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二名,每名年给辛工银三十六元,共银柒拾贰元。
又每月三夘出庄收课,往返酌开饭食洋一元,全年计壹拾贰元。
一、雇厨子一名,全年开辛工银壹拾捌元。
一、馆租全年开银贰拾肆元。
一、伙食米每月 石,全年酌开银参拾贰元。
一、柴炭全年酌开银贰拾元。
一、油肭什费全年酌开银壹拾捌元。
一、菜钱全年酌开银肆拾贰元。
以上全年共应开银贰百陆拾参元。
另凡遇大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对除外,年尚不敷银五拾参元,历蒙宪恩标赏票件,得资弥补,合此禀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粮差余春开呈
●第一九六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六
竹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
遵将竹南一、二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应收各业户贴辛劳银,共九十余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贴迎春帮一皂粮差办费用银四元。
一、每年一快、二皂上下忙,二、五月开大、小征,合应费用银贰拾元。
一、馆租全年开二十四元。
一、伙食粮米每月10斗,全年二十二元。
一、柴炭每月的开银壹元,全年壹拾贰元。
一、油什费每月开银壹元,全年壹拾贰元。
一、菜钱每月参元,全年参拾陆元。
以上每年应开银壹百参拾四元。扣除外,每年不敷银 十元。另如遇上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历蒙宪恩赏票件,以资弥补,合此登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
●第一九七红白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一
新竹知县方,列举收支,禀请台北知府雷宽裕津贴
敬禀者:窃蒙宪谕,本年改征新粮,各县议给津贴,卑邑拟给一万元等因。伏查卑邑公事,比别邑为更多,地段亦甚宽广,不过山溪多,而平地狭。是以应征正供,年额无多,其实地当孔道,酬应繁于他人,本系瘠缺,非简缺也。且卑职一介穷员,夙累极重,家口、亲戚亦复不少,每年以万余元之进款,尚须亏短数千金,非剜新而补旧,即挪东以应西。目下隘租一款,挪用盈万,补苴已属无日。若津贴过少,无以措施,窃恐累上加累,尚不具论;还虑呼应不灵,贻误地方要公,获戾匪浅。所谓饮食不赡,何暇治礼义哉!种种苦情,难以枚举,谅在列宪英明洞鉴之中,无俟卑职缕陈也。合将每年实用款目,细开清折,禀请大人核詧,俯赐转回,实为恩便。倘大宪未许酌加,或将岁收无定之区区口费,暂缓扣抵津贴,俾轻赔累。将来政令既定,则用人用款,均可裁汰,再行酌提,出自逾格鸿施。临禀迫切待命之至。谨肃具禀,恭请勋安。伏乞慈鉴。卑职○○谨禀。
禀送用款清折由。
计禀呈清折一扣。
一、红白禀
本府宪雷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承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一九八清折(第一九七号之粘付)一一四○七—二
新竹县每年必须用款数目简明清折
谨将卑邑每年在所必需切实用款数目,开具简明清折,呈送宪鉴。
计开:一、训导年支俸斋各项银九十七两九钱六分。前件训导一员,年支俸银四十两;斋夫一名,年支半年工食银九两三钱;门斗一名,年支工食银九两三钱;廪膳生四名,支廪粮一十一两五钱七分三厘;膳夫一名,支工食银六两六钱六分七厘;文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以上共合前数。一、春秋二丁、及祈晴、祷雨各项银一百七十二两三钱五分七厘。前件文庙、山川、社稷等坛祠祭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武庙祭品银一十八两,文昌祠祭品银一十八两,祈晴、祷雨香仪银一两二钱,拜贺、救护香仪六钱,修理各坛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以上共合前数。一、新科举人、进士花币等项银三十九两八钱五分八厘。前件会试举人盘川三十两,进士花红二两,举人花红银二两二钱三分三厘,县学岁贡生旗匾银六钱二分五厘,共合前数。一、铺司兵工食、火巨,年应支银一百四十八两四钱二分八厘。一、役食各项,年应实支番二千七百零七元二角。前件长班四名,茶房四名,听差四名,把衙二名,内外更夫四名,打扫夫二名,皂隶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九名,禁卒八名,库子一名,斗级四名,民壮二十八名,共九十四名。每名日给工食银八瓣,每月共支番二百二十五元六角。查额编仅支九十三名,每名年支银六两三钱,共支银五百七十六两六钱,核与现支不敷银一千三百七十二两五钱八分四厘。现在实支银应前数。一、囚粮年支番七百六十六元八角。前件囚犯十二名,日给口粮银四瓣,月支十四元四角;押犯四十名,日给口粮银三瓣,月支番三十六元;礅犯十五名,日给口粮银三瓣,月支番十三元五角。查额编仅银二十两,各犯不敷支食,势必饿毙,不得不捐筹支给,每年编支,核与现用不敷银五百三十二两零九分六厘,理合登明。一、道府每届岁试应缴考棚经费番一千五百元。前件科考之年,仅缴一千二百五十元,合并声明。一、供差项下,年支番一千八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