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水田起科。均应如所请。惟承后退出者。另承酌偿工本。不必公项动买。从之。
○丙戌。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大学士鄂尔奏等议奏、据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奏称、建威将军补熙两次寄字。称口外现设归绥道。凡刑名钱谷。既由通判、同知、道员、逐层审理。与各省州县府无异。若仍由巡抚、将军、都统、三处核拟。实有鞭长不及之势。嗣后或竟归将军。竟归都统。就近咨题完结。窃念夷汉交涉。命盗案件。例由巡抚主稿。臣不敢违例诿卸。曾两次扎覆。诚恐补熙疑臣固执成见。理合将未经会奏缘由奏明。查口外命盗案件。专系蒙古者。由将军审理。夷汉交涉之事。
由臬司成招。巡抚核题。乾隆五年五月内钦奉谕旨。嗣后归化城、土默特、等处盗案事件。著绥远城建威将军一并管理。原指蒙古案件而言。又五年十一月内刑部议覆补熙奏。蒙古民人交涉命盗等案。概由巡抚主稿。关会都统将军。奉旨依议。又本年三月内吏部议覆喀尔吉善奏。归化、绥远、二城。办理一切案件。如巡道同知协理等官。遇有疎防迟延失察等事。均归巡抚咨题参处。毋庸该将军查取职名。亦经奉旨依议。是夷汉交涉事件。统归巡抚核题。
定例己久。未便纷更。第口外相隔辽远。关会审解。每致守候覊延。嗣后应令该抚严饬道厅。依限审结。以免拖累。案情不致有误。职守亦有由归。得旨依议。
○吏部议准。甘肃巡抚黄廷桂奏称、原隶兰州之芦塘驿。移驻口外。并为营盘水驿。应归宁夏府西路同知辖。芦塘松山驿丞。应裁去芦塘字。原隶兰州之沙井驿。就近归移驻省城之皋兰县辖。从之。
○丁亥。吏部议准贵州总督张广泗奏称。新设之贵东道。黄平旧州州同。铜仁、松桃、两县丞。都匀、镇远、两府知事。施秉、都匀、清平、三县主簿。古州仓大使。旧设之思南府朗溪司、沿河司、两吏目。或所治较前淳朴。或他员已足兼摄。应请裁汰。至黄平州居民稠密。奸良不一。应改设巡检驻查。所裁贵东道属六府。归古州道辖。从之。
○又议准。广西巡抚杨锡绂奏称。迁江县北四地方。道通马平、来宾、忻城、汉土各县。实为要隘。请于宾州营抽拨千总一员。带兵五十名。驻劄弹压。从之。
○户部议准。前署浙江巡抚宗室德沛奏称。海沙、芦沥、二场。摊纳西路场坍缺课银。非本场额课。应与豁除。从之。
○以吏部左侍郎蒋漙、署刑部侍郎。
○陕西提督周开建以病解任。以西宁总兵许仕盛署陕西提督。
○以喀尔喀辅国公旺布之子蒙固袭爵。
○江西巡抚陈宏谋疏报。新建、丰城、上高、泰和、万安、上饶、弋阳、鄱阳、崇义、会昌、龙南、安远、长宁、十三县。乾隆五年分、开垦老荒、续荒、及额外新生田地塘。六顷十四亩有奇。
○戊子。上诣黑龙潭祈雨。祭昭灵沛泽龙王之神。
○谕军机大臣等。江南准、徐、凤、颍、等处。连年被灾。民人困苦。目今流离载道。至有茹草伤生者。朕屡次降旨。加恩赈济。而所赈之户口人数。遗漏甚多。百姓无以自存。此等情形。出之南北往来人之口。俱无异词。并非一二人之言也。顷览周学健所奏徐州光景。亦大概相符。而从前那苏图等。俱有讳匿之意。并未据实陈奏。预为筹画。其意不过以地方有一二奸民。恃众逞刁。希冀冒滥。借口渐不可长。岂知所属州县官员。则以为上司讳言灾荒。
遂承奉意旨。以重为轻。以多为少。上下相蒙。而民隐不能上达矣。独不思小民之指称饥荒。望希恩泽者。不过数人。岂可以数人之诈伪冒滥。而使千百良善之民。饥馁穷厄、至不能完其家室。保其躯命乎。况多费钱粮之害尚小。而讳灾病民之害甚大。朕已屡降谕旨。伊等尚不知仰体乎。昨特遣大臣前往。期登斯民于衽席。然总督节制通省。大小官员。皆听其指挥。若复掣钦差大臣之肘。则彼力不能施。而朝廷之德泽。究不能普被。是谁之咎耶。那苏图等、从前办理其属错误。
因念平日居官。尚无过失。姑且从宽。若嗣后回护前愆。仍不尽心办理。朕必照匿灾之例。加以严谴。尔等可即传谕知之。
○钦差侍郎周学健奏。访闻河南仪封、考城、等县。盗匪滋事。山东桃源集、南阳镇、盗风甚炽。江省饥乏。恐被邻省匪诱。现在招徕养赡。以清盗源。得旨。周学健奏摺。可即抄录、寄与河南巡抚雅尔图、护理山东巡抚魏定国阅看。令其立速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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