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此借程 垓、何籀,以上代平之字示其义例也。暗香注云:“首句姜词第三字‘月’字, 观吴词‘谁’字,则知可用‘吴水’姜作‘竹外’,可知‘竹’字可平。‘送帆 叶’姜作‘正寂寂’,则知第一个‘寂’字可平。‘卧虹’姜作‘夜雪’,则知 平。‘雪’字可平。”此虽未明言入之代平,而已示其实例也。丹凤吟注云: “上去入亦须严订,如千里和清真,无一字相异,此其所以为佳,所以为难。” 则又示全依四声之例也。考词律旁注,虽止可平可仄,间有作平。或某声未明示 四声之限制,而各调注中,详为说明,实以应用某声之字示以规范矣。杜文澜校 勘记,就一枝春言之曰:“按宋词用韵,只重五音。往往以上声作去,去声作上。 用平声处,更可以上以入代平。独於应用去上二声相连之处,则定律甚严。如此 调,万氏注出乍数、唤起、尚浅、夜暖、试与、媚粉六处,尚有前段第七句之自 把,後结之醉语,亦去上声,共八处,皆定格也。凡仄声调三句接连,用韵则中 之四字必用去上。又後结五字一句,而尾二字皆仄者,亦必用去上。如用人韵, 则用去入,名词皆然。此卷後之扫花游用去上六处,卷十七之花犯用去上十二处, 为至多者。盖去声劲而纵,上声柔而和,交济方有节奏。”阐明万说,虽只上去 一端,实不下康成之笺毛传矣。至周济宋四家词选序论曰:“红友极辨上去,是 已。上入亦有辨,入之作平者无论矣。其作上者可代平,作去者断不可代平。平 去是两端,上由平而之去,入由去而之平。”则又推至於上入之分。夫上去入既 各有区别,则非四声有定而何。惟周、杜二氏,一谓去作上,一谓去作上,一谓 入代去,尚有可疑。以实例既少,既音理亦待商也。至杜谓上去互用,本於五音, 则未明音理矣。
○四声因调而异
四声总是,因调而异。有参照各家,限於某句某字者。有自度之腔,他无可 据,不得不全依之者。有常填之调,只有平仄,无四声之可言者。兹分别论之。
限於某句四声有定之字,万、杜两家所论,多属於此,惟尚未完备。就实例 言之,可分七种:
(一)领句之字多用去声。如词旨所举任、乍、怕、问、爱、柰、料、更、 况、怅、快、叹、未、念是也。看,平去兼收。似算甚,上去兼收,论者去当作 去。嗟方将应,平声。若莫,入声。亦有时用以领句。且常用之字,词旨未举者 尚多,故如清真解语花“从舞休歌罢”、白石惜红衣“说西风消息”,用平用入, 应依之。
(二)句中或韵上之一字限用去声者。例如柳梢青後遍第二韵,恋绣衾前遍 第二第三韵,後遍第一、第二韵,韵上一字皆去声。清真塞翁吟之“镜中”,庆 春宫前遍“见星”,後遍“未成”,亦同。又如秋蕊香前後遍第三句第五字,子 野惜琼花前遍处字,後遍叶字,小山思远人念字“寄字”旋字为字,清真塞垣春 韵字“怨字”袖字向字,望海潮前後遍第四五两句第三字,皆句中字之限用去声 者。万氏论一寸金调,所指去声二十字,则句中韵上皆有之。
(三)某字某句限用入声者。例如忆旧游、红林檎近末句第四字,霜叶飞清 真之“疯疯玉匣”,皆非用入声不可。八声甘州屯田“物华休”之物字,“识归 舟”之识字,忆旧游清真“烛花摇”“拂河桥”之烛字、拂字,齐天乐清真暮雨、 劝织、深阁、重拂(後遍准此)之雨字、织字、阁字、拂字,均应用入。但可以 上声代,此类甚多。
(四)句首或句中或句尾限用去上者。句首之例,如清真倒犯之霁景、驻马, 琐窗寒之暗柳、静锁、付与,隔浦莲近之骤雨。句中之例,如屯田八声甘州之暮 雨,清真应天长之笑我、载酒,花犯之胜赏、望久、梦想,解连环之寄我,玲珑 四犯之鬓点、念想。句尾之例,则不属於韵者,如宴清都、湘江静前後遍四字偶 句,句末二字,(上声或用入代)清真三部乐之瘦损,白石玲珑四犯之换马,琵 琶仙之细柳。属於韵者,在花犯、在花犯、眉妩、扫花游调中,不止一处。清真 隔浦莲近之翠葆、岸草,西河之对起、半垒,白石秋宵吟之顿老、又杳、未了。 而齐天乐、绮罗香、西子妆、宴清都、过秦楼等调,结秦楼等调,结拍末二字限 用去上者,尤指不胜屈。至於探芳信结拍六字句,去上平平去上,则与扫花游驻 马河桥避雨,皆一句之中首尾均用去上者。各名家词於上述诸例,大抵从同。
(五)二字相连用上声者,此例较少,惟屯田乐章集中,两上声连用者颇多, 或系叠字连语。
(六)平声三字以上连用者例如淮海梦扬州之“轻寒如秋”,梅溪寿楼春之 “今无裳”、“良宵长”、“消磨疏狂”、“裁春衫寻芳”,金盏子“湔裙溪”, 三妹眉“晴檐多风”。其三平、四平、五平皆为定格,惟此例不甚多。
(七)句中各字,四声固定者,以四字句为多。例如倦寻芳首句,绛都春、 永遇乐结拍,扫花游“暗黄万缕”,眉妩“翠尊共款”,为去平去上。琐窗寒 “桐花半亩”,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