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世骠伐台。六月,克鹿耳门,迫府治,一贵战不利,被擒,械至京,磔之,余党亦渐平。八月,大风坏民居,天尽赤,军民多溺死,诏蠲征谷,发帑赈恤。时廷议移台镇总兵于澎湖,而设陆路副将于府治,裁水陆两中营归内地。廷珍力争不可,为书满保止之,提督姚堂亦以为言,乃罢议。特命满汉御史各一员,岁巡台湾,察民疾苦。

  六十一年夏五月,御史吴达礼、黄叔璥至自京师。满保以沿山一带易藏奸宄,命附山十里以内民居勒令迁徙,自北路起至南路止筑长城以限之,深凿濠堑,永以为界,越界者以盗贼论。廷珍复上书止之,乃饬沿山各隘立石为界,禁民深入。是年阿里山、水沙连各社番皆就抚。夏,凤山赤山裂,火光丈余。

  雍正元年。诏曰:『台湾自古不属中国,我皇考神武远屈,拓入版图。末年朱一贵倡乱,攻陷全台。诸臣夙秉方略,士卒感载教养之恩,七日克复。当皇考春秋高迈,威播海外,所有立功将士,其各加等议叙』。于是增设彰化县及淡防厅,升澎湖巡检为海防同知,添置防兵,以守南北。而台湾之局势渐展矣。是年傀儡番乱,讨之。

  二年,诏蠲康熙十八年至五十年各省旧欠银米等项。给台湾换班兵丁家眷口粮。是年,初修诸罗县志成。

  三年,诏豁番妇丁税。

  四年,初,台湾之盐,归民晒用,但征其饷;至是改为官办,归府管理。秋七月,水沙连番乱,兵备道吴昌祚会营讨之。

  五年,诏饬福建将弁慎选台湾换班兵丁。巡视台湾御史尹秦奏立社田,以为番人耕种收猎之所,其余草地悉行召垦。诏可。其后复有禁占番地之令。时廷议以台厦道职重事繁,着汉御史兼理提督学政。

  六年,改台厦道为台湾道。台湾镇总兵王郡奏言:推班兵丁,内有字识、柁工、缭手、斗手等人请就地招募。不许。

  七年,诏给台湾戌守兵丁养赡,每年四万两。二月,山猪毛番乱,总兵王郡讨之。

  八年,诏巡视台湾御史新旧并用。又令调台官员到任二年,该督抚另选贤能赴台协办,半年之后乃将旧员调回。

  九年冬十二月,大甲西社番乱,总兵吕瑞麟讨之。

  十年春三月,凤山吴福生起事,攻埤头。守备张玉战死。原任总兵王郡率军平之。

  六月,总督郝玉麟调吕瑞麟回府,檄王郡讨大甲西社番,平之。

  同年,诏蠲彰化县雍正八年未收正供等项;以凶番初平,稍纾民力也。大学士鄂尔泰奏言:台湾居民准其挈眷入台,从之,于是至者日多,皆有关田庐长子孙之志矣。

  十一年,诏免台湾府属庄租十分之三。总督郝玉麟奏准台湾道员准照镇协之例,三年报满,知府、同知、通判、知县即照参将等例,具奏升补。

  十二年,总督郝玉麟奏准调台官员年逾四十无子者,准其擎眷过台。

  十三年,诏蠲各省正供及官租三分之一,以高宗登极之典也。冬十月,眉加腊番乱,副将靳光瀚、同知赵奇芳讨之。十二月,诸罗湾裹街地大震,坏民居;恤银三千两。

  乾隆元年,诏以台湾四县丁银悉照内地之例,酌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着为例。颁书院规训。禁内地人民偷渡台湾。

  二年,诏减台湾番饷,着照民丁之例,每丁征银二钱。禁汉番通婚。

  三年,诏曰:『台地如有人民不法等事,嗣后许令武员移送地方官究治。如兵丁生事滋扰,许文员关会营伍责惩。如有彼此推诿者,照例罚俸一年。并饬令各该地方汛防员弁实力奉行,彼此按月稽查,取具并无兵民滋扰印结,转报该上司查核。如或有意徇纵,即将地方官照徇庇例议处』。二月,始设北路义胜、永胜二寨。秋、台、诸二县风灾,诏蠲丁粮。

  四年,定台湾举人会试取中之例,从御史诺穆布之奏也。建校士院。禁汉人侵垦番地。

  五年,禁台湾居民击眷入台。初,换班兵丁例由台、诸两县官庄支发路费,至是改由福建。闰六月,大风雨,四日始息,盐水港灾尤烈。发帑二百两以赈。

  六年,巡台御史书山、张湄奏建府仓,备荒歉;从之。

  七年,诏曰:『台湾地隔重洋,一方孤寄,实为数省藩篱,最为紧要,虽素称产米之区,迩来生齿倍繁,土不加辟,偶因雨泽愆期,米价即便昂贵。盖缘拨运四府及各营饷之外,内地采买既多,并商船所带,每年不下四、五十万;又南北各港来台小船,巧借失风名色,私装米谷,透越内地。彼处概给失风船照,奸民恃为护符,运载遂无底止。且游手之徒,乘机偷渡来台,莫可究诘。闻此项人等,俱从厦门所辖之曾厝埯、白石头、大担、南山边、刘武店及金门之料罗、金龙尾、安海、东石等处小口下船。一经放洋,不由鹿耳门入口,任风所之。但得片土,即将人口登岸,其船远棹而去。愚民多受其害。况台湾惟藉鹿耳门为门户,稽查出入,今任游匪潜行往来,海道便熟,将鹿耳门亦难恃其险要,殊非慎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