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汉儒次宋儒之下;非所以妥先儒也。宋罗从彦、李侗虽万历时从祀,实朱熹父执所从受学;既皆从祀,不可不论其世。乞行详定』。章下所司。
  八月甲寅,提督总兵马世龙罢。
  癸亥,杀督师兵部尚书袁崇焕,处以殊死。上御煖阁,辅臣成基命等入对。久之,出御平台,文武诸臣俱入;谕曰:『袁崇焕付托不效,专事欺隐。市粟谋款不战,散遣援兵,潜移喇嘛僧入城,卿等已知之;自当依律正法。今特流其妻子、兄弟,余不问』。辅臣顿首谢。崇焕,藤县人;万历己未进士,素以韬略自诩。迨督师出镇辽东,其入援时,三日五赐金、币宣劳,亲为饮至;而迁延不战。至擅杀毛文龙,朝议纷纷,以致杀身。
  甲子,谕:『旧辅钱龙锡背公逞私,密谋主款;袁崇焕疏语已露,终不奏闻。并不重罚,何以惩后!命法司拟罪』。逮至,论死。
  癸酉,插汉虎墩兔憨拥兵偪大同,巡抚张宗衡议战、总督魏云中议款。御史白士遴言:藉款以修守、固守以待战;报闻。
  丙子,以曹珍为工部尚书。
  九月己卯,黄甫川贼仍勾西边入掠,洪承畴、杜文焕从孤山进击,大破之;擒斩三百八十余级,贼始奔溃。
  宥水西降人安位。先是,龙场坝,本水西地;水、蔺相仇杀,争地。其后结盟奢崇明,败水西,假之居。其地去永宁且六百里,山箐峻险,不产榖;蜀人欲设官屯兵以自广。总督朱燮元奏:『御蛮之法,治以不治;既来则安,不专在攻取也。今水西既以纳款,残蔺安敢负固!惟当明定疆界,使诸蛮自耕牧,遵往制职贡赋,数世之利也。若设屯兵,臣愚以为不便』。上未之许。后推勘地界,卒如其议。又欲用兵郡县土司者,燮元奏不可;遂传檄诸蛮,布朝廷威德,谕以出降。诸蛮感服,争纳土、献重器。燮元分以地,俾世守;凡蛮俗虐政苛敛,一切除之,使参用汉法,可为长久计。奏闻,制曰「可」,西南悉宁。
  辛丑,京师大雷雨,电。
  特擢陕西参政洪承畴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
  皮岛刘兴治袭清兵于青山凤凰堡,屡有杀伤;孙承宗奏言:『兴治小胜未足赎罪;而决意树功,其志可录』。上褒答之。
  冬十月乙丑,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孙元化请改朝鲜由登州,礼部议「暂从觉华岛」;兵部以「贡道改陆从海已七年矣,忽改觉华岛,非便」。从之。
  先是,延绥大盗张献忠等以五、六千人掠靖边、安定、绥德、米脂间,攻清涧;延绥巡抚洪承畴同杜文焕击斩八百余级,招抚十八寨——凡千九百余人。是月,王嘉胤陷清水营,杀游击李显宗;已又陷府谷。
  大盗李老柴于鄜、雒、中部间纠三千余人,攻合水县。杨鹤征宁夏总兵贺虎臣;己卯,虎臣于盘谷击贼,擒斩六百六十级,又于宁州斩贼八十八级。
  十一月丙子朔,祖大寿率兵出塞至骆驼山,袭败清兵。
  丁亥,「神宗皇帝实录」成。
  逮前经略辽东兵部尚书高第。第家滦州,以前闻边警,举家遁;滦人立溃也。
  山西总兵官王国梁追贼于河曲,发红衣炮;炮炸兵乱,贼乘之,兵大溃,参将李春芳先遁。
  丙申,关内官兵击斩中部贼八十三级。
  十二月乙巳朔,大盗神一元等三千余人破新安县;丁巳,破宁塞县,据其城,杀参将陈三槐。己巳,勾西人四千骑益围靖边三日夜,遂陷柳树涧、保安等城。
  时关中大旱,延安四郊皆盗。米脂贼张献忠据十八寨,甫川贼王嘉胤、齐三据东山寨府谷县,其余扫地王、上天虎据清涧保攻寨,横天王、隔沟飞、点灯子等据清涧县,三里虎、倒生虎等贼据安乐寺避贼坞;后嘉胤败死,献忠伪降,而嘉胤遗党王大用等复入山西河曲县,饥民神一元等在柳树涧诸处勾西边出没为盗。洪承畴与杜文焕等次第讨之,贼稍稍知惧。寻杨鹤力主抚,而文焕罪去,贼势遂蔓延矣。
  ●崇祯实录卷之四
  怀宗端皇帝(四)
  崇祯四年春正月乙亥朔,上不御殿。是日风霾。
  刑科给事中吴执御上言「加派之害」;上责其妄言。吴执御复奏:『臣见部臣题核云:今日生财,无踰加派。夫古理财,虽曰多端,岂有以赋民为生财者乎』!上责其支饰。执御又言:『理财加派,尚属不得已之心;而捐助、搜括二者,尤难为训』。上曰:『加派,原不累贫;捐助,听之好义。惟搜括滋奸;若得良有司奉行、抚按稽察,岂至病民』!
  己卯,夜,盗陷保安,副总兵张应昌擒斩百七十三级;神一元死,弟一魁领其众。
  壬午,孙承宗出关,由前屯、宁远抵松、锦。庚寅,由三道关历石门、燕河关、三协十二路,由石塘路过平谷,经盘山入蓟州而还。条上边事,曰先任封疆大臣、曰次择八部将帅、曰蓟镇备守、曰辽镇备战、曰合蓟辽酌战守之宜、曰复城、曰防插;上善之。于是议筑大凌河,兵部尚书梁廷栋实主之。既而廷栋去,朝议撤工,且责镇抚;丘禾嘉惧,尽撤防兵。承宗曰:『不可。□至而战,上策也;据见粮以计守御,中策也;委空城以疲强□,下策也』。
  癸未,流盗掠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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