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纸鱼 鱼
以干猪草一处,不变色味。藏白鲞,以干稻柴同包。凡洗□鱼, 滴生油数点,则无涎,煮时下没药少许,则不腥。
【目录】卷七
【篇名】禽类
属性:
鹅肉
味甘性寒,苍鹅性冷有毒,嫩鹅有毒。多食令人霍乱,发痼疾,生疮疥。 患肿毒者勿食。火熏者尤毒。虚火咳嗽者勿食。鹅血味咸微毒。鹅卵味甘性温,多 食鹅卵,发痼疾。煮鹅下樱桃叶数片,易软。
鸭肉
味甘性寒,黑鸭有毒。滑中发冷利,患香港脚人忌食之。新鸭有毒,以其 多食蚯蚓等虫也。目白者杀人。肠风下血人不可食鸭。鸭血味咸性冷,解诸药毒。 鸭卵味甘咸,性微寒。多食发冷气,令人气短背闷。妊妇多食,令子失音,且生虫。 小儿多食,令脚软。患疮毒人食之,令恶肉突出。不可合鳖肉、李子食,害人。合 桑椹食,令妊妇生子不顺。过食鸭肉所伤成瘕者,以糯米泔温服一二盏,渐消。
鸡肉
味甘酸,性微温。善发风助肝火。同葫蒜芥李及兔犬肝犬肾食,并令人泻痢。同鱼汁食,成心瘕。同鲤鱼、鲫鱼、虾子食成痈疖。同獭肉食,成遁尸病。同生葱食,成虫痔。同糯米食,生蝤虫。小儿食多,腹内生虫,五岁以下忌食。四月勿食抱鸡肉,令人作痈成漏。男女虚乏有风病患食之,无不立发。勿同野鸡、鳖肉食。黄雌鸡患骨蒸热者,勿食。鸡有五色者、元鸡白首者、六指者、四距者、鸡死足不伸者、阉鸡能啼者,并有毒,食之害人。老鸡头有毒,勿食。
鸡肝味甘苦,性温,微毒。《内则》云∶食鸡去肝,为不利人。鸡卵味甘性平,微寒。多食令腹中有声,动风气。同葱蒜食,令气短。同韭食,成风痛。同鳖肉食,损人。同獭肉食,成遁尸病。同兔肉食,成泻痢。妊妇多食,令子失音。以鸡子、鲤鱼同食,令儿生疮。同糯米食,令儿生寸白虫。同鱼脍、同干姜食,令子生疳,发疮疥。小儿患痘疹者,不唯忌食,禁嗅其煎食之气。恐生翳膜也。醋能解蛋毒,过食蛋伤,紫苏子能消。人踏抱出鸡子壳,令生白癜风。
野鸭
味甘性凉。不可同胡桃、木耳、豆豉食。
野鸡
味酸甘,性微寒,春夏有小毒。患痢人不可食。久食令人瘦,发五痔诸 疮疥。同荞麦面食,生肥虫。同菌蕈、木耳食,发五痔,立下血。同胡桃食,发头 风眩晕及心痛,损多益少,不可常食。卵同葱食,生寸白虫。同家鸡食,成遁尸病。 自死爪甲不伸者,食之杀人。不可与鹿肉、猪肝、鲫鱼、 鱼、回鱼同食。
鹁鹆肉
味甘咸,性平。食多减一切药力,其血解百药蛊毒。不可与 肉同食。
雀肉
味甘性温。勿同猪肝及李食。妊妇食雀肉饮酒,令子多淫。多食雀脑, 动胎气,令子雀目。同豆酱食,令子面 。服术人忌之。
鹑肉
味甘性平。不可同猪肝食,令人生黑子。同木耳、菌子食,令人发痔。 鹑毛有斑点,善搏斗。始由虾蟆黄鱼所化,终以卵生,四时常有。鹌肉与鹑性味相 同,形亦相似,但色黑无斑。始由鼠化,终复为鼠。夏有冬无,今通呼为鹌鹑也。
鹧鸪肉
味甘性温。不可与竹 同食,令人小腹胀。或言此鸟天地之神,每月 取一只飨至尊,所以自死者,不可食。其鸟飞必南翅。
雁肉
味甘性平。七月勿食,伤人神。道家谓之天厌,不食为妙。久食动气。 《礼记》云∶食雁去肾,不利人也。
鸠肉
味甘性热。即突厥雀。形似雌雉,鼠脚无后趾,岐尾,憨急群飞,雌前雄后。
雉肉
味甘性平,有小毒。多食令人瘦,发五痔。同荞麦面食,生肥虫。同 豆豉食,害人。卵同葱食,生寸白虫。一名山鸡。山鸡有四种∶似雉而尾长三四尺 者,为 雉。似 而尾长五六尺,能走且鸣者,为 雉,俗通呼 矣。似 而小, 首有采毛,为 。似雉而腹有采色,为锦鸡,俗通呼为锦鸡矣。又有吐绶鸡, 每春夏晴明,徐舒颔下锦绶,文采焕烂,敛即不见,养之并辟火灾,食之有毒。
鸡肉
味甘性平。初病后勿食。 气猛,斗期必死。
白 肉
味甘性平。患疮疖者勿食。黑 气味相同。
竹鸡肉
味甘性平,即泥滑滑。谚云∶家有竹鸡啼,白蚁化为泥。亦辟壁虱。
英鸡肉
味甘性温。常食石英,秋月即无。
黄褐侯肉
味甘性平,即青佳。多食发喉痹,用生姜可解。
桑 肉
味甘性温,即蜡嘴。初病后勿食。
鹆肉
味甘性平,即八哥。天寒欲雪,即群飞如告。 鹆不逾济,地气使然也。
乌鸦肉
味酸涩,性平。 臭不可食,肉及卵食之,令人昏志。
喜鹊肉
味甘性寒。妇人不可食。
燕肉
味酸性平,有毒。不可食,损人神气。不宜杀之。嗜燕人入水,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