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潮汐迅疾,冲荡沙泥,而昔之开者已淤;其容水也,有区。今者,茭芦丛蔚,淤淀灰土,而昔之深者已浅,故水无所潴泄,泛滥为患。今欲疏治之,其策有六:一曰、开泄水之利;二曰、浚容水之湖;三曰、杀上流之势;四曰、决不流之壑;五曰、排潮涨之沙;六曰、立治田之规。其督理之官,又须专设,重其事权,假之岁月,以责其成。如今之右通政何栋,山东按察司副使陈文沛,昔治水吴中,材称干济,宜可擢任。”工部议:“行巡按官会直、浙巡按御史勘议具奏。”诏可。
  
  八月丁酉,南京守备、魏国公徐鹏举、太监晏宏等言:“新江口乃京师咽喉,请以镇江卫原坐京操军士,仍旧存留操备,演习水战,以固江防。”从之。以旱、蝗免扬州、淮安二府各属州县田粮有差。
  
  十二月庚辰,以灾例免直隶应天、苏州、常州、镇江等府粮税。辛卯,户部员外郎范韶、御史闻人铨各言:“宝应县范光湖为岁漕必由之道,而湖阔水汹,患尝不测,请开筑越河一道,使舟行河中,以免倾覆之患。若河堤不坚,决之甚易,宜建减水闸五座、浚赴海渠五条,筑堤节流,以防冲决之虞。”工部言:“韶生长湖滨,诠昔宰兹县,见闻必审,其说当从。”上是之。令总督漕运都御史等官会同勘视,计处至当以闻。
  
  十一年正月戊寅,户部复:“直隶巡按御史钱学孔条奏三事:一,严追并以祛积弊。苏、松等府钱粮,豪猾侵欠者,动以万计。事发追赔,百方诡脱,名为监禁,替代居多,名为变产,占吝如故。及当比较,则又骗诈平民,为害滋甚。宜敕抚按官,严行所属,查有侵欺等弊,除年远产尽者,勘实除豁。其余务拘正身,立限追并,不许隐匿产业,攀累无辜。每季终,取其州、县追完钱粮数目,量其多寡,以示惩劝;一、时征解以杜侵欺。钱粮侵欠,多由奸徒包揽,或贿结官吏,凭藉势要,不即勘解,延至日久,官吏迁代,辄图埋没。宜行府、县,禁革包揽。凡粮长库役,每岁一更,钱粮既完,务严限起解。岁终以完解数目,籍报抚按;一、革赔补以便征纳。包赔粮石,经年累岁,虚数徒悬,宜革除旧额。惟清踏田粮,俾赋因田定,役与粮均。他如苏、常余米之征,池,太芦洲之课,或利归势豪,或地多坍塌,并行抚按,勘实蠲除,以苏民困。”诏如议。
  
  二月丙申,升山东右布政使边宪为南京应天府府尹。
  
  三月丙辰,革南京后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陈璠提督操江。
  
  四月癸卯,总督渭运都御史刘节奏:“黄河旧通淮河口,流沙淤塞,挑浚方完,粮运幸通。不意黄、淮二河伏水涨发,泥沙漫入河口,直抵淮安府城西浮桥一带,俱被沙淤,已兴工挑浚,以拯目前之患。更乞会议长久之策,或改河口,以避奔流,或筑长堤,以障巨浸。”疏入,工部议复:“令行节等以改河、筑堤二议,虚心访究,何者可以永保漕渠,杜绝后患。计定,即兴工挑浚,毋得后时。”得旨:“运河壅塞,堤岸坍塌,皆因近年管河官员不行疏导修筑所致。兹所议,俱依拟。通行各该管官员,用心修治。如仍前怠惰,御史参奏以闻。”
  
  七月己未,户部复:“南京刑部奏,南京两法司入谷赎罪,今马豆不给,请令以豆易粟,每石二斗,当粟一石。俟有三年之储,仍复故便。”从之。南京都御史万镗奏:“南京各卫屯田,因无专官巡按,政多废弛。乞如在京巡屯御史例,无论在京在外各卫,俱隶南京巡屯御史管理。”户部复奏,从之。戊辰,以旱灾蠲免应天等府夏税有差。
  
  十一月辛未,升吏部右侍郎许诰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二年三月丙午,升南京光禄寺卿张衍庆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四月癸酉,命给事中王督催浙江及苏、松、常、镇四府积负织造缎匹。
  
  五月已未,刑部左侍郎闻渊九年考满,升南京刑部尚书;改南京吏部尚书刘龙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庚午,升应天府府丞柴奇为本府府尹。
  
  六月乙卯,升南京光禄寺卿侯位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府地方;改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衍庆总督南京粮储。
  
  七月丙午,升礼部左侍郎湛若水为南京礼部尚书。改巡抚辽东右副都御史周叙于南京都察院,提督操江。己未,以灾伤免淮、扬二府及徐州所属夏税及折征屯粮有差。
  
  九月丁卯,初,广东巡检何儒常招降佛郎机国番人,因得其蜈蚣船铳等法,以功升应天府上元县主簿,令于操江衙门监造,以备江防。至是,三年秩满,吏部并录其前功,诏升顺天府宛平县县丞。中国之有佛郎机诸火器,盖自儒始也。
  
  十月癸酉,以淮安等府灾伤,诏折征兑运米八万石,支运改兑米七万石,仍蠲免存留钱粮及折征各卫、所屯粮有差。
  
  十三年闰二月乙卯,兵部复:“南京兵部尚书刘龙所陈江防事宜:一、操江官军,逃亡浙多,请令南京法司、甫直隶等处,凡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