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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36页

脾脏 之气死于内也。
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也。骨肉 不相亲。则肉软却。肉软却。故齿长而垢。发无泽。发无泽者骨先死。戊笃己死。土胜水也。
足少阴之气主骨。故气绝则骨枯。冬脉者。谓五脏之脉气。合四时而外濡于皮肉筋骨者也。夫 溪骨属骨。肉本于骨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于骨。而骨肉不相亲矣。骨肉不相亲。则骨气外 脱而齿长矣。夫肾主藏精而化血。发者。血之余也。发无泽者。肾脏之精气绝而骨先死矣。
足厥阴气绝则筋绝。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气而脉络于舌本也。故 脉弗荣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舌卷卵缩。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也。
足厥阴之气主筋。故气绝则筋绝矣。厥阴者肝脉。肝者筋之合。谓厥阴之气。合于肝脉。肝 脏之气。合于筋也。聚于阴气者。筋气之会于宗筋也。筋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于筋。
则筋急而舌卷卵缩矣。厥阴气绝。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而肝脏之木气绝也。
五阴气俱绝。则目系转。转则目运。目运者为志先死。志先死。则一日半死矣。
此总结五脏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水火也。心系上系于目系。目系转者。心气将绝也。火之精 为神。水之精为志。神生于精。火生于水。故志死而神先绝。所谓生则俱生。急则俱死也。天一 生水。地二生火。一日半者。一二日之间。阴阳水火之气。终于天地始生之数也。
六阳气绝。则阴与阳相离。离则腠理发泄。绝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此言六腑三阳之气终也。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名曰阴中之 阳。盖三阳之气。根于阴而出于阳。是以六阳将绝。则阴与阳相离矣。离则阳气外脱。腠理发泄。
绝汗乃出。而阳气终也。三阳者。应天之气。是以旦占夕死。夕占旦死。不能终天运之一周。尚御 公曰。此章与本经终始篇。素问诊要经终篇。大义相同。
经脉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诸脉 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六经络。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饮酒者。卫气 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故卫气已平。荣气乃满。而经络大盛。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 居之。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不坚则陷且空。不与众同。是以知其何脉之动也。雷公曰。何以知 经脉之与络脉异也。黄帝曰。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脉之见者。皆络脉也。
此申明十二经脉之血气。与脉外皮肤之气血。皆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而各走其道。经脉十二 者。六脏六腑手足三阴三阳之脉。乃荣血之荣行。伏行于分肉之内。深而不见者也。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 也。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盖胃腑所生之血气。精专者独行于经隧。荣行于十二经脉之中。
其出于孙络皮肤者。别走于经别。经别者。脏腑之大络也。盖从大络而出于络脉皮肤。下行者。从 足太阴之络。而出于足 之街。故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上行者。从手阳 明少阳之络。注于尺肤以上鱼。而散于五指。故曰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谓 行于皮肤之气血。从手阳明少阳之大络。散于五指间。复从五指之井。溜于脉中。而与脉中之血气。
上合于肘中也。夫阴阳六气。主于肤表。经云。太阴为之行气于三阴。阳明者。表也。亦为之行 气于三阳。盖手太阴主气而外主皮毛。手阳明为太阴之合。故亦为之行气于肤表也。手少阳主气。
为厥阴包络之腑。心主包络。主行血于脉中。少阳主行血于脉外。是以手阳明少阳之大络。主行胃 腑所出之血气。而注于络脉皮肤之间。玉版篇曰。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缪刺篇曰。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 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是血气之行于脉外者。外内出入。
各有其道。故复引饮酒者以证明之。夫酒者。水谷之悍液。卫者。水谷之悍气。故饮酒者。液随卫气而 先行皮肤。是以面先赤。而小便独先下。盖先通调四布于外也。津液随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 脉先盛。卫气已平。荣气乃满。而经脉大盛。此血气之从皮肤而络。络而脉。脉而经。盖从外而 内也。如十二经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居于脉中也。本末者。谓十二经脉之有本标也。如留于脉 而不动则热。不留于脉。则脉不坚而外陷于肤空矣。此十 二经脉之流行出入。不与络脉大络之众同也。是以知何脉之动也。以气口知之。气口者。手太阴之两 脉口也。此言荣血之行于十二经脉中者。乃伏行之经脉。以手太阴之气口知之。血气之行于皮肤而 见于络脉者。候见于人迎气口也。此节凡四转。盖以申明十二经脉之血气。与皮肤之气血。各有出 入之道路。再按、十二经脉之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