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辟”。
  ○命典市之官,进纳物贾之书,以观民之所有爱好,所有嫌恶。若民志淫邪,则爱好邪辟之物,民志所以淫邪,由在上教之不正。此陈诗纳贾,所以观民风俗,是欲知君上善恶也。
  ○“命典”至“正之”。
  ○典礼之官,於周则大史也。考校四时,及十二月之大小,时有节气早晚,月有弦望晦朔,考之使各当其节。又正定甲乙之日,阴管之同,阳管之律,玉帛之礼,锺鼓之乐,及制度衣服,各有等差,当正之使正。《尧典》云:“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文虽小异,大意与此同也。
  ○注“同阴律也”。
  ○正义曰:郑以先儒以同为齐同此律,故辨之云“同阴律也”。故《大师》云“执同律以听军声”。又《典同》注云“同阴律也”。不以阳律名管者,因其先言耳。所以先言者,以同为平声,平为发语之本,今古悉然,故先言耳。
  ○“山川”至“以爵”。
  ○山川是外神,故云“不举”。不举,不敬也。山川在其国竟,故削以地。宗庙是内神,故云“不顺”。不顺,不孝也。宗庙可以表明爵等,故绌以爵。
  ○注“不顺”至“昭穆”。
  ○正义曰:按文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逆祀也”,《左传》曰“夏父弗忌为宗伯”,“曰,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於是跻僖公於闵公之上,是逆昭穆也。
  ○“变礼”至“君讨”。
  ○礼乐虽为大事,非是切急所须,故以为不从,君惟流放。制度衣服,便是政治之急,故以为畔,君须诛讨。此四罪先轻后重。
  ○注“律,法也”。
  ○正义曰:“律,法”,《释诂》文。法谓法度,诸事皆是,即《大行人》上公九命”缫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五月”至“用特”。
  ○言“五月南巡,至于南岳”者,孔注《尚书》云“自东岳南巡守,五月至”,则是从东岳而去,故郑注《尚书》云“每归格于祖”。既言每归,似是岳别一归。若岳别一归而更去,便是路远,无由可至。《尚书》既云“巡守四岳”,即云“五载一巡守”,郑云“每归者,谓每五年巡守而归也”。其南岳、西岳、北岳者,按《尔雅 释山》云“泰山为东岳”,郭景纯注云“泰山为东岳,在奉高县西北”。“霍山为南岳”,郭注“山在衡阳湘南县南”,郭又云“今在庐江潜县西,汉武帝以说衡山辽旷,因谶纬皆以霍山为南岳,故移其神於此,其土俗人皆呼为南岳。南岳本自两山为名,非从近也”。如郭此言,则南岳衡山自有两名,一名衡山,一名霍山。自汉武帝以来,始徙南岳之神於庐江霍山耳。“华山为西岳”,郑注云“在弘农华阴县西南”。“恒山为北岳”,郭注云“在常山上曲阳县西北”。
  ○注“假至”至“一牛”。
  ○正义曰:“假,至也”,《释诂》文也。云“祖下及祢皆一牛”者,谓从始祖下及於祢庙,别皆一牛。郑以经云“祖祢用特”,恐同用一牛。必知每庙皆一牛者,以《尚书 尧典》云“归格于艺祖,用特”,祖既用特,明知各用特也。唐、虞及夏五庙,则用五特也。殷用六,周用七也。又《尚书 洛诰》云“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是各用一牛也。自此以上皆是巡守之礼,虽未大平得为之,故《诗 时迈》“巡守告祭柴望也”。《时迈》是武王诗。迈,行也。时未大平而巡守也。故《大司马》云“及师,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郑注云“师所谓王巡守,若会同”,“不言大者,未有敌,不尚武”,又注云“大师王出征伐也”,以此故知未大平,得巡守。皇氏以为未大平,不巡守,非也。其封禅者,必因巡守大平,乃始为之,故《中候准谶哲》云:“桓公欲封禅,管仲曰:‘昔圣王功成道洽符出,乃封泰山。今皆不至,凤皇不臻,麒麟逃遁,未可以封。’”又《礼器》云:“升中於天,凤皇降,龟龙假。”又《钩命决》云:“刑罚藏,颂声作,凤皇至,麒麟应,封泰山,禅梁甫。”《管子》又云:“封禅者,须北里禾,鄗上黍,江淮之间三脊茅以为藉,乃得封禅。”是大平祥瑞总至,乃得封禅也。然武王之时未大平。而《时迈》“巡守”之下注云:“天子巡行邦国,至于方岳之下而封禅也。”似武王得封禅者,郑因巡行连言封禅耳,不谓当时封禅也。《白虎通》云:“封禅所以必於泰山何?万物之始,交代之处,必於其上何?因高告高,顺其类也。故升封者,增高也。下禅梁甫之基,广厚也。天以高为尊,故增泰山之高以报天。地以厚为德,附梁甫之基以报地。刻石纪号者,著已之功迹。或曰封以金泥银绳,或曰石泥金绳,封之印玺。”《孝经纬》云:“封於泰山,考绩燔燎,禅於梁甫,刻石纪号。”又《管子》云:“昔古封禅七十二家,夷吾所识,十有二焉。无怀氏封太山,伏牺、神农、少皞、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禹、汤、周成王皆封泰山,惟禹禅会稽、成王禅社首为异。自外皆禅云云。”《白虎通》云:“三皇禅於绎绎之山,明已成功而去,有德者居之。绎绎者无穷之意。五帝禅於亭亭之山。亭亭者,制度审谛,道德著明也。茸荃禅於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