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壬辰),以福建澎湖协水师副将谢焜为广东碣石镇总兵官。
初十日(丙申),以通政司通政使罗惇衍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翰林院编修徐士榖为副考官。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三。
十九日(乙巳),调闽浙总督裕泰为陕甘总督,以都察院左都御史季芝昌为闽浙总督。
二十二日(戊申),修造福建漳州厂战船;从巡抚徐继畬请也。
二十三日(己酉),以陕西布政使王懿德为福建巡抚,以前任福建按察使苏敬衡为四川按察使。
二十八日(甲寅),谕〔内阁〕:『户部议覆裕泰等奏:「闽商匀代课银,不准停征;并带输银两,准其酌展一半」;已依议行矣。另片奏:「闽省商疲引滞,请饬该督、抚另议章程,实力整顿」等语。各省盐务滞销,固由银价昂贵;亦因缉私不力,浮费不裁,以致商力疲困。闽省签商之弊,与河东同;而闽省情形尤甚。该督、抚等既称商疲引滞,力保全纲,即应穷其致弊之源,急图挽救;乃仅请停减例课,而于缉私裁费之紧要关键并未议及,虽复请停、请减,徒使帑项无着,竟于大局何裨!从前云南课归井灶,至今畅销;淮北改行票盐之后,变滞为畅。近年淮南仿照办理,亦有成效。可见积弊虽深,得人则理。若但为乞恩之请,不筹穷变通久之方;年复一年,何所底止!着新任闽浙总督季芝昌、福建巡抚王懿德于到任后察看情形,悉心讲求,通盘筹划。其应如何除弊兴利、变通整饬之处,妥议章程,据实具奏』。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六月二十二日(丁丑),谕〔军机大臣等〕:『寄谕闽浙总督季芝昌等:据裕泰奏「遵查福建淡水同知史密被参」各情,已将该员开缺,撤回省城察看矣。据称「该员性近刚愎,遇事喜功;于海外各缺,人地不宜」等语。着该督等于到任后,随时留心察看;并密查该员有无别项劣迹,据实具奏。将此谕令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实录」卷三十六。
秋七月初四日(戊子),谕内阁:『裕泰奏「福建省现办保甲章程参酌变通,开单呈览」一折,保甲为弭盗良法,闽省山海交错,民贫地瘠,盗贼滋多;现在漳、泉会匪甫经惩治,尤宜力行保甲,以消奸宄而安善良。惟立法尤贵得人,若地方官不能实力办理,该管上司又不能实力稽查,必致良法徒托空言,且易起胥吏扰累等弊。着季芝昌、王懿德于到任后,按照原拟章程,督饬所属认真妥办;务期渐收实效,不至仍前废弛。倘或始勤终怠,日久视为具文,即着指名严参惩办』。
初五日(己丑),赈福建澎湖厅被风灾民。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七。
十九日(癸卯),命前任福建巡抚徐继畬以四品京堂候补。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八。
八月十三日(丁卯),以办理福建噶玛兰开垦出力,予通判朱材哲等升赏有差。
十四日(戊辰),调福州将军裕瑞为成都将军,以镶白旗满洲都统桂良为福州将军。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十九。
闰八月十五日(戊戌),命福建按察使查文经驰往江南,随同两江总督陆建瀛办理丰北河工。
调福建按察使查文经为江苏按察使,以江西督粮道杨培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九月初二日(甲寅),闽浙总督季芝昌奏报接印任事日期;得旨:『凡应整饬者,须渐次办理,不可性急。汝之才力,履外任有余;但能不矜不伐,则尽善矣。朕事事惟知一「实」字,汝还朕一「实」字。慎勉为之,以副委任』。
十三日(乙丑),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季芝昌因病赏假,以调任福州将军裕瑞兼署闽浙总督、布政使庆端暂护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冬十月初十日(壬辰),缓征福建台湾、澎湖被风霾咸雨灾民地种、船网港缯银。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四十五。
十一月初四日(乙卯),调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叶绍春为福宁镇总兵官。
初六日(丁巳),户部议覆:『前闽浙总督裕泰疏报闽省兵饷不敷拨解;应如所请,在道光三十年、咸丰元年秋拨汇报各项银内拨凑』。从之。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四十七。
十二月二十七日(戊申),调福建汀州镇总兵官恒裕为台湾镇总兵官。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五十。
●咸丰二年(一八五二、壬子)春正月十七日(戊辰),谕〔内阁〕:『季芝昌、王懿德奏「遵查撤任同知请旨勒休」一折,福建撤任淡水同知史密,前据裕泰奏:「该员性情刚愎,遇事喜功,于海外各缺,人地不宜」;兹复据该督等查访该员前在内地历署知县、同知,舆情未能浃洽,官声亦甚平常。史密着即勒令休致』。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十八日(己巳),准福建各属缓买动缺仓榖。
二十六日(丁丑),谕〔内阁〕:『季芝昌等奏「台湾匪徒聚众谋逆,业经擒获首伙各犯」一折,此次匪首洪纪等在台湾、嘉义交界之附近内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