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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明清徽商资料选编-明--第151页

,资出兄手,非有明也。”金疑父果有余赀,君愈不自辨,辄偿之。君既不胜金所求,又养诸寡母,赈人之乏,遂至罄匮。乃之吴中收责,诸家又尽贫,空手来归,入门意欢然。晚以病居家,犹以族人月会食,训束子弟,焚香坐,吟咏不辍。嘉靖四十年九月某日卒,年六十有六。
    《重修古歙东门许氏宗谱》卷9《敕赠翰林院检讨许君墓表》
1463 (汪)富英者,孺人讳也。孺人既归先府君而食贫,则劝先府君贾,先府君贾无以为资,则倾奁资之。于是先府君往从季父友山公贾吴中。……先府君贾吴中,率三数年或八九年一归,归席未暖复出。孺人从先府君贾吴中,五六年归,又值家难,赀产尽倾。先府君僦一廛里中,里中豪侧目先府君,谓且鱼肉之。会(许)国补邑诸生,稍稍能以讲业自给,而孺人益与辛苦支吾,外难卒解。……国为邑诸生,数举不第,孺人语先府君曰:“吾弗患儿弗第,患儿第而吾两人者弗逮耳。”盖神告之矣。其后辛酉国举于乡,而先府君殁。逾年孺人又殁,嘉靖壬戌九月二十一日也。溯其生弘治乙卯十二月二十二日,得年六十八岁。
    《许文穆公集》卷13《母孺人事实》
按:许鞭之子许国为明内阁大学士礼部尚书,《明史》有传。徽商子弟为名士高官者甚众,此其一例。
1464 许(国)父本苏州贾,有阴德,故相国爰与巨富联姻,如女嫁休邑余村程爵子,固百万也。
    《丰南志 吴慕庵五十序》
1465 (无锡)望湖门带钩桥初造时,戽水筑堍,掘得一金带钩,故名。许相公国实生其地。……父名鞭,字德威,本徽人,贾于无锡。生平好为诗,与其中表程林泉、汪古沙日夕酬唱。已而贾赀渐消,尚存千金,尽散之贫族交游。鞭不能忍人之困,而自能忍困,当是时仅仅给八口。子国七岁,令习书兼授算术,邻左有莫晓窗者谓鞭曰:“是子非握算人,吾当授之经。”三年而经通。又授以举子业,朝夕莫家者六七年,晓窗夫妇爱之如子,凡饮食楮笔皆晓窗所办。学成,鞭始挈之还徽。旋举南畿第一,乙丑成进士,入词林,所称许文穆公是也。
    《西神丛话 许国公》
1466 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何负宏儒,则其躬行彰彰矣。临河程次公澳、槐塘程次公[HT5,6”〗亻与与先司马并以盐策贾浙东西,命诸子姓悉归儒。不佞道昆附临河仲子金丙午同籍,明年从槐塘伯子嗣功释褐。后六年,癸丑,仲子始对公车,授南水部郎。母闵见倍,其后谪安吉,[HT5,6”〗亻卒长沙二河间,且入尚书省,适次公以大耋终。穆考即位,得赠父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母宜人皆不逮矣。伯子如以驾部封父母,卒加赠少司徒,先司马暨先淑人受封者十年,幸被恤典。人言三家若屈、昭、景鼎足而居,三君子以贾代兴,则奉直公为贾人祭酒;三长子以儒代起,则仲子袷然以贞白鸣。
    《太函集》卷55《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
1467 (汪道昆)叔父由瓯括徙钱塘,登上贾矣。……其后(叔父)长子受贾转入淮海,家愈饶。
    《太函集》卷43《从叔母吴孺人状》
1468 (叶永盛)万历中按视南浙盐务。……山陕新安诸商有子弟者,以外籍不得入试。永盛惜其材,为请于朝,得特立商籍,取入儒学七名。商人德之。
    康熙《渐江通志》卷26《叶永盛传》
1469 明万历三十三年,歙人吴宪请立商学,巡盐御史叶永盛题奏:徽商行销浙引,许令现行盐人,并具嫡派子弟附试杭州,例由两浙驿传盐法道取送学院,岁科两试,各拔取新生五十名,内拨入杭州府学二十名,仁和钱塘两学各十五名。具载《两渐盐法志》及《学政全书》。
    《丰南志》第10册
1470 明叶永盛,字子沐,泾县人。万历中,以御史巡视浙江盐政,时有请增课税者,永盛力争乃已。又疏请商人占籍应试,今其所著《叶玉成全集》四卷,后附《乡会中试录》一卷,详载其事。并商人占籍后,历科中试者,皆载其姓名。所载至本朝康熙某科。盖后人增入也,此即吾浙商籍所自始。浙商多徽人,永盛亦徽人,其力争加课,自为公议,请许商人占籍,或亦维桑之私意乎
    《九九销夏录》卷10《浙江商籍》
1471 吴宪自新安来钱塘,初试额未有商籍,业鹾之家,艰于原籍应试。宪因与同邑汪文演,力请台使(巡盐御史),设立商籍,上疏报可。至今岁科如民籍例,科第不绝。皆宪之倡也。
    嘉靖《两浙盐法志》卷25《商籍》二
1472 吴宪,字叔度,一字无愆,杭商籍诸生。杭故未有商籍,宪与邑汪文演上书当事,力言杭当局设籍。台臣以闻,报可。
    《丰南志》第3册《人物 义行》
1473 明天启中,吴氏有名宪者,始自歙迁于杭,为杭始祖。宪字叔度,一字无愆。明制,设科之法,士自起家应童子试,必有籍,籍有儒、官、民、军、医、匠之属,分别流品,以试于郡,即不得他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