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许额外滥用。但亦不可因例难开销。过事苛刻。今从征者前有锋镝之危。后有饥寒之困。何以使之效命疆场克敌致果耶。军营一切赏需。自应略为宽裕。加之体恤。使士马饱腾。人思敌忾。而发扬蹈厉之气。更可壮军容而寒贼胆。果大功速竣。即有例外动用之项。朕自当酌核情节。特加恩准、将此传谕知之。
○调山西兵三千名、赴湖北剿贼。
○壬戌。上诣观德殿几筵前供奠。
○谕内阁、总理丧仪王大臣会同礼部奏称。奉移高宗纯皇帝梓宫。请遵世宗宪皇帝旧制。步送至景山东门等语。此固出于臣下悃忱。但朕受高宗纯皇帝深恩。实从来所未有。将来奉移梓宫。瞻依灵驭。追慕无穷。若遵照旧制。步送至景山东门。不足以展朕攀恋哀情。于心实有所不忍。况从前圣祖仁皇帝梓宫奉移时世宗宪皇帝圣寿四十五岁。今朕甫及四旬。虽积哀之余。自揣精神步履。足可支持。且奉移之期系在九月。非夏令可比。今王大臣等以步送至景山东门为请。
著不准行。朕必当躬亲步送至朝阳门藉以稍申哀慕。
○谕军机大臣等、九月内恭送皇考梓宫奉移裕陵后。于永远安奉之前。若每日由隆福寺行宫前往致奠。道途较远。不足以伸依慕。恭查从前世宗宪皇帝恭送孝恭仁皇后安奉景陵时。曾于马兰峪城东设立御营驻跸今宜仿照办理。著传谕绵课等、于景陵之西。裕陵之东。相度地势情形。不碍树木处所。即行绘图进呈。以备将来安设御营即可不必在隆福寺行宫驻跸。庶稍展瞻依追慕之忱。
○礼部奏请、高宗纯皇帝大事二十七月内停止万寿圣节、元旦、长至令节庆贺表文从之。
○调甘肃河州镇总兵官柯藩、为陕西兴汉镇总兵官。以四川维州协副将扎勒杭阿、为河州镇总兵官。广东三江协副将许文谟、为四川建昌镇总兵官。
○命副都统额勒亨额、率盛京兵二千名。赴四川剿贼。
○旌表守正捐躯山西永济县民张正兴妻箫氏。
○癸亥。孝淑皇后殡宫月祭。遣官行礼。
○勒保奏报、总兵官朱射斗歼毙贼首包正洪。得旨嘉奖。赏朱谢斗、骑都尉世职兵丁一月钱粮。
○以副都统衔多善、为叶尔羌帮办大臣。
○甲子。谕内阁、哈当阿等奏、戍兵不服审断。纠夥持械。伤毙民命一摺。此案戍兵王良盛。因碰倒民人糖水担。损破磁捥等物。经该管把总李长宁断令赔偿。本为平允。乃兵丁廖林、辄以该把总不加庇护。锁辱兵丁。不服审断。即纠同戍兵蓝飞雄等、执持军器。逞威寻衅。并施放鸟枪。伤及本管把总。及过路民人实属不法已极。似此凶悍兵丁。自应于审明后一面具奏。一面恭请王命。立正典刑。俾营伍知所炯戒。乃哈当阿等祇分别定拟斩决绞候。奏请敕部议覆。
是竟拘泥前此奉有各按本律治罪。不准用虽但抑扬字面之谕旨。即不同案情轻重。一律请旨遵行。殊为失当。试思台湾远隔重洋。风信靡常。奏摺往还。迟速难定。傥因风阻滞。不能如期奉到批回部覆。致凶犯久稽显戮。且该处戍兵似此骄悍。或见首从各犯日久羁禁囹圄。甚至心生叵测。纠夥劫狱。更复成何事体。如此等重案。尚不恭请王命。又安用王命为耶。此案原拟斩决之廖林。陈洪亮。俱著即行处斩枭示。其为从之王良盛、蓝飞雄、胆敢刀砍伤人。
实为同恶相济。仅拟绞候。亦为轻纵。俱著即行绞决。余著照所议办理。
○乙丑。谕内阁、三法司衙门具题。浙江省民人汪应凤、殴伤胞兄汪应陇身死。并声明救母情切一案。经内阁票拟斩决、及斩候、双签请旨。固皆系按例办理。今朕详阅案情。汪应陇因伊母袒护幼子。将应出养赡食谷。不给其母。并出言顶撞。经朱氏嚷骂扭结。汪应陇辄敢将其母推跌压住。用手揿按胸衣。经汪应凤往拉。仍不放手。汪应凤见其母面胀气塞。喊不出声。情急用拳向殴。汪应陇移时殒命。是汪应陇之蔑伦肆逆。殊为凶横可恶。汪应凤往拉不放。
见其母面胀气塞。事在危急。用拳向殴。实属出于迫切。以情急救母之人。毙忤逆不孝之犯。固不得以寻常殴死胞兄论。即改拟斩候。亦尚觉情节可悯。汪应凤、著免死改为满流。定地发配。且阅案内。伊母朱氏尚有二子。亦不致侍养乏人。如此准情酌办。庶足以昭平允而示矜恤。
○改山东曹单同知、为曹河同知。专管曹汛堤工。曹州府管粮通判。为粮河通判。管辖曹下汛、及单汛堤工。裁河南修武县丞、设山东曹单管河县丞。其原管小丹河工段。归并河内县丞管理。裁河南考城汛千总、设曹单协办守备。其原管旧堤。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