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骨皆是。”康成不注,从司农义也。骼言掩,胔言埋,互言耳。
  ○注“为客”至“可也”。
  ○正义曰:起兵伐人者谓之客,敌来御捍者谓之主。此经云兵戎不合兴起之时,不可从我而始。我为主人也,主人既不先起兵,彼来伐我,我不得不应,故云“主人则可”。客既先兴兵,故云“为客不利”。“毋变”至“之纪”。
  ○天有阴阳之道路,恐人改变,故云“无变天之道”。地有刚柔之理,恐人断绝,故云“毋绝地之理”。人有礼义纲纪,恐其迷乱,故云“毋乱人之纪”。按《易 说卦》云:“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故郑此注“以阴政乱阳”。《说卦》云:“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故注地理云“易刚柔之宜”。《说卦》云:“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春为仁,故注“仁之时而举义事”。天云道,地云理,人云纪,互辞也。
  孟春行夏令,则雨水不时,巳之气乘之也。四月於消息为乾。草木蚤落,生日促。
  ○蚤音早。国时有恐。以火讹相惊。
  ○恐,丘勇反。行秋令,则其民大疫,申之气乘之也,七月始杀。
  ○疫音役。猋风暴雨总至,正月宿直尾箕,箕好风,其气逆也。回风为猋。
  ○猋,必遥反,徐芳遥反;本又作飘。宿音秀。好,呼报反。藜莠蓬蒿并兴。生气乱,恶物茂。
  ○藜,力兮反。莠音酉。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亥之气乘之也。旧说首种谓稷。
  ○潦音老。挚音至,蔡云“伤折”。种,章勇反,蔡云“宿麦”。
  [疏]“孟春”至“不入”。正义曰:从上以来,论当月施令之事。若施之顺时,则气序调释;若施令失所,则灾害滋兴。故自此而下,论政失致灾之事。上既云“毋变天之道,母绝地之理,母乱人之纪”,今若施之不失,则三才相应,以人与天地共相感动故也。施令有失,三才俱应者,则此孟春行夏令,雨水不时,天也。草木早落,地也。国时有恐,人也。十二月之节内,三才俱应者多,就三才俱应之中,论天地及人,亦先后不建。或先言天者,则此“孟春行夏令,雨水不时”是也。或先言民者,则孟春“行秋令,其民大疫”是也。或先言地者,则孟春“行冬令,水潦为败”是也。所以然者,为害重者则在先言之,为害轻者后言之。大略於文可以意得,次第其轻重,无义例也。皇氏曲为别说,非经之旨,施令失所。亦惟有二才应者,故仲春“行夏令,则国乃大早,暖气早来,虫螟为害”。大早暖气,并为天灾,如此二类是也。以施令失所,惟二才应,就二才之中,或有天有人无地,或有地有人无天,随应则书,不为义例也。行令失之於前,气则应之於后。至如春夏及秋,施令有失,气来为应,惟在当年,则“孟春行夏令,雨水不时,草木早落”之类是也。若其冬时失令,则气应在於后年,故仲冬“行秋令,则天时雨汁,瓜瓠不成”,“行春令,蝗虫为败”。仲冬非瓜瓠不成之时,又非蝗虫为败之日,是据来年。又录记之人,序行令之事,各次第先后,则有夏、有秋、有冬。孟春举夏为始,仲春举秋为始,季春举冬为始,至於夏时之下,则有秋、有冬。次有来年之春,孟夏则举秋为始,仲夏举冬为始,季夏举春为始。以此推例,秋冬亦然,不能备说也。
  ○注“巳之”至“为乾”。
  ○正义曰:此风雨不时者,谓风雨少,不得应时。所以风雨不应时者,以孟春建寅,其宿直箕星,箕星好风。孟春行夏令,寅气不足,故风少,巳来乘之,四月纯阳用事,纯阳来乘,故雨少。云“四月於消息为乾”者,阳生为息,阴死为消,十一月至四月为息,言万物得阳气蕃息,五月至十月为消,言万物得阴气消尽。凡孟月失令,则三时孟月之气乘之;仲月失令,则仲月之气乘之;季月失令,则季月之气乘之。所以然者,以同为孟仲季,气情相通,如其不和,则迭相乘入。郑之所注,例亦不同,或一句之下,则云某之气乘之,即此风雨不时一句之下云“已之气乘之”,或两句之下,则云某之气乘之,故“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注“酉之气乘之”,以二句俱当酉气故也。或有三句之下,始云某之气乘之者,故孟春“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注云“亥之气乘之”,以三句共当亥气也。气当则言,无义例也。凡一句为一事,亦有两句共为一事者,则孟夏行冬令云“后乃大水,败其城郭”是也。
  ○注“火讹相惊”。
  ○正义曰:以巳来乘寅,巳为火,故火来也。寅为天汉之津,火虽欲来,而畏水终竟不来,但讹言道火相恐动也。注云“申之气乘之,七月始杀”。
  ○正义曰:七月建申,阴气始杀,杀气乘寅,故人多大疫。
  ○注“正月”至“为焱”。
  ○正义曰:按郑注《洪范》中央土气为风,东方木气为雨,箕属东方木,木克土,土为妃,尚妃之所好,故箕星好风也。西方金气为阴,克东方木,木为妃,毕属西方,尚妃之所好,故好雨也。今申气乘寅,两相冲破,申来逆寅,寅为风,风之被逆,故为焱风。寅往破申,申为雨,雨之被逆,故为暴雨也。按《尔雅》“扶摇谓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