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03-别史

6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导航地图-第74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自此次明示晓谕之后,该绅耆、军民人等,各宜遵守。倘敢故违,定即严拏究办。凛之。特示。
  右谕通知
  光绪七年八月初八日给
  ●第二二二移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五○八--一
  淡水知县汪,移新竹知县方:将同治五年英商赞达租置民人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移查检送
  赶即查明移送,速  私记 
  移文  印  淡水县印  私记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到
补用府、即补清军府、特调淡水县正堂、随带加五级、卓异候升汪为移请查检办事。案准英领事翟照会:「案查鸡笼口、三沙湾地方,前经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一段,以为起盖楼房之需,当同治五年五月间,曾据该英商呈请盖印;随经敝前任额副领事官,于同治五年五月初四日,将该租约一式三纸,照请前通商府冯,转移前淡水厅王,查实盖印。旋于是年七月十五日,准经冯前府照覆,并移还厅中,盖印前项租据二纸;其余一纸,即留厅署备查等由。
各在案。嗣后,该英商倒账,此业即归怡和行掌管。怡和行继又转让与华商瑞云号叶清渠执掌。近因叶清渠病故,其子叶宗鉴,又将该业并历手英华契据,转售与英商得忌利士行为业。兹据呈缴注簿立案前来。理合将原永远租据批明英文,并注华文,以便照送,请为查照盖印。即希验印移还,以凭分别留给。其前此抽存厅署备案之租据,亦希检出,就近一律注明,庶将来易于稽考,实为公便。须至照会者」等由。计照送华英各契据到县。准此,查同治五年,系前厅王在任,所有一切公事案卷,概在竹堑厅署。
此案经屡饬府县通商经管查检,均无存档,自必在贵署无疑。理合移请查检。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即饬承查检移送,以便核办。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移
  印  淡水县印
  ●第二二三移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一一五○八--二
  新竹知县方,移覆淡水知县汪:英商租置园地契字卷宗并无存堑署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覆事。本年正月二十三月,准贵县移开:「案准英国翟领事照会(云云照文叙至)须至移者等由」。准此,敝县当即饬承,查检档案。兹据该书吕祥禀称:「从前淡厅旧治,以艋舺为行辕,书承长住办公,所有附近艋舺无无民词,以及通商各案,概归艋舺办理存档。现在四处遍查,实在无存堑署,莫从检送」等情。除取具各经承切结备查外,合就移覆。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须至移者。
  一、移
  淡水县正堂汪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承通商书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文填初一日发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二二四禀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三
  新竹县一皂头役洪忠禀复:遵饬向名经书查明,并无办理英商租置园地,并禀缴经书切结
  台下一皂头役洪忠叩首跪叩禀,为遵饬查检据情覆夺事。缘蒙单:「仰立向各经书查明,有无承办及代办同治五年间,前淡厅王任内,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克日随单检送。若无承办,即按名取具切结禀送」等因。役遵单,立即逐一往查,而粘单内开各经书,均称伊无承办此案,亦无与人代办,并无可检送。各具有切结一纸,交役禀缴。理合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夹宪单一道、切结二纸。
  正堂方批:据禀已悉,结附。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一皂头役、洪忠戳记
  ●第二二五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一一五○八--四
  新竹县通商书吕祥具结:并无承前通商书流交英商赞达租置园地卷宗
  具切结状通商书吕祥,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祥并无承前通商书流交「同治五年间英商赞达置买王国治园地一段,起建楼房契字,请盖印存档」卷宗。祥不敢隐匿捏饰情弊。如有此情,愿甘坐究。合具切结状是实。
  〔批〕存查。
  光绪十四年二月日具切结状通商书吕祥(画押)
  ●第二二六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五
  新竹县经书三十人具结:实无承办及代办英商租置园地事件
  具切结状,案下经书陈畴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畴等实无承办及代办「同治五年间前淡厅王任内,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可检送。合具切结状是实。
  〔批〕存查。  私记    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