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或于汉口、九江。臣等于长江形势未经身历,碍难悬拟;由通商大臣周历查察,详细核明何处最要、何处次要?会同各该督、抚妥为商定,择要驻扎。所有原管镇江、九江、汉口等处通商口岸各员,均由该大臣督饬随时严密稽查;遇有中外交涉事件,即由该管口岸各员详报该大臣核办。至所称闽、粤、浙三省由监督道员经理,将军、督、抚稽查,自系各管各地,责无旁贷;惟事关中外交涉,仍恐办理稍有歧异,或滋外国口实。臣等公同酌议:拟请将五口通商大臣移扎内江,所有上海及长江一带中外交涉事件由通商大臣专管,而各督、抚兼理之。
其闽、粤、浙三省中外交涉事件,照旧由各该将军、督、抚专管,而通商大臣兼理之。按照臣等奏定章程,各新旧口岸税银并进出口船只数目各情形,按月呈报管辖之通商大臣稽察,并由该大臣按月咨报总理衙门及户部,以凭查核。即将道光年间颁发「钦差大臣』关防作为通商大臣关防,凡沿海、沿江各监督道员以下,均归该大臣统辖。各路地方官遇有中外交涉之事,由监督道员按约办理;监督道员所不能办理完结者,均由该大臣裁决。至廉俸一节,查前设三口通商大臣系裁撤长芦盐政,即以盐政廉俸为三口大臣廉俸。
今南省通商大臣并辖滨海、滨江六省洋务,地广事繁;若照三口通商大臣廉俸,恐不敷用。似应查照各省总督廉俸之例,定为该大臣廉俸,庶足以资办公。至应添设委员差役及沿江口岸应否设立行馆之处?并由该大臣体察情形,奏明办理。
再,此系通筹江海全局,事关数省;地方官倘或稍存成见,止顾一隅,必至遇事龃龉,有伤大局。应请饬下各督、抚、将军等严饬管理关务各员务即破除积习,不分畛域,以收和衷共济之效。
谕议政王军机大臣等:
恭亲王等奏「遵议改设长江通商大臣」一折,各国于沿海五口通商历年已久,均有旧章可循;而长江上下计有二千余里,地处腹心,事关创始,自应将通商大臣改驻长江。惟应驻何处?该王大臣等无从悬揣;着曾国藩于镇江、金陵或汉口、九江察度情形择一扼要之处,咨商薛焕酌量具奏;该大臣沿江剿贼,于江面情形自必谙悉,谅能妥为筹划也。至通商大臣廉俸以及委员差役并沿江口岸应否设立行馆之处?即着曾国藩、薛焕悉心核定;廉俸于何处支给?
委员差役应设若干?务当核实议定,未可稍涉浮冒。其上海及长江一带中外交涉事件,固应归通商大臣专管;而粤、浙、闽三省事务,通商大臣亦应兼理,以免歧异。薛焕现在办理比利时国换约事宜尚未事竣,着于事竣后,或亲赴长江沿途察看;或江面尚难行走,即由曾国藩酌定,会同具奏,候旨遵行。原折着钞给阅看。
--以上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八。
九月初一日
九月初一日(庚戌),福建巡抚徐宗干奏:
臣前奏汇借洋商银两,奉上谕:『其利息如何计算、归还如何办理?着详细具奏』等因,钦此。伏查先后借用洋商银四十万零四千八百八十两,内贴息银四万八千八百八十两。本年四月间,闽省西北两路界连衢、温各县同时告警,又值台湾彰化会匪滋事;库储已竭、需用孔殷,复借洋商银十万两,内贴息银一万一千两。统共本利银五十万四千八百八十两,内二十万两议明填给执照,兑至广东抵完粤海关税,仍划作粤省应解闽省之饷;又三十万四千八百八十两,议在闽省海关税项暨洋药厘税项下分期扣还。
御批:『该衙门知道』。
--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十。
同治二年三月初八日
同治二年(一八六三)三月初八日(甲寅),福州将军兼管闽海闽税务文清奏:
查英、法、美三国奉准在于台湾海口开市通商,所有设关征税一切事宜,先经前督臣庆端派委福建候补道区天民前往查办。旋据委员区天民会同台湾镇、道、府勘定台湾府属淡水厅辖之八里坌(即沪尾)地方,堪以设关征税;适值彰北会匪滋事,未能克期会议。兹据区天民呈报:『英国领事官郇和现已移住沪尾、且有洋船停泊口岸,应即赶紧开关征税;暂借沪尾守备旧署作为税关,于本年六月二十二日先行启征。应议章程,容另行会议呈报』等情前来。
奴才伏查台湾沪尾口通商事宜既经前督臣庆端派委区天民查办,所有征收税银,自应仍令该道一手经理,以资熟悉。谨附片奏报。
御批:『该衙门知道』。
--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十五。
八月二十五日
八月二十五日(己亥),福州将军耆龄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