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此借程 垓、何籀,以上代平之字示其义例也。暗香注云:“首句姜词第三字‘月’字, 观吴词‘谁’字,则知可用‘吴水’姜作‘竹外’,可知‘竹’字可平。‘送帆 叶’姜作‘正寂寂’,则知第一个‘寂’字可平。‘卧虹’姜作‘夜雪’,则知 平。‘雪’字可平。”此虽未明言入之代平,而已示其实例也。丹凤吟注云: “上去入亦须严订,如千里和清真,无一字相异,此其所以为佳,所以为难。” 则又示全依四声之例也。考词律旁注,虽止可平可仄,间有作平。或某声未明示 四声之限制,而各调注中,详为说明,实以应用某声之字示以规范矣。杜文澜校 勘记,就一枝春言之曰:“按宋词用韵,只重五音。往往以上声作去,去声作上。 用平声处,更可以上以入代平。独於应用去上二声相连之处,则定律甚严。如此 调,万氏注出乍数、唤起、尚浅、夜暖、试与、媚粉六处,尚有前段第七句之自 把,後结之醉语,亦去上声,共八处,皆定格也。凡仄声调三句接连,用韵则中 之四字必用去上。又後结五字一句,而尾二字皆仄者,亦必用去上。如用人韵, 则用去入,名词皆然。此卷後之扫花游用去上六处,卷十七之花犯用去上十二处, 为至多者。盖去声劲而纵,上声柔而和,交济方有节奏。”阐明万说,虽只上去 一端,实不下康成之笺毛传矣。至周济宋四家词选序论曰:“红友极辨上去,是 已。上入亦有辨,入之作平者无论矣。其作上者可代平,作去者断不可代平。平 去是两端,上由平而之去,入由去而之平。”则又推至於上入之分。夫上去入既 各有区别,则非四声有定而何。惟周、杜二氏,一谓去作上,一谓去作上,一谓 入代去,尚有可疑。以实例既少,既音理亦待商也。至杜谓上去互用,本於五音, 则未明音理矣。
○四声因调而异
四声总是,因调而异。有参照各家,限於某句某字者。有自度之腔,他无可 据,不得不全依之者。有常填之调,只有平仄,无四声之可言者。兹分别论之。
限於某句四声有定之字,万、杜两家所论,多属於此,惟尚未完备。就实例 言之,可分七种:
(一)领句之字多用去声。如词旨所举任、乍、怕、问、爱、柰、料、更、 况、怅、快、叹、未、念是也。看,平去兼收。似算甚,上去兼收,论者去当作 去。嗟方将应,平声。若莫,入声。亦有时用以领句。且常用之字,词旨未举者 尚多,故如清真解语花“从舞休歌罢”、白石惜红衣“说西风消息”,用平用入, 应依之。
(二)句中或韵上之一字限用去声者。例如柳梢青後遍第二韵,恋绣衾前遍 第二第三韵,後遍第一、第二韵,韵上一字皆去声。清真塞翁吟之“镜中”,庆 春宫前遍“见星”,後遍“未成”,亦同。又如秋蕊香前後遍第三句第五字,子 野惜琼花前遍处字,後遍叶字,小山思远人念字“寄字”旋字为字,清真塞垣春 韵字“怨字”袖字向字,望海潮前後遍第四五两句第三字,皆句中字之限用去声 者。万氏论一寸金调,所指去声二十字,则句中韵上皆有之。
(三)某字某句限用入声者。例如忆旧游、红林檎近末句第四字,霜叶飞清 真之“疯疯玉匣”,皆非用入声不可。八声甘州屯田“物华休”之物字,“识归 舟”之识字,忆旧游清真“烛花摇”“拂河桥”之烛字、拂字,齐天乐清真暮雨、 劝织、深阁、重拂(後遍准此)之雨字、织字、阁字、拂字,均应用入。但可以 上声代,此类甚多。
(四)句首或句中或句尾限用去上者。句首之例,如清真倒犯之霁景、驻马, 琐窗寒之暗柳、静锁、付与,隔浦莲近之骤雨。句中之例,如屯田八声甘州之暮 雨,清真应天长之笑我、载酒,花犯之胜赏、望久、梦想,解连环之寄我,玲珑 四犯之鬓点、念想。句尾之例,则不属於韵者,如宴清都、湘江静前後遍四字偶 句,句末二字,(上声或用入代)清真三部乐之瘦损,白石玲珑四犯之换马,琵 琶仙之细柳。属於韵者,在花犯、在花犯、眉妩、扫花游调中,不止一处。清真 隔浦莲近之翠葆、岸草,西河之对起、半垒,白石秋宵吟之顿老、又杳、未了。 而齐天乐、绮罗香、西子妆、宴清都、过秦楼等调,结秦楼等调,结拍末二字限 用去上者,尤指不胜屈。至於探芳信结拍六字句,去上平平去上,则与扫花游驻 马河桥避雨,皆一句之中首尾均用去上者。各名家词於上述诸例,大抵从同。
(五)二字相连用上声者,此例较少,惟屯田乐章集中,两上声连用者颇多, 或系叠字连语。
(六)平声三字以上连用者例如淮海梦扬州之“轻寒如秋”,梅溪寿楼春之 “今无裳”、“良宵长”、“消磨疏狂”、“裁春衫寻芳”,金盏子“湔裙溪”, 三妹眉“晴檐多风”。其三平、四平、五平皆为定格,惟此例不甚多。
(七)句中各字,四声固定者,以四字句为多。例如倦寻芳首句,绛都春、 永遇乐结拍,扫花游“暗黄万缕”,眉妩“翠尊共款”,为去平去上。琐窗寒 “桐花半亩”,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