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街。嘉庆十五年,邑绅黄拔萃就白莲教斋堂抄用,称为引心文社,独任膏火。十八年,知县黎溶与拔萃议改为台湾县书院,各捐款置产。嗣移于柱仔行街。知县姚莹又捐款生息。光绪十二年,改为蓬壶书院。

  蓬壶书院:在县治赤崁楼之右。光绪十二年,台湾县知县沈受谦建。

  奎楼书院:在台南府治道署之旁。雍正四年建,为诸生集议之所。

  凤仪书院:在凤山县署之东,嘉庆十九年,知县吴性诚建。

  屏东书院:在凤山阿猴街。嘉庆二十年,凤山知县吴性诚、下淡水县丞刘荫棠建。

  玉峰书院:在嘉义县治西门内,为旧时县学之址。乾隆二十四年,诸罗知县李倓改建。

  宏文书院:在台湾府治,光绪十五年建。

  白沙书院:在彰化文庙之左。乾隆十年,淡水同知摄彰化县曾曰瑛建。二十四年,知县张世珍重修。五十一年之役被毁,知县宋学颢乃改建于文祠之西。嘉庆二十一年,署知县吴性诚重修,规模较大。先是嘉庆十六年,知县杨桂森议以南门外旧仓改建主静书院,延师主讲,以为贫士肄业之地,劝捐千余圆,置田生息,后不果建,遂以此租拨归白沙书院。

  文开书院:在彰化县辖鹿港之新兴街。道光四年,鹿港海防同知邓传安倡建,中祀朱子,旁以沈光文、徐孚远、卢若腾、王忠孝、沈佺期、辜朝荐、郭贞一、蓝鼎元配,皆台之寓贤也。光文字文开,故以其表德名书院。传安自撰之记,载于彰化县志。

  龙门书院:在云林县治,乾隆十八年建。

  蓝田书院:在云林县辖南投街。道光十一年,南投县丞朱懋延请南北投、水沙连两堡士庶议建书院,乃以生员曾作云、管俊升等董其事,十三年成。内祀朱子为讲堂,旁为斋舍,费款四千一百余圆。众又捐款置田,延聘山长,以为膏火诸费。贡生曾作霖立碑记之,现在院中。同治三年五月,绅士吴联辉重建,兵备道丁曰健题曰「奏凯崇文」,以戴潮春之役方平也。光绪十年,联辉之子朝阳又修之。

  英才书院:在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建。

  登瀛书院:在台北府治,光绪六年,台北府知府陈星聚建。

  明道书院: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九年,台湾布政使司沈应奎建。

  学海书院:在台北府治艋舺下崁庄,原名文甲书院。道光十七年,淡水同知娄云议建,未行;二十三年,同知曹谨续成之。二十七年,总督刘韵珂巡台至艋舺,易以今名。同知曹士桂自为山长,诸生肄业者数十人,文风丕振。同治三年十月,重修。

  明志书院:在新竹县治西门内。先是乾隆二十八年,永定贡生胡焯猷以其兴直堡新庄山脚之旧宅,自设义学,颜曰「明志」,并捐学租以为经费。淡水同知胡邦翰嘉之,禀请大吏,改为书院。翌年,总督杨廷璋立碑记之。三十年,同知李俊原以书院距治太远,课士不便,议移南门内。四十二年,同知王右弼乃以校士经费存款,以事改建。四十六年,同知成履泰又以南门地势低洼,移于西门之内。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修之。

  仰山书院:在宜兰县治文昌宫之左。初,杨廷理入兰筹办时,以宋杨龟山为闽学之宗,而兰之海中亦有龟山屿,故名仰山,志景行也。嘉庆十五年始建一椽。至二十四年,噶玛兰通判高大镛乃延师开课,而屋渐圮。道光元年,署通判姚莹改筑于后殿左厢,亦祗一厅一室。未几复圮。十年闰四月,署通判萨廉乃就旧址新筑三楹,为课士之地。自道光初年,以清丈余款充为租息,岁入约千圆,以供诸费。

  崇基书院:在基隆厅治,光绪十九年建。

  文石书院:在澎湖厅辖文澳之西。乾隆三十一年,通判胡建伟循贡生许应元等之请,捐款新建。中为讲堂,祀宋代周、程、朱、张五子,旁为斋舍各十间,以澎产文石,故以名之。其后迭修。道光七年,通判蒋镛与副将孙得发、游击江鹤等捐俸倡修,自为主讲,以束修充工资。九年春,改建魁星楼于巽方,以取文明之象,并请筹款生息。光绪元年,董事蔡玉成邀集士商重议修建,计捐二千余两。二年冬落成。规制宏敞。然以经费支绌,玉成又亲赴道署禀请筹拨,巡道刘璈许之,而宾兴膏火之费始裕。

卷十二

  刑法志

  连横曰:余闻之老者曰:道亡而后有德,德亡而后有仁,仁亡而后有义,义亡而后有礼,礼亡而后有法,法亡而后有刑。是刑者固不得已而用之也。人处一国之中,相生相养,相爱相亲,固不能愍然而无争。争则强者胜而弱者败,贵者伸而贱者抑。不平之气,郁于国中;而乱作矣。是故圣人作刑以威之,使之相戒而勿犯,然后能得其平,而民无邪心。故曰:刑以止刑。然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而礼者施于未然之前,故礼之为用也微,而法之为用也显。微则用远而效着,显则用久而弊生。故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鸟乎!世非浑穆,入非狉榛,其能无法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