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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导航地图-第45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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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则运口与黄、淮交会之处隔远,运河不为黄河所灌,自无垫高之患矣。”下部议行。
  十二月,免江南海州等水灾额赋。
  十八年正月,免江南宿迁、桃源二县去年水灾额赋十之三。
  四月壬午,河道总督靳辅奏:“清水潭屡塞屡冲,山阳、高邮等七州县田亩淹没。臣筑东西长堤二道,工竣,七州县田亩全行涸出,运艘民船永可安澜。”报闻。庚寅,免江南康熙十、十一、十二年逋赋。是月,免宿迁水灾逋赋。
七月甲午,河道总督靳辅奏:“淮河东岸,自翟家坝至周桥闸乃淮扬运河上游门户,山、盐等七州县民生关键也。当黄河循禹故道之时,淮流安澜直下,此地未闻水患。迨黄流南徙夺淮,淮流不能畅注,于是壅遏四漫,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河西低洼之区,尽成泽国者六百余年矣。明万历初,河道废坏虽不若今日之甚,而清口淤、高堰决,与今日情形相似。彼时河臣潘季驯筑堤堵口,治效斑斑可考。然此处不议加高,盖明代祖陵在西。故停河东之障以泄水,殊不知如虑淮涨西侵,何难两岸并筑,而顾留患门庭。
历年既久,遂致成河九道,使淮、扬叠受水灾,臣不能不憾季驯以善治河称,而亦有此失者也。皇上轸念运道民生,大发帑金,命臣遍为修治。今翟家坝成河九道之处,计共宽一千三百二十三丈二尺,今已合龙。更查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河西诸湖,亦逐渐涸出,拟设法招垦,庶几增赋足民。”下部知之。辛丑,以金镇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免徐州等旱灾赋十之三。
  九月,免江南宿迁前年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免江南属旱灾额赋,灾甚者仍发粟赈之。
  十九年三月,免江南山阳等县去年被灾额赋有差。
  闰八月丁亥朔,九卿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山阳、清河等五县河水冲决堤岸,‘请将臣严加处分’。应令靳辅将河堤决口即行修筑,俟工竣之日,遣大臣往阅,如修筑不坚固,另行议处。”从之。
  十月,免江南泰州、清河等二十三州县卫水灾额赋有差。
  二十年四月丁亥,裁江南江宁船政同知。
  五月癸丑朔,河道总督靳辅奏:“臣前请大修黄河,限三年水归故道,今限满而水犹未归,一应大工细册尚未清造,请下部议处。”得旨:“靳辅着革职,令戴罪督修。”辛未,以邵甘为漕运总督。
  六月癸卯,工部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请于徐州长樊大坝之后筑月堤,长一千六百八十九丈。”从之。
  十月,免江南泰州、清河等二十三州县卫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癸卯,以于成龙为江南、江西总督,余国柱为江宁巡抚。是月,免江南六合等县被灾额赋。
  二十一年二月庚子,免江南海州、沭阳等三州县去年被水额赋。
  五月壬子,抚标官兵,江宁留一千名,余裁去。
  九月丁未,免江南沭阳、宿迁等县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月乙亥,裁江南分守江镇道。丁亥,河道总督靳辅奏:“江南河道在康熙十五年以前敝坏至极,蒙皇上俯念运道关系民主,当军兴需饷之候,特奋干断,不惜正帑,命臣大为修治。臣钦遵竭蹶,经今五年,原估、续估工俱次第告竣。不意又有萧家渡民堤坐陷一事,以致黄流旁泄者十居其七,仍未归还故道。此皆臣无识无才,绸缪不善,悔恨靡宁者也。但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止有杨家庄以下一百四十五里河身未经大通,萧家渡新决口未经堵塞,现在一面缮奏估计,一面设法兴举,据臣之愚必可无误。
乃候补布政使崔维雅将臣数年来请旨建筑如许工程,纷纷议拆毁,臣惊骇恐惧,万难缄默。除将崔维雅条议二十四款登答明白,移送钦差大臣、科道听其复旨外,复念萧家渡虽有决口,而海口大辟,下流疏通,河道腹心之患已除,堵塞此口,其事实易断,不宜有所更张,以隳成功而酿后患。”得旨:“九卿、詹事、科道会同一并议奏。”是月,免江南安东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一月丙辰,河道总督靳辅面奏:“萧家渡工程,至来岁正月必可告竣,其余堤工须银一百二十万可以全完。”上曰:“尔从前所筑决口,杨家庄报完,复有徐家沟。徐家沟报完,复有萧家渡河道冲决。尔总不能预料,今萧家渡既筑之后,他处尔能保其不决乎?前此既不足凭,将来岂复可信?河工事理重大,乃民生运道所关,自当始终酌算,备收成效,不可恃一己之见。”靳辅奏云:“总之人事未尽,若人事尽,则天意或可回。”上曰:“前崔维雅条奏等事亦有可行者否?
”靳辅奏云:“所奏起夫挑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