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起新林苑。
  
  六年(魏太和十二年)正月壬午,以安成王暠为南徐州刺史。诏:“二百里内狱同集京师,克日听览。三署徒隶,详所原释。”
  
  三月癸卯,以光禄大夫周盘龙为行兖州刺史。
  
  是月,角城戍主张蒲,乘船入清中采樵,潜纳魏兵。戍主皇甫仲贤拒战于门中,仅能却之。淮阴军主王僧庆等引兵救之,魏人退。
  
  六月甲寅,以散骑常侍沈景德为徐州刺史。辛未,诏省州郡县送故输钱者。
  
  七月乙巳,都官尚书吕安国为领军将军。
  
  八月乙卯,诏:“义兴被水之乡,赐痼疾笃癃口二斛,老疾一斛,小口五斗。”
  
  九月壬寅,车驾幸琅邪城讲武。
  
  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
  
  闰月乙卯,诏:“北兖、北徐州,边接疆场,民多悬罄,原永明以前所逋租调。”辛卯,以尚书仆射王奂为领军将军。
  
  十一月乙卯,西阳王子明为南兖州刺史。
  
  七年(魏太和十三年)正月丙午,以镇南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左仆射,西昌侯鸾为尚书右仆射。辛亥,车驾祀南郊,大赦。京邑贫民,普加赏赐。又诏曰:“郑浑宰邑,因姓立名。王溶剖符,户口殷盛。今产子不育,虽炳常禁,比闻所在,犹或有之。诚复礼以贫杀,抑亦情由俗淡。宜节以严威,敦以惠泽。主者寻旧制,详量附定,蠲恤之宜,务存优厚。申明不举子之科,若有举子者复其父。”戊辰,诏:“诸大夫年秩隆重,可增俸,详给见役。”
  
  二月丙子,巴东王子响为中护军。己丑,诏:“宣尼诞敷文德,峻极自天。发辉七代,陶钧万品。感麟厌世,缅邈千祀。前王敬仰,崇修寝庙。岁月亟流,鞠为茂草。今学敩兴立,实秉宏规。可改筑宗祊,务在爽垲。量给祭秩,礼同诸侯。奉圣之爵,以时绍继。”
  
  三月丁未,以太子后卫率王玄邈为兖州刺史。随郡王子隆代巴东子响为中护军。
  
  四月戊寅,诏:“婚礼宜为节文,颁之士庶。并可拟则公朝,方樏供设。合卺之礼毋亏,宁俭之义斯在。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五月乙巳,尚书令、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王俭卒。甲子,柳世隆为尚书令。
  
  六月丁未,车驾幸琅邪。
  
  八月庚子,建安王子真为中护军。
  
  九月壬寅,魏人来聘。
  
  十月己丑,诏:“三季浇浮,旧章陵替。吉凶奢靡,动违矩则。至班白不婚,露棺累叶。苟相姱炫,罔顾大典。可明为条制,严勒所在,庶使划一。如复违犯,依事纠奏。”
  
  十二月己亥,中护军建安王子真迁,前安西司马垣荣祖为兖州刺史。
  
  是月,平南参军颜幼明聘于魏。
  
  是年,置兖州之东平郡于山阳、盱眙二界间,及寿张淮安县。
  
  八年(魏太和十四年)正月庚子,左将军沈文季为领军将军。
  
  四月戊辰,诏公卿以下各举所知,随才授职。
  
  八月丙寅,诏:“京邑霖雨,居民泛滥,遣中书舍人、二县长官赈恤。”壬辰,遣丹阳尹萧顺之率军讨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诛之。
  
  九月癸巳,原建元以前逋租。
  
  十二月戊寅,诏:“尚书丞郎职事繁剧,可量增赐禄。”癸巳,以张冲为青冀二州刺史。
  
  九年(魏太和十五年)正月甲午,以江夏王锋为南徐州刺史。辛丑,车驾祀南郊,诏:“京师见囚系,详量原遣。”丙戌,射声校尉裴照明聘魏。
  
  三月癸巳,明堂灾。
  
  四月乙亥,有司奏“行陵旧格”,诏可。
  
  五月丙申,林邑献金簟。丁未,魏人来聘。己未,乐游正阳堂灾。
  
  八月己亥,使司徒参军萧课聘于魏。吴兴、义兴大水。乙卯,蠲二郡租。
  
  九月戊辰,幸琅邪城讲武,观者倾都,普颁酒肉。
  
  十月甲寅,魏人来聘。
  
  是年,尚书令柳世隆卒,赠司空。
  
  魏徐州刺史薛虎子卒。济阴王郁为徐州刺史。
  
  十年(魏太和十六年)正月戊午,诏:“诸责负众逋七年以前,悉原除。高赀不在例。孤老六疾,人谷五斛。内外有务,众官增禄俸。”司徒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右卫将军王玄邈为北徐州刺史,冠军将军王文和为北兖州刺史。
  
  二月壬寅,镇军将军陈显达领中领军。
  
  四月辛丑,大司马扬州刺史豫章王嶷卒。
  
  五月己巳,司徒竟陵王子良为扬州刺史。
  
  十月己丑,车驾幸玄武湖讲武。
  
  十一月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