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终,如期纳完,不得短延干咎。至现丈载荒埔地,查难种作,仍准照旧案不配租外,惟呈验原给执照及新领丈单,批印注明,仍发还以为管佃完赋凭据,该永佃务小心慎藏,毋致损失。如每届应完正赋,自行照则如数赴粮房缴纳,切切,毋违,特谕。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给。

  第九典字人

  立典字人业户施泰昌,即施至坦,有承父遗下水租,在大武郡等庄。今因乏银应用,托中陈清泉将水租谷四十四石向文开书院典出契面银二百四十四大元,言约八年为限,听坦赎回。保此租系坦自己物业,与旁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及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坦自应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租额即日付与银主掌管;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有旧欠租谷依半节相坐,赎回之日,亦当如数清还。此系二比两愿,各无反悔异言,今欲有凭,合立典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二百四十四大元完足,再照,行。

  再批明:银主先须出中礼礼八元;赎时,典主自应坐还,再照。

  佃名录后:

  一、佃赖委田四甲三分七厘七毛五丝。

  一、佃朱福印顶观生田五分五厘。

  一、佃卢章田一甲八分,门前田二分。

  一、佃卢允田五分五厘,又田二分六厘七毛三丝。

  一、佃卢东田九分。

  一、佃朱良代观生田五分五厘。

  一、佃胡定田六分。

  共田九.七九四八甲,四五的租四四.○七六六石。

  道光十八年二月日。

  中见陈清泉

  知见人功叔修辂

  典契字人施至坦

  第一○谕示(谕董事金兴文)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署理台北府正堂、全台善后总局提调、纂修台湾通志局提调兼各口通商事务、加四级陈,为谕给事。本年九月二十二日,据淡、新邑绅士潘成清、林家声、陈浚芝、陈朝龙等佥禀称:淡绅张凤仪等,以胡焯猷、郭宗嘏损充兴直、八里坌堡等处大租,共谷九百余石,及摆接堡、桕仔林庄园租一百二十元各等款,原归新竹明志书院经费,今淡、新分治,该租项皆在淡邑界内,请改归学海书院。而新绅郑如云等,以该租项本系新竹书院经费,若改归淡,即新竹书院经费无资,请仍归新竹办理各等情,呈明在案。荷蒙宪天一视同仁,面谕清等平心酌拨,以敦和气。清等仰体宪意,会同妥议,将此三条租款一切归淡,佥举妥董办理。兹清等查有金兴文一名,为人公正,殷实可靠,愿甘承充,所收新庄山脚、八里坌两处租项,年拨出租银四百五十元,又桕仔林园租银一百二十元,共银五百七十元,缴作新竹明志经费。又拨出银一百二十元,作新庄山脚旧明志之义塾束修会文膏奖,又二十元为春、秋两祭,又二十元为修理经费,共一百六十元。为董事薪水,仿照学海章程,给银三十元除外,尚剩银三百元,统归淡邑学海书院义举之用。至于应开屯丁番租社饷及庄例各杂耗,暨就租价长额,该董自行支理。两邑人士均各乐从,清等未敢擅便,理合将遵谕会议、酌拨遴充各缘由,并承充保充切结粘乞察核,恩准分饬淡、新两县知照,一面准给兴直八里坌及摆接院租董事金兴文谕戳,示佃完纳,以便收缴等情,计粘结状三纸到府。据此,查此案,前据该县禀:八里坌董事张东峰、新庄山脚董事陈绳芳,即淡绅陈霞林,业已在粤病故,该家属能否将此项学租如期缴解,尚难预料,请即提归新邑,公举妥绅,议章经理等由,业经本府批准。嗣据恩贡生张凤仪等禀:新竹书院经费有余,淡水书院不足,请将三项学租改归学海。并据生员邓岸登等禀:八里坌专有义塾,因拨归新邑,致该堡旧章久废,培养无资,恳恩核拨,迅饬归复各等情。又经本府先后札饬新竹县查覆,并委员驰往八里坌查明覆夺各在案。兹据淡、新两邑绅士佥禀前情,除禀批示并分行给发戳记外,合行谕给董事金兴文即便遵照,斗量须要公平,将年收新庄山脚、八里坌两处租项及桕仔林园租,作早、晚两季完纳,分交淡邑学海、新邑明志各书院经费,拨给新山庄脚旧明志义塾董事,以为会文膏奖,照数交清;如有挨延拖欠,除提追外,立即换派,懔之,此谕。计发戳记一个。

  第一一执照

  特授台湾北路淡防分府、加三级纪录五次宋,为给发佃批事。照得长道坑、沪尾、八里坌等庄田园,系监生郭宗嘏自置,施茂户郭林庄业。干隆三十四年十二月内,据该生赴前道宪蒋呈请,愿将自己田园内除出一百零一甲一分八厘零、园四甲三分,共征租六百二十石,内番租二十石,余租谷六百石留为自己养瞻外,所有长道坑、八里坌等庄计田一百六十一甲六分零,计园二十九甲二分,每甲田征租六石,每甲园征租三石,共征租谷一千五十七石二斗九升九合六勺,悉充学租,业经檄饬,详蒙各宪批在案。所有各佃承耕田园,合行给发佃批。为此,批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