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徵山东历城、章邱、邹平、齐河、齐东、济阳、禹城、临邑、长清、陵县、平原、肥城、平阴、博平、茌平、德平、高唐、十七州县。被旱灾地方。乾隆六年分漕粮额赋。
○已丑。命督抚实力弭盗。勿分疆界。谕。朕尝见各省督抚等。奏报查拏盗贼。皆称邻封境上。萑苻潜匿。抢夺横行。而本省则极安静。并无滋事。如江南则指称山东河南。山东河南、又指称江南湖广。其他处所报。亦往往类此。此固由于该督抚有互相推诿之心。亦由所属官员。欺诳上司。以卸已责。而盗贼因得以肆志。无所忌惮矣。独不思督抚皆朕简用大臣。当视国事如家事。视邻省如本省。岂可存此疆彼界之心。蹈恕已责人之习。此风不改。国家何所倚赖。
伊等又何以副朕之委任耶。可即传谕各督抚知之。
○吏部议覆。直隶总督高斌奏称。新设热河兵备道。地居口外。所属同知、通判。皆系理事满缺。承办案件。多属蒙古旗人之事。应请改为满缺。由部于满洲人员内、奏请简用。应如所请。准其改为满缺。嗣后缺出。臣部行文各部。令该堂官、于满洲郎中内拣选保举。交与臣部带领引见。恭候简用。从之。
○户部议覆。给事中陆尹耀奏称。国家周恤旗丁。务从宽裕。缺乏挂欠。弊有由生。大约佥运。殷实者少。以办公之资。尽私家之用。尚未过淮。花销殆尽。弊端百出。土宜外揽载客货。沿途停泊。催漕弁兵。藉此需索。弊一。尖丁包揽使费。预先勾通签验。各役签米。以少报多。以潮杂报乾洁。弊二。签手上船。旗丁暗掷小包。签手会意多报。无使费之名。巧于使费。弊三。赶过淮关。脱帮停泊。移前补后。为盗卖地。弊四。搀和沙粞。抵换官粮。弊五。
聚饮赌博。醵钱演戏。误公妨运。弊六。使水用药。霉变亏缺。弊七。催漕弁兵。勾通丁舵。私买包米。弊八。领运随帮等官。收受到任、节令、生辰、规礼。需索银钱。借贷土米。弊九。亦有乘运官收受规礼。挟制盗卖。运官染指。甘受箝制。通同徇隐。弊十。头船伍长。指称运官科敛各船财物。包交包受。弊十一。漕蠹奸丁。指称过淮打点。兜收钱粮肥己。弊十二。提溜打闸。雇募短纤。折给粮米。弊十三。正副旗丁。管驾船只。过淮之后。私自回家。
令舵工包运包交。弊十四。夹带私茶私盐硝磺违禁物。弊十五。潜留犯事衿监。讼师、旗逃、卦子、白莲、罗教、远来不明之人。勾连生事。弊十六。至于拦截河流。欺压民船。逞凶打降。盗窃攘夺。系水手之肆横。所宜一体禁绝。但禁而复犯。犯而复禁。势若循环。应请旨敕部饬行永禁。刊刻木榜。列南北要津。先教后诛。犯者自少。应如所请。从之。
○以太常寺少卿刘纶、翰林院侍读龚学海、俱为右通政。
○以大学士张廷玉、徐本、查郎阿、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三泰、内阁学士觉罗吴拜、詹事钱陈群、户部尚书陈德华、吏部侍郎阿克敦、吏部侍郎蒋溥、户部侍郎梁诗正、工部侍郎德龄、大理寺少卿周炎为殿试读卷官。
○免乾隆六年分、福建福安县被旱额赋。
○赈甘肃平番、碾伯、宁朔、真宁、皋兰、金县、华亭、镇原、固原、礼县、狄道、宁州、十二州县。乾隆六年分、被水被雹灾民。
○长芦盐政三保、疏报乾隆六年分、山东永阜场、垦滩七幅。计池地十亩有奇。
○是月。直隶总督高斌奏祈雨。得旨。览。朕所忧者。不在目前。看此光景。恐雨泽为期正远耳。
○又奏。各属米价。得旨。二两以外。尚得谓之中价乎。此意即邻于讳灾。亦不可也。
○又奏。祈雨。得旨。目下若再旬日不雨。则二麦必大减分数矣。朕甚忧之。其未雨之绸缪。卿不可不留心也。
○又奏。得雨日期。得旨。览奏稍慰朕怀。然京师一带。尚未得有沾足雨泽。殊切廑望也。
○钦差侍郎周学健奏。勘估各工。请帑兴修。兼筹堵洩。得旨。所奏俱悉。慎重为之。
○又会同两江总督那苏图、江苏巡抚陈大受奏。遵旨减粜。诚恐米价太贱。商贩不通。酌中定价。期济民食。并饬各灾区。多设米厂。委员监买。户限一斗以内。以杜奸民贱籴贵粜。得旨。所办甚妥。知道了。
○两江总督那苏图奏。会商淮、徐、等属赈粜事宜。筹办水道。得旨。观卿似有讳饰之意。此甚非朕视民如伤之意也。已有旨向大学士处颁发矣。
○江苏巡抚陈大受奏。江浦、六合、堤埂被水冲决。动借常平仓谷资修。得旨。办理甚妥。知道了。
○又奏。下江盗案。淮、徐、海、三府州属为多。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