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同)
尺炬然热。人迎大者。三阳之气偏盛也。故当主夺血。夫皮肤为阳。血脉为阴。尺坚大。脉小甚
者。阳盛而阴绝于外也。少气 有加者。阳盛而阴绝于内也。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黄在脾。黑在肾。黄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此以目色而候五脏之血气也。五脏之血气。行于脉中。而变见于寸口。五脏之气血。变见于色。
而出于目中。
盖五脏之精。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睛也。前节视目窠以知皮肤之水。此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皆从外
以知内也。胸中。膈中也。黄色不可名者。色黄而有黑白青赤之间色也。病在胸中者。五脏之气。
皆从内膈而出。故所见之色若是。
诊目痛。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
太阳为目上纲。故目脉从上下者主太阳病。阳明为目下纲。故从下上者主阳明病。少阳之脉。
循目锐 。故从外走内者。主少阳病。上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此诊目脉以知三阳之气。夫色为阳。
脉为阴。此阴阳之变换。
诊寒热。赤脉上下至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
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
此论血脉主于手少阴心主。而本于足少阴肾脏。寒热者。水火阴阳之气也。心主包络之气。发原
于肾。归于心下之部署。为一形脏而主脉。瞳子者。肾脏之骨精也。水脏之毒。上交于火脏。而火脏
之气复下交于阴。所谓阴阳交者死不治。朱卫公曰。此论水脏之毒瓦斯。随正气相交而死。故凡论疾。
皆当体会其正气焉。诊龋齿痛。按其阳之来有过者独热。在左左热。在右右热。在上上热。在下下热。
马仲化曰。齿痛曰龋。上齿属手阳明大肠经。下齿属足阳明胃经。故按其阳脉之来有过者。必为
独热。其脉在左右上下。则病热亦分左右上下也。
诊血脉者。多赤多热。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寒热。
此以皮部之色。而知血脉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
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身痛而色微黄。齿垢黄。爪甲上黄。黄胆也。安卧。小便黄赤。脉小而涩者不嗜食。
此论中土之病。统见于五脏之外合。土灌于四脏也。身痛。病见于肉也。色黄。病见于皮也。齿
垢黄。病见于骨也。爪甲上黄。病见于筋也。黄胆。脾家病也。脾病故解 安卧。小肠为赤肠。心之
腑也。心主血脉。小便赤黄。脉小而涩。病见于脉也。小便赤黄。下焦热也。不嗜食。上焦虚也。盖
土位中央。而上下四旁。皆为之应。
人病。其寸口之脉。与人迎之脉。小大等。及其浮沉等者。病难已也。
此论人迎气口。与手太阴两寸口之脉。各有所候也。寸口者。手太阴之两脉。分寸关尺三部。以
候脏腑之血气者也。人迎气口者。候三阴三阳之气也。人病。其寸口之脉。与人迎之脉。大小浮沉等
者。此表里阴阳血气留病。故为难已。按人迎气口。以左为阳而右为阴。手太阴之两脉以寸为阳而
尺为阴。是以宋崔紫虚四言举要曰。关前一分。人命之主。左为人迎。右为气口。盖亦有所本也。夫
寸口者。在太渊之分。关前一分者。寸关之间也。寸关尺三部。以候内之五脏六腑。人迎气口。以候外
之三阴三阳。所候不同。而所取之部位。亦有别也。是以手太阴之两寸曰寸口。人迎寸口。又曰脉
口。又曰气口。盖各有部位之分。故名亦有别也。五色篇曰。脉之浮沉。及人迎与寸口气小大等者。病
难已。盖左右三部之脉。以候血脉。左右之人迎气口。以候三阴三
阳之气。故曰气口。朱卫公曰。此篇论尺。故兼论人迎。盖尺肤与人迎气口之相应也。
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
此论人之始生。本于先天之水火也。手少阴者。两手之少阴肾脉也。盖胞系于肾。故少阴之脉动
甚也。夫妊始成形。先生两肾。犹太极中之阴阳。阴阳分而五行备。五行备而形始成。是以女子手
少阴脉动甚者。主妊子也。闵士先曰。此篇论诊尺。若以手少阴心脉论之。则失其经旨矣。且本经云。
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夫寸为阳。尺为阴。阴搏者。尺脉滑利也。阳别者。与寸关之有别也。赵庭
霞曰。动甚者。动脉也。厥厥动摇。状如小豆。与滑脉之流利如珠同形。盖有诸内而形诸外也。朱
卫公曰。动在左者。先感天一之气。故主男。动在右者。先感地二之气。故主女。越人以胞系于命门
者。谓气之所感。非着于右肾也。试按男子之胎。多偏于左。
婴儿病。其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此论人之血气。本于先天所生。而上下环转者也。婴儿者。始生之儿。毛发者。血之余。少阴精
血之所生也。发复下垂。以应人之血气。从下而升。复从巅而下。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