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分俸银,应准支食。仰即遵照给领,具报。此缴。初二 私记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
监印官代理布库大使姚近范
新竹县 戳记
光绪十五年六月初六日奉
私记
(注)此系副详到布政使司之日期。
●第二○六申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二
新竹县典史萧启元,向新竹知县沈、申送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养廉银、增廉银、役食银、马夫工食银钤领
申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史钤记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
私记
典史为申请给发养廉、役食银两事。窃卑职应领养廉、役食银两,业经请领至光绪十七年冬季止。兹再请领光绪十八年正月起、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壹拾两,增廉银壹拾两,役食银壹拾伍两伍钱,马夫工食银参两壹钱,共应领银参拾捌两陆钱;除扣六分减平银贰两参钱壹分陆厘外,实领银参拾陆两贰钱捌分肆厘。理合备具铃领,具文申请宪台詧核,俯赐给发承领,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钤领壹纸。
右申
新竹县正堂沈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典史萧启元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第二○七钤领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三
上件附送之钤领
典史今于与请钤领事。遵领得光绪十八年正月起、闰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壹拾两,增廉银壹拾两,役食银壹拾伍两伍钱,马夫工食银参两壹钱,共银参拾捌两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参〔拾〕陆两贰钱捌分肆厘。合具钤领是实。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典史萧启元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第二○八札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九日一一四一○—四四
新竹知县沈,札发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养廉等银与典史
即补清军府、本任宜兰县、调署新竹县正堂沈,为札发事。本年闰六月初六日,据该典史请领光绪十八年正月起,至闰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一十两,增廉银一十两,役食银一十五两五钱,马夫工食银三两一钱,共应领银三十八两六钱;除扣六分减平银二两三钱一分六厘外,实领银三十六两二钱八分四厘,备领申请给发等由,计申送钤领一纸到县。据此,查核领数相符,合行札发。为此札,仰该典史即便遵照,立将发去后开养廉、役食银两,照数点收,具报查考,毋违。特札。
计札发本年分春夏两季连闰养廉、增廉、役食,除扣平外,九四实银三十六两二钱八分四厘。
一、札典史
十三日发银并签。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九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初十 私记
●第二○九副详及批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五日一一四一○—五一
新竹知县沈详请布政使唐:典史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俸银是否照发;经唐批住支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光绪十八年九月初八日到
补用同知、本任宜兰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示遵事。案据卑县典史萧启元申称:「光绪十八年正月起,至六月底止,春夏两季俸银,共库平银壹拾伍两柒钱陆分,除扣六分减平银玖钱肆分伍厘陆毫外,实应领库平银壹拾肆两捌钱壹分肆厘肆毫。理合备具钤领,申请察核,俯赐承领」等情,计申送钤领壹纸到县。据此,查该典史有无参议罚俸案件?请领前项俸银,可否准予承领?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俯赐批示祇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呈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右申
钦命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霍伽春巴图鲁唐
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五日知县沈继曾
印 新竹县印
头品顶戴、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霍伽春巴图鲁唐批:沈前令具详:该县典史萧启元请领十八年春夏季俸银等由,查光绪十七年二月三十日,奉准部咨,新竹县客民王阿接被抢拒伤一案,应将初参限内接缉不力之新竹县典史萧启元,照例罚俸一年;再限一年缉拏。又于十八年三月初九日奉准部咨,新竹县客民王阿接被抢拒伤一案,应将初参限内接缉再限不力之新竹县典史萧启元,照例罚俸一年,盗犯照案缉拏。各等因。据请前项俸银,应照例住支,仰即转饬遵照。缴。 私记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
新竹县
光绪十九年五月八日奉
私记
●第二一○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一—一
淡水同知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转行移知通商海口各领事给发护照
加府衔、署淡水分府郑为移请转移给照运,以济军火事。窃照彰化逆氛未靖,迭犯敝辖大甲地方,业经调募兵勇,分投防堵。现因各路军营乏硝配药,在地无处可买,军营待用孔殷。本分府已饬洋船通事张乌豆前内地,代购白硝壹百担,运来台,赴艋仓交收配用。惟查白硝一项,例禁出洋,诚恐经过关津留难阻滞。除分移内地各海关查照外,合就移请。为此备移贵领事,希即转移通商海口贵国各领事,一体知照。遇有该通事张乌豆,买运前项白硝到关,如果验明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