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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导航地图-第35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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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济边饷。其他存留,以备修理诸费。及浒墅、九江、临清、河西务,并给关防敕书。惟都税课司费多入少,疑有侵匿,不当议罢。得旨:“赃赎修理如近例行。钞关宿弊多端,其司、府、州、县,隐匿钱粮,亦不止税课一事,户都及工都各设法厘革清查,条议以闻。”戊辰,南京户部言:“故事,铸钱工费,取办芦课。今芦课不足,所费船料银亦复不赀,亦行停造。”工部请从其议。因请属迢江御史及管洲主事清核芦洲,隐占者,征其课银解送该部。
上从之。令严行查勘,势豪阻挠、请托者,具劾以闻。
  七月壬申,诏蠲苏、松、常、镇四府近年移借工部料银。以巡按御史谭启言东南征赋繁重之故也。
八月乙未,南京户部尚书刘体乾条议凤阳仓粮六事:“一、苏、松、常、镇,旧派粮四万有奇,近漕司奏留该府兑军,而以淮安仓粮抵还,为其转输均便。今淮安全无征解,积欠至五十余万,请查复此旧额为便;一、淮安旧征本仓折色每石六钱。昨议扣留一钱,事出权宜,当仍复旧数所借之银,令其陆续补还;一、高墙庶婿衣粮,儒学师生俸廉,自有正阳关科税及岁派存留以为常供。乃今悉仰给仓粮,于名实无当,请行改正;一、九卫停俸武职,旧不关白仓场,朦胧混支,今后并宜查革;
一、本仓米麦,近以灾伤改折者,此后当复征本色;一、管仓主事,宜比漕司理刑,给以关防,视京仓监收例,满三岁,方得更代,庶几出入有稽而人无玩愒。”从之。庚子,清理屯盐、右佥都御史庞尚鹏,劾奏淮扬巡盐御史孙以仁侵匿盐银千余两。得旨:“风宪官身自犯赃,何以纠正官邪,禁革奸弊。以仁姑先褫职听勘。自今御史差满当严加考察,毋得概令回道管事。”
  九月己酉,兵部复:“操江都御史吴时来奏,南京水操舟楫,皆脆薄无用。乞将二百料与一百五十料以下者,遇坏易银贮库,候有缓急,听其随便改作,不必仍拘旧式。”从之。癸亥,以水灾折征直隶高邮等卫、所屯粮有差。
  十月戊寅,以旱涝灾免淮安、扬州、徐州秋粮子粒有差。丙戌,南京报罪囚处决者九人,矜疑宥死发戍者四人。癸巳,以淮、扬等处灾伤,暂免原派砖价一年。
  十二月辛丑,铸给淮安、扬州钞关关防。
  三年二月甲申,起原任兵部尚书郭乾为南京户部尚书。癸巳,裁革南京游兵都司并三江会口委用把总各一员。从操江都御史吴时来奏也。考察南京不职官员,上元县知县袁伯雅等二人素行不谨,黜降如例。
  三月丙午,命南京上关榷税兼抽本折,以苏商困。
  五月丁未,户部奏:“南京盐引铜版,岁久文不可辨,引目增多,印给失时,乞加数铸造。”报可。
  六月丙申,升提督誊黄、通政使司右通政海瑞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处。
  闰六月甲子,淮、徐大水,坏城垣、淹田舍、漂人畜无算。
  八月丁巳,以苏州、松江二府水灾,给赈有差。
  九月丁丑,诏改折南京锦衣并直隶仪真等卫所屯粮,以被灾伤轻重为差。壬午,以苏、常二府水灾,诏许常熟县漕粮改折十之五,昆山县十之二,宜兴县十之三。壬辰,以水灾,诏南直隶太仓州、崇明、靖江、嘉定、溧阳、吴江、高淳、六合、长洲、丹徒等县改折漕粮有差。无漕粮者,停征租一年。
十月甲辰,户部复:“河道都御史翁大立、都给事中刘继文、御史王友贤等奏,请令淮安、扬州二府所属州、县及徐州属县改折漕粮,各以被灾轻重为多寡。仍各酌量免其存留者,兑运每石七钱,改兑六钱。嘉靖四十五年以前带征并隆庆二年以前应征者暂停,以俟丰岁。其淮安、高邮、徐州、仪真、扬州等卫,海州、泰州二所,亦视灾伤重轻,改折屯粮。”诏如议行。辛亥,以水灾,免征淮安、扬州二府及徐州铁、麻料价银一年。丙辰,两淮巡盐御史李学诗以盐场水灾,请扣留商人正盐纳银每引一分及挑河银二万两,赈恤灶丁。
从之。丙寅,户部复:“御史王友贤奏请除豁高淳、溧水二县寄养磨乳犍母牛,以苏被灾之民。”从之。
  十一月戊子,裁革溧阳县上兴埠巡检司巡检一员。辛卯,诏免应天等府今年芦课之半。以南京工部奏也。乙未,以苏州、松江、常州三府水灾,诏改折额解禄米仓粮一年。
  十二月辛丑,诏以淮、扬二府及徐州兑运改兑粮,俱征解折色。仍留两淮盐课银二万两,淮、扬船税银三季,以赈饥民。从抚臣赵孔昭请也。庚申,以水灾,改折松江府华亭县漕粮十分之五,存留蠲免亦如之。戊辰,以灾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