,所推卦位之说,多未详者。
集说 郑氏康成曰:“万物出乎”震雷发声以生之也,“齐乎巽”,风摇动以齐之也。
洁,犹新也。“万物皆相见”,日照之使光大,万物皆致养,地气含养,使秀实也,万物 程子曰:艮,止


也,生也。止则便生,不止则不生,此艮终始万物。
又曰:冬至一阳生,每遇至后则倍寒何也,阴阳消长之际,无截然断绝之理,故相搀掩过,如天将晓,复至阴黑,亦是理也,大抵终始万物盛乎艮,此尽神妙,须研穷此理。
郑氏樵曰:乾居西北,父道也,父道尊严,严凝之气,盛于西北。西北者,万物成就之方也。坤居西南,母道也,母道在养育万物,万物之生,盛于西南。西南者,万物长养之方也。坎艮震方位次于乾者,乾统三男也,巽离兑方位夹乎坤者,坤统三女也。
西北盛阴用事,而阴气盛矣,非至健莫能与争,故阴阳相薄,曰“战乎乾”,而乾位焉,战胜则阳气起矣。
杨氏万里曰:于帝言“致役”者。盖坤,臣也。帝,君也。君之于臣,役之而已,于万物言致养者。盖坤,母也,万物,子也,母之于子,养之而已,至于它卦不言战而乾言战。乾,西北之卦,阴盛阳微之时,阴疑子阳也,不然,则《坤》之上六,何以言“龙战于野”。
项氏安世曰:后天之序,据太极既分之后,播五行于四时也,震巽二木主春,故震在东方,巽东南次之,离火主夏,故为南方之卦,兑乾二金主秋,故兑为正秋,乾西北次之,坎水主冬,故为北方之卦,土王四季,故坤土在夏秋之交,为西南方之卦,艮土在冬春之交,为东北方之卦,木金土各二者,以形王也,水火各一者,以气王也,坤阴土,故在阴地,艮阳土,故在阳地,震阳木,故正东,巽阴木,故近南而接乎阴,兑阴金,故正西,乾阳金,故近北而接乎阳,其序甚明。
徐氏几曰:坎离,天地之大用也,得乾坤之中气,故离火居南,坎水居北也。震,动也,物生之初也,故居东。兑,说也,物成之后也,故居西。此四者各居正位也,震属木,巽亦属木,震阳木也,巽阴木也,故巽居东南,巳之位也。兑属金,乾亦属金,兑阴金也,乾阳金也,故乾居西北,亥之方也。坤艮皆土也,坤阴土,艮阳土,坤居西南,艮居东北者,所以均王乎四时也。此四者分居四隅也,后天八卦以震巽离坤兑乾坎艮为次者,震巽属木,木生火,故离次之,离火生土,故坤次之,坤土生金,故兑乾次之,金生水,故坎次之,水非土亦不能以生木,故艮次之,水土又生木,木又生火,八卦之用,五行之生,循环无穷,此所以为造化流行之序也。
龚氏焕曰:土之于物,无时而不养,今独言致役乎坤何也?曰:土之养物,虽无时不然,然于西南夏秋之交,物将成就之时,土气正旺,致养之功,莫盛于此,故曰“致役乎坤”,非它时不养,而独养乎此也,故又曰“成言乎艮”。艮亦土也,养者成之渐,成者养之终,成而终者又将于此而始,此土无不在,其于养物之功,成始而成终者也,水火一而木金土二者,水火阴阳之正,木金土阴阳之交,正者一而交者二也。
胡氏炳文曰:离明以德言,八卦之德可推,坤地坎水以象言,八卦之象可推,兑秋 俞氏琰曰:艮,止也,不言止而言成,盖止则生意绝矣,成终而复成始,则生意周流,故曰“成言乎艮”。
陈氏琛曰:火气极热,物无由而成,水气极寒,物无由而生,唯土气最为中和,故火金之交有坤土,水木之交有艮土,而为万物之所由出入者也,养身养民治天下,皆要中和。
张氏振渊曰:成始只在成终内,无两截事。
吴氏曰慎曰:气不翕聚,则不能发散,物未坚实,则不能复种而生,未有不能成终而能成始者也,此贞下起元之理,主静立本之道,盖必体立而后用有以行,天地人物,其理一也。
案 此章明文王卦位也,震动而发散者,生机之始,雷厉而风行者,造化之初,是故阳气奋而物无不出,阴气顺而物无不齐,阳气盛,而于阴则明极矣,阴精厚,顺于阳则养至矣,阳之和足于内,阴之滋足于外,则说乎物而物成矣,虽然,天之道资阴而用之而功乃就,克阴而化之而命斯行,自始至终,莫非天也,而终始之际,见其健而不已焉者,天之所以为天也,由是役者于此休,故坎以习熟之义而司劳焉,动者于此止,故艮以动静不穷之义而司成焉,夫文之位变乎羲矣,而其体用交错之妙,动静互根之机,则必合而观之,然后造化之理尽。
孔子所以释文王之意者,如此而已,诸儒或以五行言之,说亦详密,故备载以相参考,然诸儒所言坤艮之理,亦有未尽者,盖吕令以土独王未月而为中央,则土位唯一也。
京房以土分王辰戍丑未而直四季,则土位有四也,今文王之卦,唯坤艮二土,位于丑未,视月令则多其一,视京房则少其二,何也?盖木之生火,金之生水,无所藉于土,若火非土,必不能成金,水非土,必不能生木,则土之功于是为著,又一岁之间,阴阳二气,皆互相胜,阳胜阴,则为木之温,火之热,自卯至未,阳多之卦是也,阴胜阳,则为金之凉,水之寒,自酉至丑,阴多之卦是也,唯丑接于寅,未接于申,为三明三阳之卦,则二气适均,而为中和之会,此所以独为土德之居也,其精义亦非诸术所及,尚有先天后天列象交变之妙,见《启蒙》附论中。<


br>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桡万物者莫痰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本义 此去乾坤而专言“六子”,以见神之所为,然其位序亦用上章之说,未详其义。
集说 韩氏伯曰:于此言“神”者,明八卦运动,变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神无物,妙万物而为言,则雷疾风行,火炎水润,莫不自然相与为变化,故能万物既成也。
崔氏憬曰:此言六卦之用,而不及乾坤者,以天地无为而无不为,故能成雷风等有为之神妙也,艮不言山,独举卦名者,以动桡燥润,功是雷风水火,至于终始万物,于山义则不然,故言卦,而余皆称物,各取便而论也,。
朱氏震曰:张子云,一则神,两则化。妙万物者,一则神也,且动桡燥说润终始万物者,孰若六子,然不能以独化,故必相逮也,不相悖也,通气也,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合则化,化则神。
项氏安世曰;动桡燥说润盛,皆据后天分治之序,而相逮不相悖,通气变化,复据先天相合之位者,明五气顺布,四季分王之时,无极之真,二五之精,所以妙合而凝者,未始有戾于先天之事也。
又曰:泽不为润而为“说”者,“润”者,气之湿而在内者也;“说”者,色之光而在外者也。泽气上浮而光溢于外,故说而可爱,若润物之功,淫液而深长,则唯水足以当之。
吴氏澄曰:此承上章文王卦位之后,而言六卦之用,不言乾坤者,乾坤主宰万物之帝,行乎六子之中,所谓“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万物有迹可见,而神在其中,无迹可见,然神不离乎物也,即万物之中而妙不可测者,神也,故曰“妙万物”。雷之所以动,风之所以桡,火之所以燥,泽之所以说,水之所以润,艮之所以终始,皆乾坤之神也,动者发萌启蛰震之出也,桡者吹拂长养,巽之齐也,燥者炎赫暴炙,离之相见也,说者欣怿充实,兑之说也,润者滋液归根,坎之劳也,终始者贞下起元,艮之成也。
胡氏炳文曰:以上第三章第四章,言先天,第五章言后天,此第六章,则由后天而推先天者也,去乾坤而专言六子,以见神之所为,言神则乾坤在其中矣,雷之所以动,风之所以桡,以至艮之所以终所以始,后天之所以变化者,实由先天而来,先天水火相逮,以次阴阳之交合,后天雷动风桡,以次五行之变化,唯其交合之妙如此,然后变化之妙亦如此。
俞氏琰曰:物之方萌,“雷以动之”,萌而未舒,风以桡之,舒而尚柔,火以燥之,及其长也,泽以说其外,水以润其内,既说且润矣,于是“艮以止之”,止则终,终则复始,此“六子”各一其用,而其所以成万物者如是也,乃若能变能化,毕成万物,则又在乎两相为用,“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粱氏寅曰:神,即帝也,帝吝神之体,神者帝之用,故主宰万物者,帝也,所以“妙万物”者,“帝”之神也。
蔡氏清曰:如雷青于动,风青于桡,则滞于一隅,不得谓之妙,天地则役使六子,以造化乎万物,而六子之伸缩变化,皆天地之为也,所以谓神当乾坤也,于此盖可以验合一不测之义,无在无不在之意,盖神如君后,“六子”则六官之分职也,六官所施行皆帝后所主宰,然后六职交举而治功成矣。
案 此章合羲文卦位而总赞之,盖变易之序,后天为著,而变易之理,先天为明,变易者化也,“动万物”、“桡万物”、“燥万物”,“说万物”、“润万物”、“终始万物”者也,变易者神也,所以变变化化,道并行而不相悖,使物并育而不相害者也,化者造物之迹也,统乎地者也,故以其可见之功而谓之成,神者生物之心也,统乎天者也,故以其不测之机而谓之妙。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本义 此言八卦之性情。
此第七章。
集说 孔氏颖达曰:此一节说八卦名训。乾象天,天体运转不息,故为健;坤象地,地顺承于天,故为顺;震象雷,雷奋动万物,故为动;巽象风,风行无所不入,故为入;坎象水,水处险陷,故为陷;离象火,火必著于物,故为丽;艮象山,山体静止,故为止;兑象泽,泽润万物,故为说。
邵子曰:乾,奇也,阳也,健也,故天下之健莫如天;坤,偶也,阴也,顺也,故天下之顺莫如地,所以顺天也;震,起也,一阳起也,起,动也,故天下之动莫如雷;“坎,陷也”,一阳陷于二阴,陷,下也,故天下之下莫如水:“艮,止也”,一阳于是而止也,故天下之止莫如山;“巽,入也”,一阴入二阳之下,故天下之入莫如风;“离,丽也”,一阳丽于二阳,其卦错然成文而华丽也,天下之丽莫如火,故又为附丽之丽;“兑,说也”,一阴出于外而说于物,故天下之说莫如泽。
张子曰:阳陷于阴为水,附于阴为火。
又曰:一陷溺而不得出为坎,一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朱子语类》云: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