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其常度。风与火 气谓之两阳。两阳相熏灼。热发于外。必发身黄。若热搏于经络。为阳盛外热。迫血上行。
必衄。热搏于内者。为阴虚内热。必小便难。若热消血气。血气少。为阴阳俱虚。血气 虚少。不能荣于身体。为之枯燥。三阳经络至颈。三阴至胸中而还。但头汗出。剂颈而 还者。热气炎上。搏阳而不搏于阴也。内经曰。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腹满微喘者。热 气内郁也。内经曰。火气内发。上为口干咽烂者。火热上熏也。热气上而不下者。则大 便不硬。若热气下入胃。消耗津液。则大便硬。故云或不 大便。久则胃中躁热。必发谵语。内经曰。病深者。其声哕。火气大甚。正气逆乱。则 哕。内经曰。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火热大甚。故手足躁扰。捻衣摸床 扰乱也。小便利者。为火未剧。津液未竭。而犹可治也。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 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伤寒脉浮。责邪在表。医以火劫发汗。汗大出者。亡其阳。汗者心之液。亡阳则心 气虚。心恶热。火邪内迫。则心神浮越。故惊狂。起卧不安。与桂枝汤。解未尽表邪。去 芍药。以芍药益阴。非亡阳所宜也。火邪错逆。加蜀漆之辛以散之。阳气亡脱。加龙骨 牡蛎之涩以固之。本草云。涩可去脱。龙骨牡蛎之属是也。
<目录>卷三\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篇名>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方第四十四属性: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牡蛎(五两熬味酸咸)
龙骨(四两味甘平) 大枣(十二枚擘) 蜀漆(三两洗去脚味辛平)
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
当汗 出愈。
形作伤寒。谓头痛身热也。脉不弦紧。则无伤寒表脉也。经曰。诸弱发热。则脉弱 为里热。故云弱者必渴。若被火气。两热相合。搏于胃中。胃中燥烦。必发谵语。脉弱 发热者。得脉浮。为邪气还表。当汗出而解矣。
王三阳云。此证固不须治。待其自汗。则愈。若脉不肯浮。酒炒芩连等。微解之可 也。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火阳病。用火熏之。不得汗。则热无从出。阴虚被火 必发躁也。六日传经尽。至七日再到太阳经。则热气当解。若不解。热气迫血下行。必 清血清厕也。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脉浮热甚为表实。医以脉浮为虚。用火灸之。因火气动 血。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 攻有 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微数之脉。则为热也。灸则除寒不能散热。是慎不可灸也。若反灸之。热因火则甚。
遂为烦逆。灸本以追虚。而复逐热为实。热则伤血。又加火气。使血散脉中。气主 之。
血主濡之。气血消散。不能濡润筋骨。致骨焦筋伤。血散而难复也。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 逆也。
脉浮在表。宜以汗解之。医以火灸取汗。而不得汗。邪无从出。又加火气相助。则 热愈甚。身半以上。同天之阳。身半以下。同地之阴。火性炎上。则腰以下。阴气独治。
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也。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烦热也。邪气还表。则为烦热。汗出而解。以脉浮。故为邪还表也。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 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三两。
烧针发汗。则损阴血而惊动心气。针处被寒气聚而成核。心气因惊而虚。肾气乘寒 气而动。发为奔豚。金匮要略曰。病有奔豚。从惊发得之。肾气欲上乘心。故 其气从少腹上冲心也。先灸核上。以散其寒。与桂枝加桂汤。以泄奔豚之气。
<目录>卷三\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篇名>桂枝加桂汤方第四十五属性: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共五两。余根据前法。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先火为逆。复以下除之。里气因虚。又加烧针。里虚而为火热所烦。故生烦躁。与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以散火邪。
<目录>卷三\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篇名>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第四十六属性:桂枝(一两) 甘草(二两) 牡蛎(二两熬) 龙骨(二两)
上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辛甘发散。桂枝甘草之辛甘。以发散经中之火邪。涩可去脱。龙骨牡蛎之涩。以收 敛浮越之正气。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寒则伤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