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王昭粲。辛亥,以安西将军王玄邈为中护军,新除后军司马萧诞为徐州刺史。
  
  九月癸未,宣城公鸾杀鄱阳王锵、随郡王子隆、南兖州刺史安陆王子敬。江州刺史、晋安王子懋起兵,遣中护军王玄邈讨杀之。假宣城公鸾黄钺,内外綦严。乙酉,又杀南平王锐等。丁亥,以卫将军庐陵王子卿为司徒,抚军将军桂阳王铄开府仪同三司。
  
  十月癸巳,诏:“督劝婚嫁,宜严更申明,必使禽币以时,标梅息怨。正厨诸役,旧出州郡,征吏民以应其数。公获二旬,私累数朔。又广陵年常选出千人以助淮戌,劳扰为烦,抑亦苞苴是育。今并可长停,别量所出。诸县使村长路都防城直县,为剧尤深,亦宜禁断。”丁酉,解严。进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宣城公鸾为太傅、领大将军、扬州牧,加殊礼,进爵为王。戊戌,杀桂阳王铄等。辛亥,宣城王鸾以太后令降帝为海陵王,使鸾承大统,王太后出居都阳王故第,为宣德宫。
  
  明帝建武元年(即延兴元年)十月癸亥,宣城王即皇帝位,改元,大赦。
  
  是年,凡三改元,正月以后为隆昌,七月丁酉以后为延兴,十月癸亥以后为建武。
  
  宿卫普转一阶,文武赐位二等,逋租宿债,换负官物,在建武元年以前,悉原除。劫贼余口在台府者,悉皆原放。负亹流徙,并还本乡。太尉王敬则为大司马,司空陈显达为太尉,尚书令王晏加骠骑大将军,中领军萧谌为领军将军,南徐州刺史皇子宝义为扬州刺史,中护军王玄邈为南兖州刺史。乙丑,诏断远近上礼。己巳,诏:“守职之吏,多违旧典。存私害公,实兴民蠹。今商旅税石头后渚及夫卤借债,一皆停息。所在凡厥公宜,可即符断。主曹详为其制,宪司明加体察。”
  
  十一月癸酉,以西中郎长史遥光为扬州刺史,晋寿太守王洪范为青,冀二州刺史。甲戌,诏省新林苑,先是民地,悉以还主,原债本直。甲申,诏:“邑宰禄薄俸微,不足代耕。虽任土恒贡,亦为劳费,自今禁断。”丁亥,诏:“细作中署、材官、车府,凡诸工,可悉开番假,递令休息。”戊子,立皇子宝卷为皇太子。庚子,诏曰:“日者百司耆齿,许以自陈,东西二省,犹沾微俸。辞事私庭,荣禄并谢,兴言爱老,实有矜怀。自缙绅年及,可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铨叙之科。”
  
  是月,复辅政所诛诸王属籍,各封子为侯,海陵王遇害,谥曰恭。魏遣徐州刺史拓跋衍向钟离(齐书作拓跋衍)。
  
  二年(魏太和十九年)正月辛未,魏人来侵。已卯,诏牧伯守宰严课农桑。丁酉,内外綦严。
  
  三月戊申,诏:“南徐州侨旧民丁,多充戎旅,蠲今年三课。”己未,诏:“南兖、徐州遇寇之家,悉停今年税调。其与虏交通,不问往罪。”甲申,解严。
  
  五月甲午,寝庙成。
  
  六月壬戌,诛领军将军萧谌,西阳王子明等。乙丑,以右卫将军萧坦之为领军将军。
  
  七月辛未,晋安王宝义为南徐州刺史。
  
  八月丁未,庐陵王宝源为南兖州刺史。庚戌,新除辅国将军申希祖为南兖州刺史。
  
  十月丁卯,诏:“罢东田,毁兴光楼。”并诏水衡,量省御乘。乙卯,立皇太子妃褚氏。
  
  十二月丁酉,晋帝诸陵,悉加修理,并增守卫。吴、晋陵二郡失稔之邦,蠲三调有差。
  
  是年,省南徐州之南鲁郡及淮浦、绎幕、榆次等县。
  
  三年(魏太和二十年)正月己巳,诏申明守宰六周之制。乙酉,诏:“去岁索虏寇边,沿边州郡将士有临阵及疾病死亡者,并送还本土。”
  
  九月辛酉,以冠军将军徐玄庆为兖州刺史,申希祖改司州。
  
  是年,省南徐州之泰山郡、济阳郡、南平昌郡、南泰山郡、南济阳郡,以所属武阳隶淮陵郡,鄄城隶南濮阳郡。又省是州之徐、姑幕、下邳、城阳等县。
  
  四年(魏太和二十一年)正月庚午,大赦。诏:“往因时康,崇建庠序,屯虞荐有,权从省废。今华夏乂安,要荒慕向,缔修东序,实允适时。便可式依旧章,广延国胄,弘敷景业,光启后昆。”壬寅,诏:“民产子者,蠲其父母调役一年,又赐米十斛。新婚者,免夫役一年。”丙辰,尚书令王晏诛,子肃奔魏。
  
  二月甲子,以左仆射徐孝嗣为尚书令。
  
  三月乙未,右仆射沈文季领扩军将军。
  
  十一月丁亥,诏:“所在结课屋宅田桑,可详减旧价。”
  
  十二月甲子,以宁朔将军左兴盛代徐玄庆为兖州刺史,魏京兆王愉为徐州刺史,卢渊兼为长史。
  
  永泰元年(魏太和二十二年)正月癸未,大赦。原除四年以前逋租宿债。中军大将军徐孝嗣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杀河东王铉等十人。
  
  三月戊申,诏曰:“仲尼明圣在躬,允光上哲,弘厥雅道,大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