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以前云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据在国诸事。今此云“无筮”,又云“天子道以筮”,又云“诸侯非其国不以筮”,皆据将欲出行,及在道之事。故知此节以下,不与上同,是将出行。下云“天子道以筮”,此云“无筮”,是未在道也,故知“征代出师若巡守”欲发时也。云“天子至尊,大事皆用卜也”者,谓不徒用筮而已,兼用卜也。此云“无筮”,无徒筮耳,不谓全无筮也。《簭人》云:“国之大事,先簭而后卜。”出师、巡守,皆大事者也。所引《春秋传》者,襄十三年《左传》文。案襄十一年,郑先属於楚。今楚弱,郑又被晋收,属於晋,郑使良霄石告绝於楚,楚人执之,故谓楚人云:“先王卜征五年。”谓将欲巡守,预先五年,每岁卜之。云“岁袭其祥”者,袭,重也。谓岁岁恒吉,重其吉祥,而后始行。若不吉,则更增脩其德,欲令楚脩德。引者,证巡守须卜也。
○注“守筮守国之筮”。
○正义曰:此诸侯守国筮者,非寝室改易之属,则唯用筮也。若寝室亦用卜,故下云“卜宅寝室”。然此节皆明将行及守国之义,而云“守筮”及“卜宅寝室”,及“不卜处大庙”,皆言国史之宁者,此举国中以明在外,外内相明也。
○注“诸侯受封乎天子,因国而国”。
○正义曰:此诸侯初受封之时不卜者,以天子因先王旧国,而今封诸侯,不须卜也。若天子初建国则卜之,故下注云“卜可建国之处”,是不因先王旧国也。
○注“谓朝聘若宾客崇敬,不敢用燕器也”。
○正义曰:但此章据出行朝聘之事,故以朝聘解之,则上文“非其国不以筮”,是出外行也。其实昏、冠亦不用燕器也,用祭器也,故《左传》称鲁襄公冠,季武子云“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是用祭器也。
○注“用龟筮,问所贡献也”。
○正义曰:郑以“天子无筮”以下,论出行在外之事,故解此“不违龟筮”,谓所问贡献之物也。前章云“不违龟筮”,谓在国所卜诸事也。
卷五十五 缁衣第三十三
卷五十五 缁衣第三十三
陆曰:“郑云:善其好贤者之厚,故述其所称之《诗》以为其名也。《缁衣》,郑诗,美武公也。刘献云:‘公孙尼子所作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缁衣》者,善其好贤者,厚也。《缁衣》,郑诗也。其诗曰:‘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適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粲,餐也。设餐以授之,爱之欲饮食之。言缁衣之贤者,居朝廷,宜其服也。我欲就为改制其衣,反欲与之新衣,厚之而无已。此於《别录》属《通论》。”
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言君不苛虐,臣无奸心,则刑可以措。
○“子言之曰”,此篇二十四章,唯此一“子言之”,后皆作“子曰”。易,以豉反,下同。苛音何。错,七故反,本亦作措,同。
[疏]“子言”至“烦矣”。
○正义曰:此篇凡二十四章,唯此云“子言之曰”,馀二十三章皆云“子曰”。以篇首宜异故也。
○“为上易事也”者,“为上”谓君。君上以正理御物,则臣事之易也。
○“为下易知也”者,“为下”谓臣。臣下无奸诈,则君知其情易也。
○“则刑不烦矣”者,君易事,臣易知,故刑辟息止,不烦动矣。然此篇题“缁衣”,而入文不先云“缁衣”者,欲见君明臣贤如此,后乃可服缁衣也。
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缁衣》、《巷伯》,皆《诗》篇名也。《缁衣》首章曰“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適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言此衣缁衣者,贤者也,宜长,为国君。其衣敝,我愿改制,授之以新衣,是其“好贤”,欲其贵之甚也。《巷伯》六章,曰“取彼谗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此其“恶恶”,欲其死亡之甚也。“爵不渎”者,不轻爵人也。试,用也。咸,皆也。
○好,呼报反,注同。缁,侧其反。恶恶,上乌路反,下如字,注同。巷,户降反。《巷伯》,《小雅》篇名。愿音原。还音旋。粲,七旦反。衣缁衣,上於既反,下如字。谗人,本又依《诗》作“谮人”。投畀,必利反,下同。豺,仕皆反。昊,胡老反,本或作皓,同。《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刑,法也。孚,信也。仪法文王之德而行之,则天下无不为信者也。文王为政,克明德慎罚。
[疏]“子曰”至“作孚”。
○正义曰:此一节明好贤、恶恶,赏罚得中,则为民下所信。
○“好贤如缁衣”者,缁衣,朝服也。诸侯视朝之服,缁衣素裳。郑武公、桓公父子并为周司徒,善於其职,郑人善之,愿君久留郑国,服此缁衣,衣服败破,则又作新衣以授之,故以歌此诗,是好贤之诗也。诗人以《缁衣》为《郑风》之首,故云“好贤如缁衣”也。
○“恶恶如巷伯”者,《巷伯》亦《诗》篇名也,巷伯是奄人,为王后宫巷官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