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浸,渐也。二阳长于下而渐进也。下兑,上坤,和说而顺也,刚得中道而有应助,是以能大亨而得正,合天之道,刚正而和顺,“天之道也”。化育之功所以不息者,刚正和顺而已。以此临人临事临天下,莫不大亨而得正也。兑为说,说乃和也,《夬彖》云“决而和”。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本义 言虽天运之当然,然君子宜知所戒。
程传 《临》二阳生,阳方渐盛之时,故圣人为之戒云。阳虽方长、然“至于八月”,则消而凶矣。八月,谓阳生之八月。阳始生于《复》,自《复》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也。二阴长而阳消矣,故云“消不久”也。在阴阳之气言之,则消长如循环,不可易也。以人事言之,则阳为君子,阴为小人,方君子道长之时。圣人为之诫,使知极则有凶之理而虞备之,常不至于满极,则无凶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阳长之卦,每卦皆应“八月有凶”。但此卦名《临》,是盛大之义,故于此卦特戒之耳。若以类言之,则阳长之卦,至其终末皆有凶也。
陆氏振奇曰:日阳象,月阴象。八,少阴之数。七,少阳之数。故言阴来之期曰“八月”,言阳来之期曰“七日”。
案 “八月”“七日”,说者多凿。陆氏之说,最为得之。盖阳数穷于九,则退而生少阴之八,阴数穷于六,则进而生少阳之七,七八者阴阳始生之数也。若拘拘于卦气月候之配,则《震》、《既济》之“七日”,与夫三日三年十年之类,皆多不可通者矣。
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本义 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 五居尊位,以刚阳中正之德,为下所观,其德甚大,故曰“大观在上”。下坤而上巽,是能顺而巽也,五居中正,以巽顺中正之德,为观于天下也。
集说 赵氏彦肃曰:“大观在上”,统谓二阳,“中正以观天下”,独举九五。
杨氏启新曰:顺以宅心,尧舜之温恭克让,文王之徽柔懿恭是也。巽以制事,通人情,酌物理,随物付物,因时制宜者也,“巽,德之制也”,非巽何以使万事各得其宜。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
程传 为《观》之道,严敬如始盅之时,则下民至诚瞻仰而从化也。“不荐”,谓不使诚意少散也。
集说 虞氏翻曰:“孚”,信。“盥”,有威容貌。容止可观,进退可度,则下观其德而顺其化。《诗》曰:“颙颙卬卬,如圭如璋。”君德之义也。
朱氏震曰:祭之初,迎尸入庙,天子涚乎而后酌酒,涚谓之盥。酌酒献尸,尸得之灌地而祭,谓之祼。祼之后,三献而荐腥,五献而荐熟,谓之荐。“盥”者,未祼之时,精神专一,诚意未散,不言之信,发而为敬顺之貌。“颙”,颙如也,故下观而化,莫不有敬顺之心也。
王氏中子曰:观示天下之道,其诚意精一。常如始盥之时,则观感之下,莫不从化,盖有不动而敬不言而信之妙。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本义 极言《观》之道也。“四时不忒”,天之所以为观也。神道设教,圣人之所以为观也。
程传 天道至神,故曰“神道”。观天之运行,四时无有差忒,则见其神妙。圣人见天道之神,体神道以设教,故天下莫不服也。夫天道至神,故运行四时,化育万物,无有差忒。至神之道,莫可名言。唯圣人默契,体其妙用,设为政教,故天下之人,涵泳其德而不知其功,鼓舞其化而莫测其用,自然仰观而戴服,故曰“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集说 虞氏翻曰:圣人“退藏于密”“以神明其德”,故“设教而天下服矣”。
王氏弼曰:统说《观》之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观感化物。神则无形者也,不见天之使四时,而“四时不忒”。不见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
杨氏时曰:古人听以交神而接人,其道一主于诚,故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幽明本无二理,故所以感之者一。圣人”以神道设教”,所谓“神道”,诚意而已。诚意,天德也。
《朱子语类》云;圣人以“神道设教”,即是“盥而不荐”之义。
又云;天之神道,只是自然运行底道理,四时自然不忒,圣人神道,亦是有教人自然观感处。
吴氏澄曰:常人以言设教,则有声音。以身设教,则有形迹。圣人妙天道于不测,其应捷如影响,盖所存者神,故所过者化也。
杨氏启新曰:圣人设教,诚于此,动于彼。不显之德。笃恭之妙,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者同一机,而其动物之妙,不变之感,有非人所能测者,故曰“神道设教”。
颐中有物,曰噬嗑。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义。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本义 又以卦名卦体卦德二象卦变释卦辞。
程传 “颐中有物”,故为“噬嗑”。有物间于颐中则为害,噬而嗑之,则其害亡,乃亨通也,故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以卦才言也。刚爻与柔爻相间,刚柔分而不相杂,为明辩之象。明辨,察狱之本也,动而明,下


震上离,其动而明也。“雷电合而章”,雷震而电耀,相须并见,“合而章”也。照与威并行,用狱之道也。能照则无所隐情,有威则莫敢不畏。上既以二象言其动而明,故复言威照并用之意。六五以柔居中,为用“柔得中”之义。“上行”,谓居尊位。“虽不当位”,谓以柔居五为不当。而“利”于“用狱”者,治狱之道。全刚则伤于严暴,过柔则失于宽纵。
五为用狱之主,以柔处刚而得中,得用狱之宜也。以柔居刚为“利用狱”,以刚居柔为利否。曰刚柔,质也。居,用也。用柔非治狱之宜也。
集说 崔氏憬曰;物在颐中,隔其上下,因啮而合,乃得其“亨”焉。以喻人于上下之间,有乱群者,当用刑法之,故言“利用狱”。
石氏介曰:大凡柔则言“上行”,刚则言“来”。柔下刚上,定体也。刚来,如《讼》、《无妄》、《涣》等,刚体本在上而来下。“上行”,如《晋》、《睽》、《鼎》、《噬嗑》等。
柔体本在下,今居五位为上行。
朱氏震曰:六五柔中,“不当位”也。施于用狱,无若柔中之为利。盖人君止于仁,不以明断称。以皋陶宁失不经,曾子哀矜而勿喜之言观之,则不在明断审矣。
赵氏汝楳曰:体卦之画,则宽严胥济。体卦之德,则明清善听。体卦之象,则狱不淹宿。噬以刚动而能嗑,《彖》言“利用狱”,疑当以刚能断制。而圣人归之六五之柔,其哀矜惟良之义乎!大君在上,三又而后制刑,德虽柔,于狱则利。
俞氏琰曰:《噬嗑》倒转为《贲》,亦有“颐中有物”之象。而以为《贲》,何耶?曰:凡噬者必下动,《贲》无震,故不得为《噬嗑》也。夫颐而中虚,则无事于噬而自可合。今有物焉,则窒塞矣。苟不以齿决之,乌得而合,故噬已则嗑。嗑则窒者去而上下亨通。故文王曰“噬嗑亨”。孔子添一而字,盖谓噬而嗑之则亨,不噬则不嗑,不嗑则不亨也。
贲,亨。
本义 “亨”字疑衍。
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
本义 以卦变释卦辞。刚柔之交,自然之象,故曰“天文”,先儒说“天文”上当 集说 苏氏轼曰:《易》有刚柔往来、上下相易之说,而其最著者,《贲》之《彖传》也。故学者治是争推其所从变,曰《泰》变为《贲》,此大惑也。一卦之变为六十三,岂独为《贲》也哉!徒知《泰》之为《贲》,又乌知《贲》之不为《泰》乎!凡易之所谓刚柔往来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乾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阴,而生三子,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乾来化之。坤施一阴于乾,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乾也,而坤来化之。非是卦也,则无是言也。
胡氏炳文曰:“柔来而文刚”,是以刚为主也。刚往文柔,必曰“分刚上而文柔”者,亦以刚为主也。故《本义》于柔文刚,则曰阳得阴助,于刚文柔,而不曰阴得阳主。盖一阴下而为离,则阴为阳之助,而明于内。一阳上而为艮,则阳为阴之主,而止于外,是知皆以刚为主也。
何氏楷曰:刚为质,柔为文,“柔来”“文刚”,是本先立矣。而文行焉,故“亨”。
“分刚上而文柔”者,非以刚为文也。分刚画居上,而柔始得成其文。不然,无质之文非文已。
张氏振渊曰:“柔来”“文刚”,是当质胜之余,而以文济之。“刚上”“文柔”,是当文胜之后,而以质救之,二者皆以质为主。
案 “亨”与“小利有攸往”,皆指文而言之。故“柔来而文刚”者,见刚当以柔济之,而后可通也。“刚上”“文柔”者,见柔当以刚节之。而柔之道不可纯用以行也,何氏张氏质文之说极明。
又案:“刚上”“文柔”而曰“分”者,本子内之诚实,以为节文之则,乃是由中而分出者,故曰“分”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本义 又以卦德言之。止,谓各得其分。
程传 卦为贲饰之象,以上下二体,刚柔交相为文饰也。下体本乾,柔来文其中而为离。上体本坤,刚往文其上而为艮。乃为山下有火,止于文明而成《贲》也。天下之事,无饰不行,故《贲》则能“亨”也。“柔来而文刚,故亨”,柔来文于刚,而成文明之象,文明所以为《贲》也。《贲》之道能致亨,实由饰而能亨也。“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分乾之中爻,往文于艮之上也。事由饰而加盛,由饰而能行,“故小利有攸往”。夫柱而能利者,以有本也。贲饰之道,非能增其实也,但加之文彩耳。事由文而显盛,故为“小利有攸往”。“亨”者亨通也,“往”者加进也。二卦之变,共成《贲》义。而《彖》分言上下各主一事者,盖离明足以致亨,文柔又能小进也。“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此承上文言阴阳刚柔相文者,天之文也,止于文明者,人之文也。“止”,谓处于文明也。质必有文,自然之理,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
胡氏允曰


: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粲然有礼以相接者,文之明也。截然有分以相守者,文之止也,是则卦中离明而艮止者也。
王氏应麟曰:《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何氏楷曰:止者限而不过之谓。一文之一止之而文成,礼以节文为训,即此意。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本义 极言《贲》道之大也。
程传 “天文”,谓日月星辰之错列,寒暑阴阳之代变。观其运行,以察四时之迁改也。“人文”,人理之伦序,观人文以教化天下,大下成其礼俗,乃圣人用《贲》之道也。《贲》之象,取山下有火,又取卦变“柔来”“文刚”“刚上”“文柔”。凡卦有以二体之义及二象而成者,如《屯》取“动乎险中”与云雷,《讼》取“上刚下险”与天水违行是也。有取一爻者,成卦之由也。“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是也。有取二体又取消长之义者,“雷在地中《复》”,“山附于地《剥》”是也。有取二象兼取二爻交变为义者,“风雷《益》”兼取损上益下,“山下有泽《损》 ”兼取损下益上是也。有既以二象成卦,复取爻之义者,《夬》之“刚决柔”,《姤》之“柔遇刚”是也。有以用成卦者,“巽乎水而上水《井》 ”,“木上有火《鼎》 ”是也,《鼎》又以卦形为象。有以形为象者,“山下有雷《颐》”,“颐中有物曰《噬嗑》”是也。此成卦之义也,如刚上柔下,损上益下,谓刚居上,柔在下,损于上,益于下。据成卦而言,非谓就卦中升降也。如《讼》、《无妄》云“刚来”,岂自上体而来也。凡以柔居五者,皆云“柔进而上行”,柔居下者也,乃居尊位,是进而上也,非谓自下体而上也。卦之变皆自乾坤,先儒不达,故谓《贲》本自《泰》卦,岂有乾坤重而为《泰》,又由《泰》而变之理。下离本乾,中爻变而成离,上艮本坤,上爻变而成艮。离在内,故云“柔来”。
艮在上,故云“刚上”。非自下体而上也。乾坤变而为六子,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变也。
剥,剥也。柔变刚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义。言柔进于阳,变刚为柔也。
集说 陈氏友文曰:《夬彖》曰“刚决柔”,而《剥》曰“柔变刚”,何也?君子之去小人,声其罪与天下共弃之,名正言顺,故曰“决”。小人之欲去君子,辞不顺理不直,必萋菲浸润以侵蚀之,故曰“变”。一字之间,君子小人之情状皦然矣。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本义 以卦体卦德释卦辞。
复,亨,刚反。
本义 刚反则亨。
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
本义 以卦德而言。
集说 孔氏颖达曰:“复亨”者,以阳复则亨,故以亨连复而释之也。“刚反,动而以顺行”者,既上释“复亨”之义,又下释“出入无疾朋来无咎”之理。
潘氏梦旂曰:《剥》以顺而止,《复》以顺而行,君子处道消之极,至道长之初,未尝一豪之不以顺也。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
本义 阴阳消息,天运然也。
集说 侯氏行果曰:五月天行至午,阴升也。十一月天行至子,阳升也。天地运往,阴阳升复,凡历七月,故曰“七日来复”,此天之运行也。《幽诗》曰: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一之日”,周之正月也。“二之日”,周之二月也。则古人呼“月”为“日”明矣。
利有攸往,刚长也。
本义 以卦体而言,既生则渐长矣。
集说 项氏安世曰:《剥》曰“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复曰“利有攸往刚长也”,《易》之意,凡以为君子谋也。
邱氏富国曰:“刚反”,言《剥》之一刚,“穷上反下”而为《复》也。“刚长”,言《复》之一阳,自下进上,为《临》为《泰》,以至为《乾》也,以其既去而来反也,故“亨”。以其既反而渐长也,故“利有攸往”。“刚反”,言方《复》之初。“刚长”,言巳《复》之后。
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本义 积阴之下,一阳复生,天地生物之心,几于灭息,而至此乃复可见。在人则为静极而动,恶极而善,本心几息而复,见之端也。程子论之洋矣,而邵子之诗亦曰:冬至子之半,天心无改移,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玄酒味方淡,大音声正希,此言 程传 “复亨”,谓刚反而亨也。阳刚消极而来反,既来反,则渐长盛而亨通矣。
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以卦才言其所以然也。下动而上顺,是动而以顺行也,阳刚反而顺动,是以得“出入无疾,朋来而无咎”也。朋之来亦顺动也,其道反复往来,迭消迭息,七日而来复者,天地之运行如是也。消长相因,天之理也,阳刚君子之道长,故“利有攸往”。一阳复于下,乃天地生物之心也,先儒皆以静为见天地之心,盖不知动之端乃天地之心也,非知道者孰能识之。
集说 程子


曰:“复其见天地之心”,皆谓至静能见大地之心,非也。《复》之卦下面一画,便是动也,安得谓之静?自古儒昔皆言静见天地之心,唯某言动而见天地之心。
或曰:莫足于动上求静否。曰:固是,然最难。
又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一言以蔽之,天地以生物为心。
张子曰:《复》言“见天地之心”,《咸》、《恒》、《大壮》言“天地之情”。心发乎微,情发乎显。
《朱子浯类》云:天地以生生为德,“元亨利贞”,乃生物之心也。但其静而复,乃未发之体,动而通焉,则已发之用。一阳来复,其始生甚微,固若静矣。然动之机日长,而万物莫不资始焉。此天命流行之初,造化发育之始。天地生生不已之心,于是而可见也。若其静而未发,则此心之体,虽尤所不在,然却有未发见处。此程子所以以动之端为天地之心,亦举用以该其体尔。
又云:伊川与濂溪说“复”字亦差不同,濂溪就回来处说,伊川却正就动处说,如“元亨利贞”濂溪就利贞上说复字,伊川就“元”字头说复字。以《周易》卦爻之意推之,则伊川之说为正。然濂溪伊川之说,道理只一般,只是所指地头不同。王弼之说,与濂溪同。
胡氏炳文曰:天地生物之心,即人之本心也,皆于几息而复萌之时见之。
俞氏琰曰:“天地之心”,谓天地生万物之心也。天地生物之心,无乎不在。圣人于《剥》反为《复》,静极动初,见天地生物之心,未尝一日息,非谓惟《复》卦“见天地之心”也。或谓静为“天地之心”,非也。或又谓动力“天地之心”,亦非也。
吴氏曰慎曰:天地以生物为心,所谓仁也。《复》之一阳初动,十二也。故曰“复其见大地之心乎”。
案 “天地之心”,在人则为道心也。道心甚微,故曰“《复》,小而辩于物”。于是而惟精以察之,惟一以守之,则道心流行,而微者著矣。颜子“有不善未尝不知”,是其精也。“知之未尝复行”,是其一也。夫子以初爻之义当之者此也,惟精惟一者,所以执中而已矣。二五皆中,故二则“休复”而“吉”,五则“敦复”而“无悔”。初爻之外,唯此两爻最善。三则“频复”而“厉”者,所谓人心危而难安也。四之“中行”而“独”者,所谓道心微而难著也。然皆能自求其心者也。至于上六,则不独微而且“迷”,不独危而且“败”,“迷”而以至于“败”。则所谓天君者,不能以自主矣。故夫子咎之曰:反君道也。尧舜相传之心学,皆于《复》卦见之。
本义 以卦变卦德卦体言卦之善如此,故其占当获“大亨”,而利于正,乃天命之当然也。其有不正,则不利有所往,欲何往哉?盖其逆天之命,而天不佑之,故不可以有行也。
程传 谓初九也,坤初爻变而为震,刚自外而来也。震以初爻为生,成卦由之,故初为无妄之主。动以天为无妄,动而以天,动为主也。以刚变柔,为以正去妄之象,又刚正为主于内,无妄之义也。九居初,正也。下动而上健,是其动刚健也。刚健,无妄之体也。刚中而应,五以刚居中正,二复以中正相应,是顺理而不妄也。故其道大亨通而贞正,乃天之命也。“天命”,谓天道也。所谓无妄也。所谓“无妄”,正而已,小失于正,则为有过,乃妄也。所谓“匪正”,盖由有往,若无妄而不往,何由有匪正乎。“无妄”者,理之正也,更有往将何之矣,乃入于妄也。往则悖于天理,天道所不佑,可行乎哉。
集说 王氏宗传曰:初九之刚,乾一索于坤而得之,是以为震,而无妄之外体又乾也。则初九之刚,实自《乾》来,故曰“刚自外来”。震以初爻为主,其在无妄则内体也,故曰“为主于内”。
赵氏彦肃曰:“刚自外来”,寄象尔。其实天之所赋,我固有也。
胡氏炳文曰:外卦为乾,震之刚自乾来也。《无妄》释“元亨利贞”与《临》同。“命”,即道也。“无妄之往”,程子以为无妄而又往,《本义》只顺上文本意解,举首尾句而包中间也,不可泥文而失意。
何氏楷曰:震初一刚,其所从来,即乾之初画。《无妄》外乾内震,初九得外卦乾刚初爻,以为内卦之主,故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
案 《彖》言刚来柔来,未有言自外来者,则王氏诸家谓指外卦乾体者信矣。在卦为震得乾最初之画,在人为吾心得天最初之理,此所以为无妄也。天理非由外铄我者,此特指卦象言之,见自乾来之意。赵氏之说是矣。
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
本义 以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 以卦之才德而言也。乾体刚健,艮体笃实,人之才“刚健笃实”,则所畜能大。充实而有“辉光”,畜之不已,则“其德”“日新”也。
集说 郑氏汝谐曰:“畜”有三义,以蕴畜言之,畜德也。以畜养言之,畜贤也。
以畜止言之,畜健也。“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此蕴蓄之大者。“养贤”以及万民,此畜养之大者。乾天下之至健,而四五能畜之,此畜止之大者。故《彖传》兼此三者言之。
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
程传 “刚上”


,阳居上也。阳刚居尊位之上,为“尚贤’之义。止居健上,为能“止健”之义。止乎健者,非大正则安能?以刚阳在上,与尊尚贤德,能止至健,皆“大正”之道也。
集说 郭氏忠孝曰:《大有》,有贤之卦也。《大畜》,畜贤之卦也。故曰“刚上而尚贤”。
《朱子语类》云:“能止健”,不说健而止,见得是艮来止这乾。
不家食吉,养贤也。
本义 亦取“尚贤”之象。
集说 梁氏寅曰:“养贤”者,亦取“尚贤”之象。自刚上而言,则谓之“尚贤”,所以尽其礼也。自“不家食”而言,则谓之“养贤”,听以重其禄也。
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本义 亦以卦体而言。
程传 《大畜》之人,所宜施其所畜,以济天下,故不食于家则吉,谓居天位享天禄也。国家养贤,贤者得行其道也。“利涉大川”,谓大有蕴畜之人,宜济天下之艰险也,《彖》更发明卦才云,所谓能涉大川者,以“应乎天”也。六五,君也。下应乾之中爻,乃《大畜》之君。应乾而行也,所以能“应乎天”,无艰险之不可济,况其它乎?集说 胡氏炳文曰:卦有乾体者,多曰“利涉大川”,健故也。
案 “尚贤”“止健”之义,六爻中皆可见。然夫子释卦,必以“刚健笃实”一句居首者,盖莫大于天德。“刚健”者,天德也。人欲畜其天德,非“笃实”则不能。“笃实”者,《论语》所谓重,《大学》所谓静,《中庸》所谓暗。虽至于达天德,而必有以固其聪明圣智。故“笃实”者,学之所以成始成终,如艮为“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
此义最大,故首发之。
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本义 释卦辞。
程传 “贞吉”,所养者正则吉也。“所养”,谓所养之人,与养之之道。“自求口实”,谓其自求养身之道,皆以正则吉也。
集说 李氏舜臣曰:占之观人,每每观其所养。而所养之大小,则必以其所“自养”者观之。夫重道义之养而略口体,此养之大者也,急口体之养而轻道义,此养之小者也。
养其大体,则为大人。养其小体,则为小人。天之赋予,初无小大之别,而人之所养各殊,则其所成就者亦异。
谷氏家杰曰:“观颐”者,当于所养观之,又当于所养中“自养”处观之。
案 李氏、谷氏说,皆得孟子考其善不善之意。
本义 极言养道而赞之。
程传 圣人极言《颐》之道而赞其大。天地之道,则养育万物。养育万物之道,正而已矣。圣人作养贤才,与之共天位,使之食天禄,俾施泽于天下,养贤以及万民也。
“养贤”,所以养万民也。夫天地之中,品物之众,非养则不生。圣人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养天下,至于鸟兽草木,皆有养之之政。其道配天地,故夫子推《颐》之道,赞天地与圣人之功,曰“颐之时大矣哉”!或云“义”,或云“用”,或止云“时”,以其大者也。万物之生与养时为大,故云“时”。
集说 赵氏汝楳曰:圣人之于万民,岂能家与之粟,而人与之衣。其急先务者,亦曰养贤而已。贤得所养,则仁恩自及于百姓矣。
案 卦有曰“尚贤”“养贤”者,皆是六五上九相遇,《大有》、《大畜》、《颐》、《鼎》是也。此卦《颐》为养义,而六五又赖上九之养以养人,故曰“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也。
大过,大者过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义。
程传 大者过,谓阳过也。在事为事之大者过,与其过之大。
集说 俞氏琰曰:“大过”,谓阳之过也。在人事则泛言万事大者之过,凡大者皆是,非一端也。
栋桡,本末弱也。
本义 复以卦体释卦辞,“本”,谓初。“末”,谓上。“弱”,谓阴柔。
程传 谓上下二阴衰弱,阳盛则阴衰,故为大者过。在《小过》则曰小者过,阴过也。
集说 何氏楷曰:刚过始致本末之弱,本末既弱,则亦不能独支。本末弱,即《大过》之象,乃栋所由桡也。
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本义 又以卦体卦德释卦辞。
程传 言卦才之善也。刚虽过而二五皆得中,是处不失中道也。下巽上兑,足以巽顺和说之道而行也。在《大过》之时,以中道巽说而行,故“利有攸往”,乃所以能“亨”也。
集说 朱氏震曰:刚过而中,所谓时中好。过,非过于理也,以过为中也。犹之治疾,疾势沈痼,必攻之以瞑眩之药。自其治微疾之道视之,则谓之过。自药病相对言之,则谓之中。《大过》之时,君子过越常分以济弱,能达乎时中矣。
项氏安世曰:“栋桡”二字,以六爻之象言之,中四爻强,初上二爻弱,有栋桡之象,此祸变之大者也。“利有攸往亨”,以六爻之才言之,中四爻刚虽大过,而得时措之 又曰:先言“亨”,后言“利有攸往”者,亨自亨,利自利也。今先言“利有攸往”,后言“亭”者,明亨因于往也。故《彖》曰“利有攸往乃亨”,言“往”乃“亨”,不往则不亨也。
大过之时大矣哉。
本义 《大过》之时,非有大过人之材,不能济也,


故叹其大。
程传 《大过》之时,其事甚大,故赞之曰“大矣哉!”如立非常之大事,兴不世之大功,成绝俗之大德,皆大过之事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大过》之事甚大,无其时不可过,有其时无其才,愈不可过。
蔡氏清曰:《大过》之时,非时大过也。人当《大过》之时也,以其时事宜于大过也。其理正《小过》所谓“过以利贞,与时行”者也。大过二字属人。
习坎,重险也。
本义 释卦名义。
集说 孔氏颖达曰:释“习坎”之义。“险”,难也。若险难不重,不须便习。今险难既重,是险之甚者。若不便习,不可济也。故注云:习坎者,习重险也。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
本义 以卦象释“有孚”之义,言内实而行有常也。
程传 “习坎”者,谓重险也。上下皆坎,两险相重也。初六云“坎陷”,是坎小之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阳动于险中而未出于险,乃水性之流行,而未盈于坎,既盈则出乎坎矣。“行险而不失其信”,阳刚中实,居险之中,行险而不失其信者也。坎中实,水就下,皆为信义,“有孚”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坎水只是平,不解满,盈是满出来。
胡氏炳文曰:水字当读“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两句,皆指水言。以水之内实行有常者,释卦辞“有孚”之义也。
俞氏琰曰:坎水,流水也。昼夜常流,流则不盈,故曰“水流而不盈”。水之流迂回曲折,不知更历几险,而终至于海,兹非“行险而不失其信”者乎!
梁氏寅曰:“流而不盈”,“时止则止”也。盈而后进,“时行则行”也。坎以能止为信,以能行为功,“时止”“时行”,其君子处险之道与。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
本义 以刚在中,“心亨”之象。如是而往,必有功也。
程传 维其心可以亨通者,乃以其刚中也。中实为“有孚”之象,至诚之道,何所不通。以刚中之道而行,则可以济险难而亨通也。以其刚中之才而往,则有功,故可嘉 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本义 极言之而赞其大也。
程传 高不呵升者,天之险也。山川丘陵,地之险也。王公,君人者,观坎之象,知险之不可陵也。故设为城郭沟池之险,以守其国,保其民人。是有用险之时,其用甚大,故赞其“大矣哉!”山河城池,设险之大瑞也。若夫尊卑之辨,贵贱之分。明等威,异物采,凡所以杜绝陵僭限隔上下者,皆体险之用也。
集说 王氏应麟曰: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
俞氏琰曰:“时用”,谓有时乎用,而非用之常也。
案 彖辞发“习险”之义,《彖传》又发用险之义。“习险”者,练习于艰难之事而无所避,立身之大本也。用险者,自然有严峻之象而不可干,御物之大权也。天之崇窿不可升,地之修阻不可越,此天地用险之著者。在人则所谓忠信以为甲胄,礼义以为干橹,皆此意也。其大者则又莫如王公之设险守国,盖用天之道而刑赏之威,莫敢以干犯。
因地之利,而河山之固,莫敢以窥伺。险之用岂不大哉!大抵八卦之德,皆有其善。坎之德险,虽微与诸卦不同。然以其用言之,则亦与诸卦之德同归矣。
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本义 释卦名义。
程传 “离”,丽也,谓附丽也。如“日月则丽于天”,“百谷草木”则“丽于土”,万物莫不各有所丽。天地之中,无无丽之物。在人当审其所丽,丽得其正,则能“亨”也。“重明以丽乎正”,以卦才言也。上下皆离,重明也。五二皆处中正,“丽乎正”也。
君臣上下,皆有明德而处中正,可以化天下成文明之俗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日月丽乎天”而成明,“百谷草木丽乎土”而成文。故离为文,又为明。
齐氏梦龙曰:龟山杨氏云:火无常形,丽物而有形,最得本旨。人之生也。得水为精,得火为神,其合也。气聚而形成于有其分也,气散而神泯于无。盖精所以为形,而神丽于形者也。天地,形之大者也。日月丽天,百谷草木丽土,其神之发见而可见者也。
案 项氏齐氏说,则是阳丽乎阴,而以为阴丽乎阳者,非矣。唯张子《正蒙》之说得之。
柔丽乎中正故亨,足以畜牝牛吉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辞。
集说 项氏安世曰:“重明以丽乎正”,此统论一卦之义,以释卦名也。“柔丽乎中正”,此以二五成卦之爻释卦辞也。
胡氏炳文曰:坎之刚中,九五分数多,故九五曰“坎不盈”,卦辞释“有孚”。亦曰“水流而不盈”。离之中正,六二分数多,故卦辞曰“畜牝牛吉”,而六二爻辞亦曰“黄离元吉”“彖下传咸,感也。
本义 释卦名义。
集说 刘氏牧曰:卦以《咸》名,而《彖传》以“感”释其义者,圣人之微旨,欲明感物之无心也。
张子曰:万物本一,故一能合异,以其能合异,故谓之“感”,若非有异


,则无合,天地乾坤,阴阳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
邱氏富国曰:“咸”者感也,所以感者心也,无心者不能感,故“咸”加“心”而为“感”。有心于感者,亦不能咸感,故“感”去“心”而为“咸”。“咸”,皆也,唯无容心于感,然后无所不感,圣人以《咸》名卦,而《彖》以“感”释之,所以互明其旨也。
王氏应麟曰: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本义 以卦体卦德卦象释卦辞。或以卦变言“柔上”“刚下”之义,曰《咸》自《旅》来,柔上居六,刚下居五也,亦通。
程传 “咸”之义感也,在卦则柔爻上而刚爻下,柔上变刚而成兑,刚下变柔而成艮。阴阳相交,为男女交感之义。又兑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刚下也。阴阳二气相感相应而和合,是“相与”也。止而说,止于说为坚悫之意。艮止于下,笃诚相下也,兑说于上,和说相应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则“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于正也。
集说 王氏肃曰:山泽以气通,男女以礼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为礼,取女之所以为吉也。
冯氏当可曰:“柔上”“刚下”,“感应”“相与”,所以为“亨”。“止而说”,所以“利贞”。“男下女”,所以“取女吉”也。
王氏申子曰:“止而说”者,谓艮止不动,而意气自相和说,乃所谓感。不止而动,则是出于作为,非感也,故六爻皆欲其静。
蔡氏清曰:卦体卦德卦象三段意,皆归于“咸”之一字内。而所谓“亨利贞,取女吉”者,义盖从此而出,故《本义》以通释卦名卦辞。
本义 极言感通之理。
程传 既言男女相感之义,复推极感道,以尽天地之理,圣人之用。天地二气交感,而化生万物,圣人至诚以感亿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圣人感之也。
观天地交感化生万物之理,与圣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观之可也:集说 张子曰:能通天下之志者,为能感人心。圣人同乎人而无我,故和平天下,莫盛于感人心。
郑氏汝谐曰:天地万物虽异位,其气则一。圣人亿兆虽异势,其诚则一,观其所感,而其情可见者,感生于情也。情出于正,然后知感通之理。
张氏清子曰:“寂然不动”,性也。“感而遂通”,情也。于其所感而观之,“而天地万物之情”,可得而见矣。
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
本义 以卦体卦象卦德释卦名义。或以卦变言“刚上”“柔下”之义,曰《恒》自《丰》来,刚上居二,柔下居初也,亦通。
程传 “恒”者,长久之义也。卦才有此四者,成恒之义也。“刚上而柔下”,谓乾之初上居于四,坤之初下居于初,刚爻上而柔爻下也。二爻易处则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刚上而柔下”也。刚处上而柔居下,乃恒道也。“雷风相与”,雷震则风发,二者相须,交助其势,故云“相与”,乃其常也。“巽而动”,下巽顺,上震动,为以巽而动。
天地造化恒久不已者,顺动而已。“巽而动”,常久之道也。动而不顺,岂能常也。“刚柔皆应”,一卦刚柔之爻皆相应。刚柔相应,理之常也。此四者《恒》之道也,卦所以为《恒》也。
集说 郑氏汝谐曰:《咸》与《恒》,皆刚柔相应。《咸》不著其义,《恒》则曰“刚柔皆应”。《咸》无心,《恒》有位也。有位而刚柔相应,其理也。无心而刚柔相应,其私也。能识时义之变易,斯可言《易》矣。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本义 恒固能“亨”且“无咎”矣。然必利于正,乃为久于其道,不正则久非其道矣。天地之道,所以常久,亦以正而已矣。
程传 恒之道可致“亨”而无过咎,但所恒宜得其正,失正则非可恒之道也,故曰“久于其道”。“其道”,可恒之正道也。“不恒其德”,与恒于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
天地之所以不已,盖有恒久之道,人能恒于可恒之道,则合天地之理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程传 天下之理,未有不动而能恒者也。动则终而复始,所以恒而不穷。凡天地所生之物,虽山岳之坚厚,未有能不变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谓也,一定则不能恒矣。唯随时变易,乃常道也,故云“利有攸往”。明理之如是,惧人之泥于常也。
集说 朱氏震曰:“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恒》非一定而不变也,随时变易,其恒不动,故“利有攸往”。
《朱子语类》云:《恒》非一定之谓,一定则不能《恒》矣。体之常。所以为用之变。用之变,乃所以为体之常。
赵氏汝棋曰:所贵于攸往者,谓事虽有终,我行不已。则终者,复有始,所以体天地之道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义 极言恒久之道。
程传 此极言常理,“日月”,阴阳之精气耳。唯其顺天之道,往来盈缩,故能久照而不已。“得天”,顺天理也。“四时”,阴阳之气耳。往来变化,生成万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圣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观其所恒”,谓观日月之久照,四时之久成。圣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观此,则“天地万物之情理可见矣”。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识之?集说 苏氏轼曰:非其至情者,久则厌矣。
《朱子语类》云:物各有个情,有个人在此。决定是有个恻隐羞恶是非辞让之情,性只是个物事,情却多般,或起或灭,然而头面却只一般,长长恁地,这便是“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之义。
龚氏焕曰:“利贞久于其道”,体常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尽变也。体常而后能尽变,尽变亦所以体常。天地万物所以常久者,以其能尽变也。
陈氏琛曰:即其恒久之理而观之,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盖大气浑沦充塞,而太极为之纲维主张。气有参差,而理无不一。故天高地下,万物散殊,不特其声色貌象常久如此,而其德性功用,亦亘万古而不易。少有变易,则为怪异不祥矣。此可见天地万物之情,皆有恒也。
案 释“利贞”云“久于其道”,则居所不迁之谓也。释“利有攸往”云“终则有始”,则动静不穷之谓也。然两义并行,初不相悖。动静虽不穷,而所谓居所不迁者,未尝变也。然则天地之道,恒久不已,与终则有始之义,一而已矣。下文天地日月,即根此意而申明之。“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者,恒久不已也。“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者,终则有始也。日月为之体,四时为之用,四时者日月之所为,合之皆天地之道也。圣人久于其道,如日月之得天而久照,化天下而成之,如四时之变化而久成,此恒道之大者也。
遯亨,遯而亨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本义 以九五一爻释亨义。
程传 小人道长之时,君子遯退,乃其道之亨也。君子遯藏,所以伸道也,此言处《遯》之道。自“刚当位而位”以下,则论时与卦才,尚有可为之理也。虽《遯》之时,君子处之,未有必遯之义。五以刚阳之德,处中正之位,又下与六二以中正相应,虽阴长之时,如卦之才,尚当随时消息。苟可以致其力,无不至诚自尽以扶持其道,未必于遯藏而不为,故曰“与时行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此释《遯》之所以得亨通之义。小人之道方长,君子非遯不通,故曰“遯而亨也”。
又曰:释所以能遯而致亨之由,艮由九五以刚而当其位,有应于二,非为否亢,遯不否亢,即是相时而动,所以遯而得亨。
郭氏忠孝曰:圣人进退皆道,无入而不自得,虽遯亦亨也。“与时行”者,“时止则止,时行则行”,是为《遯》之义也。
《朱子语类》:问:“遯亨遯而亨也”,分明是说能遯便亨,更说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是如何?曰:此其所以“遯而亨也”,阴方微,为他刚当位而应,所以能知时而遯,是能“与时行”。不然,便是与时背也。
吴氏曰慎曰:非以刚当位而应为犹可亨,唯其当位而应,能顺时而遯,所以“亨”也。“与时行”,谓时当遯而遯。
小利贞,浸而长也。
本义 以下二阴释“小利贞”。
集说 胡氏瑗曰:君子所以不得大有为于世,而唯小利于贞者,盖以下之群阴浸长,而小人之党渐盛也。
朱氏震曰;二阴浸长方之于否,不利君子贞,固有间矣。然不可大贞,“利小贞”而已。先儒谓居小官,干小事,其害未甚,我志犹行。盖遯非疾世避俗,长往不反之谓也。去留迟速,唯时而已。非不忘乎君,不离乎群,消息盈虚,循天而行者,岂能尽《遯》之时义。
张氏清子曰:二阳为《临》,二阴为《遯》,《遯》者《临》之反对也。《临》之《彖》曰“刚浸而长”,《遯》之《彖》则不曰柔浸而长,而止曰“浸而长”。
遯之时义大矣哉!
本义 阴方浸长,处之为难,故其时义为尤大也。
程传 当阴长之时,不可大贞,而尚“小利贞”者,盖阴长必以浸渐,未能遽盛,君子尚可小贞其道。所谓“小利贞”,扶持使未遂亡也。《遯》者阴之始长,君子知微,故当深戒。而圣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与时行”、“利贞”之教。圣贤之于天下,虽 集说 郭氏雍曰:《遯》之“小利贞”,《睽》之“小事吉”,不知者遂以为小而不思也。故孔子明其大,而后知“小利贞”“小事吉”者,有大用存焉。
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
本义 释卦名义。以卦体言,则阳长过中,大者壮也。以卦德言,则乾刚震动,所以壮也。
程传 所以名《大壮》者,谓大者壮也。阴为小,阳为大。阳长以盛,是大者壮也。
下刚而上动,以乾之至刚而动,故为《大壮》。为大者壮,与壮之大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刚则不为物欲所桡,故其动也壮,使以血气而动,安得壮乎?案 大者,谓阳也。大者壮,谓四阳盛长


也。此句止释名卦之义。“刚以动故壮”一句,非正释卦名,乃推明卦之善以起辞义耳。凡曰故者皆同义,“顺以说”“故聚”,“明以动故《丰》”是也。
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本义 释“利贞”之义而极言之。
程传 大者既壮,则利于贞正,正而大者道也。极正大之理,则“天地之情可见矣”。
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学者默识心通可也。不云大下而云“正大”,恐疑为一事也。
集说 《朱子语类》问:如何见“天地之情”,曰:“正大”便见得“天地之情”。
天地只是正大,未尝有些子邪处。
胡氏炳文曰:心未易见,故疑其辞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情则可见矣,故直书之。孟子养气之论,自此而出。大者壮也,即是其为气也。至大至刚,大者正也,即是以直养而无害。
晋,进也。
本义 释卦名义。
集说 俞氏琰曰:《晋》以日之进言,与《升》、《渐》木之进不同。日出地上,其明进而盛。《升》、《渐》虽亦有进义,而无明盛之象。
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本义 以卦象卦德卦变释卦辞。
程传 “晋”,进也,明进而盛也。明出于地,益进而盛,故为《晋》。所以不谓之 集说 崔氏憬曰:虽一卦名《晋》,而五爻为主,故言“柔进而上行也”。
郭氏雍曰:“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康侯之德也。其德柔顺而明,故下能康一国之民,而为之主。上能致工者之宠,而“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项氏安世曰:三女之卦,独离柔在上,为得尊位,大中而行之,故谓之“上行”。
巽在六四,例谓之上合上同,兑在上六,例谓之上穷,皆不得为“上行”也。
王氏申子曰:六卜四卦,离上者八,专取六五一爻,以为成卦之主者二:《晋》、《大有》也。《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晋》则曰“柔进而上行”,是专以康侯之晋者,当此一卦之义矣。
吴氏曰慎曰:《晋》、《咸》、《彖传》,文意正同。卦象数句,在卦名之下,卦辞之上,是既用以释卦名,而即以之释卦辞,故用“是以”二字接下。
案 离之德,为丽为明,是明与丽皆离也。“顺而丽乎大明”,盖以顺德为本,而为大明所附丽。则明者离,而丽者亦离矣。若曰以顺而附丽于大明,则丽字乃为坤所借用,其义不亦赘乎?火之为物,不能孤行也,必有所附,犹人心之明。不可孤行也,必有所附。《离》曰“畜牝牛”者,明附于顺也。《睽》、《旅》之《彖》亦然,皆以说止为主,而明附之也。此文义之误,不可不正。
明入地中,明夷。
本义 以卦象释卦名。
集说 孔氏颖达曰:此就二象以释卦名,此及《晋》卦,皆《彖》、《象》同辞也。
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
本义 以卦德释卦义。“蒙大难”,谓遭纣之乱而见囚也 c程传 明入于地,其明灭也,故为《明夷》。内卦离,离者文明之象。外卦坤,坤者柔顺之象。为人内有文明之德,而外能柔顺也。昔者文王如是,故曰“文王以之”。
当纣之昏暗,乃明夷之时,而文王内有文明之德,外柔顺以事纣,蒙犯大难。而内不失其明圣,而外足以远祸患,此文王所用之道也,故曰“文王以之”。
集说 王氏申子曰:《明夷》一卦,大抵主商之未造言之。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本义 以六五一爻之义释卦辞,“内难”,谓为纣近亲,在其国内,如六五之近于上 程传 《明夷》之时,利于处艰厄而不失其贞王,谓能晦藏其明也。不晦其明,则被祸患。不守其正,则非贤明。箕子当纣之时,身处其国内,切近其难,故云“内难”。
然箕子能藏晦其明,而自守其正志,箕子所用之道也,故曰“箕子以之”。
集说 胡氏炳文曰:六五爻辞曰“箕于之明夷利贞”。释彖,兼文王发之。盖羑里演易,处之甚从容,可见文王之德。佯狂受辱,处之极艰难,可见箕子之志。然此一时也,文王因而发伏羲之《易》,箕子因而发大禹之畴。圣贤之于患难,自系斯文之会,盖有天意存焉。
俞氏琰曰:“大难”,谓羑里之囚也。其难关系天下之大,民命之所寄,故曰“大难”。
“内难”。谓家难也。其难关系一家之内,宗社之所寄也,箕子为纣之近亲,故曰“内难”。
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本义 以卦体九五六二释“利女贞”之义。
程传 彖以卦才而言,阳居五,在外也,阴居二,处内也,男女各得其正位也。尊卑内外之道正,合天地阴阳之大义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此因二五得正,以释《家人》之义,并明“女贞”之旨。
吴氏曰慎曰:先言“女正位乎内”,释“利女贞”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本义 亦谓二五。
程传 《家人》之道,必有所尊严而君长者,谓父母也。虽一家之小,无尊严则孝敬衰,无君长


则法度废。有严君而后家道正,家者国之则也。
集说 王氏申子曰:父道固主乎严,母道尤不可以不严,犹国有尊严之君长也。无尊严则孝敬衰,无君长则法度废。故《家人》一卦,大要以刚严为尚。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本义 上父,初子,五三夫,四二妇,五兄三弟。以卦画推之。又有此象。
程传 父子,兄弟夫妇各得其道,则家道正矣。推一家之道,可以及天下,故家正则“天下定矣”。
集说 俞氏琰曰:彖辞举其端,故但言“利女贞”。《彖传》极其全,故兼言男女之正,而又以父子兄弟夫妇推广而备言之。
林氏希元曰:“正家而天下定”,犹云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不作正家之效说。
案 六十四卦,六爻刚柔皆得位者,唯《既济》而已。此外则中四爻得位者三卦,《家人》、《蹇》、《渐》也。然《家人》名义,独取于风火之卦者,一则风自火出,为风化有原之象。二则《蹇》、《渐》之中爻虽得位,而初上不皆阳爻。凡《易》取类,上爻有父之象。故《蛊》卦下五爻皆曰父母,至上爻则变其文也。初爻有子之象,故蛊曰“有 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本义 以卦象释卦名义。
程传 《彖》先释《睽》义,次言卦才,终言合睽之道,而赞其时用之大。火之性动而上,泽之性动而下,二物之性违异,故为《睽》义。中少二女虽同居,其志不同行,亦为《睽》义。女之少也,同处长则各适其归,其志异也。言睽者,本同也。本不同,则非《睽》也。
案 二女同居之卦多矣,独于《睽》、《革》言之者,以其皆非长女也。凡家有长嫡,则有所统率而分定,其不同行不相得,而至于乖异变易者,无长嫡而分不定之故尔。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
本义 以卦德卦变卦体释卦辞。
程传 卦才如此,所以“小事吉”也。兑,说也,离,丽也,又为明。故为说顺而附丽于明。凡离在上而《彖》欲见柔居尊者,则曰“柔进而上行”,《晋》、《鼎》是也。
方暌乖之时,六五以柔居尊位,有说顺丽明之善,又得中道而应刚,虽不能合天下之睽,成天下之大事,亦可以小济,是于“小事吉”也。五以明而应刚,不能致大吉,何也?曰:五阴柔,虽应二,而睽之时,相与之道未能深固。故二必“遇主于巷”,五“噬肤”,而无咎也。天下睽散之时,必君臣刚阳中正,至诚协力,而后能合也。
集说 何氏楷曰:易无乐乎柔主也,而独离居外体者,每称焉。乾下离上曰《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艮下离上曰《旅》,曰“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离下离上曰《离》,曰“柔丽乎中正故亨”。震下离上曰《噬嗑》,曰“柔得中而上行”。坤下离上曰《晋》,曰“柔进而上行”。兑下离上曰《睽》,巽下离上曰《鼎》,皆曰“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坎下离上曰《未济》,犹曰“柔得中也”。下卦兑说,上卦柔中,皆以小心行柔道者。《彖》之所谓“小事吉”者此耳。
案 此彖言卦之善,与《鼎》略同。《鼎》曰“元亨”,而此卦但曰“小事吉”者,当《睽》之时故也。凡释卦名毕,则文义略断,而特举卦辞释之,其与此卦之义相似者,则《革》卦释名辞之例,尤为显著也。今释卦名而文意不断,直连释辞之义而总结之。
盖明乎当睽之时,有此数善,是以“小事吉”。亦唯因睽之时,故有此数善,而唯“小事吉”也。凡《彖传》名辞之义不分者皆此类。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 本义 极言其理而赞之。
程传 推物理之同,以明《暌》之时用,乃圣人合睽之道也。见同之为同者,世俗之知也。圣人则明物理之本同,所以能同天下而和合万类也。以天地男女万物明之,天高地下,其体睽也。然阳降阴升,相合而成化育之事则同也。男女异质,睽也,而相求之志则通也。生物万殊,睽也。然而得天地之和,禀阴阳之气,则相类也。物虽异而理本同,故天下之大,群生之众,睽散万殊,而圣人为能同之,处《睽》之时,合《睽》之用。其事至大,故云“大矣哉!”集说 赵氏汝楳曰:天地不睽,则清浊淆渎。男女不睽,则外内无别。万物不睽,则生化杂糅。睽者其体,合者其用。
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
本义 以卦德释卦名义而赞其美。
程传 “蹇”,难也。蹇之为难,如乾之为健,若易之为难,则义有未足。《蹇》有险阻之义,《屯》亦难也,《困》亦难也。同为难而义则异。《屯》者,始难而未得通,《困》者,力之穷,《蹇》乃险阻艰难之义,各不同也。“险在前也”,坎险在前,下止而不得进,故为《蹇》。见险而能止,以卦才言,处《蹇》之道也。上险而下止,“见险而能止”也。犯险而进,则有悔咎,故美其能止为知也。方蹇难之时,唯能止为善。故诸爻除五与二外,皆以往为失,来为得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险而止为《蒙》,止于外也。“见险而能止”为智,止于内也。
止于外者,阻而不得进也。止于内者,有所见而不妄进也。此《蒙》与《蹇》之所以分也。《屯》与《蹇》皆训难,《屯》者“动乎险中”,济难者也。《蹇》者“止乎险中”,涉难者也。此《屯》,与《蹇》之所以分也。
王氏申子曰:冒险而进,岂知者之事,故诸爻皆喜来而恶往。唯二与五不言来往,盖君臣济蹇者也。其可见险而遽止乎!其止者,处《蹇》之事也。其不止者,济《蹇》之事也。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
本义 以卦变卦体释卦辞,而赞其时用之大也。
程传 《蹇》之时,利于处平易,西南坤方为顺易,东北艮方为险阻。九上居五而得中正之位,是往而得平易之地,故为利也。五居坎险之中,而谓之平易者,盖卦本坤,由五往而成坎,故但取往而得中,不取成坎之义也。方《蹇》而又止危险之地,则蹇益甚矣,故“不利东北,其道穷也”,谓《蹇》之极也。蹇难之时,非圣贤不能济天下之蹇,故利于见大人也。大人当位,则成济蹇之功矣,往而有功也。能济天下之蹇者,唯大正之道。夫子又取卦才而言,《蹇》之诸爻,除初外,余皆当正位,故为贞正而吉也。
集说 薛氏温其曰:诸卦皆指内为来,外为往,则此“往得中”谓五也。《蹇》、《解》相循,覆视《蹇》卦则为《解》。九二得中。则曰“其来复吉,乃得中也”。往者得中,中在外也。来复得中,中在内也。
胡氏炳文曰:《坎》、《睽》、《蹇》皆非顺境,夫子以为虽此时亦有可用者,故皆极言赞之。《坎》、《睽》释卦辞后,复从天地人物极言之,以赞其大。《蹇》则释卦辞以赞之而已,盖上文所谓“往得中”“有功”“正邦”即其用之大者也。
案 《彖传》于《蹇》、《解》言“得中”者,但取其进退之合宜,不躁动以犯难,为“利西南”之义耳。诸家必以《坤》、《坎》、《艮》之象求之,犹乎汉儒凿智之余也。
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
本义 以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 坎险震动,“险以动”也,不险则非难,不动则不能出难。动而出于险外,是“免乎险难”也,故为《解》。
集说 何氏楷曰:以画观之,《蹇》之反。以卦观之,《屯》之反。《蹇》止于险下,不如《屯》“动乎险中”。《屯》“动乎险中”,又不如《解》动乎险外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本义 以卦变释卦辞。坤为众,得众,谓九四入坤体。“得中”“有功”,皆指九二。
程传 解难之道,利在广大平易,以宽易而往济解,则得众心之归也。不云无所往,省文尔。救乱陈难,一时之事,未能成治道也。必待难解无所往,然后来复先王之治,乃得中道,谓合宜也。有所为,则“夙吉”也,早则往而有功,缓则恶滋而害深矣。
集说 王氏安石曰:有难则往,所以济难。难已则来而复,所以保常。济难以权,保常以中,此所以吉。
郭氏雍曰:“其来复古乃得中”者,险难既解而来复,乃得中道,所谓“获三狐”而“得黄矢”者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者。如“射隼于高墉之上”者也。
徐氏几曰:“乃得中”,指二也。盖祸乱已散,则复反于安静之域,不事烦扰,以静而吉也。
邱氏富国曰:大抵处时方平者,易缓。除恶不尽者,易滋。圣人于患难方平之际,既不欲人以多事自疲,又不欲人以无事自怠也。
案 之东北为进前,之西南为退后,然则来复即“利西南”之义也。而以“得众”“得中”重释之者,“得众”,释“利”字之义。言能修内固本,则得人心之归也。“乃”字即承此意言之,谓唯其“利西南”,故必来复乃得中道也。“得众”“得中”,亦但论义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时大矣哉。
本义 极言而赞其大也。
程传 既明处《解》之道,复言天地之解,以见解时之大。天地之气,开散交感而和畅,则成雷雨,雷雨作而万物皆生发甲坼,天地之功,由解而成,故赞“解之时大矣哉!”王者法天道,行宽宥,施恩惠,养育兆民,至于昆虫草木,乃顺《解》之时,与天地合德也。
集说 王氏弼曰:天地否结,则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否结则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坼”。
胡氏炳文曰:《解》上下体易为《屯》,“动乎险中”为《屯》,动而出乎险之外为《解》。
《屯》象草穿地而未申,《解》则“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当《蹇》之未《解》,必动而免乎险,方可以为《解》。《蹇》之既《解》,则宜安静而不可久烦扰。故《蹇》、《解》之时,圣人皆赞其大。
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义。
程传 损之所以为损者,以损于下而益于上也。取下以益上,故云“其道上行”。
夫损上而益下则为《


益》,损下而益上则为《损》,《损》基本以为高者,岂可谓之《益》乎?集说 蔡氏清曰:“损下益上”,利归于上也,故曰“其道上行”。下损则上不能独益矣,圭晰以为《损》也。
林氏希元曰:“损下益上”,下损则上亦损,故曰“其道上行”,道者,损之道也。《程传》小注蒙引俱作利归于上说,愚谓卦以损下取名,所重不在于利,又难以道为利。
案 蔡氏林氏两说,沿袭用之。今思之,于卦义皆未全。盖说者但主取民财一事耳,岂知如人臣之致身事主,百姓之服役奉公,皆损下益上之事也。必如此。然后上下交而志同,岂非“其道上行”乎!“上行”,与“地道卑而上行”之义同。下能益上,则道上行矣。上能益下,则道大光矣。如此则道字方有意味,而于两卦诸爻之义亦合。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本义 此释卦辞。“时”,谓当损之时。
程传 谓损而以至诚,则有此“元吉”以下四者,损道之尽善也。夫子特释“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卦辞简直,谓当损去浮饰。曰何所用哉,二簋可以享也。厚本损末之谓也。夫子恐后人不达,遂以为文饰当尽去,故详言之。有本必有末,有实必有文,天下万事无不然者。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父子主思,必有严顺之体。君臣主敬,必有承接之仪。礼让存乎内,待威仪而后行。尊卑有其序,非物采则无别,文之与实,相须而 集说 徐氏几曰:卦辞曰“损有孚”,《彖传》曰“损而有孚”,加以而字,义晓然矣。
张氏清子曰:当其可之谓时,当损而损,时也。不当损而损,则非时。
案 《程传》之义,施于《贲》卦则可。此卦所谓损者,乃谓时当节损。如家则称贫富之有无,国则视凶丰为丰俭之类耳,故曰“损而有孚”。言时虽不得已而损,而以“有孚”行之。如祭祀虽不能备品,而以至诚将之也。“二簋”,喻节损之义。然下云“损刚益柔”者,非以损刚喻二簋也。刚为本,喻孚诚。柔为末,喻仪物。以孚诚之有余,补仪物之不足。则虽二簋而不嫌于简矣。此“损刚益柔”之义。
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义。
程传 以卦义与卦才言也。卦之为《益》,以其“损上益下”也。损于上而益下,则民说之。“无疆”,为无穷极也。自上而降己以下下,其道之大光显也。阳下居初,阴上居四,为自上下下之义。
集说 胡氏炳文曰:《损》“其道上行”以上两句,皆释《损》义。《益》“其道大光”以上四句,皆释《益》义。
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本义 以卦体卦象释卦辞。
程传 五以刚阳中正居尊位,二复以中正应之,是以中正之道益天下,天下受其福庆也。《益》之为道,于平常无事之际,其益犹小。当艰危险难,则所益至大,故“利涉大川”也。于济艰险,乃《益》道大行之时也。益误作木,或以为上巽下震,故云“木道”,非也。
集说 朱氏震曰:“利涉大川”言木者三,《益》也,《涣》也,《中孚》也,皆巽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本义 动巽,二卦之德。乾下施,坤上生,亦上文卦体之义,又以此极言赞益之大。
程传 又以二体言,卦才下动而上巽,“动而巽”也。为《益》之道,其动巽顺于理,则其益日进,广大无有疆限也。动而不顺于理,岂能成大益也。以天地之功,言《益》道之大,圣人体之以益天下也。天道资始,地道生物,“天施地生”,化育万物,“各正性命”,“其益”可谓“无方”矣。方,所也,有方所,则有限量。“无方”,谓广大无穷 集说 顾氏象德曰:既奋发,又沈潜,学所以日新,故“日进无疆”。天下施,地上行,化所以不已。故“其益无方”。此皆时之自然者,故曰“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案 动巽取卦德,施生取卦象。风者天施也,故《姤》有施命之象。雷者地生也,故《解》有甲坼之象。《损》之“与时偕行”者,时当损而损也。《益》之“与时偕行”者,时当益而益也。人事也,造化也,非气候之至,则不能强为益也。
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
本义 释卦名义而赞其德。
程传 “夬”为决义,五阳决上之一阴也。“健而说,决而和”,以二体言卦才也。
下健而上说,是健而能说,决而能和,决之至善也。兑说为和。
集说 何氏楷曰:君子以天下万物为一体,如阳德之无所不及,其于小人,未尝仇视而物畜之也。唯独恐其剥阳以为世道累,则不容于不去耳,而矜惜之意,未尝不存,此和意也。
案 凡释卦名之后,复有赞语者,皆以起释辞之端。此言“健而说,决而和”,起“扬于王庭”以下之意也。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本义 此释卦辞。“柔乘五刚”,以卦


体言,谓以一小人加于众君子之上,是其罪也。
“刚长乃终”,谓一变即为纯《乾》。
程传 柔虽消矣,然居五刚之上,犹为乘陵之象。阴而乘阳,非理之甚,君子势既足以去之,当显扬其罪于王朝大庭,使众知善恶也。尽诚信以命其众,而知有危惧,则君子之道,乃无虞而光大也。当先自治,不宜专尚刚武。“即戎”,则所尚乃至穷极矣。
《夬》之时所尚,谓刚武也。阳刚虽盛,长犹未终,尚有一阴,更当决去,则君子之道纯一而无害之者矣,乃刚长之终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刚克之道,不可常行。若专用威猛,以此“即戎”,则便为尚力取胜,即是决而不和,其道穷矣。所以唯“告自邑不利即戎”者,只为“所尚乃穷”故也。
项氏安世曰:“其危乃光”,与“中未光”相应。“不利即戎”,与“暮夜有戎”相应。
“刚长乃终”,与“终有凶”相应。
胡氏炳文曰:《复》“利有攸往”,“刚长也”。《夬》“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小人有一人之未去,犹足为君子之忧,人欲有一分之未尽,犹足为天理之累。必至于纯阳为《乾》,方为“刚长乃终”也。
吴氏曰慎曰:《复》“利有攸往”,譬如平地之一篑,故喜其进而曰“刚长也”。《夬》 姤,遇也,柔遇刚也。
本义 释卦名。
程传 “姤”之义遇也。卦之为《姤》,以柔遇刚也,一阴方生,始与阳相遇也。
集说 赵氏汝楳曰:“柔遇刚”者,明非刚遇柔也。
林氏希元曰;依《本义》是阳遇阴,依《彖传》是阴遇阳。《彖传》乃《本义》以一阴而遇五阳意,盖《彖传》是为下文“勿用取女,不可与长”而设也。
案 “柔遇刚”者,以柔为主也。如臣之专制,如牝之司晨,得不谓壮乎!故不复释“女壮”,而直释“勿用取女”之义。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本义 释卦辞。
程传 一阴既生,渐长而盛,阴盛则阳衰矣。“取女”者欲长久而成家也,此惭盛之阴,将消胜于阳,不可与之长久也。凡女子小人夷狄,势苟渐盛,何可与久也。故戒“勿用取”如是之“女”。
集说 郑氏康成曰:一阴承五阳,苟相遇耳,非礼之正。女壮如是,故不可娶。
王氏肃曰:女不可娶,以其不正,不可与长久也。
苏氏轼曰:姤者所遇而合,无适应之谓也,故其女“不可与长”。
李氏舜臣曰:以一阴遇五阳,女下于男,有女不正之象,故曰“勿用取女”。《咸》所以“取女吉”者,以男下女,得昏姻正礼故也。若《蒙》之六三,以阴而先求阳,其行不顺,故亦曰“勿用取女”。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本义 以卦体言。
程传 阴始生于下,与阳相遇,“天地相遇”也。阴阳不相交遇,则万物不生,“天地相遇”,则化育庶类。“品物咸章”,万物章明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本义 指九五。
程传 以卦才言也,五与二皆以阳刚居中与正,以中正相遇也。君得刚中之臣,臣遇中正之君,君臣以刚阳遇中正,其道可以大行于天下矣。
姤之时义大矣哉!
本义 几微之际,圣人所谨。
程传 赞《姤》之时与《姤》之义至大也。天地不相遇,则万物不生。君臣不相遇,则政治不兴。圣贤不相遇,则道德不亨。事物不相遇,则功用不成。《姤》之“时”与 集说 《朱子语类》问: “《姤》之时义大矣哉! ”《本义》云:几微之际,圣人所谨,与伊川之说不同,何也?曰:上面说“天地相遇”至“天下大行也”,而不好之渐,已生于微矣,故当谨于此。
吴氏曰慎曰:《姤》为阴遇阳之卦,阴阳有当遇者,如“天地相遇”,及君臣夫妇之类,是不能相无者,有遇而当制者,如“勿用取女”。及小人妄念之类,是不容并立者。
“时义大矣哉”,《程传》重“遇”字,专以遇之善者言,《本义》重“制”字,专以遇之不善者言。窃意此语总承上文两端而言可也。
案 必如天地之相遇,而后“品物咸章”也。必如此卦以群刚遇中正之君,然后“天下大行也”。苟天地之相遇,而有阴邪干于其间,君臣之相遇,而有宵类介乎其侧。则在天地为伏明,在国家为隐慝,而有“女壮”之象矣。
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本义 以卦德卦体释卦名义。
程传 “萃”之义聚也。“顺以说”,以卦才言也。上说而下顺,为上以说道使民,而顺于人心。下说上之政令,而顺从于上。既上下顺说,又阳刚处中正之位,而下有应助,如此故所聚也。欲天下之萃,才非如是不能也。
案 “顺以说,刚中而应”,亦非正释卦名,乃就卦德而推原能以聚者,以起释辞之端也。盖“顺以说”,是以顺道感格,起“假庙”“用牲”之意。“刚中而应”,是有德者居位,而上下应之,起“见大人有攸往”之意。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本义 释卦辞。
程传 王者萃人心之道,至于建立宗庙,所以致其孝享之诚也。祭祀,人心之所自尽也,故萃


天下之心者,无如孝享。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其极也。《萃》之时,见大人则能亨,盖聚以正道也。“见大人”,则其聚以正道,得其正则亨矣。萃不以正,其能亨乎?“用大牲”,承上“有庙”之文,以享祀而言,凡事莫不如是。丰聚之时,交于物者当厚,称其宜也。物聚而力赡,乃可以有为,故“利有攸往”,皆天理然也。故云“顺天命也”。
集说 来氏知德曰:尽志以致其孝,尽物以致其享。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本义 极言其理而赞之。
程传 观萃之理,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也。天地之化育,万物之生成,凡有者皆聚也。有无动静终始之理,聚散而已,故观其所以聚,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集说 王氏弼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后乃聚,气合而后乃群。
案 “顺天命”虽系于“用大牲”“利有攸往”之下,然连假庙见大人之意,皆在其中矣。盖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圣人作而万物睹”,是乃天地人物之所以联属而不散者,实天之命也。《咸》、《恒》皆推言造化人事,而后终之以天地万物之情可见。此卦则天人之义已备,故言“顺天命”而遂极赞之。
柔以时升。
本义 以卦变释卦名。
集说 孔氏颖达曰:“升”之为义,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释名升之义。
徐氏几曰:《升》、《晋》二卦,皆以柔为主。刚则有躁进之意。
龚氏焕曰:《彖传》“柔以时升”,似指六五而言,非谓卦变,故下文言“刚中而应”,亦谓二应五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本义 以卦德卦体释卦辞。
程传 以二体言,柔升,谓坤上行也。巽既体卑而就下,坤乃顺时而上,升以时也,谓时当升也。柔既上而成《升》,则下巽而上顺,以巽顺之道升,可谓时矣。二以刚中之道应于五,五以中顺之德应于二,能巽而顺,其升以时,是以“元亨”也。《彖》文误作“大亨”,解在《大有》卦。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程传 凡《升》之道,必由大人。升于位则由王公,升于道则由圣贤。用巽顺刚中之道以见大人,必遂其升。“勿恤”,不忧其不遂也。遂其升,则己之福庆,而福庆及物也。“南”,人之所向。“南征”,谓前进也。前进则遂其升而得行其志,是以“吉”也。
案 “柔以时升”之义,或主四言,或主五言,或主上体之坤而言。然卦之有六四六五,及坤居上体者多矣,皆得名为《升》乎?则其说似皆未确。盖“时升”者,固以坤居上体,而四五得位言也。然唯巽为下体。故其升也有根。盖巽乃阴生之始也,阴自下生以极于上,如木之自根而滋生,以至于枝叶繁盛,此谓《升》之义矣。此卦与《无妄》反对,《无妄》者,阳为主于内也,而其究为健。《升》者,阴为主于内也,而其究为顺。《无妄》之《彖》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明刚德自内以达于外也。《升彖》曰“柔以时升”,明阴道自下以达于上也。然则“柔以时升”云者,尤当以初六之义为重。故《无妄》六爻,独初九曰“吉”。此卦六爻亦唯初六曰“大吉”。则二卦之所重者可知矣。其下云,“巽而顺,刚中而应”,亦与《无妄》“动而健,刚中而应”之辞相似,皆连释名之义以释“元亨”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
程传 卦所以为困,以刚为柔所掩蔽也。陷于下而掩于上,所以困也,陷亦掩也。
刚阳君子而为阴柔小人所掩蔽,君子之道困窒之时也。
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本义 以卦德卦体释卦辞。
程传 以卦才言处《困》之道也,下险而上说,为处险而能说。虽在困穷艰险之中,乐天安义,自得其说乐也。时虽困也,处不失义,则其道自亨,困而不失其所亨也。能如是者,”其唯君子乎”!若时当困而反亨,身虽亨,乃其道之困也。君子,大人通称。
困而能贞,大人所以吉也。盖其以刚中之道也,五与二是也。非刚中,刚遇困而失其正矣。当困而言,人所不信,欲以口免困,乃所以致穷也。以说处困,故有“尚口”之戒。
集说 郑氏汝谐曰:九二陷于中,九四九五为上六所掩,是以为《困》。以上下卦言之,则合坎兑而成也。坎,难也。兑,说也。困而安于难,则不失其所亨。困而取说于人,“尚口乃穷也”。
案 此卦所以为刚掩者,《本义》备矣。盖诸卦之二五刚中,皆为阴掩者。唯《困》与《节》。然以二体言之,则《节》坎阳居上,兑阴居下,此《困》所以独为刚掩也。
此义与卦象亦相贯,水在泽上,非泽之所能掩也。水在泽中,则为所掩矣。“险以说”者,非处险而说也,险有致说之理,以字与而字,义不同也。唯险有致说之理,故困有所为亨者。然以小人处之,则困而困耳,不知其所为亨,故不能因困而得亨。因困而得其所亨者,非君子其孰能之。下刚中之大人,即不失所亨之君子也,指二五


言。“尚口乃穷”者,处困之极,务说于人,指上六言。
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
本义 以卦象释卦名义。
集说 郑氏康成曰:坎,水也。巽木,桔槔也。桔槔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
荀氏爽曰:木入水出,《井》之象也。
案 释名之下,又著“井养而不穷也”一句,亦以起释辞之意。
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辞。“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两句,意与“不改井”同,故不复出。“刚中”,以二五而言。“未有功”而败其瓶,所以“凶”也。
程传 巽入于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养于物,不有穷已,取之而不竭, 集说 苏氏轼曰:井井未尝有得丧,繘井之为功,羸瓶之为凶,在汲者尔。
晁氏说之曰:或谓《彖》主三阳言。五“寒泉食”,是阳刚居中,邑可改而并不可改也。三“井渫不食”,是“未有功”也。二“瓮敝漏”,是“羸其瓶”而“凶”者也。
郭氏雍曰:不言“无丧无得”“往来井井”者,盖皆系乎刚中之德,圣人举一以明之耳。
案 井唯有常。故其体则“无丧无得”,其用则“往来井井”。王道唯有常,故其体则久而无弊,其用则广而及物。故言“改邑不改井”,足以包下二者。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本义 以卦象释卦名义,大略与《睽》相似。然以相违而为《睽》,相息而为《革》也。“息”,灭息也,又为生息之义,灭息而后生息也。
程传 泽火相灭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为《革》。“息”为止息,又为生息,物止而后有生,故为生义。《革》之“相息”,谓止息也。
集说 朱氏震曰:兑泽离火,而《彖》曰“水火”,何也?曰:坎兑一也。泽者水所钟,无水则无泽矣,坎上为云,下为雨。上为云者,泽之气也。下为雨,则泽万物也。
故《屯》、《需》之坎为云,《小畜》之兑亦为云。坎为川,《大畜》之兑亦为川。坎为水,《革》兑亦为水。坎阳兑阴,阴阳二端,其理则一,知此始可言象矣。
《朱子语类》云:《革》之《象》不曰泽在火上,而曰“泽中有火”,盖水在火上,则水灭了火,不见得火炎则水涸之义。泽中有火,则二物并在,有相息之象。
李氏舜臣曰:不同行,不过有相离之意,故止于《睽》。不相得,则不免有相克之事,故至于《革》。
胡氏炳文曰:《既济》水在火上,不曰相息者何也?坎之水,动水也,火不能息之。
泽之水,止水也,止水在上而火炎上,故息。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本义 以卦德释卦辞。
程传 事之变革,人心岂能便信,必终日而后孚。在上者于改为之际,当详告申令。
至于“巳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虽强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终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文明以说”,以卦才言《革》之道也。离为文明,兑为说,文明则理无不尽,事无不察。说则人心和顺,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顺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贞正。如是变革得其至当,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则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唯《革》之至当,则新旧之“悔”皆“亡”也。
案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两“以”字,上句重在文明,盖至明则事理周尽,故以此而顺人心,有所更改,则无不宜也。下句重在正,盖其大亨也,以正行之,则无不顺也。凡《彖传》用“以”字者,文体正倒,皆可互用。如“顺以动”,及“动而以顺行”,其义一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本义 极言而赞其大。
程传 推《革》之道,极乎天地变易,时运终始也。天地阴阳推迂变易而成四时,万物于是生长成终,各得其宜,《革》而后四时成也。时运既终,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之兴,受命于天,故易世谓之“革命”。汤武之王,上顺天命,下应人心,“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天道变改,世故迁易,《革》之至大也。故赞之曰“革之时大矣哉!”集说 《朱子语类》云:《革》是更革之谓,到这里须尽翻转更变一番,所谓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小补之者,谓扶衰救弊,逐些补缉,如锢露家事相似。若是更革,则须彻底从新铸造一番,非止补其罅漏而已。
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本义 以卦体二象释卦名义,因极其大而言之。享帝贵诚,用犊而已。养贤则饔飧牢礼,当极其盛,故曰“大亨”。
程传 卦之为《鼎》,取鼎之象也。鼎之为器,法卦之象也。有象而后有器,卦复用器而为义也。“鼎”,大器也,重宝也。故其制作形模,法象尤严。鼎之名正也,古人训方,方实正也。以形言,则耳对植于上,足分峙于下。周圆内外,高卑厚薄,莫不有法而至正。至正然后成安重之象,故鼎者法象之器,卦


之为《鼎》,以其象也。“以木巽火”,以二体言鼎之用也。“以木巽火”,以木从火,所以“亨饪”也。鼎之为器,生人所赖至切者也。极其用之大,则“圣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养圣贤”。“圣人”,古之圣王,“大”言其广。
集说 蔡氏渊曰:祭之大者,无出于上帝。宾客之重者,无过于圣贤。
案 释名之后,继以“享帝”“养贤”两句,指明卦义之所主也,与《井》“养而不穷也”对观之,便明。盖彼主养民,此主享帝养贤。而享帝之实,尤在于养贤也。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本义 以卦象卦变卦体释卦辞。
程传 上既言鼎之用矣,复以卦才言。人能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下体巽,为巽顺于理,离明而中虚于上,为“耳目聪明”之象。凡离在上者,皆云“柔进而上行”。
柔在下之物,乃居尊位,“进而上行”也。以明居尊而得中道,“应乎刚”,能用刚阳之 集说 单氏渢曰:巽以养下,则达聪而明目者也。“柔进而上行”,则不为骄亢者也。
“得中而应刚”,则能养圣贤者也。
刘氏曰:“得中而应乎刚”者,以柔居中,下应九二之刚,乃能用贤也。柔得尊位,卑巽以下贤,是以致“元亨”。
张氏清子曰:上体离也,离为目,而兼耳言之者,盖以六五为鼎耳而取也。
震,亨。
本义 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本义 “恐致福”,恐惧以致福也,“则”,法也。
程传 《震》自有亨之义,非由卦才。“震来”而能恐惧,自修自慎,则可反致福吉也。“笑言哑哑”,言自若也。由能恐惧,而后自处有法则也。“有则”,则安而不惧矣,处《震》之道也。
集说 董氏曰:“致福”云者,见君子常以危为安也。“有则”云者,见君子不以忽忘敬也。
李氏过曰:“有则”,谓君子所履,出处语默,皆有常则,不以恐惧而变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本义 程子以为“迩也”下,脱“不丧匕鬯”四字,今从之。“出”,谓继世而主祭也。或云,出即鬯字之误。
程传 雷之震及于百里,远者惊,近者惧,言其威远大也。《彖》文脱“不丧匕鬯”一句,卦辞云“不丧匕鬯”,本谓诚敬之至,威惧不能使之自失。《彖》以长子宜如是,因承上文用长子之义通解之,谓其诚敬能“不丧匕鬯”,则君出而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也。长子如是,而后可以守世祀承国家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震》便自是“亨”,“震来虩虩”,是恐惧顾虑,而后便“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便也“不丧匕鬯”。文王语已是解“震亨”了,孔子又自说长子事。
邱氏富国曰:“惊”者,卒然遇之而动乎外。“惧”者,惕然畏之而变于中。
张氏清子曰;“出”者,即《说卦》“帝出乎震”之谓。“主”者,即《序卦》“主器莫若长子”之谓。若舜之烈风雷雨弗迷,可以出而嗣位矣。
蔡氏清曰:惧深于惊,远近之别也。
杨氏启新曰:乾者自强而已矣,而曰“惕”。震者动而已矣,而曰“惧”。惕之为强也,见惕之非惴慑也。惧之为动也,见惧之非惊恐也。
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程传 艮为止,止之道唯其时,行止动静不以时,则妄也。不失其时,则顺理而合义。在物为理,处物为义,动静合理义,不失其时也,乃“其道”之“光明”也。君子所贵乎时,仲尼行止久速是也。艮体笃实,有光明之义。
集说 程子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时行对时止而言,亦“止其所也”。“动静不失其时”,皆“止其所也”。
张子曰: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著则明之义也。
《朱子语类》云:“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行固非止,然行而不失其理,乃所以为止也。
问艮之象何以为“光明”。曰:定则明。凡人胸次烦扰,则愈见昏昧。中有定止,则自然光明,庄子所谓泰宇定而天光发是也。
案 释名之下,先著此四句,亦所以为释辞之端。“时止则止”,则,所谓“艮其背不获其身”也。“时行则行”,则所谓“行其庭不见其人”也。
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本义 此释卦辞,《易》背为止,以明背即止也。背者,止之所也。以卦体言,内外之卦,阴阳敌应而“不相与也”。不相与则内不见己,外不见人,而“无咎”矣。晁氏云:“艮其止”,当依卦辞作“背”。
程传 “艮其止”,谓止之而止也。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止而不得共所,则无可止之理。夫子曰:于止知其所止,谓当止之所也。夫有物必有则,父止于慈,子止于孝,君止于仁,臣止于敬,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
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唯止之各于其所而


已。“上下敌应”,以卦才言也。上下二体以敌相应,无相与之义。阴阳相应,则情通而相与,乃以其敌故不相与也。不相与则相背,为“艮其背”,止之义也。相背故“不获其身”“不见其人”,是以能止,能止则“无咎”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易》背为止,以明背者无见之物,即是可止之所也。“艮其止”,是止其所止也,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凡应者一阴一阳,二体不敌,今上下之位,爻皆峙敌,不相交与,故曰“上下敌应,不相与也”。然八纯之卦,皆六爻不应,何独于此言之?谓此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应,与止义相协,故兼取以明之。
苏氏轼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所以“不获其身”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此所以“行其庭,不见其人”也。
《朱子语类》云:“艮其止止其所也”,上句“止”字,便是“背”字。故下文便继之云“是以不获其身”,更不再言“艮其背”也。下句“止”字,是解艮字,“所”字, 又云:“艮其背”了,静时“不获其身”,动时“不见其人”,所以《彖辞传》中,说“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周先生所以说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静。
项氏安世曰:卦辞为“艮其背”,传为“艮其止”。晁氏说之曰:《传》亦当为“良其背”。自王弼以前,无“艮其止”之说。今案古文“背”字为北,有讹为“止”字之理。
胡氏炳文曰:“不获其身”以下三句,皆从背说。背则自视“不获其身”,“行其庭”则“不见其人”。《本义》所谓止而止,行而止,即程子所谓静亦定,动亦定也。
案 此是以卦体爻位释卦辞,以卦体言,阳上阴下,“止其所也”。以爻位言,阴阳无应,“不相与也”。“艮其背”内兼此二义,故其止所者,为“不获其身”。“不相与”者,为“不见其人”。孔氏所谓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应者,极为得之。
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本义 之字疑衍,或是渐字。
程传 如渐之义而进,乃女归之吉也。谓正而有渐也,女归为大耳,它进亦然。
集说 郭氏雍曰:《传》言渐之进,如女之归则吉,所以明卦辞也。盖世俗多失渐进之道,独“女归”有渐存焉耳。
毛氏璞曰:《易》未有一义明两卦者,《晋》进也,《渐》亦进,何也?渐非进,以渐而进耳。
案 曰“渐之进也”,以别于《晋》之进,《升》之进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本义 以卦变释“利贞”之意,盖此卦之变,自《涣》而来。九进居三,自《旅》而来,九进居五,皆为得位之正。
程传 渐进之时,而阴阳各得正位,进而有功也。四复由上进而得正位,三离下而为上,遂得正位,亦为进得位之义。以正道而进,可以正邦国至于天下也。凡进于事,进于德,进于位,莫不皆当以正也。
集说 粱氏寅曰:卦自二至五,阴阳各得正位,此所以进而有功也。“进得位”,以位言。“进以正”,以道言。
案 梁氏之说得之,盖“进得位”,以卦位言。“进以正”,以人事言。在卦为“得位”者,在人事即是“得正”也。“正邦”,亦只是申有功之意。《易》卦中四爻得位者,《既济》曰“定也”,《家人》曰“正家而天下定矣”,《蹇》、《渐》皆曰“以正邦也”。
盖董子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宫以正万民之意也。
其位,刚得中也。
程传 上云“进得位往有功也”,统言阴阳得位,足以进而有功。复云“其位刚得中也”,所谓“位”者,五以刚阳中正得尊位也。诸爻之得正,亦可谓之得位矣。然未若五之得尊位,故特言之。
集说 梁氏寅曰:上言“进得位”,以自二至五四爻言之也。此又言“其位刚得中”,以九五言之也。
止而巽,动不穷也。
本义 以卦德言,渐进之义。
程传 内艮止,外巽顺,“止”为安静之象,“巽”为和顺之义。人之进也,若以欲心之动,则躁而不得其渐,故有困穷。在《渐》之义,内止静而外巽顺,故其进动不有困穷也。
集说 吴氏曰慎曰:“止而巽”,终是进。但进以渐,故卦名为《渐》。若“巽而止”,则终于止而事坏乱矣,故卦名为《蛊》。内外先后之辨,不可易也。
案 “刚得中”,“止而巽”,又就中四爻内特举九五与卦德,申“女归”“利贞”之义。《节》卦“说以行险”,“当位”“中正”同。
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
本义 释卦名义也。“归”者,女之终。生育者,人之始。
程传 “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归妹》,女归于男也,故云“天地之大义也”。男在女上,阴从阳动,故为女归之象,天地不交,则万物何从而生?女之归男,乃生生相续之道。男女交而后有生息,有生息而后其终不穷。
前者有终,而后者有始。相续不穷,是“人之终始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有男女然后有夫妇”,“天地之大义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人之终始


也”。
案 将言《归妹》之凶,而先言其本“天地之大义”,犹《姤》言“柔遇刚”之失,而又推本于天地相遇之正也。由此言之,阴阳原不可以相无,而唯当慎之始以防其敝者,是《易》之道也。
说以动,所归妹也。
本义 又以卦德言之。
集说 郑氏汝谐曰:长男居上,少女居下,以女下男也。少女“说以动”,而又先下于男,其所归者妹,故以“征”则“凶”,且“无攸利”。
案 卦德“说以动”,则与《咸》之“止而说”者异矣。卦象女先于男,是所欲归者妹也。又以少女从长男,是所归者乃妹也。所归妹一句兼此二意,可见其失于礼,又愆于义也。夫“说以动”,则徇乎情。所归妹,则不能止乎礼义。此卦之所以凶乎!《本义》以卦德言之,实则兼卦德卦象在内。
本义 又以卦体释卦辞。男女之交,本皆正理。唯若此卦,则不得其正也。
程传 以二体释《归妹》之义。男女相感说而动者,少女之事,故以“说而动”,所归者妹也。所以征则凶者,以诸爻皆不当位也。所处皆不正,何动而不凶。大率以“说而动”,安有不失正者,不唯位不当也。又有乘刚之过,三五皆乘刚,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此常理也,如《恒》是也。苟不由常正之道,徇情肆欲,唯说是动,则夫妇渎乱,男牵欲而失其刚,妇狃说而忘其顺,如《归妹》之乘刚是也。所以凶,无所往而利也。夫阴阳之配合,男女之交媾,理之常也。然从欲而流放,不由义理,则淫邪无所不至,伤身败德,岂人理哉,《归妹》之所以“凶”也。
集说 陆氏希声曰:《易》以《咸》、《恒》为夫妇之道,《渐》、《归妹》为夫妇之义。
《渐》四爻得正,故“女归吉”。《归妹》四爻失正,故“征凶”。
吴氏曰慎曰:卦以少女从长男,则非其配偶。“说以动”,则恣情纵欲。中爻不正,则阴阳皆失其常。三五柔乘刚则不顺,宜其“凶”也。然四者又以“说以动”为重。
案 中四爻皆失正位者,除《未济》外,唯《睽》、《解》及此卦,而《家人》、《睽》、《渐》、《归妹》,皆言男女之道者也。《家人》以得位而正,故《睽》以失位而乖,《渐》以得位而吉,故《归妹》以失位而凶也,他卦有柔乘刚而义与《归妹》不同者,义与卦变。
丰,大也。明以动,故丰。
本义 以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 “丰”者,盛大之义。离明而震动,明动相资而成丰大也。
集说 杨氏简曰:以明而动,故丰故亨。以昏而动,则反是矣。
案 “明以动故丰”,亦非正释名义,乃推明其所以致丰之故,以起释辞之端,与《壮》、《萃》同。“以”字与“而”字不同,“而”字有两意,“以”字只是一意,重在首字。如以刚而动,所以致壮,可见处壮者之必贞也。以顺而说,所以致聚,可见处《萃》者之必顺也。以明而动,所以致丰。可见处《丰》者之必明也。卦爻之义,皆欲其明而防其昏,故《传》先发此义,以示玩辞之要。
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本义 释卦辞。
程传 王者有四海之广,兆民之众,极天下之大也。故《丰》大之道,唯王者能致之。所有既大,其保之治之之道亦当大也,故王者之所尚至大也。所有既广,所治既众,当忧虑其不能周及。宜如日中之盛明,普照天下,无所不至,则可勿虑矣。如是,然后能保其丰大。保有丰大,岂小才小知之所能也。
集说 吴氏曰慎曰:所以“宜日中”者,恐“日中则昃”也。“照天下”,日中时。
“昃”,日中后。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本义 此又发明卦辞外意,言不可过中也。
程传 既言丰盛之至,复言其难常以为诚也。日中盛极,则当昃昳。月既盈满,则有亏缺。天地之盈虚,尚与时消息,况人与鬼神乎!“盈虚”,谓盛衰。“消息”,谓进退。
天地之运,亦随时进退也。“鬼神”,谓造化之迹。于万物盛衰可见其消息也,于丰盛之时而为此诫,欲其守中不至过盛,处《丰》之道,岂易也哉!
集说 孔氏颖达曰:先陈天地,后言人鬼神者,欲以轻譬重,亦先尊后卑也。日月先天地者,承上“宜日中”之文。遂言其昃食,因举日月以对。然后并陈天地,作文之体也。
《朱子语类》云:《丰》卦《彖》许多言语,其实只在“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数语上,这盛得极,常须谨谨保守得日中时候方得。不然,便是偃仆倾坏了。
问鬼神者造化之迹,然天地盈虚,即是造化之迹矣,而复言鬼神何耶?曰:大地举全体而言,鬼神指其功用之迹,似有人所为者。
毛氏璞曰:“丰”,大也,亦盈也。唯有道者明德若不足,未尝中故不昃,未尝盈故不食。日新则为大,反是则为盈。知日中之宜,则知日昃之可戒。
林氏希元曰:卦辞“勿忧宜日中”,所以然处未之及,此方言之以补卦辞之所未及,故曰发明卦辞外意。言辞外之意也,虽曰辞外之意,然实有此意,但辞不


及耳。
案 林氏之说得之,朱子释彖辞:尔曰盛极当衰也。
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本义 以体卦卦德释卦辞。
程传 六上居五,“柔得中乎外”也。丽乎上下之刚,“顺乎刚”也。下艮止,上离丽,“止而丽于明”也。柔顺而得在外之中,所止能丽于明,是以“小亨”。得《旅》之贞正而吉也。《旅》困之时,非阳刚中正有助于下,不能致大亨也。所谓得在外之中,中非一揆,《旅》有旅之中也。止丽于明,则不失时宜,然后得处《旅》之道。
集说 王氏宗传曰:用刚非旅道也,故莫尚乎用柔。然柔不可过也,故莫尚乎得中。
以六居五,得中位而属外体,丽乎二刚之间,故曰“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
案 处《旅》之道,审几度势,贵于明也。待人接物,亦贵于明也。然明不可以独用,故必以止静为本而明丽焉,与《晋》、《睽》之主于顺说者同。
旅之时义大矣哉!
程传 天下之事,当随时各适其宜。而《旅》为难处,故称其时义之大。
集说 俞氏琰曰:《旅》之时最难处,《旅》之义不可不知。盖其亨虽小,其“时义”则大。圣人小其亨而大其时义,非大旅也,大其处《旅》之道也。
钱氏一本曰:难处者,《旅》之时。难尽者,《旅》主义。或以《旅》兴,或以《旅》丧,所关甚大。
重巽以申命。
本义 释卦义也,巽顺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重巽”故为“申命”也。
程传 “重巽”者,上下皆巽也,上顺道以出命,下奉命而顺从,上下皆顺,“重巽”之象也。又重为重复之义,君子体重巽之义,以申复其命令。“申”,重复也,丁宁之谓也。
集说 石氏介曰:巽者齐也,齐者申之以命令。
朱氏震曰:巽为风,风者天之号令也,故巽为命。内巽者命之始,外巽者申前之命也。重巽之象,施之于“申命”。先儒谓不违其令,命乃行也。
《朱子语类》问:申字是两番降命令否,曰:非也,只是丁宁反复说,便是“申命”。
巽风也,风之吹物,无处不入,无物不鼓动,诏令之人人,沦肤浃髓,亦如风之动物也。
俞氏琐曰:巽之取象,在天为风,在人君为命。风者天之号令,其入物也,无不至。
命者人君之号令,其入人也,亦无不至。
案 颁发号令以象天之风声,是已,然须知巽者入也。王者欲知民之休戚,事之利弊,则必清问干下而察之周,告诫于上而行之切,此其所以“申命”也。盖始则入民情之隐,而散其不善者,终乃入人心之深,而动其善者。
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本义 以卦体释卦辞。“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五。“柔”,谓初四。
程传 以卦才言也。阳刚居巽而得中正,巽顺于中正之道也。阳性上,其志在以中正之道上行也。又上下之柔,皆巽顺于刚。其才如是,虽内柔可以“小亨”也。巽顺之道,无往不能入,故“利有攸往”。巽顺虽善道,必知所从。能巽顺于阳刚中正之大人则为利,故“利见大人”也。如五二之阳刚中正,大人也。巽顺不于大人,未必不为过也。
集说 胡氏瑗曰:利见大有德之人,以果断而决白之,然后所申之命令,所行之事,施之于人,莫有不顺之者。如风之及于物,罔有不入者也。
朱氏震曰:“刚巽乎中正”,则所施当乎人心。是以志行乎上下。“柔皆顺乎刚”,则物无违者。大人者九五,“刚巽乎中正”者也。
李氏舜巨曰:柔顺乎刚,“刚巽乎中正”者,所以为巽之休也。若徒以一阴潜伏谓之为巽,而不究乎阴画在二阳之下,有顺乎阳刚之象,阳画在二五之位,有巽乎中正之 项氏安世曰:以卦体言之,“重巽”以“申命”,是“小亨”也。以九五言之,“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是“利有攸往”也。以初六六四言之,“柔皆顺乎刚”,是“利见大人”也。彖辞与《旅》相类,皆总陈卦义,而用“是以”二字结之。
赵氏汝楳曰:卦本乾体,一阴下生,刚有巽之之象,刚巽柔,居二五中正之位。柔既已生,皆在二五之下,有“顺乎刚”之象。
何氏楷曰:成卦之主,在初与四,阴始生而阳巽之,二瓦其最近者也。“刚巽乎中正”,则不暴急以忤物,故命不下格而志可行。初四各处卦下,柔皆顺刚,无有违逆,所以教命得申,成“小亨”以下之义也。
案 卦义是阴在内而阳入之,非阳在外而阴入之也。阴在内而阳入之者,将以制之也,制之者将以齐之也。刚以中正之德为巽,则能入而制之矣。至于柔皆顺刚,则岂有不受其制,而至于不齐者乎?《彖传》词义甚明,李氏项氏何氏说皆合经意。
兑,说也。
本义 释卦名义;集说 张氏雨若曰:此释名义类《咸》,兑者无言之说,以说解兑,兑木为说,特以其说不在言而称兑耳。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足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本义 以卦体释卦辞而极言之。
程传 兑之义说也


。一阴居二阳之上,阴说于阳而为阳所说也。阳刚居中,中心诚实之象。柔爻在外,接物和柔之象。故为说而能贞也。“利贞”,说之道宜正也。卦有刚中之德,能贞者也。说而能贞,是以上顺天理,下应人心,说道之至正至善者也。若夫违道以干百姓之誉者,苟说之道,违道不顺天,干誉非应人,苟取一时之说耳,非君子之正道。君子之道,其说于民,如天地之施,感于其心而说服无斁,故以之先民,则民心说随而忘其劳。率之以犯难,则民心说服于义而不恤其死。说道之大,民莫不知劝。
劝,谓信之而勉力顺从。人君之道,以人心说服为本。故圣人赞其大。
集说 王氏弼曰:说而违刚则谄,刚而违说则暴,“刚中而柔外”,所以“说以利贞”也,“刚中”故“利贞”,“柔外”故说亨。
刘氏牧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 ”。柔外为顺,刚中为信,故得“顺乎天而应乎人”。
吕氏祖谦曰:当适意时而说,与处安平时而说,皆未足为难,唯当劳苦患难而说,始见真说。圣人以此先之,故能使之任劳苦而不辞,赴患难而不畏也。
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程传 《涣》之能“亨”者,以卦才如是也。《涣》之成《涣》,由九来居二,六上居四也。刚阳之来,则不穷极于下,而处得其中。柔之往,则得正位于外,而上同于五之中。巽顺于五,乃上同也。四五君臣之位,当《涣》而比,其义相通。同五,乃从中也,当《涣》之时而守其中,则不至于离散,故能“亨”也。
集说 王氏弼曰:二以刚来居内则不穷于险,四以“柔得位乎外而与上同”。内刚而无险困之难,外顺而无违逆之乖。是以“亨”也。
孔氏颖达曰:此就九二刚德居险,六四得位从上,释所以能释险难而致亨通。
冯氏椅曰:以二四往来明卦义,“不穷”“上同”明“亨”。刚来不穷,即《需》“刚健”“不陷”“义不困穷”之象。
林氏希元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是六四之柔,得位乎外卦,而上同九五。四五同德,斯足以济涣矣,故“亨”。《本义》已定,《语录》虽谓未稳而未及更改。
案 “刚来而不穷”者,固其本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致其用也。固本则保聚有其基,致用则联属有其具。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本义 “中”,谓庙中。
程传 “王假有庙”之义,在《萃》卦详矣,天下离散之时,王者收合人心,至于“有庙”,乃是在其中也。在中,谓求得其中,摄其心之谓也。中者,心之象。“刚来而不穷”,“柔得位而上同”,卦才之义,皆主于中也。王者拯涣之道,在得其中而已。孟子曰: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亨帝立庙,民心所归从也。归人心之道无大于此,故云。至于“有庙”,拯涣之道极于此也。
集说 何氏楷曰:“王乃在中”者,非在庙中之谓。王者之心,浑然在中。则“不荐”之孚,直有出于仪文之外者,宜其精神之与祖考相为感格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程传 治《涣》之道,当济于险难。而卦有乘木济川之象,上巽木也,下坎水,大川也,利涉险以济涣也。木在水上,乘木之象。乘木所以涉川也,涉则有济涣之功,卦有是义有是象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易》以巽言“利涉大川”者三,皆以木言。《益》曰“木道乃行”,《中孚》曰“乘木舟虚”,《涣》曰“乘木有功也”。十三卦“舟楫之利”,独取诸《涣》,亦以此也。
案 “王乃在中”,谓九五居中,便含至诚感格之意。“乘木有功”,谓木在水上,便含济险有具之意。
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
本义 以卦体释卦辞。
集说 赵氏玉泉曰:统观全体,而刚柔适均,则刚以济柔,柔以济刚,一张一弛,唯其称也。析观二体,而二五得中,则不失之过,不失之不及。一损一益,唯其宜也。
由是以“制数度”而隆杀皆中,以“议德行”而进反皆中,此《节》之所以“亨”也。
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
本义 又以理言。
程传 《节》至于极而苦,则不可坚固常守,其道已穷极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若以”苦节”为正,则其道困穷。
吴氏应回曰:中节则和,否则不和。稼穑作甘,以得中央之土也。火炎上则苦,亦以焦枯之极也。“刚得中”而能节,乃为九五之甘。柔失中而过节,则为上六之苦。故物得中则甘,失中则苦。
俞氏炎曰:凡物过节则苦,味之过正,形之过劳,心之过思,皆谓之苦。节而苦,则非通行之道,故曰“其道穷也”。
黄氏淳耀曰:合于中,即“甘”即“亨”。失其中,即“苦”即“穷”。苦与甘反,穷与亨反。
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
本义 又以卦德卦体言之,“当位”“中正”,指五。又坎为通。
程传 以卦才言也,内兑外坎,“说以行险”也。人于所说则不知已,遇艰险则思止,方说而止,为《节》之义。“当位以节”,五居尊,当位也。在泽上,有节也。当位而以节,主节者也。处得中正,


节而能通也。中正则通,过则苦矣。
集说 孔氏颖达曰:更就二体及四五当位,重释行节得亨之义,以明“苦节”之穷也。
林氏希元曰:九五阳刚居尊,当位以主节于上。而所节者得其中正,是可以通行于天下。
案 “说以行险”,先儒说义未明。盖《节》有阻塞难行之象,所谓险也。而其所以“亨”者,则以其有安适之善,而无拘迫之苦,所谓说也。当位以位言,中正以德言。
当位则有节天下之权,中正则能通天下之志。此三句,当依孔氏为总申彖辞之义。说则不苦,而通则不穷矣。盖上文既以全卦之善言之,此又专主九五及卦德以申之,正与《渐》卦同例。
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本义 极言《节》道。
程传 推言《节》之道,天地有节,故能成四时,无节则失序也。圣人立制度以为节,故能不伤财害民。人欲之无穷也,苟非节以制度,则侈肆至于伤财害民矣。
吴氏曰慎曰:《革》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此曰“天地节而四时成”。限止之谓《节》,改易之谓《革》。《节》浅而《革》深,《节》先而《革》后。四时举其大者言之,天地之化,刻刻相节,时时相革。
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
本义 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 二柔在内,中虚为诚之象。二刚得上下体之中,中实为孚之象。卦所以为《中孚》也。“说而巽”,以二体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说,为上至诚以顺巽于下,下有孚以说从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于邦国也。若人不说从,或违拂事理,岂能化天下乎?集说 张子曰:“孚”者,覆乳之象也。夫覆乳者必刚外而柔内。虽柔内,非阳则不生,故“刚得中”而为“孚”也。
王氏宗传曰:以成卦观之,在二体则为中实,在全体则为中虚。盖中不虚则有所累,有所累,害于信者也。中不实则无所主,无所主则又失其信矣,故曰《中孚》。
案 “柔在内而刚得中”,其义甚精,非柔在内则中不虚矣,非刚得中则中又不实矣。地至虚也,然唯阴中有阳,故受天气而生物。月至虚也,然唯水阴根阳,故受日光而发照。物之雌牝,受阳精而胎化者亦然。此卦之名,所以取于乳卵者此也。老子亦曰:髣兮髴,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真精之中,其中有信。盖见及此也。
又案《无妄》天德也,天德实,实则虚矣,故曰《无妄》,言其虚也。《中孚》地德也,地德虚,虚则实矣,故曰《中孚》,言其实也。唯《无妄》之主于虚也,故六爻之义,皆贵乎无谋望作为之私,反是则有妄矣。唯《中孚》之主于实也,故六爻之义,皆贵乎有诚心实德之积,反是则非孚矣。二卦之义,实相表里。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本义 以卦象言。
程传 信能及于“豚鱼”,信道至矣,所以“吉”也。以“中孚”涉险难,其利如乘木济用而以虚舟也。舟虚则无沈覆之患,卦虚中,为虚舟之象。
集说 王氏弼曰:用《中孚》以涉难,若“乘木舟虚也”。
郑氏湘乡曰:仁及草木,言草木难仁也。诚动金石,言金石难诚也。“信及豚鱼”,言豚鱼难信也。
蔡氏清曰:木在泽上,既为乘木之象,外实内虚,又为舟虚之象。
吴氏曰慎曰:“豚鱼吉”,盖信及豚鱼者之吉,非豚鱼吉也。故在卦辞不可以“豚鱼吉”三字为句,当以“中孚豚鱼”为读。《彖传》“信及豚鱼”,即“中孚豚鱼”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本义 信而正,则应乎天”矣。
集说 苏氏轼曰:天道不容伪。
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义与其辞。
程传 阳大阴小,阴得位,刚失位而不中,是“小者过”也,故为小事过。过之小小者与小事有时而当过,过之亦小,故为《小过》。事固有待过而后能亨者,过之所以能亨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顺时矫俗,虽过而通。
朱氏震曰:《小过》,小者过也。盖事有失之于偏,矫其失,必待小有所过,然后偏者反于中。谓之过者,比之常理则过也。过反于中,则其用不穷而亨矣,故曰“小者过而亨也”。
王氏宗传曰:言以过故亨也。天下固有越常救失之事,如《象》所谓“过乎恭”、“过乎哀”、“过乎俭”是也,不有所过,安能亨哉?故曰“小者过而亨也”。
案 此释义,与“《遯》而亨也”同。《遯》非得已之事,然必《遯》而后亨。《小过》亦非得已之事,然必过而后亨,故其释义同也。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程传 过而利于贞,谓“与时行也”。时当过而过,乃非过也,时之宜也,乃所谓正也。
集说 苏氏轼曰:《彖》之所谓“利贞”,即《象》之所谓“过乎恭”“俭”与“哀”者,时当然也。
朱氏震曰:君子制事,以天下之正理,所以《小过》者,时而已,故曰“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蔡氏渊曰:“与时行”,谓随《小过》之时而用其正也。
龚氏焕曰:道贵得中,过非所尚,然随时之宜,施当其可则过也,乃所以为中也,故曰“过


以利贞,与时行也”。“与时行”而不失其贞,则过非过矣。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本义 以二五言。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本义 以三四言。
程传 《小过》之道,于小事有过则吉者,而《彖》以卦才言吉义。“柔得中”,二五居中也。阴柔得位,能致“小事吉”耳,不能济大事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大事非刚阳之才不能济。三不中,四失位,是以“不可大事”。《小过》之时,自“不可大事”,而卦才又不堪大事,与时合也。
朱氏震曰:于小事有过而不失其正则吉,“柔得中”也。作大事非刚得位得中不能济,失位则无所用其刚,不中则才过乎刚。是以《小过》之时,不可作大事也。
胡氏炳文曰:矫大下之枉者,以过为正。然“刚过而中”为《大过》,“柔得中”为《小过》,是则事有当过者,而皆不可外乎中也。
案 任大事贵刚,取其强毅,可以遗大投艰也。处小事贵柔,取其畏慎,为能种细勤小也,二者皆因乎时,得中者,适乎时之谓也。此卦“柔得中”,“刚失位而不中”,则有行小事适时,而行大事则非其时之象。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本义 以卦体言。
程传 “有飞鸟之象焉”,此一句不类《彖》体。盖解者之辞误入《彖》中。中刚外柔,飞鸟之象。卦有此象,故就“飞鸟”为义。事有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甚过也。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可,所以在《小过》也。所过当如飞鸟之遗音,鸟飞迅疾,声出而身已过,然岂能相远也,事之当过者亦如是。身不能甚远于声,事不可远过其常,在得宜耳。“不宜上宜下”,更就鸟音取宜顺之义。过之道,当如飞鸟之遗音,夫声逆而上则难,顺而下则易,故在高则大。山上有雷,所以为过也。过之道,顺行则吉,如飞鸟之遗音宜顺也。所以过者,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
集说 王氏弼曰:施过于不顺,凶莫大焉。施过于顺,过更变而为吉也。
胡氏瑗曰:四阴在外,二阳在内,是内实外虚,故“有飞鸟之象”也。飞鸟翔空,无所依著,愈上则愈穷,是上则逆也。下附物则身可安,是下则顺也。犹君子之人,过行其事以矫世励俗,必下附人情,亦“宜下”而“不宜上”也。
朱氏震曰:上逆也,故“不宜上”。“下顺”也,故“宜下”。《小过》之时,事有时而当过。所以从宜,不可过越已甚,不然必凶也。
俞氏琰曰:溯风而上为“逆”,随风而下为“顺”。
方氏时化曰:圣人因此卦有飞鸟之象,遂即象以戒之曰:“飞鸟有遗音云。遗音如何?言“不宜上宜下大吉”云耳。夫鸟上飞则逆,下飞则顺,其大致也。今自谓宜下而不宜上焉,实为二阳讽也。
吴氏曰慎曰:以卦体言,阴乘阳为“逆”,承阳为“顺”,四阴分居上下,有逆顺之象。
案 四阳居中,则有栋梁之象,四阴居外,则有羽毛之象。君子之任大事,则为天下栋梁。修细行,则为天下羽仪。此二卦取象之意也。然以其阴阳皆过多也,故谓之《大过》、《小过》。事固有过以为中者,无嫌于过也。然必过而不失其中,乃归于无过,故栋则恶其太刚而折。太重而桡,故宜隆于上,不可桡于下也。羽则恶其柔而无立,轻而不戢,故宜就于下,不可飏于上也。《大过》之《彖》曰“刚过而中”,不桡乎下,斯为 既济,亨,小者亨也。
本义 济下疑脱小字。
集说 陆氏铨曰:国家当极盛时,纵有好处,都只是寻常事,所以说“小者亨”。
案 亨小之义,陆氏说善。《既济》之时,自然事事亨通。然特其小者尔,圣人之制治保邦也。制度之立,纲纪之修,以为小,而精神之运,心术之动,以为大。故《屯》难之时而大亨者,以其“动乎险中”,不敢安宁也。《既济》之时而亨小者,以其已安已治,四达不悖也。《彖》所以言“初吉终乱”者以此,《象》所以言“思患”“豫防”者亦以此。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本义 以卦体言。
程传 《既济》之时,大者固已亨矣,唯有小者未亨也。时《既济》矣,固宜贞固以守之,卦才刚柔正当其位,当位者其常也。乃正固之义,利于如是之贞也。阴阳各得正位,所以为《既济》也。
集说 俞氏琰曰:三刚三柔,皆正而位皆当。六十四卦之中,独此一卦而已,故特赞之也。
初吉,柔得中也。
本义 指六二。
程传 二以柔顺文明而得中,故能成既济之功。二居下体,方济之初也,而又善处,是以吉也。
集说 粱氏寅曰:《既济》“柔得中”在下卦,则“初吉”而“终乱”。以文明已过,而坎险继之也。《未济》柔得中在上卦,则始末济而终亨,以出乎坎险,而正当文明也。
案 凡《易》义以刚中为善,而《既济》,《未济》皆善柔中者。《既济》以内卦为主,至外卦则向乎《未济》矣。《未济》亦以内卦为主,至外卦则向乎《既济》矣。亦犹《泰》之善在二,而《否》之善在五。
终止则


乱,其道穷也。
程传 天下之事,不进则退,无一定之理,挤之终不进而止矣,无常止也。衰乱至矣,盖其道已穷极也。九五之才非不善也,时极道穷,理当必变也,圣人至此奈伺?曰:唯圣人为能通其变于未穷,不使至于极也,尧舜是也,故有终而无乱。
集说 侯氏行果曰:由止故物乱而穷也。《乾凿度》曰:《既济》、《未济》者,所以明戒慎,全王道也。
胡氏瑗曰:天下久治,则人苟安,万务易坠,祸患不警,故持盈守成之道,当须至兢至慎,然后可以久济。苟止于逸乐,不自省惧,以为终安,乱斯至矣,此圣人深戒之 张氏清子曰:卦曰“终乱”,而《彖》曰“终止则乱”,非终之能乱也。于其终而有止心,此乱之所由生也。
俞氏琰曰:人之常情,处无事则止心生,止则怠,怠则有患而不为之防,此所以乱也。当知“终止则乱”,不止则不乱也。
未济,亨,柔得中也。
本义 指六五言。
程传 以卦才言也。所以能“亨”者,以“柔得中”也。五以柔居尊位,居刚而应刚,得柔之中也。刚柔得中,处《未济》之时可以“亨”也。
集说 蔡氏渊曰;《既济》之后必乱,故主在下卦而“亨”取二。《未济》之后必济,故主在上卦而“亨”取五。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程传 据二而言也。二以刚阳居险中,将济者也。又上应于五,险非可安之地。五有当从之理,故果于济如“小狐”也。既果于济,故有“濡尾”之患,未能出于险中也。
其进锐者其退速,始虽勇于济,不能继续而终之,无所往而利也。虽阴阳不当位,然刚柔皆相应。当《未济》而有与,若能重慎,则有可济之理。二以“汔济”,故“濡尾”也。卦之诸爻皆不得位,故为《末济》。《杂卦》云: “《未济》,用之穷也”。谓三阳皆失位也。斯义也,闻之成都隐者。
集说 《朱子语类》云:“小狐汔济”,汔字训几,与《井》卦同。既曰几,便是未出坎中。
郭氏鹏海曰:《既济》之吉,以“柔得中”。《未济》之“亨”,亦以“柔得中”,则敬慎胜也。《既济》之“乱”以终止,《未济》之“无攸利”以“不续终”,则克终难也。
《既济》之贞以“刚柔正”,《未济》之可济以“刚柔应”,则交济之功也。既曰“柔得中”,而又有“不续终”之戒,可见济事无可轻忽之时。既曰“不当位”,又著刚柔之应,可见得人无不可济之享。
吴氏曰慎曰:《既济》曰“终止则乱”,此曰“无攸利,不续终也”,盖事之《既济》而生乱,与《未济》而无终者,皆一念之怠为之,君子是以贵“自强不息”。
象上传本义 象者,卦之上千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本义 “天”,乾卦之象也。凡重卦皆取重义,此独不然者,天一而已。但言“天行”,则见其一日一周,而明日又一周,若重复之象,非至健不能也。君子法之,不以人欲害其天德之刚,则“自强”而“不息”矣。
程传 卦下象,解一卦之象。爻下象,解一爻之象。诸卦皆取象以为法,乾道覆育之象至大,非圣人莫能体,欲人皆可取法也。故取其行健而已,至健固足以见天道也。
“君子以自强不息”,法“天行”之“健”也。
集说 游氏酢曰:至诚无息,“天行健”也,若文王之德之纯是也。未能无息而不息者,料子之自强也,若颜子三月不违仁是也。
《朱子语类》云:乾重卦上下皆《乾》,不可言两天。昨日行,一天也。今日又行,亦一天也。其实一天而行健不已。有重天之象,此所以为“天行健”。坤重卦上下皆《坤》,不可言两地,地平则不见其顺,必其高下层层,有重地之象,此所以为“地势坤”。
问天运不息,“君子以自强不息”。曰:非是说天运不息,自家去赶逐,也要学它如此不息。只是常存得此心,则天理常行,而周流不息矣。又曰:天运不息,非特四时为然,虽一日一时,顷刻之间,其运未尝息也。
胡氏炳文曰:上经四卦,《乾》曰“天行”,《坤》曰“地势”,《坎》曰“水洊至”,《离》曰“明两作”,先体而后用也。下经四卦,《震》曰“洊雷”,《艮》曰“兼山”,《巽》曰“随风”,《兑》曰“丽泽”,先用而后体也。乾坤不言重,异于六子也。称健不称乾,异于坤也。
蔡氏清曰:孔子于释卦名卦辞之后,而复加之以《大象》者,盖卦名卦辞之说有限,而圣人胸中义理无穷。故自“天行健”至“火在水上《未济》 ”,自“君子自强不息”至“慎辨物居方”,皆圣人之蕴,因卦以发者也。
林氏希元曰:夫子赞《易》,既释卦名卦辞,而有《彖传》、《文言》诸作矣。见得《易》理无穷,又合二体之象,作《传》以发明之。
何氏楷曰:健而无息之谓乾,《中庸》言至诚无息者,通之于天也。自强言不息,不言无息,学之为法天事耳。始于不息,终于无息,故《中庸》于无息之下文,而推原之曰不息则久。自强之法何如?


曰主敬,君子庄敬日强。
案 《彖传》释名,或举卦象,或举卦德,或举卦体。《大象传》则专取两象以立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本义 “阳”,谓九。“下”,谓潜。
程传 阳气在下,君子处微,未可用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夫子于《乾》、《坤》初爻,揭阴阳二字以明《易》之大义。《乾》初曰“阳在下”,《坤》初曰“阴始凝”。扶阳抑阴之意,已见于言辞之表。
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程传 见于地上,德化及物,其施已普也。
集说 陆氏希声曰:阳气见于田,则生植利于民。圣人见于世,则教化渐于物。故曰“德施普也”。
梁氏寅曰:“德施普”,正孟子所谓正己而物正者也。所谓“德施”,岂必博施济众,乃谓之施乎。盖闻其风而兴起者,无非其德之施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本义 “反复”,重复践行之意。
程传 进退动息,必以道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三以自修,故曰“反复”。四以自试,故曰进退。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
本义 可以进而不必进也。
程传 量可而进,适其时则无咎也。
集说 石氏介曰:“进无咎也”一句,是承“或跃在渊”言,非决其疑也。盖曰如此而进,斯无咎耳。
飞龙在天,大人造也。
本义 “造”,犹作也。
集说 徐氏几曰:“大人造”者,圣人作也。龙以飞而在天,犹大人以作而居位。“大人”释“龙”字,“造”释“飞”字。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程传 盈则变,“有悔”也。
集说 谷氏家杰曰:亢不徒以时势言,处之者与时势惧亢方谓之盈,“不可”二字,圣人深为处盈者致戒。
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本义 言阳刚不可为物先,故六阳皆变而吉。
“天行”以下,先儒谓之《大象》。“潜龙”以下,先儒谓之《小象》。后放此。
程传 “用九”,天德也。天德阳刚,复用刚而好先,则过矣。
集说 谷氏家杰曰:一岁首春,一月首朔,似有首矣。然春即腊之底,朔即晦之极,浑浑全全,要之莫知所终,引之鸟有其始,更无可为首也。“用九”者,全体天德,循环不已,圣人之御天者此也。
案 此“不可为首”,与“不可为典要”语势相似,非戒辞也。若言恐用刚之太过,不可为先。则“天德”两字,是至纯至粹,无以复加之称。非若刚柔仁义倚于一偏者之谓,尚恐其用之太过而不可为先,则非所以为天德矣。程子尝曰:动静无端,阴阳无始,盖即“不可为首”之义。如所谓不可端倪,不可方物,亦此意也。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本义 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势之顺,则见其高下相因之无穷,至顺极厚,而无所不载也。
程传 坤道之大犹乾也,非圣人孰能体之,地厚而其势顺倾,故取其顺厚之象。而云“地势坤”也,君子观坤厚之象,以深厚之德,容载庶物。
集说 《朱子语类》云:高下相因只是顺,然唯其厚,所以高下只管相因去,只见得它顺。若是薄底物,高下只管相因,则倾陷了,不能如此之无穷矣。君子体之,唯至厚为能载物。
林氏希元曰:“地势坤”,言地势顺也。于此就见其厚,故“君子以厚德载物”,盖坤之象为地,重之又得《坤》焉。则是地之形势,高下相因,顿伏相仍,地势之顺,亦唯其厚耳。不厚,则高下相因便倾陷了,安得如此之顺。唯其厚,故能无不持载,故君子厚德以承载天下之物。夫天下之物多矣,君子以一身任天下之责。群黎百姓,倚我以为安。鸟兽昆虫草木,亦倚我以为命。使褊心凉德,其何以济,而天下之望于我者亦孤矣。
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程传 “阴始凝”而为霜,渐盛则至于“坚冰”。小人虽微,长则渐至于盛,故戒于初。“驯”,谓习。习而至于盛。习,因循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驯”,犹狎顺也。若鸟兽驯狎然,言顺其阴柔之道,习而不已,乃至“坚冰”也。于“履霜”而逆以“坚冰”为戒,所以防渐虑微,慎终于始。
邱氏富国曰:《乾》韧九,《小象》释之以“阳在下”。《坤》初六,《小象》释之以“阴始凝”。圣人欲明九六之为阴阳,故于《乾》、《坤》之初画言之。
胡氏炳文曰:上六曰“其道穷也”,由初六顺习其道,以至于穷耳,两其“道字”具载始末,经曰“坚冰至”,要其终也。《传》曰“至坚冰”,原其始也。
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程传 承天而动,“直以方”耳,“直方”则大矣。“直方”之义,其大无穷。地道光显,其功顺成,岂习而后利哉。
集说 王氏安石曰:六二之动者,六二之德,动而后可见也。因物之性而生之,是其“直’也。成物之形而不易,是其“方”也。
王氏宗传曰:《坤》之六二,以顺德而处正位。六爻所谓尽地之道者,莫二若也,故曰“地道光也”。
项氏安世曰:《乾》以九五为主爻,《坤》以六二为主爻。盖二卦之中,唯此二爻既中且正。又五在天爻,二在地爻


,正合乾坤之本义也。《乾》主九五,故于五言《乾》之大用,而九二止言乾德之美。《坤》主六二,故于二言坤之大用,而六五止言坤德之美。六二之“直”,即至柔而动刚也。六二之“方”,即至静而德方也。其“大”,即“后得王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也”。其“不习无不利”,即“《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也。六二盖全具坤德者。孔子惧人不晓六二何由兼有乾直,故解之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言坤动也刚,所以能直也。又惧人不晓六二何由无往不利,故又解之曰:“地道光也。”言地道主六二,犹《乾》之九五,言乃位乎天德也。
蔡氏清曰:地道是直方,地道之光是直方而大处,直方而大,即便“不习无不利”。
叶氏尔瞻曰:直以方,看一以字。六二之动方矣,然由其存乎内者直,是以见乎外者方也。
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程传 夫子惧人之守文而不达义也,又从而明之,言为臣处下之道,不当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义所当为者,则以时而发,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时也。非含藏终不为也,含而不为,不尽忠者也。“或从王事”,《象》只举上句,解义则并及下文,它卦皆然。“或从王事”而能“无成有终”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浅暗之人,有善惟恐人之不知,岂能“含章”也。
集说 吕氏祖谦曰:《传》云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此极有意味,寻常人欲含 王氏申子曰:含非含藏终不发也,待时而后发也。“或从王事”而能“无成有终”者,必其知之光大也。浅暗者有善唯恐人不知,岂能含晦哉!
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程传 能慎如此,则无害也。
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本义 文在中而见于外也。
程传 黄中之文,在中不过也。内积至美而居下,故为“元吉”。
集说 谷氏家杰曰:“黄裳”,是中德之发为文治也。《象》又推本于在中,谓文岂由外袭者哉!文德实具于中故也。中具于内曰“黄中”,中见于外曰“黄裳”。文在中乃暗然之章,不显之文也,即美在其中意。
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程传 阴盛至于穷极,则必争而伤也。
集说 赵氏汝楳曰:《乾》曰“亢龙有悔,穷之灾也。”《坤》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乾》至上而穷则灾,《坤》至上而穷则战,战则不止于悔。
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本义 初阴后阳,故曰“大终”。
程传 阴既贞固不足,则不能永终,故“用六”之道,利在盛大于终。能大于终,乃“永贞”也。
集说 荀氏爽曰:阳欲“无首”,阴以“大终”。
程氏迥曰:《乾》以元为本,所以“资始”。《坤》以贞为主,所以“大终”。
《朱子语类》云:阳为大,阴为小,阴皆变为阳,所谓“以大终”也,言始小而终大也。
俞氏琰曰:《坤》体本小,变为《乾》则其用大,故曰“以大终也”。
陆氏振奇曰:“元亨利贞”,虽《乾》、《坤》有同德,然《乾》重“元”,以元为统。
《坤》重“贞”,以贞为安。
程氏敬承曰:阳之极不为首,是“无首”也。阴之极“以大终”,是“无终也”。终始循环,变化无端,造化之妙固如此。
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本义 坎不言水而言云者,未通之意。“经纶”,治丝之事,经引之,纶理之也。《屯》 程传 坎不云“雨”而云“云”者,云为雨而未成者也,未能成雨,所以为《屯》。
君子观《屯》之象,经纶天下之事,以济于屯难。经、纬、纶、缉,谓营为也。
集说 李氏舜臣曰:坎在震上为《屯》,以云方上升,畜而未散也。坎在震下为《解》,以雨泽既沛,无所不被也。故雷雨作者,乃所以散《屯》。而云雷方兴,则《屯》难之始也。
项氏安世曰:经者立其规模,纶者纠合而成之,亦有艰难之象焉。经以象雷之震,纶以象云之合。
冯氏椅曰:云雷方作而未有雨,有《屯》结之象。君子观象以治世之《屯》,犹治丝者,既经之又纶之,所以解其结而使就条理也。
吴氏澄曰:君子治世犹治丝,欲解其纷乱。《屯》之时,必欲解其郁结也。
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程传 贤人在下,时苟未利,“虽磐桓”未能遂往济时之《屯》。然有济屯之志,与济屯之用,志在行其正也。九当屯难之时,以阳而来居阴下,为“以贵下贱”之象。方《屯》之时,阴柔不能自存,有一刚阳之才,众所归从也。更熊自处卑下,所以“大得民也”,或疑方《屯》于下,何有贵乎?夫以刚明之才,而下于阴柔,以能济屯之才,而下于不能,乃“以贵下贱”也,况阳之于阴,自为贵乎!
集说 王氏弼曰:不可以进,故“磐桓”也。非为晏安弃成务也,故“虽磐桓,志行正也”。
杨氏万里曰:“磐桓”不进,岂真不为哉!居正有待,而其志未尝不欲行其正也。
故周公言“居贞”,而孔子言“行正”。
王氏申子曰:初“磐桓”有侍者,其志终欲行其正也。


况当《屯》之时,阴柔者不能自存,有一阳刚之才,众必从之以为主。而初又能“以贵下贱”,大得民心。在上者果能建之以为侯,则《屯》可济矣,故利。
胡氏炳文曰:《乾》、《坤》初爻,提出阴阳二字,此则以阳为贵,阴为贱,阳为君,阴为民,阴阳之义益严矣。
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程传 六二居《屯》之时,而又“乘刚”,为刚阳所逼,是其患难也。至于十年,则难久必通矣。乃得反其常,与正应合也。十,数之终也。
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程传 事不可而妄动,以从欲也。“无虞”而“即鹿”,以贪禽也。当《屯》之时,不可动而动,犹“无虞”而“即鹿”,以有从禽之心也。君子则见几而舍之不从,若往则可吝而困穷也。
集说 杨氏简曰:夫无虞而即鹿者,心在乎禽为禽所蔽。虽无虞犹漫往,不省其不 蔡氏清曰:从字重,是心贪乎禽也。故著以字,所谓禽荒者也,是以身徇物也。
案 《象传》有单字成文者,如此爻“穷”也,下爻“明”也,是即起例处。余卦放此。
求而往,明也。
程传 知己不足,求贤自辅而后往,可谓明矣。居得致之地,已不能而遂已,至暗者也。
集说 胡氏瑗曰:必待人求于己,然后往而应之。非君子性修智明,其能与于斯乎!
俞氏琰曰:彼求而我往,则其往也,可以为明矣。如不待其招而往,则是不知去就之义,谓之明可乎!
蒋氏悌生曰:指从九五,凡退下为“来”,进上为“往”。
案 《传》义皆谓己求人也,胡氏俞氏蒋氏,皆作人求己。而已往从之,于求而往三字语气亦叶。又《易》例六四应初九,从九五,皆有吉义,故作从初从五俱可通。
屯其膏,施未光也。
程传 膏泽不下及,是以德施未能光大也。人君之屯也。
集说 谷氏家杰曰:“施”字当“泽”字,泽屯而不施,即“未光”,非谓得施而但未光也。
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程传 《屯》难穷极,莫知所为,故至泣血。颠沛如此,其能长久乎?夫卦者事也,爻者事之时也。分三而又两之,足以包括众理:“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集说 杨氏简曰:“何可长”者,言何可长如此也。非唯深悯之,亦觊其变也,变则庶乎通矣。
案 《象传》凡言“何可长”者,皆言宜速反之,不可迟缓之意,如杨氏之说。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本义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渐也。
程传 “山下出泉”,出而遇险,未有所之,《蒙》之象也。若人蒙穉,未知所适也。
君子观《蒙》之象,“以果行育德”,观其出而未能通行,则以果决其所行,观其始出而未有所向,则以养育其明德也。
集说 周子曰:“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筮”,叩神也,再三则渎矣,“渎则不告”也。“山下出泉”,静而清也。汨则乱,乱不决也。慎哉其唯时中乎!
王氏宗传曰:不曰“山下有水”,而曰“山下出泉”云者,泉者水之源,所谓纯一而不杂者矣。
徐氏几曰:《蒙》而未知所造也,必体坎之刚中,以决果其行而达之。《蒙》而未有所害也,必体艮之静止,以养育其德而成之。
蔡氏清曰:“果行育德”,是内外动静交相养之道。养《蒙》之道,不外乎此。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本义 “发蒙”之初,法不可不正,惩戒所以正法也。
程传 治蒙之始,立其防限,明其罪罚,正其法也。使之由之,渐至于化也。或疑“发蒙”之初,遽用刑人,无乃不教而诛乎!不知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盖后之论刑者,不复知教化在其中矣。
集说 项氏安世曰:刑之于小,所以脱之于大,此圣人用刑之本心也。所以正法,非所以致刑也。至其极也,用师击之,犹为御而不寇。盖圣人之于蒙,哀矜之意常多。
此九二之“包蒙”,所以为一卦之主也与。
子克家,刚柔接也。
本义 指二五之应。
程传 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专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专也。二与五刚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刚中之道,成“发蒙”之功。苟非上下之情相接,则二虽刚中,安能尸其事乎!
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本义 “顺”,当作慎,盖“顺”“慎”古字通用,荀子“顺墨”作“慎墨”,且行不慎,于经意尤亲切。
程传 女之如此,其行邪僻不顺,不可取也。
集说 熊氏良辅曰:《蒙小象》凡三顺字,只是一般,不必以“不顺”为“不慎”。
盖六三所行不顺,故:勿用取之。
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本义 实,叶韵去声、程传 《蒙》之时,阳刚为“发蒙”者,四阴柔而最远于刚,乃愚蒙之人,而不比近贤者,无由得明矣。故困于蒙可羞吝者,以其独远于贤明之人也。不能亲贤以致困,可吝之甚也。“实”,谓阳刚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阳主生息,故称“实”。阴主消损,故不得言实。
项氏安世曰:初三近九二,五近上九,三五皆与阳应,唯六四所比所应皆阴


:故曰 王氏申子曰:阳实阴虚,“独远实”者,谓于一卦之中,独不能近阳实之贤,故困于蒙而无由达也。
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程传 舍己从人,顺从也。降志下求,卑巽也。能如是,优于天下矣。
集说 胡氏一桂曰:“顺”,以爻柔言。“巽”,以志应言。
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本义 “御寇”以刚,上下皆得其道。
程传 “利用御寇”,上下皆得其顺也。上不为过暴,下得击去其蒙,“御寇“之义也。
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本义 “云上于天”,无所复为,待其阴阳之和而自雨尔。事之当需者,亦不容更有所为。但饮食宴乐,俟其自至而已。一有所为,则非需也。
程传 云气蒸而上升于天,必待阴阳和洽,然后成雨。云方上于天,未成雨也,故为须待之义。阴阳之气,交感而未成雨泽。犹君子畜其才德,而未施于用也。君子观“云上于天,需”而为雨之象,怀其道德,安以待时,饮食以养其气体,宴乐以和其心志,所谓居易以俟命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不言“天上有云”,而言“云上于天”者,若是天上有云,无以见欲雨之义,故云“云上于天”。是天之欲雨,待时而落,所以明《需》。
胡氏瑗曰:“饮食”者所以养身也,“宴乐”者所以宁神也,是亦“乐天知命”,居易俟时耳。
《朱子浯类》云:“需”,待也。“以饮食宴乐”,谓更无所为,待之而已。待之须有至时,学道者亦犹是也。
吴氏澄曰:“宴”者,身安而它无所营作。“乐”者,心愉而它无所谋虑也。“饮食”则素其位,而“宴乐”则不愿乎外也。
谷氏家杰曰:“云上于天”,而后可以待雨。君子有为于前,而后可以待冶。不然,不几于坐废乎。
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程传 处旷远者,不犯冒险难而行也,阳之为物,刚健上进者也。初能需待于旷远之地,不犯险难而进,复宜安处不失其常,则可以“无咎”矣。虽不进而志动者。不能安其常也,君子之需时也,安静自守,志虽有须,而恬然若将终身焉,乃能用常也。
集说 孙氏质卿曰:不犯难而行,便是常。不失常,便是恒德。人唯中无常主,或为才能所使,或为意气所动,或为事势所激,虽犯难而不顾耳,所以不失常最难。“饮 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本义 “衍”,宽意。以宽居中,不急进也。
程传 “衍”,宽绰也。二虽近险,而以宽裕居中,故“虽小有言”语及之,“终”得其“吉”,善处者也。
集说 杨氏简曰:衍在中者,言胸中宽衍平夷。初不以进动其心,亦不以小言动其心,夫如是“终”“吉”,以九二得其道故也。
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本义 “外”,谓外卦。“敬慎不败”,发明占外之占,圣人示人之意切矣。
程传 三切逼上体之险难,故云“灾在外也”。“灾”,患难之通称,对“眚”而言则分也。三之“致寇”,由己进而迫之,故云“自我”。寇自己致,若能敬慎,量宜而进,则无丧败也。《需》之时,须而后进也。其义在相时而动,非戒其不得进也,直使敬慎毋失其宜耳。
集说 《朱子语类》:问:“敬慎”,曰:敬字大,慎字细小,如人行路一直恁地去,便是敬,前面险处防有吃跌,便是慎。慎是唯恐有失之之意,如思虑两字。思是恁地思去,虑是怕不恁地底意思。
项氏安世曰:寇虽在外,然亦不自至,我有以致之则至。我敬慎而无失,则虽与之逼,亦无败理。
邱氏富国曰:坎险在外,未尝逼人。由人急于求进,自逼于险,以致祸败。《象》以“自我”释之,明致灾之由,不在它人也。
需于血,顺以听也。
程传 四以阴柔居于险难之中,不能固处,故退出自穴。盖阴柔不能与时竞,不能处则退。是顺从以听于时,所以不至于凶也。
集说 杨氏简曰:六四入险而伤,然不言吉凶何也?能需而退听故也。易之为道,无所不通,虽如四之入险而伤,其处之亦有道,六与四皆柔,故有顺听之象。
吴氏澄曰:谓六四柔顺以听从于九五也。
胡氏炳文曰:三能敬,则虽迫坎之险而不败,四能顺,则虽陷坎之险而可出,敬与顺,固处险之道也。
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程传 需于酒食而贞且吉者,以五得中正而尽其道也。
集说 梁氏寅曰:言以“中正”,见其饮宴者非耽乐也。
张氏振渊曰:内多欲则有求治太急之患,德唯中正,所以需合于贞而得吉,中正,即孚贞意,是推原所以能需处。
本义 以阴居上,是为当位,言“不当位”未详。
程传 不当位,谓以阴而在上也,爻以六居阴为所安,《象》复尽其义,明阴宜在下,而后上为“不当位”也。然能敬慎以自处,则阳不能陵,终得其吉,“虽不当位”,而未至于大失也。
集说 吕氏祖谦曰:《需》初九、九五二爻之吉,固不待言。至于余四爻,如二则“小有言终吉”,如三之象则曰“敬慎不败”,四之象则曰“顺以听”也,上则曰“有不速


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大抵天下之事,若能款曲停待,终是少错。
蔡氏清曰:虽不当位,谓其阴居险极,正与《团》上六“困于葛藟,未当也”一般。
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本义 天上水下,其行相违,作事谋始,讼端绝矣。
程传 天上水下,相违而行,二体违戾,讼之由也。若上下相顺,讼何由兴,君子观象,知人情有争讼之道,故凡所作事,必谋其始,绝讼端于事之始,则讼无由生矣,谋始之义广矣,若慎交结明契券之类是也。
集说 吴氏澄曰:水行而下,天行而上,其行两相背戾,是“违行”也。
胡氏炳文曰:凡事有始有中有终《讼》“中吉终凶”,然能谋于其始,则讼端既绝,“中”与”终”不必言矣。
林氏希元曰:讼不兴于讼之日,而兴于作事之始,作事不豫谋,此讼端之所由起也,故君子于其始而谋之,看事理有无违碍,人情有无违拂,终久有无祸患,凡其事之不善而可以致讼者,皆杜绝之而不为,则讼端无自起矣。
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程传 六以柔弱而讼于下,其义固不可长永也,永其讼,则不胜而祸难及矣。又于“讼”之初,即戒讼非可长之事也,柔弱居下,才不能讼,虽“不永所事”,既讼矣,必有小灾,故“小有言也”。既不永其事,又上有刚阳之正应,辩理之明,故终得其吉也,不然,其能免乎。在讼之义,同位而相应相与者也,故初于四为获其辩明,同位而不相得相讼者也,故二与五为对敌也。
集说 王氏申子曰:止讼于初者上也,故于“讼”之初,即以“讼不可长”为戒。
俞氏琰曰:《彖传》云“讼不可成”,盖言讼之通义,而不欲其成。爻传云“讼不可长”,盖言初为讼端,而不欲其长。
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本义 掇,自取也。
程传 义既不敌,故不能讼,归而逋窜,避去其所也,自下而讼其上,义乖势屈,祸患之至,犹拾掇而取之,言易得也。
王氏申子曰:知义不克归而逋窜,犹可免祸。若不知自反,则祸患之至,如掇拾而取之矣。《彖》称二“刚来而得中”,而爻义乃如此,盖《彖》总言一卦之体,爻则据其时之用以言之也。
食旧德,从上吉也。
本义 从上吉,谓随人则吉,明自主事则无成功也。
程传 守其素分,虽从上之所为非由己也,故无成而终得其吉也。
集说 乔氏中和曰:三“食旧德”,其卒也,斯谋斯猷,皆我后之德。从王事而无成,何以讼为,故“从上吉”。
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程传 能如是则为无失矣,所以吉也。
集说 邱氏富国曰:二沮于势,四屈于理,此二之美所以止于“无眚”,而四之贞所以为“不失也”。
讼元吉,以中正也。
本义 中则听不偏,正则断合理。
程传 中正之道,何施而不“元吉”。
集说 杨氏启新曰:中正,则虚心尽下而听不偏,因事求情而断合理,此之谓大人也。
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程传 穷极讼事,设使受服命之宠,亦且不足敬而可贱恶,况又祸患随至乎。
集说 蔡氏清曰:“亦不足敬”,且据其以讼得服言也,况终必见褫乎,犹《益》上九日“莫益之,偏辞也”。
地中有水,师。君予以容民畜众。
本义 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故能养民则可以得众矣。
程传 地中有水,水聚于地中,为众聚之象,故为师也。君子观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畜聚其众也。
集说 陈氏琛曰:地中有水,犹民中有兵,非《师》之象乎。君子观《师》之象,必容保其民,必畜其兵众焉。盖田以民分,兵以赋出,故当无事之时,必制田里,教树畜,使比闾族党州乡之民,无不各得其养,民既有养,则所谓伍两卒旅军师之众,以为他日折衢御侮之用者,皆畜于此矣,苟平时诲之无其方,则缓急谁复为之用哉。
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集说 蔡氏清曰:不曰“否臧凶”,而曰“失律凶”者,明否臧之为“失律”也。
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程传 在师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宠任也。天,谓王也。人臣非君宠任之,则安得专征之权,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专主其事,故发此义,与前所云世儒之见异矣。王三锡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怀万邦”也。
集说 干氏宝曰:锡命,非私也,安万邦而已。
邱氏富国曰:王者用兵非得已,嗜杀岂其本心,故三锡之命,唯在于怀绥万邦而已。
谷氏家杰曰:不曰威而曰怀,见王者用师之本心。
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程传 倚付二三,安能成功,岂唯无功,所以致凶也。
集说 杨氏简曰:行师之法,权归一将,使众主之,凶之道也。众所不一,必无成功,九二既作帅,六三居二之上,有权不归一之象。
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本义 知难而退,师之常也。
程传 行师之道,因时施宜,乃其常也,故左次未为失也。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是以无咎。
集说 杨氏时曰:师以右为主,常也。左次则


失常矣,然四以柔顺之资,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退而左次,未为失常也。
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程传 长子,谓二。以中正之德合于上,而受任以行,若复使其余者众尸其事,是任使之不当也,其凶宜矣。
集说 孔氏颖达曰:“以中行”,是九二居中也,“使不当”,谓六三失位也。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本义 圣人之戒深矣。
程传 大君持恩赏之柄,以正军旅之功,师之终也,虽赏其功,小人则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用之必乱邦,小人恃功而乱邦者,古有之矣。
集说 杨氏简曰:师之终功成,“大君有命”,所以赏功也。正功,言赏必当功,不可差失也。“开国承家”之始,其初不可用小人也,于此始占“勿用”者,因此赏功,原其始也,用小人为将帅,幸而成功,则难于不赏,使之开国承家,则害及民,必乱邦也,去一害民者,又用一害民者,以乱易乱,必不可。
胡氏炳文曰:“王三锡命”,命于行师之始,“大君有命”,命于行师之终,怀邦乱邦, 邵氏宝曰:“弟子舆尸”,戒干师始。“小人勿用”,戒于师终。始无弟子,则终无小人,即使有之,或赏而不封,或封而不任,不任亦不用也。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本义 地上有水,本比于地,不容有间,建国亲侯,亦先王所以比于天下而无间者也,《彖》意人来比我,此取我往比人。
程传 夫物相亲比而无间者,莫如水在地上,所以为比也,先王观《比》之象,“以建万国,亲诸侯”,建立万国,所以比民也,亲抚诸侯,所以比天下也。
集说 张氏浚曰:水行地上,小大相比,率以归东,先王法之,“建万国”以下比其民,“亲诸侯”以上比其君,若身使臂,臂使指,小大相维,顺以听命,制得其道也。
《朱子语类》云:伊川言建万国以比民,民不可尽得而比,故建诸侯使比民,而天下所亲者诸侯而已,这便是比天下之道。
冯氏当可曰:地上之水,异源同流,畎浍相比,以比于川,九川相比,以比于海,如万国诸侯,大小相比,而方伯连帅,率之以比于天子也。
胡氏炳文曰:《师》之“客民畜众”,井田法也,可以使民自相合而无间,《比》之建国亲候,封建法也,可使君与民相合而无间。
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程传 言《比》之初六者,《比》之道在乎始也,始能有孚,则终致有它之吉,其始不诚,终焉得吉,上六之凶,由无首也。
集说 蒋氏悌生曰:爻辞“有孚”凡两更端,及“盈缶”等语,《象传》皆略之,直举初六为言,可见《比》之要道,在乎始先,此义与卦辞“后夫凶”之意相发明。
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本义 得正则不自失矣。
程传 守己中正之道,以待上之求,乃不自失也,《易》之为戒严密,二虽中正,质柔体顺,故有贞吉自失之戒,戒之自守,以待上之求,无乃涉后凶乎。曰:士之修已,乃求上之道,降志辱身,非自重之道也,故伊尹武侯,救天下之心非不切,必待礼至然后出也。
集说 朱氏震曰:六二柔也,恐其自失也,二处乎内,待上之求,然后应之,“比之自内”者也,故曰“不自失也”。
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程传 人之相比,求安吉也,乃比于匪人,必将反得悔吝,其亦可伤矣,深戒失所比也。
程传 “外比”谓从五也,五刚明中正之贤,又居君位,四比之,是比贤且“从上”,所以吉也。
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本义 由上之德,使不偏也。
程传 显比所以吉者,以其所居之位得正中也,处正中之地,乃由正中之道也,比以不偏为善,故云“正中”。凡言“正中”者,其处正得中也,《比》与《随》是也。言“中正”者,得中与正也,《讼》与《需》是也,礼取不用命者,乃是舍顺取逆也,顺命而去者皆免矣,比以向背而言,谓去者为逆,来者为顺也,故所失者前去之禽也。言来者抚之,去者不迫也,不期诫于亲近,上之使下,中平不偏,远近如一也。
集说 邱氏富国曰:“舍逆”,谓舍上一阴,阴以乘阳为逆也。“取顺”,谓取下四阴,阴以承阳为顺也,失上一阴,故曰“失前禽”。
胡氏炳文曰:《师》之使不当,谁使之,五也;《比》之使中,谁使之,亦五也。
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本义 以上下之象言之,则为“无首”,以终始之象言之,则为无终,无首则无终矣。
程传 《比》既“无首”,何所终乎。相比有首,犹或终违,始不以道,终复何保,故曰“无所终”也。
集说 杨氏简曰:由初而比之,其比也诚,比不于其初,及终而始求比,不忠不信,人所不与,凶之道也。“首”,初也、有始则有终,无始何以能终,故曰“无所终”也。
蒋氏悌生曰:即卦辞“后夫凶”之义。
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本义 风有气而无质,能畜而不能久,故为小畜之象,“懿文德”,言未能厚积而远施


也。
程传 “乾之刚健而为巽所积,夫刚健之性,唯柔顺为能畜止之,虽可以畜止之,然非能固制其刚健也,但柔顺以扰系之耳,故为《小畜》也。君子观《小畜》之义,以懿美其文德,畜聚为蕴畜之义。君子所蕴畜者,大则道德经纶之业,小则文章才艺,君子观《小畜》之象,以懿美其文德,文德方之道义为小也。
集说 林氏希元曰:大风一过,草木皆为屈桡,过后则旋复其归,足能畜而不能久也,有气而无质故也。
复自道,其义吉也。
程传 阳刚之才,由其道而复,其义吉也。初与四为正应,在畜时乃相畜者也。
集说 张氏浚曰:能反身以归道,其行己必不悖于理,是能自畜者也:故曰“其义 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本义 “亦”者,承上爻义。
程传 二居中得中者也,刚柔进退,不失乎中道也。阳之复,其势必强,二以处中,故虽强于进,亦不互于过刚,过刚乃自失也。爻止言牵复而吉之义,象复发明其在中之美。
集说 杨氏万里曰:初安于复,故为“自复”,二勉于复,故为“牵复”,能勉于复,故亦许其不自失。
俞氏琰曰:往而不复,则不能不自失。既复矣,则亦不自失也,云“亦”者,承上爻之义,以初九之不失而亦不失也。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本义 程于曰:说辐反目,三自为也。
程传 夫妻反目,盖由不能正其室家也,三自处不以道,故四得制之不使进,犹夫不能正其室家,故致反日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下卦三阳,皆为巽所畜者也,初九止之于初、不施畜止而自复于道,无过可补,此畜之最美者也。九二已动而后牵之,牵而后复,畜而后止,已用力矣,以其在中而未远,故亦不至于失道,“亦”之为言,犹可之辞也。九三刚已过中而后畜之,四当其上,其势必至于相拂,如人已升舆辐说,系而止之,夫不行正,妻反目而争之,故曰“不能正室”也。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程传 四既“有孚”,则五信任之,与之合志,所以得“惕出”而无咎也。“惕出”则“血去”可知,举其轻者也,五既合志,众阳皆从之矣。
集说 郭氏忠孝曰:上合志者,合九五有孚之志,唯其上合志,是以能畜也。
王氏宗传曰:但云“惕出”,则“血去”可知,盖谓恐惧犹免,则伤害斯远矣,举轻以见重也。
有手挛如,不独富也。
程传 “有孚挛如”,盖其邻类皆牵挛而从之,与众同欲,不独有其富也。君子之处艰厄,唯其至诚,故得众力之助,而能济其众也。
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程传 “既雨既处”,言畜道积满而成也。阴将盛极,君子动则有凶也。阴敌阳,则必消阳,小人抗君子,则必害君子,安得不疑虑乎?若前知疑虑而警惧,求所以制之,则不至于凶矣。
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本义 程传备矣。
程传 天在上,泽居下,上下之正理也,人之所履当如是,故取其象而为《履》。
君子观《履》之象,以辨别上下之分,以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后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后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古之时,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称其德,终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称德,则君举而进之,士修其学,学至而君求之,皆非有予于己也。农工商贾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荣,农工商贾,日志于富侈,亿兆之心,交骛于利,天下纷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乱难矣,此由上下无定志也。君子观《履》之象,而分辨上下,使各当其分,以定民之心志也。
集说 《朱子语类》问:《履》如何都作“礼”字说。曰:礼主卑下,履也。是那践履处,所行若不由礼,自是乖戾,所以曰“履以和行”。
王氏应麟曰:上天下泽《履》,此《易》之言礼;雷出地奋《豫》,此《易》之言乐。
吕成公之说,本于《汉书》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
何氏楷曰:天高地下,天尊地卑,泽又下之下卑之卑者。
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程传 安履其素而往者,非苟利也,独行其志愿耳。独,专也。若欲贵之心,与行道之心,交战于中,岂能安履其素也。
集说 李氏心传曰:“素履往”,即《中庸》所谓素位而行者也,独行愿,即《中庸》所谓不愿乎其外者也。
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程传 履道在于安静,其中恬正,则所履安裕。中若躁动,岂能安其所履?故必幽人则能坚固而吉,盖其中心安静,不以利欲自乱也。
集说 谷氏家杰曰:初之素而曰“行愿”,二之坦而曰不乱,可见其身之履,皆由于志之定也。
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程传 阴柔之人,其才不足,视不能明,行不能远,而乃务刚,所履如此,其能免于害乎。以柔居三,履非其正,所以致祸害,被咥至而凶也。以武人为喻者,以其处阳,才弱而志刚也,志刚则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