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并结而为邪病也。人身阳常有余,阴常不足, 今阴阳并结,致多阴少阳,是阴寒盛,阳气虚,故曰石水。石水,肾水也。少阴主肾,位 居少腹,故少腹肿。此言阴阳结邪,致阴盛阳虚,而病二阴之石水也。
二阳结,谓之消。
二阳,阳明也。阳明之上,燥气主之。结则燥气独盛,故饮水过多,而谓之消。
三阳结,谓之膈。
三阳,太阳也。太阳为诸阳主气,常从胸膈而入于中土,从中 土而出于肤表,结则不能出入,故谓之膈。膈,犹隔也。
三阴结,谓之水。
三阴,太阴也。太阴之上,湿气主之。结则湿气独盛,故谓之水。与少阴之石水不同也。
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
一阴,厥阴也。一阳,少阳也。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阳之上,火气主之。阴阳皆结,风火炽而肺金 伤,故谓之喉痹。喉为天气,肺实主之。痹者,闭也。此言阳结阴结则病,是非阴阳之常,而为阴阳之别也。
阴搏阳别,谓之有子。阴阳虚,肠 死。 搏,音博。余篇同。阳结阴结则病,阳搏阴搏则死。故复论阴阳之搏。阴搏阳别谓之有子,言阴气过盛, 搏击于内,不与阳和,似乎别出,阴盛蓄阳,故在妇人谓之有子。若阴搏阳别而属阴阳正 气之虚,证见肠 而下泄者死。即在妇人,亦非有子。所以申明阴搏有属有子,有属病死也。
阳加于阴,谓之汗。阴虚阳搏,谓之崩。 阳加于阴谓之汗,言阳气有余,内加于阴,阴得阳而外出,故谓之汗。若阳加于阴,阴气内虚, 不与阳和,阳气搏击,阳搏于内,则阴虚阳盛,故谓之崩。崩,血下堕也。所以申明阳搏,有属 阴阳和而汗出,有属阴阳不和而血崩也。
三阴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夫阴搏则阴盛,阳搏则阳盛。有属无病者,有属有病者,有属病死者。若经脉不和,手足阴阳俱 搏者死,故举三阴三阳而复论之。三阴俱搏者,手足太阴脾肺之气,俱搏击于内也。二十日夜半 死者,土之成数十,金之成数九。夜半者,半夜子初,乃十九日之终,交二十日之子阳,而即死也。
二阴俱搏,十三日夕时死。
二阴俱搏者,手足少阴心肾之气,俱搏击于内也。十三日夕时死者,水之成数六、火之成数七, 终水火之成数而死也。又曰夕时 者,乃十三日之终,至戌亥方死,所以别上文二十日夜半之子阳也。
一阴俱搏,十日死。
一阴俱搏者,手足厥阴肝与心包之气,俱搏击于内也。十日死者,木之成数八,火之生数二也。十 日者,终木之成数,火之生数而死也。此三阴五脏相搏,与之死期者如此。
三阳俱搏,且鼓,三日死。
三阳俱搏者,手足太阳膀胱小肠之气,俱搏击于内也。且鼓者,三阳既搏且鼓动,手足之一阳也。手之 一阳,少阳三焦也;足之一阳,少阳胆经也。膀胱,水也;小肠三焦,火也;胆,木也。三日死者,水之生 数一,火之生数二,合而为三。又三者,木之生数。尽水火之生数而死于木也。
三阴三阳俱搏,心腹满。发尽,不得隐曲,五日死。三阴三阳俱搏者,手足太阴合手足太阳之气,而相搏击也。手太阴,肺金,天也;足太阴,脾土,地也;手太阳,小肠,火也;足太阳,膀胱,水也。太阴,天地之气;太阳,水火之气。不和,故心腹满。三阴三阳俱搏,则肺之天气,脾之地气,膀胱之水气,小肠之火气,发泄已尽,不得有所隐曲也。隐,幽隐;曲,曲匿。与上文病发心脾之不得隐曲不同也。五日死者,土之生数五,天地水火不交会于中土而死也。
二阳俱搏,其病温,死不治,不过十日死。二阳俱搏者,手足阳明胃与大肠之气相搏击也。温,热也。其病温,以阳明之阳,而见温热之病。阳亢津竭,故死不治。又曰不过十日死者,言上文不交会于中土,则五日死,此阳明土气亢热,亦不过十日死。五、十居中,皆土数也。此言阳搏阴搏则死,是非阴阳之常,而为阴阳之别也。帝问四经十二从,乃探阴阳之理,而求其常。岐伯不论阴阳之常,而论阴阳之别,意谓欲知阴阳之常,必知阴阳之别,不知阴阳之别,则阴阳之理,犹为未尽云尔。
【目录】卷之一
【篇名】灵兰秘典论第八篇
属性:灵兰,藏书之室,谓神灵相接,其气如兰,秘典,帝以岐伯之言,藏灵兰之室,为秘密之典章。盖心 为君主,主明则下安,不明则危,是君道之所系者大。帝闻岐伯之言,而悟为君之道,故尊奉 其言,斋戒择吉,以藏灵兰之室,故曰灵兰秘典。
黄帝问曰∶愿闻十二脏之相使,贵贱何如? 使,去声,下同。人身十二经脉,内合有形,皆谓之脏。藏者,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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