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故豫亲王修龄子裕全、睿亲王淳颖子宝恩、肃亲王永锡子敬叙、俱为不入八分辅国公。故贝子弘闰子永群、为二等辅国将军。永揆、为二等奉国将军。贝子永硕子绵缵、为二等辅国将军。绵榜、为三等辅国将军。贝子永泽子绵疆、为三等镇国将军。绵崧、为一等辅国将军。裕郡王亮焕子恒僚、为一等辅国将军。故顺承郡王恒昌子伦正、为二等辅国将军。奉恩辅国公弘<曰融>子永芚、为一等奉国将军。辅国将军亮源子恒贵、奉国将军兴瑞子成谦、成章、俱为奉恩将军。
○以通政使司副使继善、为光禄寺卿。
○奉恩辅国公兴肇、缘事革职。以其子成宽、袭爵。
○铸给福建延平府城守中军都司关防。从总督尽麟请也。
○户部议准、陕甘总督松筠疏报、乌噜木齐塔西河所。开垦地三百三十亩。照例升科。从之。
○壬寅。谕军机大臣等、近因那彦成搜捕窜匪。带兵深入老林。而兵力为地险所限。技无所施。正在降旨谕示。适据那彦成等奏到各路剿贼情形。据称贼踪奔窜。不出老林。密树遮蔽。十丈以外。即不能见。又天气苦寒。积雪数尺。势不能放火烧焚。将贼轰出。那彦成等实为辛苦万状。不认披览。该处老林。据称南北百余里至二百里不等、但究与何省及何府州县毗连。路径从何出入仍未详悉奏明。如果深林密箐。绵延不断。则那彦成带兵深入之后。粮运如何接济。
且人皆步行。又如何安设营盘。若官兵皆系露处。亦从无此行军之法。那彦成自当察看地势。多方筹画。用闲诱之使出。以便乘机邀击。或于要隘处所。严行堵截。谅此深山老林。未必有地可种。贼匪在内。无从得食。自必穷而思出。官兵以逸待劳。方可制其死命。且那彦成现在兵力。不为不厚。焉有万余生力精兵。合之乡勇数万。仅在老林追逐。旷日持久。办此一二千残败贼匪之理。那彦成必当亟思改图。上紧相机剿办。务于明年二三月内。奏绩蒇功。
断不可惟事跟追。致稽时日。将此传谕知之。
○命辅国公裕全、敬叙、在散秩大臣上行走。
○甲辰。上诣雍和宫行礼。火神庙拈香。
○谕内阁、前据初彭龄参奏、江兰前在云南巡抚任内。于抱母恩耕等井、被水冲淹。有讳灾不办之事。当令军机大臣、询问江兰。据称恩耕井被水冲塌。曾经委员勘估兴修。其抱母井沿河民房闲有坍塌。人口亦未损伤。并未被有重灾。曾令盐道颜检发银三千两。江兰督同道府等勘明抚恤。实用银一千余两。因此项银两。向系盐道及该管同知等捐办。并不动支帑项。是以不准开销等语。随经降旨。令颜检将办理情形据实覆奏。兹据奏称、嘉庆元年六月内。
雨水稍多。山水骤发。以致二井咸被冲淹。贮仓盐块。亦多浸失。民房衙署。俱有坍塌。幸人口未有损伤。当经禀请督抚。于盐库内酌动银三千两。委员前往抚恤。缘山水旋长旋消。其退甚速。江兰于秋闲往勘。未经细体被水情形。遂谓被水不重。不至成灾。委员施廷良、散放抚恤银两。疑其捏报。不准照数开销。嗣因猓黑滋事。前任督臣勒保、令颜检随同前往剿办。经过该二井地方。目击井上坝台。正在修理。衙署民房。亦尚未一律修葺。且见屋柱水痕高至数尺。
因知彼时被水原重。江兰委令知州施廷良领银抚恤。实有其事。惟未将被水情形。专摺陈奏、动项抚恤之后。又未准开销。亦系实情等语。核其所奏情节。惟人口未有损伤一节。与江兰所称相符。而该二井被水甚重。江兰于秋闲始经往勘。并未细体被水情形。亦未专摺陈奏。又将所动银两。不准开销。是江兰竟不免有讳灾情事。封疆大吏。于地方偶有被灾。自应据实奏闻。妥为经理。不得稍有掩饰。以致灾黎失所。江兰前在滇抚任内。于抱母等井被水情形。
何以并未专摺陈奏。又不准动项开销。其因何与颜检覆奏不符之处。仍著江兰明白回奏。
○乙巳。谕内阁、据爱新泰奏称、台湾镇向有经管地方事务。伊与前任奎林、哈当阿、分位悬殊。情形各别。若仍照旧例章程。遇事参办。转似越分专擅等语。朕详阅摺内情节。显系欲求加提督职衔。大属非是。各直省督抚提镇。管理地方。统辖属员。均有弹压参劾之责。爱新泰前由闽省副将。升授台湾镇总兵。于重洋边境一切事宜。自当遵照成例。督率所属。认真查办。若州县等果有违例不法之事。原可随时据实参奏、即如本日所参操防不职之署都司高必魁等、朕即降旨革职休致。
何尝不允所请乎。爱新泰于营伍地方。果能实心整顿。著有成效。朕必酌量加恩。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