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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宋-杨仲良*导航地图-第489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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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通畅有理。』上欣然,颇自以为得人。
校勘记
[1]圣问 原本『问』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三七补。[2]庚申 原本作『庚戍』,据《长编》卷四四七改。[3]给事中 原本无『中』字,据《长编》卷四四七补。[4]永观 原本『观』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四九补。[5]七年秋七月癸巳 原本作『十年秋七月庚寅』,据《长编》卷四七五改。[6]范祖禹言近令将汉唐 原本作『范祖禹进呈将汉唐』,据《长编》卷四八四改。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九十三
哲宗皇帝
求直言
元丰八年三月,司马光入临毕,遂径归洛。太皇太后遣内侍梁惟简劳光,问所当先者,光乃上疏曰:『臣窃见近年以来,风俗颓弊,士大夫以偷合苟容为智,以危言正论为狂,是致下情蔽而不上通,上恩壅而不下达,闾阎愁苦,痛心疾首,而上不得知;明主忧勤,宵衣旰食,而下无所诉。公私两困,盗贼以繁。犹赖上帝垂休,岁不大饥,祖宗贻谋,人无异志。不然,则天下之势,可不为之寒心乎?此皆罪在群臣,愚民无知,往往怨归先帝,此臣所以日夜愤痛,焦心泣血,不顾死亡,思有开发于朝廷也。
臣愚以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诏书,广开言路,不以有官无官之人,应有知朝廷阙失及民间疾苦者,并许进实封状,尽情极言,仍颁下诸路州军,于所在要闹处出榜晓示,在京则于鼓院、检院投下,委主判官画时进入;在外则于州军投下,委长吏即日附递奏闻,皆不得取责副本,强有抑退。其百姓无产业人,虑有奸诈,即责保知在奏取指挥,放令逐便,然后望陛下以听政之暇,略赐省览,其义精当者,即施行其言而显擢其人,其次取其所长,舍其所短。
其愚狂鄙陋无可采取者,报闻罢去,亦不加罪。如此,则嘉言日进,群臣无隐。陛下虽深居九重,四海之事,如指诸掌,举措施为,惟陛下所欲,斯乃治安之源、太平之基也。陛下若以臣言为可取,伏乞决自圣意,下学士院草诏施行。群臣若有沮难者,其人必有奸恶,畏人指陈,专欲壅蔽聪明,此不可不察也。』
五月乙末,诏曰:『盖闻为治不要,纳谏为先。朕思闻谠言,虚己以待。凡内外之臣,有能以正论启沃者,岂特受之而已,固且不爱高爵重禄,以奖其忠。设其言不当于理,不切于事,虽拂心逆耳,亦将欣然容之,而无所拒也。若乃阴有所怀,犯非有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则观望朝廷之意以侥倖希进,下则炫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审出于此,苟不惩艾,必能乱俗害治。然则黜罚之行,是亦不得已也。顾以即政之初,群臣不能遍晓,凡列位之士,宜悉此心,务自竭尽朝廷阙失,当悉献所闻,以辅不逮。
宜令御史台出榜朝堂。』
旧录云:上新即位,奸人乘隙诬滂,宰臣蔡确患之,请降是诏。然其后上书诋讪,无复忌惮。臣等辨曰:『哲宗新即位,司马光上言:近年以来,风俗颓弊,士大夫以偷合苟容为智,以危言正论为狂。下情蔽而不上通,上恩壅而不下达。请明下诏书,广开言路。从之。时用事之臣方持两端,而草诏者希望风旨,名曰求言,而实设六条以拒之。光乞删去中间一节,使天下之人晓然知朝廷务在求谏,无拒谏之心,各尽所怀,不忧黜罚。如此,则中外之事、远近之情,如指诸掌矣。
未几,果别下诏令,实书其事。『上自新即位』至『无复忌惮』,三十一字并去之。
诏新知陈州、资政殿学士、中大夫司马光过阙,令先入见。先是,光上疏乞开言路,曰:『臣昨在京师,伏蒙太皇太后不以臣愚,空疏无取,遣使访以得失。岂惟微臣有千载一遇之幸?中外闻之,踊跃称庆,以为言路将开,下情得以上通,太平之期,指日可待也云云。臣自到西京以来,朝夕伏听朝廷维新之政,以为必务明四目、达四聪,以快天下积年愤郁之志。今开言路之诏,不闻颁于四方,而太府少卿宋彭年言:在京不可并置三衙管军臣僚。水部员外郎王谔乞今依保马元立条限,均定逐年合买之数,又乞令太学增置《春秋》博士,使诸生肄业。
朝廷以非其本职而言,各罚铜三十斤。臣忽闻之,怅然失图,愤抑无已。臣非私于二人,直为朝廷惜治体耳。』又曰:『陛下临政之初,而二臣首以言事得罪,臣恐中外闻之,忠臣解体,直士挫气。欲仕者敛冠藏之,欲谏者咋舌相戒,则上之聪明有所不照,下之情伪有所不达。今一一臣之罚既不可追,伏望陛下如臣前奏下诏,不以有官无官、当职不当职之人,皆得进言,择其可取者微加旌赏,使天下之人,知朝廷乐闻善言,不恶论事;
无可取者寝而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