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司。丁未,免江南贡鲜折价。戊申,李根云为两淮盐运使。辛亥,定江苏采办洋铜、滇铜事宜。
  
  四月癸巳,免江南阜宁等州县雍正十三年未完缓征漕粮。
  
  五月癸卯,谕江南兴修水利之法。庚戌,训江南民俗敦崇节俭。壬子,命江南副总河移驻徐州。丁巳,谕江南严查沿江塘汛船户,毋任窝藏盗贼。戊午,申禁漕粮积弊。癸亥,江苏丹徒县盐枭插旗纠众滋事,谕严治之。
  
  六月戊辰,赈萧县等州县水灾。辛未,定江南水利岁修。丙戌,程元章迁,补熙为漕运总督。丁亥,南天祥为松江提督。辛卯,命勘查江南被水乡村,酌免本年额赋。壬辰,苏松镇总兵请免西里里也国税,谕以国家抚绥四方自有大纲,斥之。
  
  七月丁酉,免从前收受两淮盐务费及规礼人员造册送部。己亥,设苏州海防道,专管海塘工程事务。壬子,赈萧、砀等州县卫水灾。
  
  八月己巳,减江南昆山、新阳浮粮。壬申,加两江学政养廉。辛巳,停扬州商民浚河捐项。癸未,定两淮酌留安东县食盐各事宜。己丑,赈溧水等二十四县水灾。
  
  九月乙卯,加赈萧县等三州县水灾。己未,赈江苏六合等十三州卫水灾。庚申,改漕标为三营,以左营副将为中营副将。增设左营游击、守备,右营游击、管辖守备各一员,千、把以下员额有差。
  
  十月壬戌,顾琮丁忧,邵基为江苏巡抚。改正江宁等四县坐落田亩入本县额赋。丁卯,命查桃源一带应挑河道,以工代赈。辛巳,增设江南河兵战粮。癸未,除两淮盐课外公务薪水银。
  
  十一月甲午,德尔敏为南河副总河。己未,赈常州等十二州县卫水灾。
  
  十二月,赈娄县、溧水等十三州县水灾。甲戌,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淮南预运引盐,所有请单、呈纲两次应纳钱粮,准于加斤时并完。”丁亥,吴纳哈卒,岱林布为江宁将军。免两淮莞渎等三场水灾灶户上年水灾额赋。
  
  二年正月庚子,赵宏恩来京,庆复为两江总督。
  
  二月癸酉,赈高淳水灾。戊子,修高堰一带石堤。
  
  三月甲辰,礼部请准上下两江分闱乡试。谕斥之。壬子,三保巡视两淮盐政。
  
  四月庚申,命淮南丁巳纲正运引盐,未筑坝以前运到仪所过掣者,应纳钱粮,准先完一半。壬戌,铸给监督江南海关兼管铜务关防。己巳,疏浚清口。庚午,赈江宁、常州二府属水灾。丁亥,免萧、砀二县上年水灾额赋有差。
  
  六月己巳,免江南康熙五十二年至雍正十二年民欠。丙戌,定两淮盐场大使等有稗盐务、三年期满保题升用等例。
  
  七月丁亥,裁淮安等关增设胥吏。壬子,增筑山阳等五州县堤工。
  
  八月壬戌,命巡漕御史一员分驻淮安。丁丑,免砀山上年水灾未完额赋十分之七。
  
  九月戊子,定江苏松江等二府、州额征白粮改征漕粮章程。壬辰,给苏州等卫所官养廉。乙未,江苏巡抚邵基卒,调杨永斌代之。己酉,命扬州等六府州属夏麦改征米石。
  
  闰九月丙辰朔,除高邮等五州县河堤屋租,禁嗣后增建。丁卯,庆复迁,那苏图补授两江总督。丁丑,增减两淮盐场改隶分司养廉。已卯,筑砀山毛城铺减水坝。增徐州府王家山通判。改设丰、萧、砀河营守备,与新设通判协同修守。改设铜山河营守备,与徐属同知协同修守。甲申,加赈上元等二十五州县水灾数额。置江南提标兵丁义冢于娄县,并免占地之赋。
  
  十月乙未,戴永春为江苏按察使。丁酉,以浚运河暂免淮关米、豆等税。暂免淮安客贩关税。乙巳,免高淳县本年虫灾额赋、桃源等三县淤地未完银米。
  
  十一月庚申,定减免苏州、松江二府、太仓一州浮粮银数。戊辰,减江南淮、扬粜价。辛未,免铜山、砀山二县逋赋。
  
  十二月甲申,补熙丁忧解职,查克丹为漕运总督。免阜宁上年水灾额赋。辛卯,免溧水等十二州县上年水灾额赋。甲午,除江苏盐城、阜宁滨河地粮。己亥,赣榆、沭阳二县漕粮改征折色。辛亥,加徐州府属河工料价。
  
  三年二月庚寅,定江宁府江防同知、苏州府海防同知、松江府水利通判均兼理船政。改常州府水利通判为镇江府船政通判,常州府海防同知、督粮通判分管所属水利。丙午,给江南随帮千总养廉。丁未,浚江南运河工竣。壬子,设江南滨江各处救生船只。
  
  三月甲寅,许容为江苏布政使。己未,免沛县昭阳湖水沉田地赋。庚申,免六合等十二州县乾隆元年水灾额赋。辛酉,赈上元等二十五州县卫水灾并免额赋。
  
  五月乙卯,除江宁等州县城厢隙地输税银。壬戌,复设京口等四驿长养夫。辛未,许容为苏州巡抚。徐士林为苏州布政使。乙亥,修筑华亭、宝山海塘各工。己卯,除松江府额赋。
  
  六月丁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