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五六月堕胎。而下血不绝者。此症痼之害 也。若无症痼。下血惟腹中痛者。为胞阻。胞阻者。胞中气血不和。而阻其化育也。故用芎归胶艾汤。温 和其血。血和而胎育也。
〔程〕漏下者。妊娠经来。脉经。以阳不足。谓之激经也。半产者。
以四五月堕胎。堕胎必伤其血海。血因续下不绝也。若妊娠下血腹中痛。为胞阻。则用胶艾汤以治。
巢源云。漏胞者。谓妊娠数月而经水时下。此由冲脉任脉虚。不能约制太阳少阴之经血故也。冲任之脉。
为经脉之海。皆起于胞内。手太阳。小肠脉也。手少阴。心脉也。是二经为表里。上为乳汁。下为月水。有 娠之人。经水所以断者。壅之以养胎。而蓄之为乳汁。冲在气虚。则胞内泄漏。
不能制其经血。故月水时下。亦名胞阻。漏血尽则人毙也。
\x芎归胶艾汤方\x(〔原注〕一方加干姜一两。胡洽治妇人胞动。无干姜。)
芎 阿胶 甘草(各二两) 艾叶 当归(各三两) 芍药(四两) 干 地黄(案原本缺两数唯徐沈尤用六两千金干地黄四两艾叶三两余各二两外台引集验同)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内胶令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程〕胶艾主乎安胎。四物主乎养血。和以甘草。行以酒势。血能循经养胎。则无漏下之患。
〔魏〕用芎 。行血中之凝。阿胶甘草当归地黄芍药五味。全补胞血之虚。艾叶。温子脏之血。寒证见。加干姜。
热证见者。干姜烧灰存性。温经散寒。开凝通阻。而血反止矣。干姜之加。乃注中所增。
实不易之药。余治妇人经血。屡试屡效者也。故竟僭而添入方中。高明鉴焉。
千金。胶艾汤。治妊娠二三月。上至七八月。其人顿仆 失据。胎动不安。伤损腰腹痛欲死。若有所见。及胎奔上抢心短气方。(外台。引集验同。即本方。)
又损伤门大胶艾汤。治男子伤绝。或从高堕下。伤五脏。微者唾血。及金疮伤经方。即本方。加干姜。
煮法后云。此汤治妇人产后。崩伤下血过多。虚喘欲死。腹中激痛。下血不止者。神良。
又治妊娠二三月。上至八九月。胎动不安。腰痛已有所见方。
即本方。去芍药地黄。不用清酒。
又治产后下赤白。腹中绞痛方。
即本方。无芎 。
和剂局方。胶艾汤。治劳伤血气。冲任虚损。月水过多。淋沥漏下。连日不断。脐腹疼痛。及妊娠将摄 失宜。胎动不安。腹痛下堕。或劳伤胞络。胞阻漏血。腰痛闷乱。或因损动胎上抢心。奔冲短气。及因产乳 冲任气虚。不能约制。经血淋沥不断。延引日月。渐成羸瘦。即本方。
妇人良方。陈氏六物汤。治血痢不止。腹痛难忍。
即本方。去甘草。
又四物汤。治妇人经病或先或后。或多或少。疼痛不一。腰足腹中痛。或崩中漏下。或半产恶露多。或 停留不出。妊娠腹痛。下血胎不安。产后块不散。或亡血过多。或恶露下。服之如神。
即本方。去阿胶艾叶甘草。
此药不知起于何代。或云始自魏华佗。今产宝方。乃朱梁时节度巡官昝殷所撰。其中有四物散。国朝太平 兴国中。修入圣惠方者数方。自后医者易散为汤。自皇朝以来。名医于此四物中。增损品味随意。虚实寒热。
无不得其效者。然非止妇人之疾可用而已。施氏医方祖剂云。仲景芎归胶艾汤。
乃四物汤之祖剂也。中间已具四物。后人裁而用之。
妇人怀娠。腹中 痛。当归芍药散主之。(娠。赵本。作妊。徐沈尤同。)
〔尤〕按说文。 。音绞。腹中急也。乃血不足。而水反侵之也。血不足而水侵。则胎失其所养。而 反得其所害矣。腹中能无 痛乎。芎归芍药。益血之虚。苓术泽泻。除水之 气。赵氏曰。此因脾土为木邪所客。谷气不举。湿气下流。
搏于阴血而痛。故用芍药多他药数倍。以泻肝木。亦通。
\x当归芍药散方\x 当归(三两) 芍药(一斤) 茯苓(四两) 白术(四两) 泽泻(半斤) 芎 (半斤乙作三两)
上六味。杵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程〕腹中无因而作痛。或邪热所干。或胎气壅盛。用茯苓之淡以渗之。泽泻之咸以泄之。白术之甘以 补之。和以酒服者。藉其势以行药力。日三服。则药力相续。而腹痛自 止。案金鉴云。妊娠腹中急痛。用此方。未详其义。必是脱简。不释。此说却可疑。
三因方。本方煎法后云。元和纪用经曰。本六气经纬丸。能祛风补劳。养真阳退邪热。缓中安和神志。
润泽容色。散邪寒温瘴时疫。安期先生。赐李少君久饵之药。后仲景增减。为妇人怀妊腹痛方。本方用芍药四 两。泽泻茯苓川芎各一两。当归白术各二两。亦可以蜜丸服。(案此说涉荒诞。不可信据。)
和剂局方。当归芍药散。治妊娠腹中绞痛。心下急满。
及产后血晕。内虚气乏。崩中久痢。常服通畅血脉。不生痈疡。消痰养胃。明目益津。(即本方。妇人良方同。)
妊娠。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