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台湾普济堂:在县治县城隍庙内。乾隆十一年,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命台湾县李阊权建,凡十二间,拨公款千余圆充用,以收养穷民。

  台湾栖流所:在县治圣公庙街。光绪十二年,知县谢寿昌禀设,以收流民,其款由普济堂拨用。

  台湾育婴堂:在县治外新街。咸丰四年,富户石时荣倡建。自捐家屋充用,并捐五千圆生息,以为经费。又劝绅商集款数千圆,禀官批准,凡安平出入商船抽税充用,而富户亦各捐田园铺屋,入款颇多。其后巡道黎绍棠以为义举,更劝绅士办理,并以洋药厘金提拨充用。及光绪八年,巡道刘璈乃废其例,以司库平余及盐课余款千余圆拨为经费。

  台湾恤嫠局:在县治。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倡设。自捐千圆,命巡道夏献纶提拨公款,并劝绅富捐款九千圆,购置田园生息,以恤嫠妇。凡年三十以内,家贫守节者,邻右保结,每名月给二圆。

  嘉义养济堂:在县辖善化里东堡。康熙二十三年,诸罗知县季麒光建。

  嘉义育婴堂:在县治城隍庙内。同治七年,绅商捐设,额收二十名。

  凤山养济院:在县辖土墼埕。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远建。

  彰化养济院:在县治八卦山下。乾隆元年,知县秦士望建,以收养麻疯残疾之人,约四十名。

  彰化留养局:在养济院之左。乾隆二十九年,知县胡邦翰建,以收养穷民一百名,捐置田园,岁收租银一千二百八十四圆,以为经费。

  彰化育婴堂:在县治。道光年间,官绅合建。久而荒废。光绪七年,知县朱干隆乃劝绅富重设,以抄封家屋充用。

  淡水留养局:原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九年设,以收养穷民。及同治元年之乱,佃册纷失,收租渐减,仅养七十名。光绪十五年分治之际,重设此局,以旧时局产拨充,并捐经费,额收四十名。

  淡水育婴堂:在县治艋舺学海书院后。同治九年,官绅合建,详拨三郊洋药抽捐每箱四圆之半,以充经费。

  淡水保婴局:在县辖摆接堡枋桥庄。富绅林维源倡设,自捐五千圆,并劝富户集款二千圆,置田生息,以充经费。

  新竹栖流所:在县辖树林庄,以收孤老穷民百余名。同治三年毁,嗣筑。

  新竹育婴堂:在县治龙王庙之右。

  澎湖普济堂:道光六年,通判蒋镛筹建。捐款四百圆,交妈祖宫董事生息,嗣以贫民尚可栖身,无庸建屋。九年,澎湖绅商合捐二百十圆,交盐课馆生息,续捐制钱四万七千五百文生息。又详准征收小船之费,岁入一万九千八百文,以充口粮。额定三十名,每名月给三百文。

  澎湖栖流所:在妈宫。嘉庆二十四年,郊户德茂号等捐款置屋,以为难民栖宿,禀官存案。

  澎湖育婴堂:在妈宫。绅商捐设,后归厅办理。岁收租息三十二万四千文。每月又于盐课拨银五十两,以充经费。约收女婴三十余名,每名月给八百文。又分恤养济院穷民,每名月给三百文。如病故者,别给四百文。

  ○台湾义冢表

  台湾县义冢:一在县治大南门外魁斗山,历年已久。一在新昌里,康熙五十九年,监生陈仕俊捐置,与魁斗山毗连。一在水蛙潭。一在北坛前。一在海会寺前。俱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购置。又一亦在大南门外,俗称「师爷冢」,为江浙游幕人士公置,并建一堂,春秋祭祀,公举一人为董事。

  嘉义县义冢:一在县治附近,计七所。一在打猫堡,计六所。一在盐水港堡,计五所。一在他里雾堡,计四所。一在下茄苳堡,计三所。一在哆啰嘓堡,计三所。一在茅港尾堡,计二所。一在麻荳堡,计二所。

  凤山县义冢:一在县治西门外蛇头埔,雍正二年,知县钱洙置。一在府治南门外魁斗山后。

  彰化县义冢:一在县辖内快官庄,知县稣渭生置。一在八卦山及番仔井山等,知县胡邦干置。一在各处官山,历任知县秦士望、刘辰骏、胡应魁、吴性诚等出示听民安葬。嘉庆十六年,绅士王松等请官诣勘各处官山冢地,示禁侵垦。又一在鹿港街外,乾隆四十二年,绍兴魏子鸣与巡检王坦倡建,购地充用,曰「敬义园」,以其余款置业生息,岁举泉厦郊商为董事。

  新竹县义冢:一在县南巡司埔尾,一在中冢傍,俱道光十六年绅士捐置。一在枕头山,一在土地公埔,一在鼻头庄,均为乾隆六十年业户黄意使捐置。一在后垄庄,一在大甲庄,今属苗栗。

  淡水县义冢:一在艋舺,计两所,为林士快、陈长茂捐置。一在大隆同,乾隆三十年,邱文华置。一在沪尾,嘉庆元年,何宗泮置。一在圭柔山,嘉庆二年,陈晃生置。一在新庄,同治九年,县丞邹祖寿置。

  澎湖厅义冢:一在妈宫澳东北,一在尖山乡,一在林投按,一在西屿,一在瓦硐港,一在网埯澳。又一在北山后寮湾,凡