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馂,子闰反。
[疏]“馂馀”至“祭妻”。
○正义曰:馂者,食馀之名。祭谓祭先也。因前有“赐馀”,故明食人之馀不祭者也。凡食人之馀,及日晚食馔之馀,皆云馂,故《玉藻》云:“日中而馂。”郑云:“馂,食朝之馀也。”今此明凡食馀悉祭,若不祭者,唯此下二条也。“父不祭子,夫不祭妻”者,若父得子馀,夫得妻馀,不须祭者,言其卑故也。非此二条悉祭也。父得有子馀者,熊氏云:“谓年老致仕,传家事於子孙,子孙有宾客之事,故父得馂其子馀。
”夫馂其妻馀者,谓宗妇与族人妇燕饮有馀,夫得食之。
御同於长者,虽贰不辞。谓侍食於长者,馔具与之同也。贰谓重殽膳也。辞之,为长者嫌。
○重,直龙反。
[疏]“御同”至“不辞”。
○正义曰:御谓侍也,同谓侍食而与长者同馔也。贰谓重也。侍者虽获殽膳重,而己不须辞其多也。所以然者,此馔本为长者设耳,若辞之,则嫌当长者。何胤云:“礼:当盛馔,宜辞以贱不能当之。此侍食於长者,盛馔不在已。”故郑云:“贰谓重殽膳也,辞之,为长者嫌也。”偶坐不辞盛馔不为已。
○偶五口反配也。一曰:“副贰也。坐才卧反又如字
[疏]“偶坐不辞”。
○正义曰:偶,媲也。或彼为客设馔,而召己往媲偶於客共食,此馔本不为已设,故己不辞之也。又一云,偶,二也。若唯独有己,主人设馔,己当辞谢。若与他人俱坐,则己不假辞,以主人意不必在已也。故郑云:“盛馔不为己。”并会两通也。
羹之有菜者用梜,其无菜者不用梜。梜犹箸也。今人或谓箸为梜提。
○梜,古协反,沈又音甲,《字林》作筴,云:“箸也,公洽反。”箸,直虑反。
[疏]“羹之”至“用梜”。
○正义曰:“有菜者”为鉶羹是也,以其有菜交横,非梜不可。“无菜者”谓大羹湆也,直歠之而已。其有肉调者,犬羹兔羹之属,或当用匕也。
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副,析也。既削,又四析之,乃横断之,而巾覆焉。
○为,于伪反,下同。削,息略反。瓜,古华反。副,普逼反。絺,敕宜反,细葛。析,星历反,下同。断音短,下同。
[疏]“为天”至“以絺”。
○正义曰:此为人君削瓜礼也。削,刊也。副,析也。絺,细葛也。谓先刊其皮,而析为四解,又横切之,既破,又横解,而细葛为巾,覆上而进之也。
为国君者华之,巾以绤。华,中裂之,不四析也。
○华,胡瓜反。绤,去逆反,粗葛。为大夫累之,累,倮也,谓不巾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