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虑。出焉。故肝主语。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脾气不能灌 溉于四脏。则津液反溢于外窍。故为吞咽之证。本经曰。阳者主上。阴者主下。阳引而上。阴引而下。
阴阳相引。故数欠。当泻足少阴。补足太阳。盖肾气上逆。欲引而下则为欠。
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王子律曰。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故气逆则为怒。口问篇曰。人之哕者。谷入于胃。胃气上 注于肺。今有故 寒气与新谷气俱还入于胃。新故相乱。真邪相攻。气并相逆。复出于胃。故为哕。大肠小肠。受盛水 谷。变化糟粕。病则不能化物而为泄矣。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出。是以不约则为 遗溺。下焦如渎。水道出焉。病则反溢而为水病矣。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是谓五入。酸走筋。辛走气。苦走 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走也。
王氏曰。酸苦甘辛咸。五行之味也。血气肉筋骨。五脏之所生也。是以五味各自走其道。
五裁。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
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者。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王子律曰。裁者。酌其适中而不可多也。夫五味入口。内养五脏。外濡形身。病则嗜食。故宜裁之。
五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
王子律曰。肾为阴脏。在体为骨。故阴病发于骨。心为阳脏。在体为脉。故阳病发于血。脾为阴中 之至阴。在体为肉。故阴病发于肉。即调神论之所谓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逆冬气。则少阴不 藏。肾气独沉之义。盖因本气自逆而发病也。肝为牡脏。逆冬气则奉生者少。春为痿厥。故肝脏之阳病 发于冬。肺为牝脏。逆夏气则奉收者少。秋为痿疟。故肺脏之阴病发于夏。故言五脏发病。有因所生之 母气而为病者。有因本气自逆而为病者。以五脏错综而论之。皆能为病者也。
五邪。邪入于阳则为狂。邪入于阴则为血痹。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邪入于阴。转则为喑。阳入 之于阴病静。阴出之于阳病喜怒。(喜当作善宣明五气章曰阴出之阳病善怒)
王子律曰。邪入于阳则阳盛。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又四肢为诸阳之本。阳盛则四 肢实。实则能登高也。热盛于身。则弃衣欲走也。阳盛则使人骂詈。不避亲疏也。痹者。闭也。痛也。
邪入于阴。闭而不行。则留着而为痹痛矣。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故曰病在阳者名曰风。
在阴者名曰痹。癫乃重阴。邪入于阳。转入于阴。则为癫疾矣。夫心主言。由肾间之动气而后发。邪入 于肾脏之阴。转入于心脏之阳。则为喑矣。阳分之邪而入于阴。则病者静。阴分之邪而出于阳。则善怒。
上节论五脏之气自伤。此论五脏为邪所病。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也。
本神篇曰。肝藏血。血舍魂。脾藏营。营舍意。肺藏气。气舍魄。心藏脉。脉舍神。肾藏精。精舍 志。神志魂魄意。五脏所藏之神也。
五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
王子律曰。上节论五脏内藏之神。此论五脏外合之形。
阳明多血多气。太阳多血少气。少阳多气少血。太阴多血少气。厥阴多血少气。少阴多气少血。故 曰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阴出血恶气。刺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阴出气 恶血也。(恶叶乌去声)
王子律曰。此与五音五味篇中之论相同而重见者。以五运而生六气也。多者宜出。少者不宜。故曰恶。
足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厥阴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足之阴阳也。手阳明太阴为表里。
少阳心主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手之阴阳也。
三阴三阳者。天之六气也。而人亦有此六气。合于手足十二经脉。六脏六腑。盖针有九九。人有 九九。地有九九。皆上通于天之六六也。王子律曰。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故先论五行。而后论 六气。
<目录>卷九<篇名>岁露论第七十九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言夏日伤暑。秋病疟。疟之发以时。其故何也。岐伯对曰。邪客于风府。病 循膂而下。卫气一日一夜。常大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故其日作晏。此其先客于脊背也。故每至于 风府。则腠理开。腠理开则邪气入。邪气入则病作。此所以日作尚晏也。卫气之行风府。日下一节。二十 一日。下至尾 。二十二日。入脊内。注于伏冲之脉。其行九日。出于缺盆之中。其气上行。故其病稍益。
全章大义。论卫气充行于皮肤肌腠。为形身之外卫。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应天运之开阖。一日一夜。
大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二十二日。内注于伏冲之脉。其行九日。上出于缺盆。应月行一月而一周 天。海水西盛。人血气积。肌肉充。海水东盛。人血气虚。卫气去。形独居。应海水之消长。盖一日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