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贼舟遇火皆燃,俱弃舟夺路而走。光恩令别将循江鼓噪,贼尽排挤入江,江水为赤。至是,四攻矣。贼众二十万水陆并进,光恩遣别将御之于江渚,自率轻骑营于郭外,分布步卒伏榛莽间。贼至,路险不得驰突,而步卒出没如神。簿暮收兵,缚获于树,举火参差上下;光恩亲帅死士,短兵直冲贼垒,而伏兵于四下喊声震天,贼众大溃。光恩乃循兵而回捣贼水营,光恩遏其前,遣别将乘其后;贼弃舟从北岸走,光恩尽得其精骑飞舰。贼自是,不敢复窥郧矣。次年,光恩死于国难,以忠节终。

  发明

  光恩,贼也。既已委贽于朝,即戳力固守,奋志杀贼;逆闯虽狭数十万之众,不敢窥视。至今闻之,犹凛凛然有生气。彼抱头鼠窜之郧抚也、沅抚也,俞生辱国之本兵也、督抚也,何其中无一大恩哉!使朝廷得若人数辈,令之建牙与专阃,曾何盗贼边疆之足虑乎!是以君子痛恨于当国者之蔽贤也。

  赠正法太监刘元斌、王裕民祭葬,各荫弟侄锦衣卫指挥。

  发明

  元斌不戢军士,纵贼殃民,先帝责其罪而诛之。裕民,则以元斌并及者也。此而得蒙恤典,是直以先帝为失刑,有怼其君父之心。此履霜之渐,弒父与君之萌,「春秋」之所谨也;故书之。

  附录

  史可法请设提督,以李本身为之。有旨:『兴平有子,朕忍以兵马汛地遽授他人!仍着伊妻统辖,卫允文料理;何必又立提督』。高杰妻邢氏上疏请恤,允之;所部将士仍听邢氏子高元爵统领。

  去岁,黄得功与高杰争扬州而哄;至是,欲向扬州纾忿。史可法奏,上谕:『大臣先国事而后私恨;得功若向扬州,致高营兵将弃汛东顾,设清乘隙渡河,罪将谁任?诸藩着各恪守臣节,不得任意』。

  谕:『总兵牟文绶久驻江上,大肆骚扰,户部所欠之饷,何不速发,坐视流毒?着即将盐课抵补,催兵速行』。

  谕部院:『捐助原听民乐输,抄没乃朝廷偶行;岂刁民献媚报仇之事!宗藩、勋戚、武臣须敬礼士大夫,与士大夫相安;不得听奸人拨置,非法图利』o

  马士英请免朱一冯籍没,又奏唐允甲补授中书。

  谕阮大铖:『江上奸人出没、乱民纵横,以致商旅梗塞;不可不严备』。

  刘泽清、黄得功、刘良佐合疏:『高杰从无寸功,骄横淫杀;—天默除大患。史可法欲令其子承袭,又欲李本身为提督,是何肺肠?倘误听之,臣等实不能相安矣』。上谕史可法:『卿已归扬,解谕黄得功等各归汛地,何必与寡妇孤儿争构。河上防御,责成王永吉、卫允文料理』。

  谕史可法:『吏贪民困,全由抚按婪贿。广西抚按林贽、李仲熊互讦事情,延阁已久,虚实应与立剖;何必复行外勘,以滋延卸』。

  谕:『止云贵总督李若星勤王;如已到常德,即留兵隶何腾蛟』。

  考选林有本、沈应昌、张利民、韩接祖、徐方来、庄则敬、蒋鸣玉、钱源、吴适俱给事中,王锡衮、夏继虞、王大捷、毕十臣、张兆熊、郭贞一、郝锦、吴春枝、王懩俱御史。

  吏部覆剪除群贼功,加马士英太保、王铎少傅。

  例升给事中马嘉植广东岭西道副使、御史沈宸荃苏松兵备佥事、高允滋江西湘西道佥事、吏部分扬广东水利道右参议。

  十二日(乙丑),上始御经筵。

  兵部右侍郎徐人龙、练国事罢。

  特予钦定「逆案」徐大化恤典。

  起升朱大典兵部、吴光义户部、易应昌工部,俱右侍郎;来方炜、陈洪谧、熊化俱太仆寺少卿,沈佳允尚宝司丞。

  二十二百(乙亥),改上先帝谥号曰「毅宗」。

  按先是赵之龙疏言:『「思」非美号』。今春张元始、李清催急易庙号,至是礼部管绍宁改上庙号曰「毅宗」。

  升姚思孝、沈允培大理寺左右少卿,张希夏太常寺少卿。

  特予钦定「逆案」闲住徐景濂恤典。

  特予钦定「逆案」问徒刘廷元恤典。

  御史袁弘勋疏纠总督袁继咸。

  去岁,杨维垣一疏重申「要典」、尽翻「逆案,又请恤三案被罪诸臣;弘勋则疏请追三案诸臣得罪孝宁太后者。袁继咸因奏「要典」不必重陈;马士英票旨:『皇祖妣、皇考旡妄之诬,岂可不雪?事关青史,非存宿恨;群臣当体朕意』。左良玉亦奏:『「要典」治乱大关』;士英票旨:『此系朕家事,不必疑揣』。至是,弘勋复追论梃击、红丸、移宫三案,追劾吴甡、郑三俊;并论管绍宁不急搜「要典」、袁继咸公然怙逆,宜并行究治。有旨:『不必追究』。时奸党构局欲尽诛正人,日夜以拥立、显怀二心,并以三案旧事激上怒。上曰:『此皆往事,不必更提』。以此,得免起大狱也。

  附录

  点用云南、贵州考试官徐复仪、林远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