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七、二一)

  巴德诺允议商展限至七月底(公历),惟须先议偿款,再议「简明条约」其它细款。

  六月初七日(七、二八)

  曾国荃等在上海与巴德诺开始会议,巴要求革刘永福职及赔款。

  六月初十日(七、三一)

  越王阮福昊死。

  六月十二日(八、二)

  越王阮福昊弟福明权摄国事。

  巴德诺照会曾国荃:中国赔款既有异议,限期已满,以后法国将任凭举动。

  六月十五日(八、五)

  法海军炮轰基隆。

  六月十六日(八、六)

  刘铭传督总兵曹志忠、章高元等击退基隆登陆法军。

  六月十八日(八、八)

  巴德诺照会曾国荃:法已取基隆为质押,暂不攻福州。

  六月二十日(八、一○)

  以法侵基隆,总署向法严重抗议;并照会各国,请秉公评论。

  广西军撤入镇南关。

  六月二十二日(八、一二)

  廷臣会议对法和战全局,主拒绝偿款,仍请美国调处。

  法军力攻沪尾,为提督孙开华所败。

  曾纪泽晤英外次庞斯茀得(JPouncefort),告以法攻基隆事,望英能予公评或排解。

  六月二十六日(八、一六)

  英外相照会曾纪泽:英国以未知中、法议约详情,故难论法攻取基隆之是否合理。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

  命沿海、沿江各省极力筹防。

  六月二十九日(八、一九)

  谢满禄再向总署致最后通牒,要求赔款八千万法郎,限二日答复(总署拒绝)。

  六月三十日(八、二○)

  准粤省向英商宝源、汇丰两行借银一百万两,以备协防云、贵及援闽济台军火之用。

  七月初一日(八、二一)

  法署使谢满禄下旗离京。

  七月初二日(八、二二)

  实授张之洞为两广总督。

  以基隆击退法军(六月十五日之役),将刘铭传交部优叙,总兵曹志忠等赏赐有差,并发内帑三千两犒赏。

  七月初三日(八、二三)

  法海军突击福州师船,沉「扬武」等七舰,击毁船厂。

  七月初六日(八、二六)

  诏与法国宣战。

  七月初七日(八、二七)

  桂军进札谅山。

  七月初八日(八、二八)

  命发内帑十万两往福建备赏。

  法军毁罗星塔及金牌炮台。

  七月十七日(九、六)

  命岑毓英等传知刘永福赶紧督军进取,云、粤各营亦应迅速进发。

  七月十八日(九、七)

  授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福州将军穆图善、漕运总督杨昌浚帮办,张佩纶以会办大臣兼船政大臣;何如璋进京。

  实授曾国荃为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七月二十七日(九、一六)

  命何璟进京,以杨昌浚为闽浙总督。

  八月初三日(九、二一)

  美使杨约翰(JohnRYoung)告总署:巴德诺表示必须偿款,或以滇省建造铁路通商、或以基隆煤矿交法经营,方可了结。

  八月初四日(九、二二)

  杨昌浚率新军自江宁启行经赣援闽。

  八月初九日(九、二七)

  李鸿章告杨约翰:中国决不允偿款。

  八月十三日(一○、一)

  法提督孤拔攻陷基隆炮台,刘铭传退淡水(台北)。

  八月十四日(一○、二)

  孤拔炮击沪尾。

  八月十六日(一○、四)

  命岑毓英、潘鼎新进攻北宁、太原,以牵制台湾法军。

  八月二十日(一○、八)

  法军在沪尾登陆,为提督孙开华、章高元等所败,退回舰上。

  八月二十二日(一○、一○)

  命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渡台。

  九月初二日(一○、二○)

  命妥速筹办台湾至福建海线及台北至基隆电线,并命台绅林维源等捐饷(从刘铭传奏)。

  九月初四日(一○、二二)

  加赏刘永福军饷银五万两。

  九月初五日(一○、二三)

  法水师封锁台湾西岸各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