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卯),调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叶绍春为福宁镇总兵官。

  初六日(丁巳),户部议覆:『前闽浙总督裕泰疏报闽省兵饷不敷拨解;应如所请,在道光三十年、咸丰元年秋拨汇报各项银内拨凑』。从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四十七。

  十二月二十七日(戊申),调福建汀州镇总兵官恒裕为台湾镇总兵官。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五十。

  ●咸丰二年(一八五二、壬子)春正月十七日(戊辰),谕〔内阁〕:『季芝昌、王懿德奏「遵查撤任同知请旨勒休」一折,福建撤任淡水同知史密,前据裕泰奏:「该员性情刚愎,遇事喜功,于海外各缺,人地不宜」;兹复据该督等查访该员前在内地历署知县、同知,舆情未能浃洽,官声亦甚平常。史密着即勒令休致』。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十八日(己巳),准福建各属缓买动缺仓榖。

  二十六日(丁丑),谕〔内阁〕:『季芝昌等奏「台湾匪徒聚众谋逆,业经擒获首伙各犯」一折,此次匪首洪纪等在台湾、嘉义交界之附近内地地方,歃血结盟、竖旗肆抢,纠约林漏等多人,伪称统师、先锋,分为四大股首,各用红布为记,辗转裹胁,先后在官佃等庄及溪底各处屯聚;经台湾镇、道叶绍春、徐宗干等督饬文武员弁并力攻剿,迭次歼毙贼匪多名,生擒伪副元帅李兆基、伪先锋林罩、顾耀,并将首逆洪纪、要犯林漏、伪军师胡枝拇、伪元帅吴仰一并拏获正法。该逆等甫经蠢动,事起仓猝,该管文武各官即能先行访闻,率兵分剿;未及一旬,已将首要各犯悉数就擒,伙党亦获犯过半,办理尚为妥速。惟该犯等纠邀党与究有若干?溃散余匪未经全获,难保不潜相勾结,更起事端。着季芝昌、王懿德严饬该镇、道等督率所属遍行搜捕,务须有犯必惩,毋任一名漏网。续办情形及在事出力获犯最多者,着该镇、道等查明,据实具奏』。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五十二。

  二月初六日(丁亥),以剿捕福建台湾洋盗出力,予同知孔昭慈等加衔升叙有差。

  十二日(癸巳),修福建台湾厂协标中右营战船;从巡抚王懿德请也。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五十三。

  夏四月初六日(丙戌),谕〔内阁〕:『前据季芝昌等奏:「台湾匪徒纠众结盟、竖旗肆抢,经该镇、道督饬文武率兵分剿,首要各犯悉数歼擒」;当经降旨着该督等饬令该镇、道将办理情形,详查具奏。兹据叶绍春、徐宗干将首从各犯审明分别定拟,并声称南北两路安堵如常;办理尚为妥速。叶绍春、徐宗干,均着交部议叙。其在事尤为出力之文武员弁绅民人等,着查明据实保奏,候朕施恩;毋许冒滥』。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五十八。

  二十一日(辛丑),兵部尚书特登额因病解任,以福州将军桂良为兵部尚书。

  以前任闽浙总督怡良为福州将军。

  二十二日(壬寅),命协办大学士杜受田、福州将军怡良驰赴山东、江南查办事件。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六十。

  五月十一日(辛酉),以福建按察使杨培为四川布政使、江西吉南赣宁道黄乐之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六十一。

  十八日(戊辰),闽浙总督季芝昌奏:体孱力薄,力疾供职。得旨:『加意调理,以慰朕念』。

  添造福建水师战船炮位;从总督季芝昌请也。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六十二。

  六月初四日(癸未),福建陆路提督炳文奏:查阅所属营伍情形。得旨:『随时加意操演,勿稍懈弛。闽省营伍陋习固深,然不可概以「易兴谤讪」目之。作大员者,度量闳阔方可。汝之此言,是先存一「弭谤见好」之心矣;朕甚为汝忧』。

  十五日(甲午),福建台湾镇总兵官恒裕、台湾道徐宗干奏谢议叙恩。得旨:『汝二人事事和衷办理方好。海疆重地,尤为紧要,不可见小而忘大。勉之!慎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六十三。

  二十一日(庚子),户部议准福建巡抚王懿德疏报噶玛兰厅田园一千九百九十二甲,照例升科;从之。

  二十五日(甲辰),命升任福州将军桂良来京,以闽浙总督季芝昌兼署福州将军。

  二十八日(丁未),先是,福建巡抚王懿德奏「筹行钞法,以济急需」;命军机大臣会同户部议奏。至是,奏称:『民间行用铺户银钱各票,乃取银取钱之据。若用钞,则钞即为银、钞即为钱,与铺户各票之持以取银钱者不同;必致民情不信,滞碍难行。该抚所请改行钞法之说,应毋庸议』。报闻。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