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圆足方以应之。
中傍人事
志云。节五味。适五志。以养五脏之大和。
天气通于肺
张云。天气。清气也。谓呼吸之气。清气通于五脏。由喉而先入肺。太阴阳明论曰。喉主天气。
地气通于嗌
甲乙。嗌。作咽。张云。地气。浊气也。 谓饮食之气。浊气通于六腑。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太阴阳明论曰。咽主地气。其义皆同。嗌。音益。
谷气通于脾
甲乙。千金。及五行大义。谷作 。简按王注。谷空虚。诸家亦为山谷之气。盖地气既 为水谷之气。若以谷为 。则义相重。故从原文。然其说率属牵强。宜从甲乙等。而为水谷之气。 谷。古通 用。汉王莽传。 风迅疾。注。即谷风也。
为水注之气
张云。言水气之注也。如目之泪。鼻之涕。口之津。二阴之尿秽。皆是也。虽耳若无水。而耳中津气。湿而成垢。是即水气所致。气至水必至。水至气必至。故言水注之气。简按外台引删蘩论。作水注之于气。又五行大义引本经。作九窍为水。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今由此则注乃法之讹。气乃纪之误。而之上有天字。文义似顺承矣。然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三句。与下文故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祸至矣三句。虽语意相反。
然却是重复。萧氏引他书文。极为精核。不知是古文果如此否。张氏以倒字法释之。颇觉允当。姑从之。
暴气象雷
赵府本。熊本。气。作风。马云。一本作暴风。于雷字不通。宜从气字。张云。天有雷 霆。火郁之发也。人有刚暴。怒气之逆也。故语曰。雷霆之怒。
水谷之寒热
吴云。五味贵于中和。寒则阴胜。热则阳胜。阳胜生热。阴胜生寒。皆能害乎肠胃也。 简按王说执拘。
从阴引阳从阳引阴
志云。阴阳气血。外内左右。交相贯通。故善用针者。从阴而引阳分之邪。从 阳而引阴分之气。简按义见灵枢终始禁服四时气篇。及六十七难。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张云。缪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
志云。以我之神。得彼之情。
见微则过
宋本。则。作得。高云。过。失也。病始于微萌。而得其过失之所在。简按张云。则。度 也。盖读为测者非。○徐云。从阴引阳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体察也。以表知里。 达内外也。过与不及。总结上文。观夫阴阳左右表里之过与不及也。善用针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过与不及。 若微见征兆。便知其过。其明如此。用针岂有危殆哉。
善诊者
马云。诊。视验也。诊之为义。所该者广。凡望闻问切等法。皆可以言诊也。简按孔平仲杂 说云。诊不止脉也。视物可以为诊。后汉王乔传。诏尚方诊视。是也。
审清浊而知部分
吴云。色清而明。病在阳分。色浊而暗。病在阴分。又面部之中有五部。以五行之色推之。
视喘息听音声
张。志。引金匮要略。详解之。当参考。
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
甲乙。规上。有视字。主。作生。
按尺寸观浮沉滑涩
谓按尺肤而观滑涩。按寸口而观浮沉也。尺。非寸关尺之尺。古义为然。
以治无过
甲乙。治下。有则字。为五字一句。是也。
因其轻而扬之
徐云。因。从其所因也。因其邪气轻浮于表。而用气轻薄之剂。而发扬之。如伤寒 一二日用葛根之类。是也。
因其重而减之
张云。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泻也。
因其衰而彰之
张云。衰者。气血虚。故宜彰之。彰者。补之益之。而使气血复彰也。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张云。此正言彰之之法。而在于药食之气味也。以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 以气味言。则 气为阳。味为阴。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者。藏精而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 之。精不足者。阴之衰也。非味不足实中而补之。简按诸注以形为阴。故于温之之义而支矣。张注详备。今从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
马云。谓吐之使上越也。
竭之
张云。竭。祛除也。谓涤荡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后也。李云。承气抵当之类。徐云。如 湿气胜而为濡泻等证。用五苓散之类。又如积痢在下。而为里急后重等证。用承气汤牵牛散之类。引而竭之也。
中满者泻之于内
吴云。中满。腹中满也。此不在高不在下。故不可越。亦不可竭。但当泻之于内。 消其坚满。是也。李云。内字与中字照应。
渍形以为汗
吴云。谓天气寒腠理密。汗不易出。则以辛散之物。煎汤渍其形体。覆而取汗也。徐 云。热邪内郁。宜于汗解。因其腠理干燥。而汗不得出者。以温水微渍形体。使之腠理滋润。以接其汗之出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