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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台湾资料清高宗实录选辑--*导航地图-第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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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旨:『如所请行。该部知道』。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
是月,闽浙总督郝玉麟奏:『洋船户黄万兴禀缴吕宋国判事书一封;内开:「去秋敝邑甲板抵厦,一应杂费概从宽免,我国王报效未能。近因贵治民人名张清有赶缯船一只,船户陈五胜,于丁巳年载木料往台,配载粮米回厦;押船之人,乃陈同、蒋伊、施伟、陈悦等,将米换麦,驾驶来宋,冒称遭风扑灭粮米,贻害保船之人。本职侦知此事,立提陈同、施伟讯供,认实无讳;而陈悦、蒋伊逃闯外方,我国王移文拘拏,到日解赴发落。另现追卖船之银一百大员,奉缴」。
查陈五胜于乾隆二年闰九月载米赴台,至今未到;久已提保究追。今据该国查拏以申报效,理合奏闻』。得旨:『该国王输诚报效,甚属可嘉!可移传旨嘉奖之。这所奏,知道了』。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一。
  冬十一月初八日(辛亥),以福建台湾镇总兵章隆、广东左翼镇总兵何勉对调。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四。
  是月,巡视台湾御史杨二酉奏台地兵民安帖情形;『惟有一种游民多系内地无赖,顶充水手私渡来台。海口既难清辨,又无业安身;鼠窃、讼棍,率系此辈。保甲之法,行于台地更宜。现在切谕地方员弁行之,颇有成效』。得旨:『所奏俱悉』。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五。
  乾隆五年
  乾隆五年(庚申、一七四○)春二月初七日(戊寅),谕曰:『隆升在福州将军任内劣迹种种,着解任。……福州将军印务,即着策楞署理』。
  ——「大清高宗纯皇实录」卷一百十。
  十七日(戊子),吏部议准:『闽浙总督宗室德沛疏称:闽省台疆调补人员,毋庸限以二年一次拣发,亦不必拘定道、府等官人数豫行发往;统令督、抚等酌量何项需人并何时应行拣选之处,临时奏请遵行』。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一。
  夏五月二十一日(庚申),闽浙总督宗室德沛奏:署福建巡抚王士任纳贿婪赃,讯证明确,相应列款纠参。得旨:『这所参王士任,着革职。……福建巡抚员缺,着广东布政使王恕署理』。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七。
秋七月二十日(戊子),饬福建讲求积贮。谕:『积榖,乃养民之要务。今年直隶、山东、河南、江南、湖广等省俱庆有秋,朕已降旨谕令各督、抚于丰收地方乘时讲求积贮,以备将来缓急之用。今闻福建今岁雨旸应时,年榖顺成为向来所罕见,朕心深为愉悦!闽省环山滨海,米贩不通,惟赖本省及台湾之米以资接济。从前歉收之年,则远赴吴、楚,由海道运至;不惮涉险烦劳,供民日食。今当多稼之秋,地方大吏有司自赏留心筹划。凡可以积之于官、藏之于民者,多方经理,以实仓储;
并劝闾阎撙节爱惜,仰承上天之恩赐。如此,则官有余粟、户有盖藏,即使岁或不登,而民无饥馁之患矣!该督、抚等可共体朕心,以尽父母斯民之职』。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三。
九月二十九日(丁酉),给台湾换班兵盘费。谕军机大臣:『福建台湾换班兵丁远戍重洋,向蒙皇考圣心轸念,于本省应领月饷外,添赏伊家口留住内地者每月米一斗、银二钱八分零,以资养赡;诚属格外之恩。今朕闻得班兵更换之时,一切行李、衣装不能无费,甚为拮据,每于本营私派帮贴而后启行。是行者、居者,均有未便。可寄信与总督德沛,令其将闽省生息银两查算余剩之数,每年共计若干?即于此项内,分别班兵路途远近,赏给往来盘费;永禁营中帮贴之弊:庶于内外兵丁,均有裨益』。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七。
  冬十月二十二日(己未),〔户部〕议覆:『署福建巡抚王恕疏报「台湾、诸罗二县陡被风雨,除吹坏衙署、营房、仓廒、城栅估计兴修并浸湿仓榖设法变价易换外,其倒塌民房、淹毙人口现经逐一履勘,动项赈恤」。均应如所请』。得旨:『依议速行』。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十一月初五日(壬申),吏部等议覆:『巡视台湾御史杨二酉奏「闽省台属生俊,部议令赴泉防厅报捐;但以洋运为艰,来者甚少。请酌加运耗,就近报捐」等语。查臣部原议,系为协济内地起见。今既报捐无几,应如所奏办理;令台湾府出具仓收汇报藩司给发实收,咨部换照到日发府给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