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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己未,立江南营田提举司,掌僧寺赀产。
  五月己巳,江阴大水,免田租万七百九十石。
  九月丁卯,命江淮行省钩考行教坊司所总南乐工租赋。置四巡检使于宿迁之北,以所罢陆运夫为兵,护送会通河上供之物,禁发民挽舟。
  十月丁丑,尚书省言:“江阴等路大水,民流移者四十余万户。”帝曰:“此亦何待上闻,当速赈之!”
  十一月戊申,江淮行省平章布琳济岱言:“福建盗贼已平,惟浙东一道地极边恶,贼所巢穴。初用土兵,后皆与贼通,宜以高邮、泰两万户汉军易地而戍。扬州、建康、镇江三城,跨据大江,人民繁会,宜置七万户府。水战之法,旧止十所,宜择濒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阅习,伺察诸盗。”从之。
  二十八年正月辛酉,罢江推漕运司,并于海船万户府,由海道漕运。免江淮贫民至元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所遭田租。立江东,两浙都转运使司。
  二月丙子,罢扬州路达噜噶齐索罗呼斯。甲申,命江淮行省钩考锡布鼎所总詹事院江南钱谷。丙戌,诏江淮行省遣蒙古军五百、汉兵千人,从皇子镇南王镇扬州。
  三月壬戌,溧阳、镇江等路饥,赈之。凡州郡田尝被灾者,悉免其租,不被灾者免十之五。江淮豪家多行赂权贵,为府县卒吏,以庇门户,遇有差赋,惟及贫民。诏江推行省严禁之。
  五月戊戌,徙江淮行省枢密院治建康。辛亥,罢江南六提举司岁输木棉。
  六月乙酉,宣谕江淮民,恃嘉木扬喇勒智力不输租者,依例征输。
  七月庚子,敕:“江南重囚,依旧制奏闻处决。”丁巳,遣翰萨总兵讨平江南盗贼。
  十月壬申,江淮行省言盐课不足,由私鬻者多,请付兵五千巡捕,从之。
  十二月庚辰,改江淮行省为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治杭州。
  二十九年正月甲辰,诏:“江南州县学田,其岁入听其自掌,春秋释奠外,以廪师生及士之无告者。贡士庄田,则令核数入官。”
  六月癸未,平江、镇江、扬州等路大水。丁亥,诏免田租。
  十月戊子,诏浚浙西河道,导水入海。
  是岁,宣慰使朱清建言金课扰民。革罢淘金提举司,并入金银铜冶转运司管领。
  三十年正月甲戌,河南、江北行省平章巴延言:“扬州蒙古岱所立屯田,为田四万余顷,官种外,宜听民耕垦。扬州盐转运一司,设三重官府,宜削去盐司,止留管勾。襄阳旧食京兆盐,以水陆难易计之,莫若改食扬州。”诏皆从其议。
  二月己丑,减江浙海运米数十万石。癸丑,江西行院页特密实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盗贼,宜诛为首者,余徙内县。”从之。申严江南兵器之禁。
  四月己亥,行大司农燕公楠、翰林学士承旨留梦炎言:“上海置市舶司,货物十五抽一,请改三十取一。”从之。甲寅,敕江南毁诸道观圣祖天尊祠。
  五月癸亥,诏以浙西大水冒田为灾,令富家募佃人疏决水道。
  十月辛亥,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贩鬻及强将平民略卖者。时北人酷爱江南技艺之人,呼曰巧儿,其价甚贵。至于妇人,贵重尤甚,每一人易银二三百两。尤爱童男、童女,处处有人市,价分数等,皆江南士女也。父母贪利,货于贩夫,辗转贸易,至有易数十主者。北人得之,虑其遁逃,或以药哑其口,以火烙其足,驱役若禽兽然,故特禁之。
  三十一年六月乙未,以世祖、皇后、裕宗谥号播告天下,免所在本年包银俸钞及江淮以南夏税之半。
八月己丑,拨军士屯守淀山湖。太湖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诸山之水潴蓄之,余汇为淀山湖,东流于海。世祖末年,江浙行省参政温梁都尔言:“此湖在宋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余地,不许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势。今既无人管领,遂为势豪绝水筑堤,绕湖为田,湖狭不足潴蓄,每遇霖潦,泛滥为害。昨本省官蒙古岱等兴言疏治,因受曹总管金而止。张参议、潘应武等相继建言,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世祖曰:“利益美事,举行已晚,其行之。
”既而子章特尔格言:“委官相视,计用夫十二万,百日可毕。昨奏军民共役,今民丁数多,不须调军。”世祖曰:“有损有益,咸令均齐,毋自疑惑,其均科之。”至是特尔格言:“太湖、淀山湖,昨尝奏过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决已毕。今诸港日受两潮,渐致沙涨,若不依宋旧例令军屯守,必致坐隳成功。臣等议,淀山湖围田,赋粮二万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调军士四千,与同屯守。立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围田。
”诏巴延彻尔暨枢密院议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