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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台案汇录庚集---第17页

县城内外居民甚多,不忍将数万生灵委之于贼,立意坚守,以待援应。是其保护合县民人,与朕轸念义民、多方爱护之意适相吻合,所谓我君臣各尽其义也。柴大纪力捍困城,且能乘间杀贼,已属奋勇可嘉。今接奉前旨,若即全师而出,亦系遵旨而行,未为不可,而柴大纪被围日久,心志益坚,勉励兵民,忍饥固守,惟知以国事民生为重,古之名将,何以加之!柴大纪在台湾剿捕贼匪,劳绩最着,即守城一节,其功甚大,本欲俟大功告竣后优加封赏,今伊能如此系念生民,忠良激发,为国家出力,尤堪加奖。柴大纪着即封为一等义勇伯,世袭罔替,并着浙江巡抚琅玕赏给伊家属银一万两,用示朕轸念勋劳、赐爵酬庸之至意。至柴大纪忠义奋发,兵民当益加感动,仰蒙上天嘉佑,县城自必保护无虞。现在福康安统领大兵,迅抵鹿仔港,声威壮盛,士气百倍,柴大纪惟当更加勉力,痛剿贼匪,共奏肤功,永承格外恩眷。钦此(钦遵于十三日抄出到部,行文讫)。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三本二五七~二五八页。
二三、户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军需局案呈,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相应恭录移会稽察房可也。须至移会者。计粘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件钦奉事:内阁抄出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初四日奉上谕:据柴大纪奏,八月内守备杨彲在诸罗西门外堵御剿捕贼匪,连次打仗,除守备施放大炮连发中毙贼甚多,实属奋勇出力,嗣因中炮伤重,医冶不痊,至十七日身故。又据常青奏,游击邱维扬打仗阵亡各等语。杨彲业经降旨,交部议恤。今阅常青、柴大纪奏到情形,该员等奋勇杀贼,临阵捐躯,均堪嘉悯。游击邱维扬着加一等,以参将衔照阵亡例议恤。守备杨彲,着加一等,以都司衔照阵亡例议恤。钦此(钦遵于本月初六日抄出到部,行文讫)。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三本二五八页。
二四、吏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十一月十八日)
吏部为钦奉上谕事:考功司案呈,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除行文外,相应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右移会稽察房。计粘单一纸。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日。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内阁抄出初十日奉上谕:台湾嘉义县自被贼匪攻扰以来,柴大纪统兵堵剿,该处民人等,共知大义,悉力固守,久而益坚,实堪嘉尚。昨已降旨,将柴大纪优加封赏,并令福康安查明出力文武员弁,咨部从优议叙。其县民等五十四年应征钱粮,概予豁免矣。至随营守御兵丁,与柴大纪同心协力,奋勇打仗,固守城池,亦应一体加恩赏赉。除已降旨将打仗伤亡之官兵、义民等分别给与恩恤外,所有现在守城打仗出力兵丁,着各赏给两月钱粮,以示奖励。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三本二五九页。
二五、兵部「为内阁抄出上谕」移会(十一月二十一日)
兵部为移会事:职方司案呈,内阁抄出前事一案,相应恭录上谕,移会贵处查照销案可也。须至移咨者。计连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日。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奉上谕:台湾逆匪林爽文纠众倡乱以来,提督柴大纪统兵剿捕,收复诸罗后,贼匪屡经攻扰。城内义民,帮同官兵奋勇守御,保护无虞,该处民人,急公向义,众志成城,应锡嘉名,以旌斯邑。着将诸罗县改为嘉义县。合县良民,倍加奋励,以昭奖劝。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三本二五九页。
二六、吏部「为内阁抄出上谕一道」移会(十二月初五日)
吏部为知照事:文选司案呈,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相应抄录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计连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日,主政贺。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内阁抄出两广总督孙士毅等奏洋商潘文岩等捐银三十万两、盐商李念德等捐银二十万两、充作新兵粮饷等因一折,十一月二十九日奉朱批:有旨谕部,钦此。又孙士毅等奏洋盐商人捐银五十万两、请另贮藩库、专给新兵粮饷等因一折,十一月二十九日奉朱批:览,钦此。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奉上谕:孙士毅等奏,据洋商潘文岩等呈称,现在台湾剿捕逆匪,粤省招募新兵,巡防海口,商船往来,藉此兵威,得免惊扰,该商等情愿捐银三十万两,以充军需。又据盐商李念德等呈称,粤省运盐,多经洋面,今添兵巡防,盐务益增严密,愿备饷银二十万两,用展蚁忱各等语。该洋商、盐商等请捐饷银,系因添兵巡防海口,与伊等生计有益起见,自应俯准所请,以遂其报效之诚。但各商等于地方公务,踊跃捐输,尚属急公,并着该督等查明咨送吏部,照例议叙,以示鼓励。折并发。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三本二六○页。
二七、礼部「为内阁抄出两广总督孙士毅奏」移会
礼部为知照事:祠祭司案呈,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内阁抄出两广总督孙奏,赴台剿匪闽省兵船,被风漂泊,淹毙兵丁黄国生一名,钦奉上谕,照阵亡例议恤到部,相应抄单移会稽察房可也。须至移会者。计粘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日。
乾隆五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