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石六层,中用钉钩,灌以灰浆。砌砖三十七层,高二丈。每丈料银三十八两九钱五厘,通共九百七十五丈,大约用银三万八千一十两有奇。又估作南门及小城门二座,便门一座,壅城一座,水洞大小十座,筑堤九百二十六丈,以上数项,应费银一万一千五百两有奇。拆军民房一百一十三家,与迁移银四百七两九钱。择于本年八月初十日兴工,共估该费银五万九百二十四两有奇,以兵、户。工三部均出,而台臣月轮一人监督之。用之有余,将旧城一千六百余丈接工修理。此事三奉明旨,今参公论、度形胜,似断断有可成之功,故缵等以闻。”
  
  三月戊于,直隶巡按龙遇奇奏:应天鼠妖,方头尾短。渡江啮禾不绝。江北地震、天鸣、龙斗,种种见告。宜谕诸臣改折、留税、用人、考选诸疏,以弭灾变。不报。准应天高淳、六合等县改折。从府臣及按臣之请也。
  
  八月庚辰,淮安府沭阳、桃源、睢宁等县、扬州高邮等州灾,漕运总督王纪以闻。
  
  九月乙未,礼部奏:“南直吴淞守御千户所并镇海卫崇明等所赍圣寿表不到,行巡按鞫罪发落。”从之。辛亥,户部以辽饷缺乏,援征倭、征播例,请加派应天府派银二万四千二百九十一两七钱九分九厘;苏州府派银三万三千五百三十五两八钱二分六厘;松江府派银一万四千八百六十六两九钱六分一厘;常州府派银二万二千四百八十九两五钱八分三厘;镇江府派银一万一千八百三十五两九钱七分八厘;淮安府派银三万五千九百七十七两二钱五分一厘;扬州府派银八千一百一十九两三钱九分六厘。
  
  十月己卯,户部奏:“苏、松、常、镇四府漕粮,万历元年,漕臣王宗沐题定兑粮水次,三十余年,军民相安。后漕臣陈荐因官旗控诉,始创为五年轮派之法,而勒索愆期,往往不免。今总漕王纪欲复定派水次之规,既经会议佥同,合应复请,候命下移咨总漕衙门,将四府锦衣、旗手、下江淮、大、扬州五总,照三十四年水次,尽数改为定派,永著为例,违者重治,则军民咸知遵守,漕政有裨。”从之。
  
  四十七年二月丙辰,直隶巡按姚镛疏奏罢榷税,称:“扬州为自南入北之门户,徐州为自北入南之津梁,商贾辐辏,夙号殷阜。自利珰四出榷税以来,非借事重罚以倾其囊,则逞威严刑以毙其命。流亡辗转,负贩稀踪,流毒灾民,莫此为甚。乞念根本重地,亟赐停免。”不报。己巳,升刑部郎中李栻知扬州府。乙亥,南京兵部郎中沈萃桢知苏州府。丙子,特设户部侍郎一人兼佥都御史,驻天津,督辽饷,李长庚为之。长庚奏行造淮船、通津路、议牛车、酌海道、截帮运、议钱法、设按臣、开事例、严海防九事。
  
  四月壬午,陶鸿儒知松江府、宋统毅知淮安府。
  
  五月庚寅,朱昌期知常州府。
  
  七月丁未,胡应台巡抚应天,总理漕储、提督军务。
  
  九月乙酉,郑璧为应天府府丞。丙戌,扬州、淮安等府属州、县大旱。
  
  十二月,再加天下田赋亩三厘五毫。庚寅,王三才为应天府府尹。
  
  四十八年正月,兵部以募兵、市马,工部以制器,再议增赋。
  
  三月庚寅,复亩增二厘,为银一百二十万。先后三增赋,凡五百二十万有奇。遂为岁额。
  
  ●第三十八卷 明泰昌、天启、崇祯
  
  光宗泰昌元年九月乙酉,罗朝国为南京刑部尚书。
  
  十月己未,淮安府地震,雷火击毁城楼。大雨如注,平地尽成巨浸。巡按御史孙之益以闻,言:“淮安咽喉重地,有此灾警,变不虚生。且黎民重罹昏垫之苦,千里尽同鱼鳖之区。兼之重征叠派,按册诛求,血肉飞于箠楚,枷锁充斥街衢。疫疠盛行,十人九病,应比之穷氓,悉鬼形而鹄面。守催之胥役,亦下泪而伤心。”语甚痛切,章下所司。卫一凤为南京兵部尚书。丁卯,起升原任礼部右侍郎孙慎行为南京礼部尚书。癸酉,汪应蛟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二月己未,起升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周应宾为南京礼部尚书。
  
  熹宗天启元年二月庚戌,升光禄寺少卿黄运泰为应天府府丞。
  
  闰二月甲戌,命御史易应昌巡按应天。甲午,起原任兵部尚书,掌都察院左都御史孙玮为南京吏部尚书。
  
  六月丙辰,改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何熊祥为南京工部尚书。
  
  七月乙巳,添设松江等处巡海兵备道一员,专治沿海卫所营哨。丁巳,起原总督漕运、户部侍郎陈荐为南京刑部尚书。升南京户部侍郎魏养蒙为南京户部尚书。
  
  八月庚午,命苏、松四府武举,是科倍取五十名。先是,戊午岁以乏按臣停试。至是,巡按御史冯英请补前额。许之。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孟养浩议增兵船,以资防守。言:“新江营原额兵一万五千二百八十名,今仅存五千二百名,兵船原额三百只,今仅存大小船一百六十只。逃亡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