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 ,当改之。
伤寒五、六日,不「大便」〔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 死。
【按】
「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今曰:不 可下,何所谓也?当改之。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 以索饼,「若」〔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复去也,后三日脉之 ,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
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 者,此为热有余,必发痈脓也。
【按】
不发热者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 出而复去之文耶?当改之。
伤寒脉迟,六、七日,「厥而下利」,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 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
伤寒脉迟六、七日之下,当有「厥而下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非除中证也。况有 此四字,始与下文反与黄芩汤之义相属,当补之。
<目录>卷二\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篇名>合病并病篇正误属性:三阳合病,脉浮大「弦」〔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按】
浮大上之「上」字,当是「弦」字,始合论中三阳合病之脉,若是「上」字,则经论 中从无两寸脉主三阳病之理,当改之。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 。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 郁在表,当解之「以汗」〔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 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 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按】
「熏之」二字,当是「以汗」二字,始与上下文义相属,当改之 。
<目录>卷二\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篇名>坏病篇正误属性: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下□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 「弦」〔紧〕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 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
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诊也。惟「脉沉弦」方与上 文之义相属,始可与小柴胡汤,当改之。
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眩 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按】
「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三句,与上下文义不属。注家皆因有此 三句,不得不支离蔓衍,牵强解释。每见此病总因汗出过多,大伤津液而成,当用补 气补血益筋壮骨之药,经年始愈。此三句必是错简,当删之。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 【按】
禹余粮丸,为涩痢之药,与此证不合,「与禹余粮丸」五字,衍文也,当删之。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数」〔弱〕,「数」〔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语,「数 」〔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按】
三「弱」字,当俱是「数」字,若是「弱」字,热从何有?不但文义不属,论中并无 此说,当改之。
<目录>卷二\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篇名>痉湿暍病篇正误属性:〔伤寒所致〕太阳病,痉湿暍,此三种,宜应别论。
【按】
「伤寒所致」四字,甚无所谓,当删之。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按】
反恶寒之「反」字,衍文也,刚痉证应恶寒,非反也,当删之。
<目录>卷二\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篇名>霍乱篇正误属性:恶寒脉微而复利,「利不止亡阳」〔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
【按】
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热补药?利止应是「利不止」,亡血应是「亡阳」,当改之。
<目录>卷二\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篇名>辨可下篇正误属性: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大」〔微 〕而涩,故知有宿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按】
尺中「微」字,当是「大」字,若是「微」字,断无可下之理,当改之。
<目录>卷二\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篇名>平脉法正误属性:假令脉来微去大,故名反,病在里也;「脉来大去小」〔脉来头小本大〕,故名覆,
病在表也。「上微小者为阴盛」〔上微头小者〕,则汗出;「下微小者为阳盛」〔下 微本大者〕,则为关格不通,不得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