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洋五百四十四圆八角。

  一、购白棉纱一十包(每包价洋三十九圆)、纱布头三百磅(每磅价洋一尖一瓣),共洋四百二十三圆。

  一、购磺强水一百六十四磅(每磅价洋一角二尖五瓣)、盐强水四十磅(每磅价洋五角)、硝强水一百磅(每磅价洋四角),共洋八十圆零五角。

  一、购红丹粉五罐(每罐价洋二圆二角五尖)、白漆五罐(每罐价洋一圆七角)、白漆油五十桶(每桶价洋二圆)、生漆油四桶(每桶价洋四圆五角),共洋一百三十七圆七角五尖。

  一、购洋火油三十箱(每箱价洋一圆六角四尖)、火酒三十磅(每磅价洋四角),共洋六十一圆二角。

  一、购松香水四箱(每箱价洋六圆七角五尖)、洋胰三千磅(每磅价洋六尖五瓣)、硼砂四十斤(每斤价洋二角五尖),共洋二百三十二圆。

  一、购焊锡五磅(每磅价洋五角)、点铜锡二十斤(每斤价洋二角五尖),共洋七圆五角。

  一、购六寸口虎钳二把(每把价洋一十七圆零一尖)、手用小老虎钳四把(每把价洋七角五尖)、化铜洋泥罐四个(每个价洋六圆),共洋六十一圆零二尖。

  一、购一分径圆铁丝二十斤(每斤价洋八尖)、三分径圆钢条一十根(每根价洋一圆八角六尖)、二周半分径圆铁丝五斤(每斤价洋八尖),共洋二十圆零六角二尖。

  一、购棕刷十打(每打价洋一圆四角)、一磅钢榔头一十把(每把价洋八角)、磨刀石一块(价洋五元),共洋二十七圆。

  一、购炭一万二千斤(每百斤价洋一圆二角),共洋一百四十四圆。

  以上共享洋七千六百七十圆九角九尖,每圆洋平以七三折合库平银五千五百九十九两八钱二分二厘七毫。

  一、购刨木床机器一副,英银一百镑。

  一、购笋木头机器一副,英银一百二十镑。

  一、购锤床并锯五把,英银二百一十镑。

  一、购五寸口径至十二寸口径炮用开花硬铁弹内膛模子机器一十二副,英银五百镑。

  一、购硬铁弹机器一十二副,英银二百七十五镑。

  一、购各种翻砂铁箱机器四十八对,英银二百七十五镑。

  一、购各种弹子钻眼机器一副,英银三百八十三镑。

  一、购磨各种弹子合度机器一副,英银二百四十五镑。

  一、购压各种弹子铜箍在位机器一副,英银三百七十五镑。

  一、购各种弹子铅螺丝弹盖机器一副,英银一百二十七镑。

  一、购各种弹子头、二次撞火及合成钻眼各车床机器七副,英银五百八十九镑。

  一、购各种撞火铜帽装白药及钻眼手板各机器四副,英银四百镑。

  一、购压水大力装大小各种弹匣机器二副,英银一千四十镑。

  一、购弹子内膛钢模信子机器二百个,英银八十镑。

  一、购各种机器钻刀全套,英银一百五十镑。

  一、购各种机器上下皮条、地轴、汽管、轮轴全副,英银二百五十镑。

  一、购运动飞轮汽机及锅炉全副,英银三百镑。

  以上共享英银六千零八十九镑,每镑四两四钱合规平银二万六千七百九十一两六钱,每百两一零九六折库平银二万四千四百四十四两八钱九分零五毫。

  一、购枪子壳铜片二百担(每担价银三十两),共规银六千两。

  一、购新式黎意连响兵枪三千杆(每杆价银一十三两五钱)、皮带三千条(每条价银一钱五分),共规平银四万零九百五十两。

  一、购黎意枪子六十万粒、后膛快枪子一万五千粒(每千粒各价报银一十五两),共规平银九千二百二十五两。

  一、支给盘运川资、运费等项规银四千七百零六两八钱八分零四毫。

  一、支给洋人保险、行用各款规银一千四百九十五两四钱七分九厘四毫。

  以上共享规银六万二千三百七十七两三钱五分九厘八毫,九五折实规平银五万九千二百五十八两四钱九分一厘八毫一丝,每百两一零九六折库平银五万四千零六十七两九钱六分七厘。

  以上统共合库平银八万四千一百一十二两六钱八分零二毫。

  (注)按此片并见「文丛」第二七种「刘壮萧公奏议」二六三面,题为「采购机器模片等件银钱数目附奏片」,彼此文字有出入。「奏议本」缺清单。

  台湾巡抚刘铭传奏基隆煤矿收回官办片(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注)

  再,查台湾基隆煤务,从前每年开支银十万两,积成漏卮。自法人滋事后,煤矿毁坏,乏煤应用;曾经商人张学熙禀请承办,于光绪十二年正月经臣附片奏明在案。嗣因该矿积水过深,张学熙无力购办机器,仅自人力开办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