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必要以及从前地位之不堪忍受,彼等丧失此种地位,现时或已开始觉得可惜
矣。此种逃亡并非出于共同之合意,乃系突然之举,由于彼等一部分官长之秘密乱行及奸计
,该官长遵照我国皇帝之旨意,对待属下人等,应合法办理及公平审判其讼案,因此逐渐有
碍其私利与私图。由于该项人等之无知及愚昧,不能辨识此种发号施令及其官长地位之重要
意义,有关全体人等之利益及安全,故一味逞其凶恶、顽强之性格,而驱使其入于逃亡与叛
乱之途。彼等既以各种欺骗及秘密诱惑之方法,得使一部分官长及自己属下人等附从自己,
其余人等亦皆迫不得已而成为同伙矣。当彼等离去此间国境之时,不仅听从其各王公之教唆
,将该处之商人等全部劫掠,击毙多人,且于其他各处同样作出各种损害恶行及命案,并将
此间许多人等掳去,其中有上尉杜钦斯诺金多洛一员,该员系随侍王国不孚众望之留守官
乌巴什者,任乌巴什之护卫,因此现时至少尚有俄罗斯人等一百五十名留在彼等之手中受折
磨也。此即卡勒莫克人叛乱之直接原因及其离去之情形。请自思之,贵国方面之庇护与仁慈
,是否为适宜之举,该项强盗及恶徒已经丧尽天良,毫无人道,对于为彼等所需要而与之同
居之人等,曾经实施从来无比之残酷行为。至于贵国之指摘,所谓我国国界地方应当截留离
去之卡勒莫克人等,吾人兹以一问题向尊处提出,作为答复,即贵国之中果系从未发生变乱
者及叛徒逃亡之成功者乎凡一切国家之历史,乃至贵国之历史上,皆有许多类此之事例也
。该卡勒莫克人等曾受极端优渥之恩待,并经我国迭次费尽心力,救其出于衰败及完全灭亡
之中,此为彼等从前时时以其轻率之态度所渴望者,又经保留其宗教信仰与礼俗习惯,以及
其所重视之畜产,孰能料及其突然变为凶恶反乱及叛逆之徒,既已完全出于意料之外,而至
于如此,该项民族乃系自己构成边区之防卫及军队,自身之利益亦在其中。似此情形,能否
迅速采取充分之办法而镇定之条约中所订关于逃犯之条款,对于此种人数众多之叛徒,即
使不能适用,但果系如此,则贵国应自己承认,从前准噶尔人等因贵国军事行动而前来我国
避难者,贵国所为之一切关于交还之要求,皆属全无根据矣。惟贵国提出该项要求,并加以
重大责难,正系因有该项条约之故,再因准噶尔各官长之中,有些人等已受贵国官爵之封赏
,并已宣誓入籍之故。但如只依此种理由,贵国企图享有权利将全部之准噶尔人毫无例外一
律据为己有,则殊属不合,盖在当时尚有极多之准噶尔人,未曾承认贵国之政权,正在公然
对于贵国实行抵抗,即曾受贵国官爵封赏之辈,亦在其内,于受领官爵之后,立即归附尚在
保卫祖国独立之准噶尔人等,由此显然可见,即彼等之宣誓亦为强迫者也。似此情形,今贵
国庇护完全之叛逆,得毋显然且亦极端自相矛盾乎准噶尔民族不但前此从来未曾为贵国之
属民,且曾与贵国进行持续之战争,贵国嗣后之得以征服之,只因该民族间发生内争之故。
当贵国征服此种自由及在其固有最高政府之下独立之民族,曾经如此尽力之时,依其必然之
结果,我俄罗斯方面对于逃入我国恳切请求之一些准噶尔人,给予避难之所不合理乎!反之
,卡勒莫克民族自古即为我国之属民,并受迭次宣誓及天然地域之约束,如加比拟,则自然
不应与彼时尚属自由,新经贵国征服之准噶尔人相比,而应与贵国之蒙古人相比,蒙古人之
属于贵国乃系无争之事实,为长期继续之所确证。如此比拟,即衡之于贵国前此当要求交还
由准噶尔逃入我国之各王公舍连及楼昌扎布时,所为之评论,亦无不合。盖无论贵国根据条
约所要求之一切其他准噶尔人等,乃至上述之各王公等,因彼等皆非准噶尔种族,乃与卡勒
莫克人同族之托尔葛乌特种族,故只能以两帝国间现有之睦谊关系为根据,再因彼等与贵国
军队相遇之时,伪称欲作贵国属民,嗣后实力准备完成,即将该军队中之一部分击溃,以期
于越界前来我国之时,无有阻碍,因彼等杀死贵国军队数人之行为,贵国总期得以惩罚。彼
时贵国曾经迭次向我函称,此二人者乃穷凶极恶之徒,应受严厉之惩处,不应留其生存,惟
此尚在非全部准噶尔人已尽成为贵国属民之时也。今则同是该项人等,即舍连及楼昌扎布,
依贵国之论断,不但不为恶徒,反而可以奖励,贵国意见之如此参差,殊堪惊异,实为吾人
之所料不及也。如将彼等对于贵国所为之反抗,贵国认为犯罪行为,则今日之行为于本质上
更为重大不赦之罪,盖彼等诱惑对于全民族实行叛乱,使其脱离合法及固有之政权,并于离
去之时,领导其实行许多劫夺及杀人之事。据确实消息,彼二人者于一切事务之中,均为卡
勒莫克其他各王公之表率,纵容此种人等,尤为对于彼等所作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