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原系旧习相沿。今案已久结。官已数更。恳从宽免其深求。均应如所请。从之。  

○兵部议准、直隶泰宁镇总兵那亲奏称、泰宁镇所辖马水、沿河、插箭、矾山等、四营。乾隆二年。经直督李卫、改令镇臣隔年巡查一次。现在各营官兵。技艺不免生疎。自应仍照紫、易、涞、房、水东、之例。每年巡查一次。从之。  

○又议覆、那亲奏称、镇标两营。额设经制千把外委。又续添分防千把。共二十六员。不敷差遣。前任总兵马世岱。未奏添设。竟于两营兵目中。私拔额外外委八员。给八品顶带。理合参奏。概行裁革。仍请援照马兰镇之例。添设额外外委十员。给八品顶带。仍食伊等原粮。协同当差。应如所请。其前任总兵官马世岱。私设外委。擅给顶带查照应奏不奏之例议处。从之。  

○以刑部右侍郎书山、为八旗繙译乡试正考官。太仆寺卿赫庆、为副考官。理藩院左侍郎玉保、为蒙古繙译乡试正考官。  

○壬辰。上自圆明园启銮。谒泰陵。  

○谕军机大臣等。前经降旨。令鄂容安署理两江总督。所有印务。即著在江西办理。但江南省地方辽阔。案件殷繁。一切恐难遥制。从前原令鄂容安在西省查办伪稿一案。今首犯已经究出。该署督自不必专驻江西。著传谕鄂容安、令其自行酌量。往来两省。分期驻劄。俾公务均有裨益。  

○又谕、苏昌摺奏、增城等县逆匪王亮臣等、谋为不轨一案。据称匪党多人。头目黄上言等。俱经就擒。惟首逆王亮臣、窜匿未获。现在严拏。其现获各犯。率同司道等、先行上紧审究等语。前据阿里衮具奏于正月初七日回至增城。即日赴省会同抚臣查审。而苏昌此奏。则系初六日拜发之摺。并未俟阿里衮到省。已先行审讯奏闻。合之。该督抚前奏先后到增城情节。似未免彼此各怀意见。督抚同事封疆。有此形迹。殊非和衷共济之道。现在阿里衮已到省城。该督抚等、遵照前旨。会同妥办。如班第到粤。尚有接办之处。务宜和衷商酌。妥协查办。方于地方有益。至此案首犯。必须上紧缉拏。克期就获。外省陋习。一入通缉。即属虚应故事。如罗田之马朝柱。至今远窜无踪。断不可复蹈其辙。其现获各犯。宜严行确讯。穷究党羽。一切从严办理。以儆刁风。不得稍涉姑息。将此一并传谕知之。  

○又谕、永常等具奏、覆讯粤省所解逆党吴晟相、杨兴楼、二犯一摺。据称该犯等、实系苗人。其僧人福慧、俗名罗晟相。于乾隆十四年间披剃。上年七月内。杨兴楼往广西买盐被拏。实不知有天堂寨情事。诘其在粤何以供认。据供初因叠夹。又被用烧红铁炼。放之地下。使之赤膝令人扯耳跪于其上。受刑不起。即照诘混供。逐一质讯提到之邻族人等。咸各极力代辩等语。该二犯、经粤省两次质审。谓其实系逆党。毫无疑义。今观永常等所奏。则粤省所办。全属子虚。定长前奏称并未刑求。供吐凿凿者。看来不过一任属员录供详报。即据以定案。此等要件。岂可稍涉疑似。且坚执意见。始终回护耶。著传谕定长、令其将从前审讯情形。是否并未刑求。抑实有严刑取供之处。一一据实覆奏。  

○免凤阳中卫帮丁无力完缴银、二百八十三两有奇。  

○是日。驻跸黄新庄行宫。  

○癸巳。驻跸半壁店行宫。  

○甲午。遣官祭先医之神。  

○谕、河南阳武、封邱、延津、武陟、等县。近年被水偏灾。屡经降旨加恩赈恤。并将乾隆十六十七两年、应徵钱粮。分别缓带。今届开徵之期。自应照例完纳。但念该地积歉之余。元气未能骤复。若一时新旧并徵。闾阎未免拮据。并加恩将阳武、封邱、延津、武陟、四县。十七年分缓徵钱粮。分年带徵。其历年所有借欠常平仓谷。均分作两年徵收。以纾民力。该部即遵谕行。  

○又谕曰、富勒赫、著以布政使衔前往江南。随大学士高斌、学习河务。  

○是日。驻跸秋澜村行宫。  

○乙未。豁免福建闽县、侯官、长乐、连江、罗源、晋江、惠安、顺昌等、八县、无著渔课银、六百九十一两有奇。  

○是日。驻跸梁格庄行宫。  

○丙申。上谒泰陵。未至碑亭。即降舆恸哭。步入隆恩门。诣宝城前行礼。躬奠哀恸。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员。随行礼。  

○皇后千秋令节。奉皇太后懿旨。停止行礼。  

○谕军机大臣等。传钞伪稿一案。所有刘守朴得稿吴姓之处。已据江省将吴刚一犯解京。经王大臣等会同研鞫。讯明并无给稿刘守朴情事。现俟刘守朴到时。再行详讯。即可定案。至雅尔哈善所奏。访查已故之闻人裕。传看伪稿。辗转得自降调知县王清箱家人王忠等语。闻斯盛等犯。所供年月。俱属游移影响。看来不过彼此传钞传看之人。已据该抚移咨山东。将王清箱、及伊家人王忠郑升、查拏解京。应俟到京后。审明确供完结。其休致教谕龚春生及监生汪国宰等、既系生监职官。自应查明照例咨革。其余各犯。即遵照前旨。概行从宽省释不必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