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致得尸解下仙,遊行五嶽。後生人中,更受經法,為人師宗,輪轉道備,克得上仙。白日飛行,位及高貴。
  《太微金簡玉字經》云:諸尸解地下主者,案四極真科,一百四十年乃得補真官,於是始得飛華蓋,乘群龍,登太極,遊九宮也。
  《太極真人飛仙寶劍上經》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煉蛻也,軀質之逛變也,五屬之隱適也。雖是仙品之下第,而其禀受所承未必輕也。或未欲升天而高栖名山,或欲崇明世教,令生死道絕,欲斷子孫之近戀,盡神仙為難希,或欲長觀世化,憚仙官之劬勞也。妙道一備,高下位適,固不可用明死生,以制其定格也,所謂隱回三光,白日陸沉者也。
  又云:以錄形靈丸,涂火炭,則他人見形而燒死,謂之火尸解,以一丸和水而飲之,抱木而臥,則他人見已傷死於空室中,謂之兵尸解,凡百縱任故,自得還故邑也,當改姓名變容貌耳。昔有人作此法,入林慮山積十三年而復還家也。大修下尸解者,皆不得反望故鄉,此為上解之道,名配紫簡三官,不得復窺其間隙,妄以死加之也。有死而更生者,有頭斷已死乃從一旁出者,死畢未斂而去失尸骸者,有人形猶存,而無復骨者,有衣在形去者,有髮脫而失形者。白日去謂之上尸解,夜半去者謂之下尸解,向曉向暮之際而去者,謂之地下主者也。此皆迹兆不滅,為人所疑雖獲隱遯,令世志未厭,又不得反旋故鄉,遊栖靡定。
  主者
  《太極真人飛仙寶劍上經》云:夫至忠至孝之人,既終皆受書為地下主者,一百四十年乃得受下仙之教授,以大道從此漸進,得補仙官,一百四十年聽一試進也。至孝者,能感激鬼神,使百烏山獸逃其墳塚也。至忠者能公犯直心,精貫白日,或剖藏殺身,以激其君者也。
  夫有上聖之德,既終皆受三官書為地下主者,一千年乃轉補三官之五帝,或為東西南北明公,以治鬼神。復一千四百年,乃得遊行太清,為九宮之中仙也。
  夫有蕭邈之才,有絕眾之望,養其浩然,不營榮貴者,既終受三官書,為善爽之鬼,四百年乃得為地下主者,從此以進,以三百年為一階也。
  夫有至廉至貞之才者,既終受三官書為清鬼,二百八十年乃得為地下主者,從此以漸得進補仙官,以二百八十年為一階也。
  夫至廉者,不食非己之食,不衣非己之布帛也。夫至貞者紛華不能散其正炁,萬乘不能激其名操也。先世有功在三官,流逮後嗣,或易世煉化,改氏更生者,此七世陰德,葉根相及也。既終當遺腳骨,以歸三官,余骨隨身而遷也。男留左骨,女留右骨,皆受書為地下主者,二百八十年乃得進受地仙之道矣。臨終之日視其形,如生人之肉;既死之時,尸不強直,足指不青,手皮不皺者,謂之先有德行自然得尸解者也。
  道典論卷之二竟
  道典論卷之三
  誹謗
  《上清隱書龍文經》云:人多偽薄,不明至理,罪障根深,疑惑真正,儻聞微妙,更生毀謗,輕慢不信,致墮惡道,風刀苦毒,歷劫不兔。
  《昇玄經》云:太上曰:若有誹謗此經者,死入地獄,受考三官,見世癩病。
  又云:竇子明曰:世人迷惑,貪求自恣,不識至真,諂偽疾佞;或妒賢嫉能,更相謗毀;或諍色欲,陰相咒害;或恃強勢,凌易孤弱;或自是非彼;或作小善,旬月之間不能至誠,便求見效,未應之須便忽宿命之言無報應,喻如田家種穀,春種秋望乃得其實,種而待炊,不解餓死,修福行善,亦復如是,福積成慶,禍積成殃,皎如日光,而人不信,可不哀哉!
  毀辱
  《明真科經》云:無極世界,男女之人,生世立行,評論道德,毀辱天真,不信經法,口是心非,潛行謀惡,其罪深重,死受苦毒,縱還人中,當生邊夷,非人之類,百惡所歸,以報宿對,永去人道,無有歸期,流連罪門,生死莫知。
  攻擊
  《明真科經》云:無極世界男女之人,生世所行,評詳四輩,攻擊天人,死受酷對,長淪惡根。
  《昇玄經》云:道言:人生受筭,不信經教,訾毀神真,决駭縱心,殺罰非度,罵譽天地,攻擊真人,為玄司眾鬼所奏,聞徹太空,吾當下司命付酆都,滅其定筭,修短之次,行之不改,斷種滅嗣,蒸嘗絕矣。
  《法輪經》云:道言:吾嘗歷觀諸天,見有百姓子男女之人,攻根伐主,謗擊賢人,諂害忠良,滅人之命,死魂彌訴,斯罪深重,致招今對諸苦,備經萬劫,當還生邊夷之國,有人之形無人之情。
  耽酒
  《太上說智慧消魔經》云:太上曰:酒為水穀之精,善能宣通氣液,節之接靈益性,縱之乖神損生,耽湎致死,非智慧也。
  《盟威經》云:太上曰:高才英秀,唯酒是情,麵糵薰心,性情顛倒,破壞十善,興隆十惡,四達既荒,六通亦塞,急宜除之。
  《老君威儀令經》云:君子飲酒以欣慶,小人飲酒以興爭,有二十四事各明依按善共奉行,違令一事非子弟也。一,飲酒醉時則臣不敬君,君或驕暴,妻不承夫,子不孝父。二,醉便亡失道德,調戲無度。三,醉隨口而言,言語輕慢,不顧尊卑。四,醉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