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丁未,除江苏滨江各属坍没地亩额赋。
  
  十二月丁酉,永宁为江苏布政使。辛丑,李肖筠免,召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五年正月丙午,免江苏耗羡十分之六。癸丑,崔纪以右副都御史衔提督江苏学政。癸酉,谕江、浙毋因南巡除道迁瘗。
  
  二月甲戌朔,裁仪征卫并入扬州卫,金山卫并入镇海卫。庚寅,免江南古沟石林河工各官赔项。癸卯,定两淮运船屯费、规费每年尽数奏解例。
  
  三月甲辰朔,以南巡暂增江苏铸钱。辛亥,高晋兼管江宁织造。
  
  四月己卯,以明春南巡,命江南省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粜。甲午,江宁将军保德以请驻防满洲、蒙古官员与在京满洲、蒙古官员一体补用绿营事,被罢之。
  
  五月丁未,命江南省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粜。辛亥,锡尔满为江宁将军。壬戌,改江南河库道为请旨简用缺。
  
  六月癸未,免沛县水沉地赋。乙酉,复京口驻防兵粮本色。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七月丁未,命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堵筑宿迁等处漫口。丁卯,清河漫口合龙。
  
  八月戊戌,准两淮预运辛未纲盐加耗。
  
  九月戊申,除上元等五州县坍荒地赋。
  
  十月乙酉,免清河等九州县水灾额赋。戊戌,赈溧阳等二州县水灾。
  
  十一月壬寅,定京口驻防兵米改支丹徒等县漕粮事宜。丙辰,王师为江苏巡抚。戊辰,黄廷桂为京口将军。
  
  十二月戊寅,加赈两淮莞渎等三场灶户。
  
  十六年正月庚子,以初次南巡免江苏元年至十三年逋赋。癸卯,以江苏逋赋积至二百二十余万,谕厘革催征积弊。己酉,赏两淮盐政吉庆奉宸院卿衔。
  
  二月己巳,广江苏本年岁试文童额。癸酉,免宿迁等三县上年民欠籽种银两。免两淮灶户逋赋。丁丑,上祭清河神庙,阅高家堰。辛巳,以高斌、张师载管理挽纤河兵出力,予加级。壬午,改建淮安土堤为石堤。驻高曼寺。癸未,幸扬州。甲申,加赏淮商每引十斤。幸金山江天寺。乙酉,幸焦山定慧寺,驻方渡桥。赉江南驻防年老兵丁。丙戌,幸丹阳三义阁。戊子,幸惠泉寺,驻北望亭。庚寅,谕三吴士庶各敦本业,力屏浮华。壬辰,除武进等二县开抵役田新旧租银。免兴化县元年至八年逋赋。定松江府由官收买余盐章程。
  
  三月戊戌,颁赐江宁、苏州各书院殿板经史。戊申,命高斌仍以大学士衔管河道总督事。乙卯,幸宋名臣范仲淹祠,赐园名曰“高义”,赏后裔范宏兴等貂币。壬戌,祭明太祖陵,颁御书匾额,禁止樵采。临视毛织机房。癸亥,吉庆为京口副都统,仍管两淮盐政事务。乙丑,增江宁驻防兵丁例支折色价银。丁卯,赐江南召试诸生蒋雍植、钱大昕等五人为举人,进士孙梦逵授中书。免江浦等十五州县被灾额赋有差。
  
  四月辛未,萨尔哈岱调补京口将军。郭一裕补授江苏布政使。癸酉,免沛县九年以前逋赋。丙子,赈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十五年被水灾民。丁丑,定洪泽湖五坝水志。
  
  闰五月戊辰,谕两淮行运江、楚盐引,即遇应贵之年,亦不得在现销价值外增加。丁丑,以江宁水师营沙船归镇江水师副将辖。戊寅,调尹继善为两江总督。尹继善未到前,两江总督印务着高斌暂兼管之。乙未,清理江苏钱粮积弊。
  
  六月壬子,改征河南、山东黑豆二万石,赈江苏靖江等处雹灾饥民。甲寅,免沛县十五年被水额赋。己未,设京口驻防左、右二司。
  
  八月壬寅,准江南士子赴浙江捐本色。己酉,何炜丁忧。辛酉,江苏巡抚王师卒,以庄有恭代之。癸亥,定漕运事宜。
  
  九月辛未,严两淮运盐船户等偷卖私商盐、捏报淹销刑例,及文武官员勘讯不实处分。甲申,命尚书舒赫德赴江南查办伪造奏稿。
  
  十月甲辰,江南河库道李宏解任质审。谕江苏被灾州县米石折赈,例价外加给银二钱。乙卯,王进泰为京口将军。赈铜山等九州县本年水灾。
  
  十一月庚午,买补江苏上年赈粜动缺米谷。庚寅,范宜谦为京口副都统,普福为两淮盐政,高恒为淮安关税务。
  
  十七年正月丁亥,加赈铜山等六州县被灾贫民有差。
  
  五月己丑,上元等十二州县生蝻。
  
  六月壬辰,武进升休致,林君升为江南提督。戊戌,增驻江苏圌山地方汛弁。
  
  七月壬午,吴江等二县新涨田荡四百三十顷有奇升科,并除坍没田荡额赋。甲申,禁江苏行使日本宽永钱。戊子,抚恤铜山等县水灾。
  
  九月丁亥,召尹继善来京,庄有恭署两江总督。
  
  十月乙巳,许松佶为江苏按察使。丁巳,赈上元等十九州县旱灾贫民。
  
  十二月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